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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汉之魂-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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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孤魂野鬼。

    黄汉傻愣愣的看着眼前的一切,感知中的世界在真实与不真实之间不断变换,难以聚焦的瞳孔映射出的画面模糊不清。

    捏紧的拳头狠狠在眼眶上擦了擦,僵化的肌肉由于猛然的发力发出刺痛感,再加上全身上下到处都是的零碎伤口。不用掐自己,黄汉都能确认到自己不可能是在做梦。

    哪有这么可怕的梦。“真冷啊!真疼!?”迷茫着双眼瞧着四周的黄汉脑子有些懵,只觉得哪里不对劲,好像脑海里有着另一个人的故事,太生动了,简直是历历在目。

    “马福春,马二子?听见的话回我一声儿。”脑袋里还没清醒,脑海里跳动的信息已经催促着干巴巴的嗓子压着声儿开始呼唤。

    可马二是谁?黄汉的另一个思维在疑惑着,但还是为了脑袋里忽然冒出的那些信息着急。

    在冲杀中仅存的两位黄汉这一伍的战士,黄汉眼看着刘勇被一个凶神恶煞般的巴牙喇捅死了,他甚至能够感觉到刘勇喷射出的那一腔热血的温度,在黄汉闭眼之前还活着的也就只有马二一人。

    雪花还在飘舞,白茫茫的雪层盖住了狼藉的战场。眼睛终于恢复正常,血丝少去了几分,模糊的视线开始清晰起来。

    “我的摩托车呢?”一个记忆在作祟,导致黄汉不断搜索这片区域,口中喃喃发问不知道是在问谁。

    他忽然感觉到了身体的异样,伸出双手查看,“哦!老天!这肯定不是我的手,我的手怎么会如此粗糙,手上怎么可能有如此多的老茧?”

    蓦地打了一个寒战,黄汉赶紧伸手摸向自己的下面,感觉到了一大团东西后才长舒一口气,“还好,还在!”又摸索了全身,除了一些还能够忍耐的伤痛发现自己好像没丢了什么零件,也没有伤到筋骨。

    脑海里两个黄汉的故事在融合,为了得到一些证明,黄汉扒拉了身边的积雪,一条人腿赫然在目,黄汉瞪大了眼睛继续扒拉,渐渐地一个明军战士出现在眼帘。

    记忆里的图像涌现,黄汉认识这位被刺穿胸膛的明军,知道他老家在辽东十三山驿名字叫做王全通。

    虽然雪花越飘越小却更加寒风刺骨,但是黄汉额头渗出了黄豆大小的汗珠。

    翘起的半截白蜡枪杆上停着的乌鸦脑袋朝着这边,发出数声低沉的“呱、呱……”叫声,听起来刺耳又悲凉。

    脑袋里莫名其妙的记忆在催促自己翻开雪盖,去寻找昔日的战友,脏兮兮的手不自然的颤抖着却始终没有动弹。

    然而并没有太多时间给他慢慢思考,冷风吹在身上回光返照般重燃的一点生机在不断的被剥夺。

    冷风中全身颤抖着的人迅速的在雪地里翻动。一个记忆让他喊出:“摩托车,我的摩托车……”

    雪中当然没有什么摩托车,有的只有残破的尸体。

    马二的手臂被拗断了,那只手中还捏着敌人的半截残肢。看来他直到最后一刻还在战斗不休。

    尸体,到处都是尸体。更奇怪的是看到这些尸体,心里却没有一点恐惧。

    反而是一种习以为常的淡漠。

    当看到马二的尸体之时,脑袋里属于明军骑兵黄汉的那点精气神就完全散了,都死了,几千精锐啊!苍天啊!怎么就这样结束了?

    昔日袍泽的音容笑貌一一浮现在眼前,那些鲜活的面容如今都变成了一具具冰凉的尸体。

    “狗鞑子,建奴畜牲,老子要你们血债血偿!”一个战士在心底里呐喊。

    而抱着胳膊不断打颤的黄汉另一个思维也终于得出了一个答案。

    “我穿越了!来到了古代战场?娘啊!玩笑开大了!”

    没有时间多愁善感,催命的冷风没有一刻停息。一切的一切都得在活下去之后再说。

    “人生豪迈只不过从头再来!”老子居然来到了大明崇祯二年,继承了阵亡在遵化城外的一位明军骑兵的一切,没什么好抱怨,既来之则安之。

    很快乐天派黄汉就发现这个从头再来真的很彻底,因为他发现自己连鞋子都不全,居然一只脚上只有类似于袜子脏兮兮的一层麻布。另一只脚上的牛皮战靴已经张大了嘴巴。

    有可能就是因为这只战靴是坏的才会留在黄汉的脚上,因为黄汉发现王全通遗体的双脚上都没有鞋子。

    记忆中的战士本能影响着黄汉的思维,装备太重要了,建奴的骑射不是盖的,在荒野行走被人家发现一箭射穿身体的可能性超过八成。

    不过首先最重要的还是保暖,之后才是注意防护力。黄汉虽然是刚刚穿越过来的普通人,但他同时也是一个战场幸存的明军精锐战士,对于尸体的恐惧与尊重远没有求生重要。

    身上只有残破棉甲的黄汉被寒风吹得瑟瑟发抖,他顾不得肮脏,在周边忙活起来,忽然发现这具身体的力气很大,翻动尸体轻而易举,只不过肚子太饿,人太累,翻得多了有些力不从心。

    雪没下多久,很松软,积雪掩盖下的袍泽被黄汉翻找出来,大部分都脸熟,一部分甚至能够叫得出名字。

    黄汉默默地干活,动作有些机械,他取了两幅还算完整的棉甲重叠着穿在身上,再加上这身体本身的身体素质,人终于不再哆嗦。

    那只光着的脚上也穿上了战靴,虽然比较破旧而且尺码有些过大,但是在黄汉用了三层袜子般的麻布包裹了脚伸进去以后,这双拼凑成的鞋很合脚。

    运气还算不错,也是后金军有可能抢到了太多粮食和牲口,连许多死马都舍弃在战场上,没有拖回去吃肉。

    黄汉居然在一匹死马下面发现了被压着的半截戚刀,虽然刀刃只剩下了不到七寸长,但是也能够让他用慢慢割的笨办法弄了一些马肉。

    后金那帮通古斯野人为了战争的需要,从来不可能放过任何铁料,盔甲、箭簇、刀枪都需要大量的铁来制造。

    铁到了这些兽类手中变成了杀人利器,于是他们就能够更加有效的进行有组织的抢劫、大屠杀,能够在建奴打扫战场后找到半截刀子真的很幸运。

    为了补充体力,黄汉强忍着反胃的恶心,吃下了一些生马肉。也不知何时才能够得到食物,为了有备无患,除了割下的马肉,干脆又割下了一条马腿。

    之前装备的八瓣明盔已经成为建奴的战利品,脑袋上没有防护真的很危险,黄汉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只能收集了一些破损棉甲用半截戚刀割成布块,用三层棉甲布加细麻绳把脑袋唔得严严实实只露出双眼和鼻孔。

    “我居然是一位明军骑兵战士?才十八岁!”突如其来的遭遇、孤身被遗弃在冰天雪地的战场,饥寒交迫疲惫不堪,一切的一切都是坏事,唯有年轻了二十几岁让黄胜觉得貌似赚到了。

    “愿用家财万贯买个太阳不下山。”“今年二十明年十八。”都是人们最美好的奢望,老子明明四十而不惑了,如今变成了十八岁少年遭点罪没什么。

    “人生豪迈只不过从头再来!”一边念叨,一边把身上的棉甲扎紧,黄汉此时露出的是一种近乎凶狠的眼神。

    无论前世今生,两个黄汉都不是一个轻易绝望的性子,也不怕吃苦受累。

    明朝的骑兵黄汉从小就练习骑射打熬筋骨,从军三四年经历过多次生死血战,早就习惯了风餐露宿枕戈待旦,没有吃不了的苦。

    现代人黄汉是一个办公室白领,而他却不辞劳苦去挣风里来雨里去送外卖的辛苦钱,由此可见也是一个能够吃苦耐劳之人。

    合二为一的黄汉拥有两个记忆的叠加,脑子貌似很好使。

    天色渐渐地暗下来,是时候离开战场寻找一个避风的地方过夜,最好能够找到一个村庄,找到火种也行啊!

    随身携带的火刀、火石、火绒都不见了,也不知道是掉了还是被建奴缴获,在其他袍泽身上也没有发现火种。

    霜前冷雪后寒,此时的黄汉虽然觉得呼啸的西北风刮在手上生疼,但是身体倒是感觉不到一丝寒意,看来棉甲真的是个好东西。

    黄汉有些后悔,为什么不想办法搞一副手套?后来笑了,没有针线缝制,用细麻绳恐怕绑不出一副合用的手套。

    扛着一条马腿的黄汉在雪地里独行,腰里别着半截刀子,如果此时被任何敌人发现,他的命运都不会太好。

    因此他不敢走在旷野,尽可能走靠近树林的地方,穿越无遮无拦的旷野之时他总要前瞻后顾瞧仔细了才发足飞奔。

    刚刚来到大明,总要爱惜生命,如果发现风吹草动,立刻玩命地往林子深处钻是首选,还好这个时代跟后世不同,植被丰富,树林随处可见。

    不是被魂穿的黄汉不够勇敢,而是作战经验告诉黄汉,建奴骑兵不是浪得虚名,在旷野落单的步兵,而且是手上只有半截刀子的明军步兵,建奴不用打直接驱马都能撞死、踩死。

    黄汉现在有了一点点信心,只要自己小心翼翼,发现建奴来了立刻往树林里跑,即便后背有可能被建奴射中也应该没事,身上的三层破棉甲的组合抗不过步弓二三十步直射,面对骑弓七八十步距离的抛射还是不成问题。

    黄汉又不是什么明军大人物,想必建奴也只是顺手杀一杀,没有必要兴师动众穷追不舍,追入树林的可能性也不应该太大。

    骑兵靠的就是速度,能战且能胜之则战,反之远遁即可。经验老道的骑兵最爱在旷野纵横驰骋,不会轻易钻入密林使自己处于危险之中。

    他快步跑过一条被冰雪覆盖的小河,走上一个小山包,发现不远处有火光冲天,天色已晚那火光分外醒目,那里有可能又是一个被建奴祸害的村落。

第三章:武器() 
看到了火光,黄汉不由得加快了脚步,前方哪怕没有任何发现,他也不算亏了。

    最起码那里有火种,可以然起一堆篝火烤熟自己携带的马肉,吃生的肉类,黄汉到现在还觉得肠胃很不舒服。

    离起火的地点越来越近,黄汉瞪大眼睛观察,竖起耳朵聆听,天已经漆黑一片,还好地上有白雪掩映不至于让他无法前进。

    这里果然是个被洗劫的村落,不是很大,也就几十户人家的规模,周围死一般的寂静,只有木材燃烧发出的“噼啪”声。

    黄汉躲在黑暗处观察了许久,没有发现任何生命迹象,村口就有几具依稀可辨的人体一动不动,很明显他们应该是被建奴或者其他盗贼杀害了。

    长达三四年在辽东从军的经历,见过太多被建奴屠杀的现场,此刻黄汉倒是没有少见多怪,神经粗大得让他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黄汉悄悄地摸进村口,没有动那几具村民遗体,寻找到了一座没有被完全焚毁的院子,很明显这户人家经济水平应该属于中农以上,有三进院子还有一个马厩。

    借助一段燃烧的椽子照明,黄汉磕磕绊绊摸到了前院西边一个屋子。

    这里应该是个厨房,没有被完全烧毁,里面有被落下的房梁砸坏了的灶台,锅不见了,有一些陶器和瓷器散落在地上,大部分都变成了破罐坏碗。

    黄汉看中了里面有一块地方可以遮风避雨,决定搬几块破门板当做房门,夜里就在这里睡觉,他把地上的破罐坏碗收集起来,再找了一些木棍、转头、土胚做了一些陷阱。

    这些小动作其实算不上是陷阱,仅仅能够做到让野兽或者人在悄悄接近自己睡觉的地方时发出声响。

    半坍塌的厨房本来就不显眼,黑暗中潜行的人有可能会踩到了凸面朝上的半片瓷碗,又或是碰落了一根棍子砸到了破陶罐。

    提前听见响动总能多出躲在暗处戒备的时间,这样能够较好的避免因为睡着了被人家打闷棍的可能性,被野兽袭击应该可以漠视,村口就有几具尸体,食肉动物犯不着舍近求远。

    黄汉在忙着收拾睡觉的地方,忽然觉得自己应该是否极泰来,运气开始好起来了,居然发现了一个摔破的罐子里有几两粗盐,这盐拿后世白花花如雪的盐不好比,杂质太多但是咸度没问题。

    书读多了就是有好处,黄汉知道古代盐的价值等同于货币,老百姓最大的消费品就有可能是需要换取食盐。

    升斗小民吃的粮食、蔬菜可以自己种,穿的衣服也可以自己织,唯有食盐不可或缺又无法生产,只能购买或者换取。

    因此每一位古代统治者都会控制盐的贸易,盐税是封建王朝的大税源之一,因此盐的价格高得离谱。

    黄汉得到了食盐,烤马肉吃就不会淡而无味了,也不会因为缺盐感到全身乏力,如果明天遇到有人烟的地方还可以用盐换一口粮食吃也未可知。

    唉!其实黄汉走过路过的地方都有人烟,只不过老百姓的家园被建奴毁了,老百姓是被杀害了还是被抓走了又或是躲藏起来就不得而知了。

    燃起篝火,烤熟了马肉,由于有了咸味虽然马肉粗糙难以下咽,比吃生肉的感觉好了许多。用一个完好的陶罐烧了满满一罐开水,黄汉终于在水足肉饱下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醒来之时天色已明,虽然阴沉沉的但是没有再次下雪,黄汉舒展身体后觉得精力充沛,很满意这具强壮的体魄。

    昨夜太黑,自己太疲惫,根本没有仔细搜索这个大院子,黄汉还想找些东西,哪怕找到一根结实的门杠子也应该比半截刀子更加具备攻击性。

    找了片刻,黄汉有些失望,三间主屋已经变成了断壁残垣,很明显里面有不止一具烧焦的尸体,也不知道是不是这里的主人。

    没有完全焚毁的屋子里只有一些粗陋的家具,根本没有发现什么可以利用的东西。

    来到快要变成废墟的马厩时,黄汉踩到了一个硬物随便踢了一下,发现了一架被烧焦的铡刀。

    这东西是有牲口的农家必备品,用来把稻草、秸秆等等切碎喂牛马,黄汉从军前也经常用到铡刀,因为他家里有牛马,所以对这东西并不陌生。

    想不到能够找到这么大的一件铁器,黄汉有些喜出望外,赶紧踩住中间挖槽的长方形木料双手握住铡刀的刀把左右摇晃,已经被烧朽的木槽很容易被剥离。

    黄汉拿着铡刀挥舞几下,掂掂分量,虽然没有常用的斩马刀重,但是肯定超过十斤。

    现在拥有的半截戚刀,刀刃才七寸左右,太短了根本无法挥砍,由于没有刀头,刺这个动作也用不上,只能当做菜刀切马肉。

    有了这柄铡刀就不一样了,黄汉感觉自己的战斗力瞬间得到提升,他自认为能够挥刀斩断马腿,把身穿铁甲的建奴劈开也有十成把握。

    毕竟这柄大号铡刀长四尺有余,刀刃足三尺开外,同样能够满足双手挥砍和单手挥舞。

    现在的环境如此恶劣,自己的情况太糟糕,无论什么东西都没有武器和装备重要,保养武器当然也很重要,黄汉不急着赶路,找了一块大石头磨刀。

    大明崇祯二年十一月初五,天色阴霾寒风萧索,遵化城外三十里的一条小路上,一位壮士在大踏步前进。

    他的装束比较奇怪,背上背着一条烤熟的马腿,腰里别着半截戚刀,肩上扛着顶头有个圆窟窿的大刀,身上穿着满是血污的明军制式棉甲。

    此时壮士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回家,早一点赶回家,让家里人包括整个九里台的乡亲们都上山躲避,因为擅长烧杀抢掠的建奴过不了多久就会来祸害永平府。

    一天一夜的交融,两个思想融会贯通。彪悍的赳赳武夫明军骑兵黄汉已经成为一位上知五千年下知三百八十八年的智者。

    历史知识告诉他,大明崇祯二年也是后金天聪三年,也就是公元一六二九年,这一年是炎黄子孙灾难的开始。

    此次建奴入寇大明劫掠京畿之地,神州大地成为通古斯野人的猎场,上百万汉人家破人亡,永平府在劫难逃。

    黄汉马上意识到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回家,而且要在建奴劫掠九里台之前赶到家里。

    他根本没有想着去找大明官军出谋划策,更加不会去找某知县或者某府台大人毛遂自荐协助守城,因为他很清楚的认识自己。

    伍长又不是武官,一个大头兵而已,还是一个自己营伍全军覆没的幸存者,如何解释袍泽都战死了,唯独自己活着逃离战场?

    不被官老爷直接杀了就是万幸,根本不可能有人会给自己说话的机会,有说话的机会也根本说不清来龙去脉。

    况且一个小卒命贱如狗,哪个官老爷会有耐心听你絮絮叨叨?

    因此救自己这一世的亲人最重要,为了国家为了民族太高大上,目前轮不到一个小卒去考虑。

    想到在大明还有父母还有一大家子,黄汉就觉得特别温暖,想到他们有可能马上会死于建奴劫掠就感到心惊肉跳。

    遵化地处燕山南麓,平原、丘陵、山地各占三成,遵化城离永平府城有将近四百里,如果有两匹战马换乘,黄汉能够在两天内赶到永平府。

    可惜现在情况很糟糕,不仅仅是雪地难行,还要时时刻刻因为躲避建奴而绕道,走在路上听见马蹄声就必须离开道路奔入树林躲避。

    在这种状态下,一天走二三十里都要碰到好运气。

    再这样下去,别说及时通知乡亲们避难了,自己都说不准能不能活着回去。黄汉很郁闷,他开始打主意弄一匹战马。

第四章:想打劫建奴() 
战马是骑兵的命根子,黄汉从小就生活在马背上跟马的感情很深,现在动了夺取一匹战马的念头,当然要向后金军下黑手。

    来往的建奴肯定不好惹,如果被他们发现,黄汉不可能得到公平决战的机会。

    人家不会傻到放弃自己的优势来近身肉搏,只要保持离他二三十步距离射箭,靠挥舞铡刀拨挡箭矢,无论是谁也保证抵抗不了多久,最后都会落得个变成刺猬的结果。

    又过去了一天,很明显这片区域是刚刚遭受建奴荼毒的地方,黄汉没有发现一个活着的汉人,至于是被建奴杀了还是躲了不得而知。

    路过了两个被建奴焚毁的小村庄也没有发现什么可以利用的物资,粮食根本没瞧见。

    黄汉喜欢读明史,特别关注大明末年的这一段历史,每每看到野蛮愚昧的后金如有神助,运气好得爆棚就会哀叹汉人何其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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