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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有了机会。来了客商到他们厂子里来谈生意,晚上,老板陪着去歌舞厅,她们一起作陪。中间有个人,稍微有点年纪,专门要和她跳舞,一来二去的,就对上了眼。
于是试探、进退、相处,连她自己都惊诧,自己哪里来的这些本事,好象天生就会,只为这一天预备着,也或者,所有像她这样孤零零的人,一落地,就等于是进了商业学校,只等着一个合适的价钱把自己贩出去。终于,他背着老婆,给她找了一处大房子,把她安顿了下来。她成天不做什么,甚至也不和那些和她身份处境相同的女人来往,只是细细体会这生活的种种舒适之处。
两年过去了,偶然的机会,她知道了他原本是做什么生意的,什么工厂、夜总会,那都是遮人耳目的,他只要那些生意存在着,让他的钱有个合理的来路。她着了慌,知道自己一旦知道了他的真面目,势必不能干干净净、安安全全地过下去,她必须要离开他,而他肯定不会给她这个机会。
他的关系里,有个比他更厉害的角色,做的事也比他体面些。有一次到他们住的地方来,给她一张名片,不是给到手里,是放在桌子上,又用一个指头敲一敲。她不敢确定这人是不是对她有意思,却也只有冒险试一试。她捏着那名片,出了门,指甲都掐到肉里去。
三个月后,她搬到这人给她安排的家里去,他知道原委,却也不敢怎么样。只是有天晚上,趁着她一个人在家,故意派了几个人去,用雪亮的电筒向她的窗户乱照。她躲着那光线,惊恐地发现,只要走错了道,走到野兽出没的草原上去,她也就成了一只兽,遵守的是草原上的法则。
她还是要继续逃下去。她对这个人说,要去外地念书,很久,他应允了,开着车送她去机场。
机场在城外,要经过一段荒凉的地方,经过一个草滩,生满了黄的绿的浅草,草滩中间,有一棵野葵花,开着金灿灿的花朵,站在凄清的天与地之间。她看着那葵花,似乎觉得那可以用来比喻她自己,不由震了一下。
小黑
他三岁那年,母亲生病去世,六岁的时候,父亲冒险到一间浸了水的屋子里去关电闸,被电击身亡。当天晚上,他就被送到他叔叔家去,从此寄养在叔叔家里。
他不是一个人去的,他抱着一只纸箱子,里面装着一只半岁大的小狗,那是他父亲当初给他抱回来的,小狗是黑色的,除了眼睛上面有一点白毛,再没有一点杂色,所以,他父亲管那只狗叫“小黑”。
他叔叔和婶婶并不喜欢他,又因为不得不接受他,更加不喜欢。婶婶是个粗俗的女人,高,胖,大嗓门,涂了劣质的粉,画着两条凶狠的黑眉毛,成天穿着线裤,到哪里去也穿着拖鞋,上厕所也不知道关门。她并不打他,只是发明了许多奇怪的名字来称呼他,管他叫“烂西瓜”,“死瘟猪”,还有一个他永远不明白的称呼:“崩八豆”,大概没什么意思,只是取其音节响亮,叫起来解气。成年后,他择偶的唯一标准,就是不能是胖女人。
他去了没几天,叔叔婶婶就把小黑丢掉了,他躲在门后面,看着他们把小黑甩了出去,一点不敢出声。家庭不幸福,就特别早熟,知道自己和小黑的存在都属于不应该,只是躲到被窝里哭了半夜。
小黑在门口哀叫了好几天,惹烦了他们,他们这一次把小黑丢到野外去,小黑又用了几天跑回来了。他们把小黑装在麻袋里,给埋了,还特意喊他出来,给他看见。他似乎永远是躲在门后的那个孩子,对自己所爱的一切都无能为力。
不必穷厄病残那么离奇曲折,寄人篱下就已经是一个人最大的惨痛。他,从那时候就知道了。
只有快快长大。
终于长大了,离开那个家,做业务,跑江湖,有了自己的生活,他却一直没结婚。别人问为什么,他说,一定要有能力给妻子孩子非常安定的生活,他才敢要一个家。他最怕自己的孩子会寄人篱下。他不抽烟,不喝酒,不坐摩托,不去一切危险的地方。他说,他不能还不等孩子长大就有意外。
终于有了点钱,买房子,别人贷款,他一次付清,他说,要给孩子一个完全属于他的家。所有人都笑他偏执。
终于结婚了,然后,有了孩子。孩子生下来,起好了大名,妻子还要给孩子起个小名,他看着孩子,发了好半天的呆,低声地说,叫他小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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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春
那时候,她是个纺织厂的女工,到了结婚的年纪,厂子里的工会主席就给她介绍了个对象,是隔壁机械厂的工程师,南方人,一个人在这边。两个人见了几次面,就谈婚论嫁,工程师说,他有个弟弟是傻子,现在在老家,结婚后,恐怕要把弟弟带过来一起住。那是七几年,人们倒不十分看重这些事情,她又年轻,不知轻重,就答应了。再说,她也见过街道上的傻子,一个个欢天喜地,很开心的样子,看起来也没什么不妥当。
傻子弟弟就到北方来了。冬天要穿衬衣,夏天穿着棉袄死也不脱。高兴的时候嗷嗷叫,吵得四邻不安,不高兴就砸东西,拣着什么砸什么,没多久,她家里就没一件完整的东西,流行的三大件也买得起,但就是不敢买。
傻子又喜欢拾破烂,枯树,烂纸箱子,瓶子罐子,欢天喜地地拣回来,把单元门都堵住了,还不让人收拾,若少了一件破烂,他就哭,闹。还动不动就走丢了,几天也不见人,她也不是没动过念头,希望他干脆再别回来,但还是三更半夜打着电筒四处找。有一次,她请了三天假,累得半死,披头散发地把傻子找了回来,回到家里,她站在结婚时候别人送的镜子面前,看着镜子上“喜喜”字中间被傻子砸出的裂缝,真是动了离婚的念头。
也还是没离。后来有了孩子,傻子更加成了个危险人物,有一天,她不过去厨房冲了下奶瓶,再回来,就看见傻子正给孩子喂滚烫的开水。从此,反锁房门就成了她的下意识举动,有时候,正在机器前,她也会疑心自己忘了把孩子锁好,简直要急疯了。孩子五岁,一家人去公园,一转眼,傻子就把孩子送到了秋千上,一边大笑,一边越推越高。孩子十八岁的时候,她觉着这孩子真是命大,觉着自己真了不起。
二十多年时间,亲戚邻居就没停过劝她,有的动员她在郊区果园里找个泥房子,给老乡给点钱,把傻子丢到那里去,有的干脆就说,傻子得了病就别给治了。她非常愕然,也不会说别的,只说:“那也是条命啊!”
后来,厂子不行了,他们一家靠着两个人的内退工资,再干点零活,供着儿子上了大学。两口子似乎都觉出自己老了,傻子却活得愈发旺健。她就发愁,他们都走了的话,傻子不就成了儿子的负担么?
不过,傻子还是死在了他们前头,一场肺炎,短短几天就要了他的命。
葬了傻子,回到家里,她感觉自己真是累极了,心里乱糟糟的,到底是庆幸、解脱、难过,都说不上,不过,跟傻子斗了这么多年,他一下子没了,还真是有点受不了,心里空空的。她坐在窗户前,看着后院里,晚春的青草上落的槐花,就希望安安静静地坐一会,谁也别来打搅她。
迷城
侯墨一直记得,他老婆英子离开家去省城打工那天,是三月二十六号,他开着他载客用的三轮摩托送她去了火车站,要她到了省城记得经常打电话,多写信。回去的路上,他还拉到了一个客人。那客人知道他刚送走了他老婆,还跟他开玩笑,说那可一定要当心,老婆进了城,眼界开了,可别不回来了。
开初的三个月,英子一直有信来,说是在一个理发的地方干了一个月,后来又换了一个餐厅。第三个月,还寄回一点钱来,再后来就没消息了。侯墨照着她来信的地址写了信回去,都给退了回来,说是没这个人。英子离家半年的那天,侯墨把三轮摩托给了表弟开,自己去了省城。
先去了英子说的理发的地方,那里的人说是早不干了。又去餐厅,也说已经走了很久了。侯墨没一点头绪,在车站跟前找了个便宜的旅店住着,每天到他们老乡那里去打听,再就是拿着照片到打工的人多的地方给人看。渐渐过了一星期了。侯墨开始往坏处想了,每天到广场的阅报栏前去看报纸上的各种坏消息,甚至到公安局也去了好几次。
那段时间,那城里有个女人和丈夫晚上出来,不小心掉到了没井盖的下水道里,再没找着,报纸上天天报道这事情,追踪打捞过程,探讨城市建设问题,公民道德良心,并且每天都登一点这女人以前事情,她的照片,她的丈夫抹眼泪的照片,她的儿女做作业的照片,还访问她的邻居,同事,他们都说,她是个好女人。
侯墨天天看见那报道,渐渐对这事情有了奇异的关注,他自己也不明白这女人的事情怎么就那么揪他的心。他每天一大早就到阅报栏前去等着人换新报纸,有一天,他一直等到了中午也没见换报纸的来,后来才想起来可以买一张报纸看。
打捞进行了十一天,侯墨在这城市里就又呆了十一天,每天四处找英子,看报纸,身上的钱渐渐快没了。
最后的那天,报纸上登出来说,那女人打捞到了。还有一张照片,可以看见围观的人腿中间,一个被掀开井盖的下水道口。
晚上,侯墨就往报纸上说的那个找见女人的下水道口赶,经过一个黑黑的巷子,看见有几个男人在纠缠一个女人,那女人的叫喊越来越不成调。侯墨也不知道他是想救那女人,还是想凑到跟前去看个究竟,看那女人是不是英子,只是傻了似地往跟前走,没等他到跟前,一个黑影子冲过来,手里亮晃晃地一闪,一阵子疼痛过后,他倒下去,身体里有热热的东西往外流个不住。隐约中,他还想,这些东西最后恐怕也会流进下水道吧。
殷红
殷红生在一个极其普通的人家,爹妈在工厂工作了一辈子,没什么文化,殷红也只读到初中毕业,就到工厂上班了,弟弟殷虎和妹妹殷青,都在念中学。
后来的事情都是从殷虎报名参军那年开始的,体检,殷虎没过去,说是有乙肝,殷红全家都去做了检查,爹妈和殷虎殷青都是大三阳,只有殷红是好的,再进一步检查下去,爹妈都已经是肝硬化中晚期了。幸好那时候厂子里还有公费医疗,爹妈就一起住进了医院,但也没挺多久,她爹在一年后去世,她妈妈在病床上又熬了两年,临走的时候,本来因为病而昏迷了多日的人,突然清醒了,拉住殷红,只说:“把弟弟妹妹的病治好。他们还要结婚,生孩子。”
这病没有特效药,就只有什么办法都试一试,受的教育又都不高,所以,走了很多弯路,去医院治疗了一段时间,没什么起色,殷红就把宝全押在报纸上的那些神奇的广告上,看看哪个说的治愈率高,就吃哪里的药,本地没有诊所的,就邮购,又到处去打听了民间的偏方来,听说吃芹菜能治这病,全家人就顿顿吃芹菜,炒,凉拌,包包子,把一家人个个吃得血压偏低,手脚冰凉。又听说紫河车能补充蛋白,就央人找了许多来,用瓦片焙着,弄成粉末,泡了水,强迫弟弟妹妹喝。听说气功或许有用,全家都去报了学习班,一到晚上,放着所谓的带功的音乐带,盘腿坐成一排。
都没有用。只把殷红培养成了半个大夫,会看医学书和各种化验单,会扎针,还认识各种草药,一天到晚,嘴巴上挂着各种医学词语,西瓜是利尿的,白糖有助于增加肝糖元。殷虎和殷青渐渐给殷红逼得要疯了,就对殷红说,有的乙肝一辈子也不会恶化成肝硬化和癌症,不如算了。殷红不听。
终于,还是回到大医院去。听大夫的话,尝试最昂贵的治疗方法,注射干扰素。家里的积蓄,到那时候,已经花得七七八八,剩下的钱,只能给一个人注射半年。殷红咬咬牙,让殷虎去注射,她一心想着让殷虎先好了,还来及去参军。
半年后,指标是转阴了,可没等殷红高兴三个月,再去查,又是阳性。
殷红休息了三天,就出门去,找各种可以兼职做的工作,站迎宾,搞推销,全都干过来,积攒了两年的钱,又把殷虎送到医院去。这一年,国产的干扰素上市了,价格便宜许多,殷虎注射了一段时间,终于转了阴。殷红一高兴,索性借了钱,把殷青也送进医院去,一段时间后,只剩了表面抗原是阳性。到这时候,距离他家打响抗乙肝战争第一枪,已经过去了八年。
最后,殷红把自己送进了医院,她胃疼、出血已经有好一阵子,这症状,她太熟悉,这是肝硬化的症状,其实,当年,她也和家里人一样,是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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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的那天,是个大晴天,殷红经过医院的花坛,看见金盏花开得正好,摘了一朵就插在头发上,如果妈妈在的话,肯定笑她是个疯姑娘,可是,最坏的已经来过了,而她,只不过跟这人间要了一朵花。
止庵 读书
止庵。男,原名王进文,1959年生于北京,1982年毕业于北京医学院口腔系(现北京大学口腔学院)。做过医生、记者等。出版有《樗下随笔》、《如面谈》、《俯仰集》、《樗下读庄》、《六丑笔记》、《画廊故事》等著作,并校订《周作人自编文集》(三十六种)、《苦雨斋译丛》(十六种)、《废名文集》等。
读书是一件很自我的事情,自然,写书评也是一件很自我的事情,但是,当社会发展到今天,这种自我多少有了许多“折中”:一方面是太“专业”的书评让人觉得枯燥,另一方面是写作者自己浮躁。但是止庵的评论却轻松地做到了均衡——既专业地保持着读书人的本分,又能从读书人的敏感点给予其本位的认知兴趣。
日本文学与我(1)
说来我喜欢日本文学作品已有多年,平日与朋友聊天,却很少得到认同。读书各有口味,本来无须统一,但是这里或许有个读法问题。前些时我在一篇文章里说,日本的全部文学作品,其实都是随笔与俳句;进一步说,日本的随笔也是俳句。日本文学之所以成立,正在于对瞬间与细微之处近乎极致的感受体会。若是以框架布局等求之,则很难得其要领。这样的话当然没有什么理论依据,但是我的确由此读出一点好处,而这恰恰就是朋友瞧不上眼的地方。我觉得倒也有意思,不妨略微多说几句。但并不是要辩解什么,日本文学到底有没有好处,又何须乎我来辩解呢。所以不提好处,说是特点罢。所谓读法问题,即是因此而起的。
譬如小说,我们通常习惯的阅读,总是在情节这一层面进行的;而最具特色的日本小说,并不以情节为基础,却是在细节的层面展开。它们首先是细节的序列而不是情节的序列。我们读来,恐怕一方面觉得缺乏事件,另一方面又过分琐碎。另外我们阅读除想得到情节上的愉悦外,往往还希望有情感上的满足,日本小说虽然情感意味极重,却与我们所谓情感是两码事:它不是发生在情节之中,而是先于情节存在的,是作品的一种况味或基调。这些全寄托于细节,却又不强调细节的奇异,而是对本来很普通的东西予以独特地理解。人物之间,作家与读者之间对此的认同,又是彼此有所默契,有所意会,并不需要特别著之字面。我们读来,恐怕一方面觉得过分琐碎,另一方面又平淡乏味。所以虽然都顶着小说的名目,却不宜拿寻常看欧美小说的眼光去看它。
我这看法,或许日本作家自己就不同意。因为日本现代文学兴起,正是受了俄罗斯和欧洲文学很大影响;而成功的作家,也往往声明自己从日本以外得到师承。不用提早期的红、露、逍、鸥了,岛崎藤村、夏目漱石、芥川龙之介和谷崎润一郎等,都是如此;就连川端康成,也说过“可以把表现主义称作我们之父,把达达主义称作我们之母”。但是外来影响最终不过是引发他们对本国文化传统的某一方面加以继承和发扬而已。灵魂永远是日本自己的。一千年前紫式部的长篇小说《源氏物语》和清少纳言的随笔集《枕草子》,始终是奠定日本文学总的追求和方向的作品。而虽然前者算小说,后者算随笔,在我看来,它们的相同之处要远远大于相异之处。日本的小说读来有如随笔,而日本的随笔若与欧美的随笔比较,更像是胡乱写的,一般所谓章法脉络他们不大理会。总之,我们看作不得了的,日本人似乎很少顾及;我们轻易放过的,他们却细细加以体会。这里附带说一句,一般论家谈及日本文学,总喜欢贴上现成的标签,譬如说谁是浪漫主义,谁是现实主义,谁是自然主义,谁又是唯美主义,这多半因为日本作家自己也搞这一套,然而这些对他们来说,不过是借口或名义罢了,实质则根本不同。我们讲“主义”,都是以情节文本作为前提的;而日本文学是另外一种文本,这些标签之于他们,他们之于这些标签,总归不大对得上号。
一部小说的读法,可以有粗细之分。这里仍然不论高下,但是粗读读情节,细读读细节,大概是不错的。日本文学作品如若粗读,恐怕一无所获。因为它根本不重情节,也不重结构。日本现代最有名的几部长篇小说,如夏目的《明暗》,谷崎的《细雪》,严格说来都算不上长篇小说。读这样的书,不仅不能忽略,而且应该特别重视每一细部。日本小说的细节与别处内涵不同,分量不同,地位也不同。田山花袋的《棉被》,说得上是这方面极端的例子。整篇作品都可以看作是对结尾处一个细节的铺垫。主人公时雄送走为他所深深爱恋的女弟子芳子,回到她曾经寄宿的房间:
“对面叠着芳子平常用的棉被——葱绿色藤蔓花纹的褥子和棉花絮得很厚、与褥子花纹相同的盖被。时雄把它抽出来,女人身上那令人依恋的油脂味和汗味,不知怎的,竟使时雄心跳起来。尽管棉被的天鹅绒被口特别脏,他还是把脸贴在那上面,尽情地闻着那令人依恋的女人味。”
本来是日常生活中最普通的东西,却被发现具有特别意味。最普通的东西也就变成了最不普通的东西。人物之间全部情感关系,都被浓缩在这一细节之中。这里也体现了日本文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