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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
“为什么不要?”
“我又没有什么好处。”
“……”
你赢了,慕七公子,真的。
我指着他鼻子的手,瞬间软了下来,就近拉开一个凳子,在桌旁坐下,“灵远,你这什么意思,你不是要利用我离间应志珍和你姐姐吗?如果我和你之间不清不楚的,那应志珍不是……”
还没说完,他便轻笑着打断了我——“已经失败了不是吗?”
指尖有节奏的敲着桌面,慕琏若有所思的看向我,“这还是你告诉我的,麻十一,还让我考虑考虑我未来的侄子。”
“……”我突然有种作死的感觉。
“所以我就考虑了啊,姐姐她既然宁与人共事一夫都不愿离开应志珍,那我还有什么办法呢,总不能杀了应志珍吧。”
“可是你不能污我的清白啊。”我瞪大眼,苍天啊,我很无辜的好么,“我被你利用了不说,清白还被你毁了。”
“有吗?”
慕琏突然站起身来,缓步到我身边,对我轻笑道:“这样不是很好吗,你不是该感到轻松吗,现在大家既然都认为你是我的女人,应志珍他就算有什么心思,也该悄无声息的灭了。”
我冷哼一声——我就知道。
“灵远啊,为师可以理解对你来说我和你姐姐,当然是你姐姐更重要,但是,你不觉得你应该为你利用为师的事,向为师道歉。”
“需要吗?”
慕琏右手撑在旁边的桌子上,左手却握住我的下颚,抬起我的脸,“不要在本少爷面前为师为师的自称,我可从来没拜你为师,还有——”
他俯身下来,与我的脸只有一个巴掌的距离。
“麻十一,本少爷可记得你说过,只要我肯听你教导,你就会把自己送给我,能说出这种话的人,你跟我谈清白。”
“有吗?”我眨了眨眼睛,不是十分坚决的否认。
“没有吗?”
记忆在脑海翻滚,我顿时想起自己和慕琏第一次交手的那一夜,额——“灵远,我记得我当时说的是把身体给你,而不是把我给你。”
“有什么差别吗?”
“当然有差别,我和我的身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就像一杯茶和一杯茶水的区别。”
闻言,慕琏的眸色有些莫名的加深,“这么说,麻十一,你的身体是可以用来任意交易的?”
“当然不是。”我看着他,十分理直气壮,“这个以身体作为交换的条件,只对你成立。”
闻言,他眸中凝聚的暗色才次第化开,渐渐泛出如星火般的亮光,薄唇扬笑道:“那不就得了,麻十一,本少爷都听了你快两个多月的唠叨了,你把你的清白给我,作为那个交易的预付金,不行吗?”
他说得委实太有道理,我居然无言以对!只得傻傻的看着他,咽了咽喉咙道:“哦,好吧。”
他满意的笑了笑,像谈判胜利的奸商。
“病也装得差不多了,是时候出去活动活动筋骨了。” 慕琏松开了我的下颚,转身往外走去。
“你要去哪里?”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七
不知何时,原本只是教书先生的我竟自觉的当起了他的护卫,而当我惊讶的发现这一点时,人已经和慕琏来到了牧州城最繁华的四方街上。
得知慕琏要出门的时候,整个牧州府都进入了一级备战状态,慕琴更是极力反对,别说慕琏身上有伤,就算健健康康,没几十个高手的保护,说什么也不肯放他出去。可慕琏反驳的理由很简单——“有麻十一在,我不会有事的。”
在众所周知的慕琏被绑事件里,我这个麻先生,是救出慕七公子的智者,是那些打败慕府影卫的山贼们都不放在眼里的高手,因此慕琏那么一说,向来拗不过自己弟弟的慕琴还真有让步的意思。
根据慕琏和慕琴的谈话,我得知今天是牧州城一年两次的花灯会,心想慕琏这家伙的随性而为果然都不是真正的随性而为,看上去是突然兴起的出门,实则乃知道今天有热闹可看。
来牧州城也有这么久了,一直待在府里的我难免也感到了一些憋闷,原本不久前应志珍也曾邀请我,想带我去牧州城里转一转,但一想到有训练有素的杀手盯上慕琏,我便放不下心打消了出游的念头。现在既是慕琏要出门,我自然是举了双手赞同,还信誓旦旦的朝慕琴保证,我会保护好慕琏。
可不知为何,我这么一说后,所有人看我的表情都流露出一种嘿嘿笑的暧昧。
想起我和慕琏的流言,反应过来的我咽了咽喉咙,决定保持沉默。而识大体的慕琴似乎也明白了什么,拉着慕琏的手道:“麻姑娘第一次来牧州城,还没有到处看过,今个儿既是花灯会,灵远,你就带麻姑娘好生去看看。”
我觉得慕琴肯定又误会了什么。
但慕琏却没有解释的意思,反而顺着对方的话走,“是啊,想着今天是花灯会,便带她去玩一下。”
姐弟两一唱一和,我完全没有插嘴的余地,眼角余光瞥了瞥一直没有说话的应志珍,他的表情在黄昏的光晕里明灭不清,仿佛后花园凉亭里的那一座没有刻字的石碑,透露不了任何信息。
“灵远,今天是花灯会,难免人多便杂,虽然热闹好玩,但你千万要小心注意,不能太晚归来。”
“知道了,姐姐。”慕琏和慕琴扯了一会后,便领着我出了门,当然,后面还跟着二十位身强体壮的牧州府上等武卫,随行护安。
按理,慕琏要逛牧州城,应志珍这个东道主是要陪同的,但大家都知道他们的僵硬关系,便谁都没提,只注视着我和慕琏带着二十个武卫出了大门。
我依旧是一身红衣,因日暮黄昏又在外面,便在慕琴的三番忧嘱下,穿上了应志珍派兰升给我置备的赤色绸披风,相对于我的一身红,慕琏依旧是一身纤尘不染的白,搭配御寒的白狐披风,清贵之气瞬间让他周围二十尺的各种生物掩面羞愧。
如果不知道慕琏的为人,这么单看着他,确实完美到直击人心。所以当我们一行人从闹市中游走时,我毫不例外的听到了一阵又一阵的惊呼,以及一片又一片的晕倒。
“是慕七公子啊——”
“他又来看夫人了吗?”
“听说他来时遇到山贼受了伤,不知道好没有啊。”
……
早在帝都的时候,我就习惯了那些男男女女对慕七公子的追崇,虽然嘴里把他的酷行骂得不忍直视,但在他打马走过青石板时,眼底里流露却还都是些痴迷的梦怔。
我行事本来一直都喜欢低调,可只要是待在慕琏身边,低调这个词,便再也不能愉快的蹦跶在我的周围。
妖孽啊妖孽,还是赶紧把他送回仙界吧,这仙人们的定力再差,也比普通的人类强,抗得住啊……
慕琏突然一个回身停步,陷入思考无限感慨的我便直直撞在了他的胸膛。
本以为对方会劈头盖脸来一句“麻十一你眼睛长在后脑勺的吗”,却不料慕琏开口问的却是“你在想什么?”
“呃……”我后退一步,抬起头,看着他,“没什么。”
“是吗……”
慕琏那表情,明显是不相信。
我只有耸耸肩道:“反正不是在想害你的事。”
“想害我也没关系。”慕琏看着我,突然抬起右手,将指尖落在了我的唇上,“我要是死了,你也来陪我吧……”
瞳孔微缩,我怔怔的望着他。
冰冷的指肚在唇上摩挲一会后,终是离开。
看着他转身继续向前,我的脑海里一直转着那句让我陪他死的话,哀伤的情绪便一层一层地涌上来——
灵远啊,为师真的不是来害你的啊啊啊。
就因为慕琏那句话,我瞬间失去了看热闹的心情。周围的张灯结彩和火树银花,都模糊成光影一片,我的眼里、心里,都只剩下天地间那一抹似雪纯白。
由于怀着心事,我也不清楚我们一行人在大街上拉风的晃悠了多久。黄昏已逝,整个天幕都彻底暗淡下来,然而这才是四方街花灯会热闹的开始,周围的人越来越多,各式各样的花灯晃荡在眼前身后,几乎挂满了整个四方街的街道,往来的商品琳琅满目,人群里的叫卖声此起彼伏……
走的时候,慕琏张口闭口说是带我去逛,可显然,那只是慕七公子的客套话加借口,他是想走哪走哪,而可怜如我,俨然只有亦步亦趋跟着的命。
不多时,慕琏忽然晃进了一家首饰铺,我也只有更烂进去。
他那低垂的眉眼淡淡一扫,便伸手拿起了一根赤红色的绯玉簪子,合着我身上的红衣,竟是一个颜色。
看他观察玉簪一副思考的样子,我立刻很识相地上前问了一句——“要么?”
我这般主动的原因,自然不是因为本天才钱多人傻要给慕琏买东西,而是走之前他姐姐慕琴塞给了我一大包银子,所以我不仅担负着保镖随从的责任,还得担任他的银袋子。
听我问话,慕琏长长的睫毛忽闪,眸子扫了我一眼,什么都没说,玉手低落,簪子便又放了回去。
他人倒是淡定的转身走了,只留下呆愣的我在原地纠结——呃,这什么意思,这簪子到底是要,还是不要?
想到慕琏逛了这么久都没有拿起过任何东西,这次居然突破了自己那变态的洁癖而拿了一下这根簪子……
保守起见,我决定将其买下。
“老板,多少钱?”
“二十两。”
“什么,二十两?”
我死死地瞪着眼前这个尖嘴猴腮的老板,你丫不会看对象是慕琏就给我坐地起价吧,慕琏是钱多人傻,我可不是。
虽然花的又不是我的钱,但是对于老板这种奸商行为,我决定打压。
“我不要了。”
我潇洒的走掉了,去追远去的慕琏。
但耳力非凡的我,却惊异的听到那首饰店老板在我走后,对外高呼慕七公子动了他的玉簪子。想来这慕七公子的洁癖跟他的美貌一样,名动天下,于是那首饰店不过眨眼的时间,就里三层外三层的围满了疯狂的女人,甚至还有——男人。
然后我就听到吵闹的人声里,老板对这玉簪子的要价,从一百两攀升到了一千两。
卧槽,这真是——奸商啊奸商……
后来我才知道,慕琏不仅不会轻易碰外面的东西(他丫的就算是吃饭,也是自带银制餐具),更没看过女人的首饰,所以他这么破天荒的一拿一放,就让这根虽然好看却依旧普通的赤红玉簪卖到了天价。
我由此想到无数可以发家致富的方法,可一想到慕琏那杀人般的眼神,我还是摇了摇脑袋——
算了,麻十一,你怎么能被世俗的洪流卷走呢,这钱在人界虽然呼风唤雨的,但你一个要修仙的麻雀赚钱干嘛,清醒清醒。
“你又犯病了吗?”
看我神经兮兮的摇头,慕琏淡漠的甩来一句,“簪子呢?”
“啊?”我愣愣的望着他,“你,你要啊?我看你走了我以为你——”
“……”
默然地深看了我一眼,慕琏只淡淡道:“算了……”
“哦。”
没有听我多加解释,他又转过身如三月春风般地继续前飘了。
真是个难伺候的主,我突然理解他的日常跟班为什么三天两头的换人了。
看着他的背影,我真想一棒敲晕这家伙,然后拖到一个深山老林,一番恐吓加威胁,看他丫的会不会跟我乖乖修仙。但那也只是想想而已,一想到子卿可能因我棒槌他上司拿剑砍我的样子,我就只有默默抚去内心忧伤,继续跟着这个大少爷慢游。
今晚不愧是花灯会,人来人往摩肩擦踵,确实非凡热闹。等到游街的艺人开始舞火龙,更是达到了高峰。
十来个大汉举起长达几十米的金色巨龙,几乎把整个四方街的主道完全占据,沿街的商铺门口全站满了看热闹的人,酒家客栈的大小窗户也伸出了密密麻麻的人头。而人多,便也容易乱,训练有素的武卫们本想摆一个圆形把慕琏围在中间,但慕七公子的气质真的很有杀伤力,就算是在这么紧凑的街道上,慕琏的一尺之内,也没有谁敢自动靠近。
看来恶名远播也是有好处的。
比起慕琏,我就凄惨多了,为了看舞龙而拼命朝前挤的人,让我这妖怪的身子板都有些吃不消。
舞龙越是精彩,人群便越是疯狂,纵然是恶名远播的慕七公子也都不能再靠自身气质阻挡人群了。武卫们已经将他团团包围,抵挡外界的风波,可怜如我,却只能在人潮涌动中艰难的保持着可以看到慕琏的距离。
看到我憋红的脸,武卫们似乎在这个时候终于发现我是个需要保护的弱女子了,便想邀请我进入保护圈,可正当我感动地往慕琏所在之处移动时,整个舞动的火龙突然喷出火来。
欢呼声大起,我那一声灵远便被可怜兮兮的彻底淹没。
人群压得我简直难以呼吸,慕琏的气息已经彻底消失在人群里,而我却不知自己究竟被挤到了什么地方。
等到我终于受不了从人群中挤出来,看清周围黑乎乎的景象,便瞬间懵了。
这这这……应该是被彻底挤出了四方街。
回头远望,那一片花灯火海和密密麻麻的人群依旧勾勒着人间的热闹,而我实在没有勇气再跑进去……不过念及慕琏安危,我还是决定飞檐走壁再次返回。
只是,当我飞上旁边的屋顶时,耳边却极其敏感的听到了两个字——打劫。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八
咦?光天化日之下,额,不对,明灯亮火下居然有人打劫?
我好奇的朝声音的源头掠去,便看见脚下房屋旁的巷子里,有五六个流氓地痞,正将一名男子团团包围。
手持一盏简易到极致的莲花灯,玉身长立的男子面对匕首威胁却没有流露出丝毫畏惧,反而淡然一笑,从自己玄色的宽腰带上扯下一枚玲珑剔透的白玉佩,递给了领首的流氓。
那左脸上有一道刀疤的流氓头头表情明显呆滞了一下,似乎没料到对方居然这般配合,连饶命都没喊两声就交出了这看上去价值不菲的玉佩。
从那刀疤脸的狐疑表情我可以得知,他肯定不认为男子是因为害怕才这么配合的,看着男子那淡定的笑容,是个人都会想到这般轻轻松松的丢出玉佩,指不定是为了舍车保帅留住更值钱的东西。所以刀疤脸狐疑的把眼球滴溜一转,就狠狠道:“一块玉佩就想打发劳资,赶紧把值钱的都交出来!”
男子不置可否,只淡道:“这快凤吟佩的原石,是蓝田陌上的羊脂玉,由京城齐秀阁阁主乔守奇花费一年的时间亲自打造,市场价值,至少在五位数以上。”
听到这么专业的讲诉,地痞们瞬间懵了,羊脂玉齐秀阁什么的,他们不知道,但至少明白五位数是什么意思。
刀疤脸的喉结上下移动,却迟迟没有动作。
我理解他,这么配合又这么淡定的被劫人,妄自纵横混混街十数载就没见到过啊,定要慎重啊慎重。
男子似乎也很理解他的担忧,解释道:“这真是我身上最值钱的东西了,出门在外,保命不保财,各位若是不介意,请拿了玉佩后,便让我离开吧。”
一定还有更值钱的东西!
听了男子这番急于离开的话,连麻雀我都觉得他身上有更值钱的东西。
借着他手中的莲灯,不难发现他那一身玄衣的精致与昂贵,衣领和袖角绣着淡白的梅花,由于太过逼真,竟让人错觉鼻尖飘过了梅花的幽香。
刀疤脸思索之下决定对男子搜身,然而就在他的兄弟们扑向男子的时候。
我出手了。
长袖一挥,只有三脚猫功夫的流氓们便迅速倒下,齐齐捂住胸口连连喊痛。
刀疤脸看着我,连惊呼都来不及,我袖中的真气便已喷在了他身上——
“哎呦喂——”他躺在地上嗷嗷的叫,身后的男子便温婉的朝我道了一声谢:“多谢,姑娘。”
我微微侧头,对于陌生人,我向来不是个话多表情丰富的人,因此只淡到:“没什么,路过而已。”
“姑娘身手真好。”男子上前,持灯的黑漆长杆上,那白玉般的指节细腻修长,一看便知是从来没有干过活的富贵手。
他手中的莲花灯前移了一下,虽有照清前路的意思,但也在同时照亮了我的脸,我有些不悦(任谁被人抵着灯笼看脸也不会高兴),便微微蹙了蹙眉道:“你还不走?”
似乎也因为莲灯的关系,我把他的脸也看得更为清晰。
这还真是一张让人印象深刻的面容,倒不是因为丑,而是因为美。
虽然比起慕琏那男女通吃的绝代姿容,男子的英俊少了那种顾盼神飞的飘逸风流,但他周身都萦绕着一种成熟稳重的气息,比之慕琏的若即若离,她更让人生出一种莫名的安全感,让别人下意识的就对他产生了信任和依赖。
我对他有好感,坦诚如我,瞬间明白了这一点,于是我决定牺牲自己的时间,把这男子护送道安全地点。
“快走吧,我送你到人多的地方。”
我在前方开路,男子犹疑了一下后,便跟了上来、
这条小巷里主街并不远,想来平时也不至于这么不安全,只是碰巧今晚花灯会,人都集中在了主街,那些不为光明所容的地痞流氓们便在这些巷道打起了主意。
一路无话,等看到人群,男子才又道了声:“多谢。”
“顺路而已。”
“呵呵。”男子笑起来,我这才注意到他的右脸有一个精致的酒窝。
“姑娘,不是牧州城的人吧。”
我微愣,一是奇怪他怎么问这个,二是奇怪他是怎么看出来的。
男子似乎看穿了我的讶异,解释道:“姑娘没有牧州口音。”
“哦。”我看着他点了点头,“是的,我来自洛城。”
听我来自洛城,男子的瞳眸如烛火般跳动了一下,“在下也来自洛城,不知姑娘芳名,是何家的小姐?”
如果我在人间长大的话,我可能会觉得他这番问话有些失礼,然后以大家闺秀般的矜持拒不回答,但很可惜,我是娑罗山的一只鸟。
“我叫麻十一,不是什么小姐。”
听到我自报家门,男子英挺的长眉微微一挑,却什么也没说,只淡笑道:“麻姑娘救了在下一命,真不知道该如何感谢。”
“意外而已。”我淡定的回答他,“我还要找人,先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