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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谛独辉-第4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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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有些人是不喜欢城中村的,比如著名画家虎子,虎子先生是著名的画家了,这个不必说,他就不喜欢城中村,为啥呢?他喜欢奢华的东西,城中村奢华吗?明显不奢华,城中村脏乱差,虎子很不喜欢,但孟海就喜欢城中村,什么都便宜。

    孟海中午有些饥饿,就去城中村吃饭。这里有卖面的,种类还挺多,孟海点了一碗羊肉方便面,面里有海带、生菜等,味道还算丰富。吃过这碗面,孟海就去一个幼儿园的教室坐着。这里安安静静的,没有学生来上课,因为快放假了,一些教室就空了,跟老师说了一声,孟海就到了幼儿园的教室,一个人在教室里上网,用的是一个黑色的笔记本电脑。

    孟海在看一部电影,一部讲男女感情的电影。看会电影,干点别的,这电影是看的断断续续的。

    孟海经常会去一些蛮奇幻的地方,去了那些地方,就感觉这里不是人间,也会到一些很世俗的地方,让人感觉到随处可见的世俗气息,这城中村就是这样一个地方。世俗、丰富、有味道。

    参与一些活动不是孟海的爱好,有人爱参加大学的一些活动。参加社会的一些组织,当一些志愿者,到处去献爱心,这些,都不是孟海的爱好,孟海的爱好就是当一个浪迹天涯的人。过去在军队的生活,简直不叫生活,那脑袋简直就是在裤腰带上挂着的,说啥时候丢就丢了,很危险。多次,孟海差点丧命。

    而孟海寻找到的这种生活方式,很好,在城中村,可以吃面,可以喝酒,可以到小酒吧里找女人在自己身上跳一支舞,可以跟他们约会,可以一次约四个女人,跟自己一块儿吃烤肉,一块喝果汁,一起喝咖啡,一起逛街,一起散步。等等。

    孟海从城中村中获得了价格低廉的感受,他便更加喜欢这里,渐渐地,孟海都不想去西班牙了,不想去荷兰了,不想去日本了,不想去美国了,不想去俄罗斯了,不想去英国了,不想去中国了,不想去其他任何地方了,只想在这卧驴市的城中村中呆着,慵懒地呆着。

    在年纪小的时候,多小呢?比如幼儿园、小学、初中,孟海专心于学习,喜爱大自然,什么蜻蜓、蝴蝶、土壤、树叶、森林、河流、山峦、湖泊、诗词、天空、溪流……好多好多。

    但是,作为一个成年人,如果每天还只是喜欢蜻蜓、蝴蝶这些东西,他一定是有病,或者是还没有真正成为一个成人。

    孟海作为一个成人,当然也喜爱大自然,可除此之外,必须要说的是,他还喜欢亲近异性。

    城中村中有很多异性,他们会主动跟孟海接近。孟海在幼儿园的教室里,打开自己的黑色笔记本电脑,看到了电脑中的很多自己过去的照片,穿着军装的,在战场上的,那些军刀,那些战靴,那些战马,那些尸体,那种打仗时给人的那种惶恐,还在孟海的内心中,像毒瘤一样,孟海想要除去它,但是怎么也除不掉。

    星际大战时的惶恐,要怎样才能消除掉呢?孟海消除不掉。对比现在身边女人如沙的生活,简直可笑,那时跟今时,就是两番天地。

    打仗时,人不把人当人,人杀人。不打仗了,人太把人当人,一个个都装的跟人似的。所以,打仗和不打仗时的人,都是有问题的人。要让孟海说,人在尊严方面,人在权利方面,应当是有自己权利的,应当是有自己尊严的,而在饮食等**方面,人应当放开自己,不防把自己当作动物,饿了就要吃,渴了就要喝,像动物一样快乐。从这个层面上讲,人就是动物,动物自然有动物的快乐,而不是直立着身体,忙于工作,仿佛除了工作,没有其他事情可做。

    孟海想去当工人,到时候,工厂的工作自然是他的一份差事,但除了那工作之外,并不是说孟海就没有其他事情可做了,他还会去逛街,还会去吃美食,当工厂的活不愿意干了,就跑,跑了,去其他地方,吃新鲜的地方的新鲜美食。这种随处生活的态度,是快乐的。

    以前孟海以为看看新闻看看电视剧看看小说看看诗词听听音乐等,就能认识整个世界,他错了,他彻底错了,那么大的世界,你今天看了这座城市,看不了那座城市,在这个城市吃饭,就吃不了那个城市的饭了,人是多么渺小,世界又是多么大,真正了解全部的世界是不可能的,孟海走这么多街道,跟这么多女人牵手。是在扩大自己的经历,但他知道,他不可能经历世界上所有的好事情,他只是尽可能多的经历,不枉这一生一世。

    说过了,孟海想要当一个工人。当工人,首先要给负责招聘的人打电话,还要过去面试,还要体检,还要住旅馆,等上面的那天再去上班,这些世俗的事情,总是会浪费孟海的时间,总是会让孟海费心。没有办法。这些事情都是需要做的,只有去做,才能当一个工人。

    但是孟海又没有想好什么时候去当一个工人,他不太爱干活,挺累的,干活也是为了体验生活,他弄不清楚自己什么时候要去当工人,就像弄不清楚自己什么时候要去中国的海南岛。

    年少时孟海喜爱神神鬼鬼的故事。经常在电视里看到山上的妖怪,山上真的有妖怪吗?孟海当时就很好奇。后来他对大山长河这些自然景观都有兴趣,估计跟年少时看的电视有关,总感觉山上有妖怪,山上有神仙。

    而成人后的孟海,已经是个成人了,对那些神神鬼鬼的故事已经没有兴趣了。虽然说谈不上厌恶,但说实话,已经是没有兴趣了。

    相反,孟海开始关注真实的东西,他发现真实的世界并不是神话故事里的世界。年少时看神话故事,以为神话故事都是来自现实世界的,以为神话故事里描述的世界就是现实的世界,直到现在,孟海才幡然醒悟,啊,那些神话故事,原来都是扯淡的,真实的世界,不要说那些神神鬼鬼的故事,就是一些现实手法的艺术作品,都是难以呈现的,现实太大了,一个作品,是呈现不了所有的真实的。

    基于这个思想,孟海更不爱看那些神神鬼鬼的电视剧了,更不爱看那些虚幻的故事了,也不是说爱看现实手法的电视剧,而是说,他喜欢接近现实世界,真正走出去,去世界各地亲身去看去听,这样,也只是能多经历一下真实的世界,全部的真实世界,自己十辈子也经历不完,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就是,人一生不可能逛遍天下所有的街道。

    孟海最近用电脑写小说,他在城中村的小旅馆中,身边有三个女人相伴,在三个女人的相伴下,孟海写着自己的小说,因为身边有女人相伴的缘故,他的小说中也有了女人的味道。

    孟海有一个小说方面的感触,在起初的时候,一些诗词是带有故事性的,慢慢地,有了散文、小说,这些比较长的文,带有了更强的故事性。

    小说发展到一定程度,就开始用所谓高超的笔法来描摹现实,写一个人骑马,读后就能让人感觉出他骑马的英姿,小说追求的这种画面感、动感,在视频出来后,小说瓦解了。很简单地讲,一幅画、一部小说,再怎么写实,再怎么让人有画面感,再怎么逼近真实,也不可能比得过影视的直观,影视的力量是不容忽视的,他从根本上打碎了小说、绘画等艺术形式自古以来的地位,这一点,是没有疑问的。

    而今天的小说、绘画,所能剩下的其他艺术形式比不了的,无非是一些不起眼的东西。小说能带给人更多的想象啊,可以让人想象很多东西啊,绘画的一些艺术表现手法啦,绘画留白给人带来的想象啊,都是绘画、小说残存的一些功能。

    某种程度上来说,与其说小说、绘画还有一些可以值得炫耀的功能,不如说这是小说、绘画的苟延残喘,这不好听的话,是真正的道出了真实的情况。

    时代在发展,过时的艺术形式,可能真的就过时了,很多人在过时时期的努力,无非是为那些艺术形式的谢幕做出一个精彩的节目,下台下的精彩,离去离的精彩,谢幕谢的精彩。

    更具体地说,剪纸、古老戏曲、落后的生产方式如镰刀割麦子、磨盘磨面,等等,这些艺术也好,非艺术也好,总在时代的迅速发展中变成凋零的模样,有的进入了博物馆,有的消失的无声无息,连进入博物馆的机会也没有。

    基于这种思想,孟海在自己的小说写作方面,也不怎么上心了。身边有女人,他就在小说里写身边的女人,今天吃了碗面,他就在小说里写今天吃了碗面,这小说,似乎成了孟海的脚印,他的小说,几乎成为他的足迹,是他生活的印迹。他曾经这样活过,也这样写过,就足够了。

    孟海搂着身边的三个女人,打开电脑,对身边的三个女人说:“你们瞧着,我现场写小说给你们看。”

    “好呀好呀,你写吧,我们看着。”三个女人都这样说,她们都好听话。(未完待续。)

第一千零五十七章 战刀惶恐(三)

    孟海记忆中的战场,是血腥恐怖的,战刀的挥舞,战士的怒吼,还历历在目、声声在耳,那种惶恐,至今还留存在孟海的精神里。孟海在城中村找各种风流的女人,与各种妩媚的女人眉来眼去,也许是对那种惶恐的消解,似乎堕落了、放纵了、娱乐了,就能忘记心中的惶恐,而实际的情况并不是这样,孟海再怎么流浪,也不能忘记那种刻骨铭心的惶恐。

    孟海在城中村中吃烧烤、麻辣烫、火锅,喝酸奶、纯牛奶、果汁,各种吃吃喝喝,仿佛就能忘记战争年代的惶恐,但,仍然没能忘记。

    于是孟海写作,写呀写,仿佛内心的惶恐就能消失,但,没能消失。

    这卧驴市,挺大的,但孟海在这里找不到一个温暖的角落,即便找到一个稍微不冷的地方,可还是内心冷,这种冷,是没有知音的冷,是没有真正朋友的冷,就连自己的女朋友云蚁墨,似乎也不是自己的知音,不是自己最亲近的朋友,孟海没有一个亲近的朋友,真正意义上的亲近的朋友,他的心始终是孤寂的,他来到这个城中村,在这里娱乐,但是,这里不是久留之地,他还是会离开这个地方的,离开这个脏乱差的地方。

    他决定今天晚上就走,晚上走。现在是早晨,等晚上,孟海就要离开卧驴市了。孟海还会在这里呆一个白天。

    街上,有个女人,大概不到三十岁,在吃一根油条,但刚吃了一口,就骂:“这什么油条。怎么这么难吃?”

    “怎么了?大家不是吃的挺好的吗?”卖油条的大哥走过来。

    “赔我六百块钱,你这油条,我吃着不好吃,好恶心的味道,恶心到我了,赔我钱吧。”女人要钱。

    这位大哥。也知道这女人是从白玉山来的,不好惹,就从抽屉里取出六百块钱,给了那女人,女人拿到钱,朝碗里吐了口痰,就走了。

    孟海看到这一幕,心中发痒,当那女人走到路口。孟海就追了过去,问:“你这女人,叫什么名字?怎么能讹人钱呢?”

    “你是谁?一边儿呆着去。”女人没好气。

    “你不能走,把要的钱交出来,还给那位大哥。”孟海坚持自己的想法。

    “你算哪根葱,也敢管老娘的事。”女人往前走。

    “不能走。”孟海伸手去抓那女人,女人一个转身,化作一股黑烟去了。这女人。就这么离去了,孟海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路口一个光头大汉。手里提着一个人的头骨,走在人群中,头骨泛着绿光,很恐怖的样子。

    那头骨是他的武器,这个人,是来抓恶人的。不只是白玉山的恶人,而是天下的恶人,只要是恶人,他就抓。

    “刚才有个女人,是个恶人。你发现了没有?”光头汉子问孟海。

    孟海知道他说的是谁,他说的就是那个讹人钱的女人,孟海说:“那个女人,很坏,她化作一股黑烟不见了,我一眨眼,她就没了,狡猾啊。”

    “那是白玉山上下来的恶人,在民间欺诈百姓,危害世人,她的法术很厉害的,但我要抓她去。”那光头眉毛粗重,一副我要抓住你的样子。

    光头汉子名叫光光,光光的梦想就是抓住天下所有的恶人。光光说:“看你小子也是个有志气的人,怎么,跟我找个地方聊聊?”

    孟海:“好呀,去醉仙楼吧,那里的饭菜不错,我们去谈谈如何?”

    光光:“好呀,看你是个痛快人,就去那里。”

    两人到达醉仙楼,这里是一家大酒店,可以吃饭,可以住宿,可以洗浴,可以健身,可以理发,可以美容,可以开会,种类齐全。

    大桌子,六道菜,凉热皆有,盘碗齐全。

    光光:“说吧,看你也是个不凡的人,以前是做什么的?”

    “军官。”孟海很简洁的语言。

    “可以呀,我以前当过土匪,也是土匪里的官呢。”光光说,“后来就洗手不干了,跟着师傅学了些法术,听了师傅一些告诫,就感觉这世间恶人很多,抓恶人的梦想便在我心里产生了。”

    孟海:“你说的对呀,世间很多恶人,做恶事,我们要抓他。既然我们这么目标一致,不如就一起抓恶人,但那些恶人多狡猾残忍,我们也要小心。”

    光光:“是要小心,抓恶人是危险的职业,弄不好被恶人整死也是有可能的。”

    孟海:“你去过外星球吗?”

    “没有去过,咋啦?”光光吃了口菜。

    孟海:“没事,就是随便问问。地球上有恶人,外星球上也有外星恶人。”

    光光:“顾不了那么多,我只能管管地球上的事情,地球之外的事情,我管不了。”

    孟海:“好。就管管这地球上的事情,首先从这兰露国管起。”

    光光:“我昨天参加了一个电台节目,他们采访我,问我抓恶人苦不苦累不累,我昨天向全国人民问好,然后我说,我喜欢抓恶人,我梦想是抓遍天下恶人,我喜欢我做的事情,我不嫌苦不嫌累。”

    “真心话?”孟海喝了口白酒,说戒酒呢,又喝上啦。

    “真心话,不说假话。”光光喝酒如喝水,“我就好这口,有人喜欢逮蝎子,熬夜到山上逮蝎子,有人喜欢挖野菜,星期天到田地挖野菜,有人爱摘草莓,采摘节的时候去摘草莓,我呢,其他的都不热爱,我热爱抓恶人,只要是天下的恶人,我就抓,抓住了,我就把他关笼子里,不给他饭吃。”

    “饿死他?”孟海问。

    “对,饿死他。”光光说话态度坚决,表示坚决要饿死恶人。

    在酒桌上,光光问起孟海是否愿意加入抓恶人的行动,孟海犹豫了,他内心的那种关于战争的惶恐还没有消去,他不想跟着光光加入刀光剑影的岁月,面对光光的邀请,孟海拒绝了。

    不过孟海还是很高兴认识了光光,光光说他也是响应夜独泓的号召,用自己的力量,去抓恶人。孟海支持光光,但不想加入光光的行动。

    光光的爱好就是抓恶人,每天打打杀杀,他就很有快感。光光问起了孟海的爱好,孟海的爱好很多,但光光问出来这个问题时,孟海说自己爱好写作。

    孟海向光光讲了自己对写作的看法。写作跟自己的内心有关,是自己修行的一种方法,很有可能,写作这种艺术形式不那么时尚,但它跟自己的精神有关,因而做写作这件事情时,自己的精神会出现更真实的状态,这么**裸的精神,在写作时呈现了,是多么动人的事情。

    孟海说他还是热爱写作,他曾经在军队,热爱过军事,但今天,他不怎么热爱军事了,而写作,是他持久的热爱,从一开始就热爱,到生命终结,也热爱。能热爱一生的事情,就是珍贵的事情,就是值得追求的事情。

    光光的武器,就是那个泛着绿光的骷髅,就放在桌上,来上菜的服务员,进来后,都惊悚的样子,孟海就告诉那些孩子不用怕不用怕。

    菜吃足,酒喝足,光光摸摸光头,拍拍胸脯,大声说:“白玉山恶人,别看他多,再多,我也要一网打尽。你打过渔吧,一网下去,收获不少。那些恶人,都会被我抓住。”

    “打渔?没打过。”

    “我只是打个比喻,我是说,那些恶人,不值一提。”光光喝多了酒,说话有些放肆,其实他一直就是这么大大咧咧,口无遮拦,风风火火,雄姿英发。

    光光喝醉了,孟海酒量好,没有烂醉如泥,但也是醉意绵绵,孟海拉着光光的手:“蚁墨,你怎么就不理解我想要流浪的心呢?”

    “什么蚁墨,你这人,我是光光,你喝醉了吧。”光光抽出手。

    孟海才明白,眼前的人是个男人,这个光头,头可真光,头上的灯,亮亮的,灯下的头,亮亮的。

    醉仙楼里,喝过酒后,人像神仙一样,这种糜烂的岁月,孟海不太喜欢,一切跟奢华有关的东西,孟海从心底都是排斥的,他不主张铺张浪费,不主张讲排场,他主张的是节约,但今天不同,今天他遇到了光光,光光是个抓恶人的人,他做的这些事情,利国利民,孟海觉得,值得跟他喝一次酒。

    出了醉仙楼,孟海走入街上的人群,光光也走入这人群,光光拉住孟海说:“我好像忘了一样东西。”

    “啥?”孟海瞪着醉眼。

    “骷髅,就是人的头骨,我的武器,忘带了,落酒店了。我得回去去取。”光光一转身,化作一道金光,到了酒店,拿了武器,转身就化作金光,金光落在孟海面前,光光在金光中出现。

    “行啦,认识你很高兴,既然你不愿意加入我的行动,那我也不耽误你时间啦。”光光告别了孟海,转身一道金光去了。

    孟海坐在街边,醉眼看街道,街上的人跟蚂蚁一样,走啊走,走啊走,孟海朝前方吐了一口痰,对着人群说:“这么多人,我一个也不认识。”(未完待续。)

第一千零五十八章 被夸张的爱情

    爱情被许多人夸张,于是爱情变的很大,人们都在寻找,寻找大大的爱情,但发现爱情很小,以为不是爱情,错过了一次次恋爱的机会。

    除了爱情,还有封建社会臣子对君王的忠诚,这种忠诚,是一种顺从关系,忠诚在后来被人们抛弃,人们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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