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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哪个混球抢我了心水的笔名啊!放学后别走,我保证不打你!
“幻境”的搜索功能是强大的,很快,系统便根据林陌输入的线索查找出了相对应的结果。满满一页带有“陌路”字样的笔名中,林陌最先注意到的便是最上面的那个。简简单单的两个字,没有任何的修饰,却是林陌最爱的两个字。
——可找到你了,盗版陌路!
得意的一挑眉,林陌随手便点进了那个作者的个人专栏。在“幻境”中,作者的个人专栏可以按自己的喜好来进行排版设计,而专栏的美观度,就相当于作者的门面,为此作者们都喜欢将他好好的打扮一下。
顺带一提,林陌因为嫌专栏的排版设计太麻烦,便甩手将它扔给谭湘湘全权处理了。
可是这个笔名为“陌路”的作者的专栏却是系统最原始的是样子,看起来一目了然,却又让人觉得清冷过头。这样子的专栏,其主人一般来说要么就是新人,要么就是不会用代码设计又懒得请教别人的人。
而这个笔名在五年前林陌注册的时候便存在了,所以应该不是前者。
刻意去瞄了一眼作者头像下的地方,林陌并没有看到那个签约作者专有的红戳戳,于是心情好了那么一咪咪。随后他又刻意的瞄了眼此人的作者收藏,很好,只有可怜的那么一个收藏,于是,他的心情又好了那么一咪咪。
——什么嘛,原来只是个真空到不能再真空的作者,笔名好听又如何,还不是输给了我,哼,无所无为惧。
林陌此刻的心里完全就是人们常说的,找别人的不足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啧啧啧……
“陌路”的专栏上只有一篇文,系统显示依旧在连载中。林陌有注意到那篇文的开坑时间是2007年的7月份,也就是自己注册作者账号时的前一个月。一想到自己竟只是慢了一个月的时间,便失去了心爱的笔名,林陌心里又莫名其妙的不爽了。
——我倒要看看,抢了我笔名的人写出来的文水平如何!
怀着“恩赐”的心情,林陌点开了那篇文,大致瞄了眼更新时间,发现除了一开始开坑的第一个月里有日更外,后面居然变成了月更?!更过分的是,在月更四个月后,这货直接断更了三年!?直到今年六月份才继续更新!
——这也太不负责任了吧!
将页面让下拉到留言区,林陌讶异的发现这篇文竟然有一个忠实的读者。这个读者不但章章留评,甚至还经常在别的读者喷文时帮作者撵人,很显然是个脑残粉。
——文下会有脑残粉,这说明这篇文一定有它的过人之处,说不定这家伙是个潜力股……
莫名其妙的有了惜才的心情,林陌在看完页面上显示出来的所有留言后,终于点开了这篇文的第一章。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期望越大,失望就越大。
第一章——林陌略带期望的认真看着
第二章——林陌略感不适的皱起了眉
第三章——林陌似吃了苍蝇般黑了脸
第四章——林陌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
第五章、第六章……
最终,勇者林陌阵亡在第十章上。【点蜡】
这篇文完全出乎了林陌的意料,简直就是天雷滚滚,让看文前忘了带避雷针的陌大被雷劈得外焦内嫩的。
——这篇文是怎么一回事啊!种马文就算了,毕竟现在种马文多得是,你丫的还给我来个汤姆苏!?
本来嘛,人家一个作者写的文如何林陌是懒得管的,但坏就坏在,这个作者顶着的是林陌最心水的笔名,却又写不出好的文来,这让林陌莫名其妙的起了怪异的心情。
那种心情就像是“我家又漂亮又贤淑的好女儿居然嫁给了个屌丝!?而且还是个毫无上进心的屌丝!?WTF!”
于是乎,岳父大人林陌恼了,身体里的血液“噌噌噌”的涌到大脑中。一个冲动间,他便登上了自己平时看文专用的“幻境”账号。在“啪啪啪”的敲下了一千多字的吐槽留言后,林陌毫不留情的给文打了个“负二分”,却在提交留言之前犹豫了一下。
——一千多字的长评打“负二分”会不会太狠了……毕竟对没签约的作者来说,文章积分还蛮重要的……万一这家伙太过玻璃心,一下子打击过度,不再写文了怎么办?
一想到自己不经意的举动可能会毁了一个作者,林陌随即默默的将“负二分”改为了“一分”,这样子既不会影响到作者的积分,又可以起到批评的作用,正和林陌的意。
点击“确定”,看着系统提示已成功留言,林陌心情大好的伸伸懒腰。
——如今这年头,像我这样的好人不多见了!【嘚瑟脸】
作者有话要说: “幻境”的界面以及系统均采用绿jj,以方便大家食用,要是有哪里不明白的地方一定要记得告诉烂作者!
ps:如此高冷的吾辈怎会卖萌要收藏留言?哼!愚蠢的人类,还不快快跪拜吾辈主动留言收藏!╭(╯^╰)╮
pss:专栏连接给你们,你们看着办→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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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脑残粉的可怕
第三章论脑残粉的可怕
橘红色的夕阳,在大自然的规则之下,恋恋不舍的沉入了城市的边缘中,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中。夏季的晚上虽然比其他季节都要来得闷热,但受够了白天炽热气温的人们,对于夜晚的到来却依旧很欢喜。
浴室的门被推开,林陌全身放松的走了出来。湿哒哒的发丝被一条干毛巾轻轻地擦拭着,偶尔有一些被遗漏的水滴溅到地面,如果不细心观察,还真的很难发现。
林陌的工作虽然都是经常待在室内的,但从高中开始他便很注重身体健康,为此,每天下班后,他总喜欢去学校的操场跑几圈,然后直接跑回家。随带一提,林陌习惯赖床,为了防止自己上班迟到,他在学校附近买了一个套房。
嗯,大神有钱任性。
全身的汗味被清洗干净,粘哒哒的皮肤也变回干爽,林陌心情很好的坐在沙发上,整个人惬意的如慵懒的大黑猫。
将刚刚洗好的葡萄放在桌面上,林陌一边用电脑和群里的人插科打诨,一边享受的吃着葡萄,全然忘了上午还被这班人嘲笑自己的笔名来着。所以说,林陌其实真的很健忘。
习惯性的在聊天的时候登上“幻境”刷一轮,林陌在将自己文下前20的留言一一回复后,又登上了那个自己专门用来看小说的“幻境”小号。
林陌虽然自己也是个作者,但他依旧保留着爱看小说的习惯。对于自己喜欢的小说,他时常都会装成纯读者去留言或送霸王票,只要一有空,他便喜欢去看看自己最新的留言有没有作者的回复,精分玩得不亦乐乎。
——咦?这个长评是……
熟练的打开发评记录,刚将一个葡萄吞进肚子里,林陌便看到了发评记录中,最上面的一个长评。他有点讶异的想了想,似乎有点忘了自己什么时候发过长评了。
啊,想起来了,今天上午送给那个盗版“陌路”的吐槽!
一个不小心,牙齿将嘴里的葡萄籽给咬碎了,微微苦涩的味道让林陌黑了脸。嫌弃的将嘴里的葡萄肉连着籽吐到垃圾桶中,就在刚刚的一瞬间,关于“陌路”的回忆又再次被勾起,林陌感觉自己的好心情突然就被破坏了。
哼,能够得到我的指导,这个冒牌货如果能过很识相的感激我的话,我就勉为其难的再指导他一下吧。
表面上不在意,实则心里带点期待的点开那个长评,林陌满心满意的以为会看到那个作者万分感激的回复,却未料,自己竟然被喷了!?
【网友:陌路 评论:《逆天而行》 打分:1 所评章节:10
作者你年纪还小吧,你是把自己代入文里的主角写的吧,你难道没有发现这篇文苏味浓重吗!?一篇好的文,主角可以有金手指,可以有好的样貌,但是太过了就会变得极其的不真实blblbl……(一下省略1000多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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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老湿
不爱看滚粗!最讨厌这种人了,说得好像自己很厉害一样!You can you up!大大别理楼上的,我倒觉得大大的文很好!】
——说好的感激呢!?
一阵热血猛然的袭上大脑,自从成为大神后,一直都受人敬佩的林陌被如此恶意的评论气得满脸通红。重重复复的将那只有四十多字的评论重头到尾看了好几篇,无论怎么看,那满满的恶意依旧存在,惹得林陌心里的小人在不停的咆哮:
很好,很好!老湿是吧!我认识你!你不就是那个冒牌货文下的脑残粉吗!?那个当初害我以为此文会是潜力股,然后满怀期待阅读却被雷得外焦内嫩的罪魁祸首!
脑残粉了不起啊!不就是脑残粉嘛,我也有啊!【这才是重点】
还有那个冒牌货呢?!怎么不出来说话啊!?躲在读者的背后算什么本事!
新仇旧仇一起来,此刻的林陌理智尽失。他把眼睛瞪得大大的,显然是气得不轻。将顶在头顶上的毛巾扯下,林陌正想跟那个老湿在评论区来一场天轰地裂的大吵,却在此时,放在桌面上的手机突然响起。
不耐烦的将手机拿起,林陌瞄了一眼来电之人,随即眉头皱起。
——姐夫?
“喂?”
将电话接通,一种浓浓的熟悉感随之袭来。对于林陌来说,一般只要是老姐那两口打来的电话,准没什么好事,这两个家伙实在是太会折腾了,明明都结婚八年多了,老早就过了七年之痒了好不!而且只要一折腾,受罪的永远是自己!
“姐夫啊,有什么事吗?”
“……”
“什么?老姐又离家出走了?”林陌扶额,他就知道又是这样。每次两口子吵架,老姐准离家出走,接着就是跑到自己家里待到姐夫来接人为止。
——话说……这次怎么不见她来?难道转性了?总算体谅到我这个做弟弟的辛苦了!?
“叮咚叮咚——”
突地,屋子里的门铃响起。林陌应声看向门口。一听那门铃是以不停顿的方式响的,随即苦逼的叹了口气:得了,话说太早了,现在这不就来了嘛……
门铃依旧不依不饶的响着,似乎对方不开门它就不罢休。不情愿的从沙发中起来,林陌边准备去开门,边对着电话里的人说道:“你过来接她吧,她刚到我家。”
猛地将门打开,林陌看着门外手还按在门铃上的女人,双手抱胸靠在门框上,语气中满满都是无奈。
“大小姐,门已经开了,可以将你的金手挪移门铃了吗?”
……
笔记本电脑被抢走,又被迫听了半个多小时“你姐夫他blblbl”的抱怨,林陌终于等到了自家伟大的姐夫来接人。站在门外目送着两人拉拉扯扯的离开,林陌就差挥手绢让他们别再来了。
经过这两个人的一闹,林陌现在完全没有力气再去生那个脑残粉的气了。再次登录刚刚被老姐关掉的“幻境”界面,林陌重新点开发评留言,正想从其他萌萌哒的作者中得到安慰时,却发现那个长评又被顶到最上面。
——不是吧……该不会那个脑残粉又说了些什么吧……
怀疑的再次将那个留言打开,林陌已经做好了再次被开喷的准备了,却未料这次居然多了一楼绿色的回复,那个被林陌认为躲在读者后面窃喜的作者竟然回复留言了!
网友:陌路 评论:《逆天而行》 打分:1 所评章节:10
作者你年纪还小吧,你是把自己代入文里的主角写的吧,你难道没有发现这篇文苏味浓重吗!?一篇好的文,主角可以有金手指,可以有好的样貌,但是太过了就会变得极其的不真实blblbl……(一下省略1000多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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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老湿
不爱看滚粗!最讨厌这种人了,说得好像自己很厉害一样!You can you up!大大别理楼上的,我倒觉得大大的文很好!
======================================================================'2楼' 作者回复
谢谢陌路你的指点,你的留言真的让我受益匪浅,对于你说的细节我下次一定会注意的。这是我第一次写文,有很多不懂的地方,让你看得不舒服了真的很对不起。我一定会更加努力的,真的谢谢你!Ps:说来你的读者马甲刚好和我笔名一样啊,真巧。=v=
谢谢老湿的赞赏,你能喜欢这个文我真的很开心,不过可以的话,我更希望大家能和平相处,毕竟大家能开开心心的看文才是我的初衷啊。O(∩_∩)O】
紧紧地盯着留言上真诚的道谢,以及后面那萌萌哒颜表情,林陌没想到这个冒牌货竟然还蛮萌的,而且说的话也很懂时务,和他一开始想的形象完全不符?
林陌就是个吃软不吃硬的家伙,如果那个叫“陌路”的作者在留言下不认同自己说的话,或者不回复的话,林陌一定甩都不甩他,扭头就走,绝不会再去关注此人。但对方真诚的回复,却正好抓住了他的软肋,一瞬间,原本对那个作者低至零分的好感度,此刻开始往正分值上升了。
——不错不错,孺子可教也。既然你都那么懂时务了,那我就不妨再指点一下你好了。
如果忽视那正不断偷笑的脸的话,此刻的林陌看起来还是很高大上的……
原本被自家老姐的折腾而糟透了的心情,因为某个治愈系的作者而悄悄的开始变好。表面上看起来对什么事都很冷漠,实则很热心的林陌在决定帮帮那个作者后,随即再次忍着头皮发麻的感觉点开了那篇文的第十一章,打算将剩下的每章都帮他找出问题,并留言告诉他。
而就在林陌正边抽搐着嘴角,边硬着头皮往下看时,A市里的某一个办公楼中,一带着眼镜的男子正坐在电脑面前,双手正飞快的在键盘上移动着。透明的眼镜片上反射着电脑屏幕中显示的内容,一大串复杂难懂的代码迅速的从镜片上闪过。
男子长得很斯文,有种邻家大哥哥的感觉。在眼镜之下,隐藏着一双很好看的眼睛,漆黑的瞳孔仿佛能看入人心,不薄不厚的唇唇线微微向上翘,明明正抿着嘴,却依旧看起来像是在微笑。
只可惜,如此温润的人,此刻眼睛下却有着厚重的黑眼圈,嘴角的边缘也有着胡子的痕迹,看起来彼颓废。
“我说阿远啊,你干嘛对那个莫名其妙出来乱吠的狗那么客气?那么好的文居然被人喷得一文不值,是我就咽不下这口气!”
见宁修远已经忙完一轮,一状似他好友的男子立即愤愤的开口,似乎很替他感到悲愤。宁修远闻言抬起头,见对方正指着自己文下的一条长评,随即笑了笑,似乎真的一点都不介意。
“哈,对方也不知道我这篇文写来的目的,误会罢了,况且他也只是好心而已。”
将放在手边的一叠文件夹中抽出一份,宁修远又开始投入工作中,嘴里还不忘对自己的好友提个醒。
“你还是别去管它了,反正那篇文是随你高兴写的,要真的看不过去那些留言,无视它便是,”操控着自己的手指飞快的游走在键盘上,宁修远似乎已经有点累了,“还是赶紧完成工作回家吧,总经理说我们今天要加班到完成这个项目为止。”
“TMD的真操/蛋!该死的经理!”
不爽的挠挠头发,已经很长时间都没有好好休息过的好友,烦躁的扯过面前的文件。利落的将“幻境”界面关掉,不一会儿,好友便埋头在那些复杂的代码中……
作者有话要说: 手冻僵的时候码字最痛苦了,天冷小天使们要注意保暖啊!{{{(>_<)}}}
话说你们留言收藏了吗?没有的话还不快去!【高冷脸】
神马?已经做完了?那专栏收藏了吗?这都要吾辈提醒,真是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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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不许说烂作者傲娇!这叫高冷,高冷懂吗!快叫我女王大人!
☆、总有人打断自己
第四章总有人打断自己
就连林陌自己也没有想到,自己真的将那篇已经有二十多万字的汤姆苏文,从头到尾啃了下来,甚至还在每章下面都指出了自己的见解。这一举动,花了他一个晚上的时间,等他看完最新的一章时,时间已经过了23点。
揉了揉又酸又痛的脖子,林陌看着文下那一串独特的一分评,满足感油然而生。懒洋洋的打了个大大的哈欠,些许生理盐水立即从眼角挤出。因为已经过了自己平时的睡觉时间,林陌的精神力刚一放松,困意立即袭来。
疲倦的将电脑关机,林陌打着哈欠回到自己的房间,他现在实在是太困了,连刷牙的精力都没有,就这样和衣躺倒床上,没多久便睡着了。
而在他睡着了的时候,另一边,宁修远却依旧在奋战中。宁修远是一个高级程序员,年仅29岁的他,却在事业上有了不错的成就,现在已经是公司里的一名部门经理。
只可惜即使备受上司的赏识,也依旧改变不了他是程序狗的设定。在他们的行业里有这么一句话——干得比驴累,吃得比猪差,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看上去比谁都好,五年后比谁都老(出自百度词条)。现在的他,完全就是这个状态。
常年的不规律生活使他开始往亚健康的状态发展,身体也开始有点吃不消了,虽然现在的工资挺丰厚,但他还是萌生了辞职的想法,不过一想到自己最近看上的一套房子,以及辞职后的生活来源,最终还是决定继续挣扎在工作中。
顺带一提,宁修远还是个业余作者,在“幻境”中有个作者账号,笔名叫陌路,注册于五年前。不过与其他作者不同,他的文只是特意写给一个好友看的。
五年前,因为意外而失业的他,要不是好友介绍了现在这份工作,他的事业或许还没有那么快能走上正轨。为了感谢对方的帮忙,宁修远应好友的要求,特意注册了个作者账号,并专门以对方为主角写了一篇叫《逆天而行》的玄幻文。
好友喜欢看网络小说,更爱看那些主角强大的小说,所以,这才有了这篇汤姆苏外加种马文的小说,而那个文下那个名叫“老湿”的读者,就是好友的马甲。因为是专门写给一个人看的,为此,宁修远并不介意别人的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