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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秦-第3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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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呈上来吧!”云玥终于开口,郑彬立刻从春儿手里将信笺拿走。三步两步就窜上了碉楼,旁边的铁塔看了郑彬一眼,这小子从来就没跑这么快过。

    信笺上满是蒙武的鲜血,牛皮纸撕了几个小口子,云玥才算弄开了信笺。上面是荆二的笔迹,下面盖着荆二的大印。话不多,只有一个意思。今天你拉哥们儿一把,条件随你挑。除了秦王的宝座,管你叫爹都成。

    “条件随我挑?”云玥的嘴角露出了一抹弧度来。既然你摆老子一道,老子今天不摆回去就不姓云。

    “告诉敖沧海和褚大勇,杀光那些叛军。将嫪毐给我带回来!”手里有兵,说话就是霸气。虽然旗卫队加上敖沧海的重甲步兵只有七千多人,可这些人论装备和训练水平。打三两万人根本不存在问题,嫪毐和禁军打了一个晚上,现在正是人困马乏。这些杀才们以逸待劳,还没打已经占据了绝对优势。

    不过云玥还是算漏了一点,那就是叛军对于云家的恐惧。事实上从嫪毐到每个叛军官兵,对于云家的战士都有一种恐惧的心理。本来厉枭还气氛于昨日褚大勇与敖沧海的嚣张,可经过一次小规模的接触战之后。就连厉枭这样的猛将,也不愿意去捻云家的虎须。

    这头老虎趴在那里就已经都吓人的了,若是咆哮起来那可真吃人啊。阵前那些叛军的尸体都在摆在那里,黑压压的一大片。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几乎是一次屠杀式的进攻。遍地的尸骸当中,几乎找不到云家骑兵的尸体。

    传令兵迅将云玥的命令传到了褚大勇和敖沧海那里。“老褚,正面就交给你了。我带人去踢嫪毐的屁股,侯爷说了将嫪毐擒回来。”

    “好极!正好老子要试试刀!”褚大勇一声狞笑,便扣上了面甲。

    ps:感谢颍州大侠的打赏!天天打赏老龙都有些不好意思了,哥们儿,谢了!(。)

第七十四章 精良铠甲() 
东游西逛的云侯爷终于遇到了

    “小哥,敢问云玥那个狗贼的府邸在哪里。某家有事要找他。”麻衣素袍的云玥被一个大汉拦住,抱拳拱手前来问路。

    云玥?狗贼?云玥无论如何也不能将这四个字联系在一起,虽说自己做事说不上万家生佛。但也不至于说是灭绝人性吧,用得着把狗贼这么骇人听闻的职称扣老子脑袋上?

    一个好人说自己也就算了,眼前这货。一个字形容就是大,两个字形容就是好大。篮球一样的脑袋,挂着俩招风大耳,大鼻子大嘴巴。一双水汪汪的小眼睛,好像一张大饼子脸上用筷子戳俩窟窿。这到底是人啊,还是猪啊!天蓬元帅转世?

    身旁的护卫消无声息的将云玥拉后一些,隐隐护在身后。“呃……这位……这位先生找云玥何事?”

    “哼!某家前些时刚刚从齐国回来,路过函谷关时听闻有一狗贼名唤云玥。为了一个女子,硬闯函谷关。连杀我大秦三十六位功勋卓著的校尉,大王念他往日功劳赦免了他。可我老秦人的的性命怎是那么好的拿的,今天某家就要替死去的的校尉们讨一个公道,快点告诉某家这狗贼,身在何处。让某家……”

    话没说完这货就被人群淹没了,云玥现在可以确定。这家伙除了长的磕碜,还他娘的缺心眼儿。单人匹马来找自己这个一城之主寻仇,不搞搞暗杀也就算了,还这么大鸣大放。你当老子手下,跟你一样都是猪啊。

    九月的天有些干燥,众人将猪头兄围住打得是烟尘滚滚。挤不进去的关中,还拿鞋往里面砸。(温馨提示:古人穿的是木屐!)

    等护卫将大伙拉住的时候,猪头兄已经看不得了。肥大的身子好像一个泥球,浑身上下都是灰土已经看不出本来模样。

    “狗贼,平凉一城都是狗贼。我乃是老秦人,不会放过你们这些狗贼。”匆匆赶来的穷奇一个窝心脚,这货球一样滚出去老远,终于不骂了。估计是昏过去。

    “他娘的,晚上杀了打打牙祭。就是他娘的太肥!”穷奇恨恨的瞥了猪头兄一眼,任谁被唤作狗贼都不会高兴。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云玥对这猪头兄忽然感了兴趣,早听说秦汉游侠的风姿。没想到今天遇到一个,后世古惑仔看多了。对这种快意恩仇的家伙似乎没什么反感,伸手拦住正要擒拿的穷奇。

    “这个人你不能打他的主意,我还有用处。”说完一挥手,便有护卫用绳子将这家伙捆了。

    一间暂时不住人的房子被借用来做了审讯室,一瓢凉水下去。满脸的灰土就成了泥浆,刚刚还威风凛凛的大汉现在狼狈不堪。

    “狗贼……!”这是猪头兄起身之后的第一句话,自然又招来一顿棍棒。杀才们实在不愿意用拳脚揍他,太脏了回头还要洗手。

    “我说猪头,你叫什么名字。”这就是个病句,不过猪头兄不在乎。吐了一口带血的吐沫喝道:“老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游侠夜莫便是老子。今天你们仗着人多,有本事跟老子一对一……”

    敖沧海用棍子在他肚子上一桶,夜莫便疼得双眼突出。好长时间才缓过一口气来,胖脸上的肥肉都在抖动。

    “不想遭罪嘴巴便放干净点儿,我说夜莫。连杀三十六校尉,是老子干的。大王已经宽恕了我,而且每户人家都得了云玥的钱财。足够这些校尉家属富足一生,若是他们的未亡人懂得持家。估计成为累世巨富也未可知。

    大秦律法严明,两年前先王颁布了纳金豁免之策。也就是说,云某所犯罪孽。都已经纳金豁免,大王在这一点上并未徇私。

    好了,现在好听的说完了。本侯就跟你说不好听的,那些校尉的家眷拿了本侯给予的钱财,没一个嚷嚷着报仇的。都一个劲儿的给本侯叩,千恩万谢。说他们的当家的,骨头里面熬出油来也不值这么多钱。

    人总该有些精神,但是很可惜。绝大部分人没有,他们只羡慕别人奢华的生活。见到别人吃好的会嘴馋,用好的会嫉妒。某种程度上,对物质的贪婪会越他们的精神。

    今天我放了你,不为别的。就为了你千里寻仇的勇气,世上还有执念的人不多了。你算得上是一个,坚持你的理想。若是你觉得我真的还有罪,你再来杀我。不过你得练好本事,至少先能打过他。”云玥一指面目凶恶的穷奇。

    “老子打不过他,这辈子可能都打不过。身体上的劣势,不是说弥补就能弥补得了的。你说的有些道理,不过大王真的颁布过那条法令?我没读过书,你别骗我。”圆圆的小眼睛充满了疑惑,云玥似乎说得对,可跟自己从小接受的教育却格格不入,让人一时很难接受。

    “大王的法令有正式的公文,你可以去咸阳打听打听。若是有假,你再来找我。还是那句话,打赢他就行。”

    “好,若是夜莫冤枉了侯爷,定然亲自来向侯爷请罪。这颗头,侯爷愿拿便拿去。”

    很好,狗贼变成了侯爷。看起来这家伙也不傻,在护卫们鄙视的眼神里。这货一骨碌便站起来,抖落掉了身上的绳子,笑着走了。

    “不韦,这个云玥又打了胜仗。奏章上说,干掉了上万匈奴人。看得出来,这一次的战绩应该不假。云玥所部损失过半,那小子行兵一向伤亡很少,想象得出来那是怎样的一场鏖战。”庄襄王手中拿着竹简,看过之后若有所思。

    “这个云玥别的都好说,打仗更是一把好手。听说他正在筑城,平凉在他的治下很快便会成为坚城一座。会是我大秦在西北最坚固的要塞,有了他在大秦便可以专心对付山东六国。早日鼎定中原,完成统一大业。”

    “孤的意思是,要不要给他再拨些兵马。这一张他伤亡过半,孤是担心万一匈奴人冬天再来复仇,那可怎生是好。”

    吕不韦巴不得匈奴人将云玥全家砍死,最好大卸八块才能消解心头之恨。不顾庄襄王这么说了,至少也要有个态度。不然,自己的私心暴露得过于明显。会让庄襄王猜忌自己,这是吕不韦尽量避免的。

    “大王,不韦还是那句话。给他的兵不能多,这小子一贯善于邀买人心。若是兵都被他带得熟了,怕是日久生成祸患。援兵可以派,不过绝对不能多。他不是伤亡过半么?那就给他补充三千军卒,补足所缺员额即可。他用五千人可以斩杀过万匈奴人,想必守城也不成问题。”

    “不韦说得有理,这个人既要用也得防。前些时他不断给太后送礼,还别说那种叫做玻璃的东西还真是不错。晶莹剔透,烛火下更显华贵。孤看,比起孤用的玉碗似乎还要好些。太后看了很喜欢,听说给秦清都送了一对玻璃珠子。”

    “哈哈哈!大王是我大秦之主,何必拘泥于那些小东西。最近不韦得了一个好东西,放在室中可驱寒暑蚊虫不近。大王夜间批改奏章,只消此物即可。”吕不韦说完便从怀中掏出一个锦盒,打开锦盒一个鸡蛋大小的夜明珠便出现了庄襄王面前。

    吸饱了光的夜明珠在承明殿中散着明亮光华,看得庄襄王都有些呆住。

    “不韦仅将此物献与王上,愿我大王福泽绵长万寿无疆。”吕不韦说完,便将手中锦盒连同夜明珠一同递过去。千度见状赶忙接过来,端端正正放到庄襄王案几上。

    吕不韦为了此次觐见,这夜明珠在阳光下暴晒了一个月。现在没有那种惨绿色的光芒,而是柔和的白光。

    庄襄王抚摸着夜明珠大喜,案几上被强光照得通明。低头一看,竹简上的字迹似乎更加清晰起来。果然是一个好宝贝。

    “如此宝物实在难得,不韦有心了。”庄襄王大是满意,要说还是衣不如新人不如故。与自己想处多年的吕不韦,就是比那些阿谀奉承之辈来得贴心。对,还有那个不给自己送东西的云玥。

    “大王是我大秦之主,如此宝物自然只有大王消受得起。”送出云玥送的夜明珠,吕不韦有些肉痛。当然,打死他也不会告诉庄襄王。这颗珠子是云玥送给他的。

    “千度,将这珠子放在孤的案头。每天晚上批阅奏章,孤都要用。”

    “诺!”

    如果云玥在这里一定惊得下巴都要掉下来,如此放射源天天晚上都要近距离接触。您是打算每天化疗还是怎么着?怪不得历史上的庄襄王三载而亡,算算日子。这位兄弟在这么大剂量的辐射下硬是挺了一年,好身板!(。)

第七十五章 不可战胜的重甲() 
当云家重甲冲进敌军军阵的那一瞬间,杀戮就开始了。刚刚挺进的过程,证明了云家重甲坚固的防护力。现在,他们要展现战刀的威力。大马士革钢刀斩断骨骼几乎不会出任何声音,就好像是用菜刀剁泥巴。血肉甚至没来得及出金属入肉的声音,躯体便已经分裂开来。

    云家重甲好像冲进鸡窝的山猫,不……是冲进鸡窝的美洲狮。也算是精锐的雍都叛军,在云家重甲面前懦弱得好像雏鸡。许多人还没对敌,就被杀才们强大的气场震撼得双股战战。少数彪悍的家伙挥动着手中长戟或刺或撩。却只能在铠甲上留下一道印记而已,他们甚至做不到让铠甲凹陷下去哪怕一丁点儿。

    大马士革钢刀无情的划过一道寒光,接着他们手中的兵刃和身体就爆裂开来。血珠好像一颗颗黑色的橄榄,在空中四散飞溅。在血红的朝阳下,显得更加的红。

    战场上一片死寂,所有人都看着这一场屠杀。刚刚还忘我撕杀的两群人,现在都拎着兵刃傻呆呆的看着这场屠杀。五千人,屠杀两万人。

    自古秦兵耐苦战,大秦今天的丰功伟绩不是帝王有多么强大。谋臣有多么聪慧,而是大秦军人彪悍勇武悍不畏死,关中冷娃的名头从战国时代就已响彻华夏。

    可就算是彪悍异常的秦军,面对这样的屠杀也心惊胆战。前排的人几乎没有任何抵抗的被劈成两半,后排的军卒本能的后腿。可身后的人在军官的指挥下,还在不停的往上涌。

    褚大勇爱死这种轻便,但锋利异常的钢刀了。雪花一样的纹理上流淌着殷红的鲜血,上面的花纹好像活过来一样。红色的雪花在血水中荡漾变成血花,这一捧鲜血尚未完全滴落,下一捧鲜血又沾了上来。

    人头滚滚血流成河,已经不足矣说明战场的惨烈。叛军们的鲜血好像礼花一样绽放,然后迅凋零。

    兵甲没有人家的犀利,战士没有人家的勇武。叛军们非常努力的前赴后继,就是想给云家重甲代来哪怕一点点伤害。可这么小小的愿望,却根本无法达成。

    绝望在每名叛军的心头萦绕,恐惧好像瘟疫一样在人们心中传递。当所有人都知道,他们将无法取得胜利的时候。崩溃,就成了意料之中的事情。

    死战不退的叛军溃败了,他们疯狂的奔跑着。只要远离这些杀人机器,去哪里无所谓。甚至给魔鬼做仆人,他们也心甘情愿。

    云家杀才倒没有过份的追杀,此时应该是弓骑兵们上演追杀好戏的时候。可现在没有弓骑兵,只能放过他们一马。重甲们在褚大勇的口令中,开始整队。身上沾满鲜血的重甲步卒们又结成了钢铁军阵!

    万道金光之中,太阳从地平线上跃上来。金黄色的光照耀在钢铁军阵之中,云家重甲宛若天上的神兵。凛然杀气,让人不敢逼视。

    鼓点,口令!钢铁军阵又回到了军寨门前,如此杀戮杀才们居然没有感到多少疲累。对比八十斤重的陌刀,手里的钢刀简直轻得像跟筷子。不过,他们还是喜欢这种锋利的钢刀。

    目睹了整场杀戮的荆二默默无语,云家的强大第一次让他感觉到无奈。这样的军队是无敌的,荆二悲哀的认为,就算十万秦军都未必是这五千重甲的对手。

    嫪毐早在叛军没有崩溃的时候,就换上了一身士卒的衣装,在厉枭的保护下策马向雍都城内奔逃。他们想绕过敖沧海,从其他地方进城。毕竟,雍都也不只有一座城门。

    可事实证明他错了,云家的复合弓已经被旗卫队们玩得炉火纯青。数百步远,便可射杀敌军骑兵。朝阳下,一队骑兵护卫着嫪毐拼命奔逃。可他们哪里是装备西域马的云家骑兵对手,对比匈奴马西域马有着强大的马优势。

    敌军分散,旗卫队也分散。追击在后面的杀才们,纷纷张弓搭箭。羽箭好像长了眼睛似的,将一个个骑士射落马下。

    云玥一步步走下了碉楼,路过春儿身边的时候。拍了拍春儿的肩膀,然后径直走回了屋子里。夏菊赶忙跟了进去,不多时里面响起了夏菊的吩咐。“侯爷要吃早饭,快些准备着。”

    战斗已经毫无悬念,敖沧海会像猎狗一样的遵循云玥的命令。云玥说将嫪毐弄回来,他就不会只带一颗人头,或者是别的什么零部件。

    春儿愣愣在看着走进了屋子里的云玥,朝阳的光辉下。云玥是那么的强大,强大到无可匹敌的地步。荆二身为秦王,似乎在威势上也差了云玥几个等级。

    “夫人,咱们是不是回去见大王?”蒙武感觉自己要支撑不住了,胸前的那一箭已经让他不停的咳血。在倒下之前,一定要将春儿送回荆二那里。毕竟,这位是尊贵的秦王夫人。在咸阳宫中的地位,仅次于秦王后。

    “哦!”春儿应了一声,对着屋子里的云玥盈盈下拜。然后挣脱了慕容丹的手,毅然决然走出了军寨的大门。

    刚刚登上马车,一队骑兵风风火火的驰了进来。敖沧海的马上,按着一个捆得跟粽子一样的家伙。看服色是一名普通士卒,可春儿却认得这人便是嫪毐。那张俊美的脸,让人看一眼便难以忘怀。虽然此时一脸的落寞,但俊美依旧。

    经过一夜血战,禁军伤亡惨重。三万禁军伤亡过半,剩下的也都是疲累不堪。雍都城外到处都是溃散的叛军,云家骑兵也不去追杀。他们只是在捉到了嫪毐之后,便唿哨着收兵。顺便,带走了厉枭的人头。

    战场上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朝阳下遍地的伏尸。被火油焚烧的禁军营垒,仍旧冒着青烟。边上散落着无数黑色的焦尸,这些都是作业偷袭中,第一批被干掉的人。

    荆二扫视了眼前的一切,尽管禁军已经很疲惫。但他还是下达了命令:“进城,行冠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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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一碗羊肉汤的怨念() 
包子,小馒头,小米粥,酱菜。云家早餐永恒不变的四大金刚,剩下的一些菜肴只是临时客串而已。永远不可能像这四位一样,占据着同质性的岗位。

    尽管在战场,云家厨子仍旧一丝不苟。韭菜鸡蛋馅的包子鲜得怕人,小馒头蒸得白白胖胖。甚至在如此激烈的战斗中,厨子还煮了一锅茶叶蛋。至于打仗,云家败过么?

    云玥同样不担心外面的那场撕杀,云家一直以来的战略都是远程打击为主。尽量在敌人够不到自己的时候,干掉他们。可这并不意味着云家放弃了肉搏,事实上云家肉搏的技术水平非常高。重甲步兵就有一招云玥学自后世大刀队的绝招,刀背上撩,磕开敌军的兵刃。然后顺势斩下,锋利的大马士革钢刀会切开任何铠甲,然后让里面的人斩成两半。

    刚刚看了,杀才们将这一招运用的如火纯青。不下五成的叛军,死于这一招之下。一招鲜吃遍天,战场杀伐有一招绝招就很好。复杂了,这些肌肉男根本掌握不了。

    敖沧海回来了,浑身带着血腥气站在门外。侯爷在吃饭,这绝对是不能打搅的。至于另外一位委顿的侯爷,谁会管他的想法。只要将他交给大王,秦王非常想将他剥皮抽筋。

    战场是胜利者的天下,失败的人没有人权。跟这些杀才讲人权,他们让你连人都做不成。

    云玥在悠闲的吃饭,荆二却在恶狠狠的磨牙。原因无他,雍都守军居然拒绝投降。自己手下的禁军人困马乏,根本无力攻城。而城头那可恶的校尉居然说,让秦王亲自去城里拜见太后。他娘的现在进城,还出得来么?已经战败的叛军残部,自己还是没有办法。

    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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