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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传-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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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蠢,雷吉娜,是幼稚。”
  “幼稚?你说我幼稚?我不幼稚。如果有人是幼稚的,那个人是你。你好像总以为你能逃离自己,你以为你总能逃避你的感觉。你想知道你的真正问题在哪里吗?你总是考虑自己,你就像雷吉、马科斯、斯蒂夫和其他人一样。###和你有关,演讲和你有关。伤痛也是你的伤痛。让我告诉你吧,奥巴马先生,这不是只与你有关,也与需要你的帮助的人有关,与需要依靠你的孩子们有关。他们对你的讽刺、你的世故、你的自我受到伤害不感兴趣。我也不感兴趣。”
  雷吉这时候过来了,说到他们去年的一个派对,他们一连40个小时没有睡觉。“我告诉你,雷吉娜,那真够疯狂。服务员周一早晨来时,我们都还在走廊上,僵尸似的。到处都是啤酒瓶子,烟头,报纸……”。
  雷吉娜瞪着奥巴马,“你觉得那很有趣?那对你而言就是真实的吗?巴拉克,弄出一团乱糟让别人来收拾?那个人可能是我的外婆。她大辈子都为别人打扫收拾。我敢打赌她为之服务的那些人也认为那很有趣。”
  奥巴马意识到,好长时间以来,他迷失了。关于自身的各种认识都是狭隘的,渺小的,发育不良的,他知道那源于自己的恐惧。在普纳荷他推开克莱塔,是因为恐惧;他嘲笑蒂姆,是因为恐惧。他觉得,一种恐惧总是缠绕着他,只有躲避,只有隐藏,只有假装成另外一种样子,他才可以置身事外。
  雷吉娜是对的,奥巴马只是考虑到自己,自己的恐惧,自己的需要。
  他想象着那位老人,雷吉娜的外婆,弯着腰,擦地板时胳膊上的肉松弛地晃着,那地板好像漫无尽头。那位老人好像抬起头,直看着他的眼睛,在她的脸上,他似乎看到联系他们的不仅仅是愤怒、失望或者同情,而是决心,一种抵抗权力的决心,这种权力迫使她屈膝而不能站直;一种抵抗逆来顺受的决心。她好像在说,即使你困在一个不属于你自己的世界里,你也有权要求这个世界变成什么样,你有责任要求。

第四章  大学岁月(5)
他好像看到了棕色皮肤的墨西哥女仆,费力地搬运垃圾;他好像看到罗罗的母亲,悲痛地看着荷兰人烧掉他的房子;他好像看到自己的外婆,早晨六点半坐上公共汽车去上班。
  一个人的身份在出生时与种族有关,但是这个身份不会,也不可能只停留在开端。
  在西方学院的两年,奥巴马痛苦而孤独,他没有兴趣做其他的事情,而是陷入无尽的思索中。尽管如此,他在知识方面还是有了长足的进步,虽然在学业上表现得还不是很突出。最初他花很多时间打篮球或者参加派对。但后来却越来越少去做这些事情了。
  在教室里,他总能发现思想深刻的同学和教授,他们总能挑战他去思考自己所专注的事情,并让他以全球的眼光去审视世界。这个曾经的篮球健将和人体冲浪儿贪婪地吸收着自己以前从未摄取过的知识养分。
  在思维方式和生活抉择方面,罗杰·博谢(Roger Boesche)教授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奥巴马。博谢教授教过奥巴马两门课程,一门是美国政治思想,还有一门是当代政治思想。后者对奥巴马的影响更大更持久一些。他认为当代政治思想是自己最喜欢的一门课程。
  当时博谢教授还是个年轻的讲师。他的教育哲学是:让学生自己思考。他认为,在一个好的政治理论课堂上,学生应该自己得出结论。他从不把自己的政治偏好强加给学生,也不太关心学生最后会怎么样。他不相信自己的思维方式能转变为学生的思维方式。无论他们成为激进分子、自由主义者或者保守主义者,他都让他们对自己的设想多加考虑,最后考虑出结果来。
  开始上博谢老师的课时,奥巴马还在忙于参加派对,但是他还是觉得这门课与众不同。虽然奥巴马没有投入地学习,根据奥巴马的作业和课堂提问,博谢教授看出奥巴马是个有前途的年轻人。奥巴马认为博谢老师曾经帮助他走向成熟,他引导他走出自己的固执己见,走出忧虑的青少年时代,走入了严肃的成人阶段。
  奥巴马慢慢认识到,世界并不只是关乎自己,外面的世界很大,他比很多人都幸运。他也认识到自己有义务认真严肃地利用自己的才能,也渐渐明白自己能为别人做些什么。
  四    外面的世界很大
  西方学院就像以前的夏威夷一样,对于奥巴马而言还是太小了。二年级快结束的时候,奥巴马听说有一个去哥伦比亚大学(Columbia University)的转学计划。他很快就申请了。他想,即使哥伦比亚的黑人学生没有西方学院多,那至少也是在一个真实的城市的中心,更靠近黑人社区,更加具有大都市的氛围并且更加多元化。他需要一个更加刺激的地方。
  另外,他在西方学院的好朋友那一年也都毕业:与他同住的汉森要离开洛杉矶去伦敦,与那里的家人一起工作,雷吉娜去安达卢西亚(Andalusia,西班牙最南边的一个地区)研究西班牙吉普赛人。马科斯不知道怎么了,本应该还有一年才毕业,却在三年级中途退学了。在退学之前的几个月里,奥巴马注意到了他的变化,他好像被幽灵缠身似的,那幽灵慢慢渗入到原本安全的、充满阳光的世界的裂缝里。马科斯开始表现他的种族自豪,他喜欢穿非洲印花布的衣服去上课,游说管理层提供全黑人的宿舍楼。后来,他就不怎么和人说话了,开始旷课,留胡子,任由头发长成吓人的长发绺。最后他说他要离开学校休息一段时间,然后就消失了。
  “前往纽约是一次重大的突破,我不得不丢下很多东西。”奥巴马后来说,“转校对我最大的吸引力在于,我又必须在一群陌生人中重新定位自己并让自己为他们所熟悉。”
  纽约是美国第一大都市和第一大商港,它不仅是美国的金融中心,也是全世界金融中心之一。纽约位于纽约州东南哈得孙河口,濒临大西洋。它由五个区组成:曼哈顿区、布鲁克林区、布朗克斯区、昆斯区(Queens,也称皇后区)和里士满区。
  纽约的历史较短,只有300多年。最早的居民点在曼哈顿岛的南端,原是印第安人的住地。独立战争期间,纽约是乔治·华盛顿的司令部所在地和他就任美国第一任总统的地方,也是当时美国的临时首都。到19世纪中叶,纽约逐渐成为美国最大的港口城市和集金融、贸易、旅游与文化艺术于一身的国际大都会。纽约是美国少数民族最为集中的地区。黑人有100万以上,主要聚居在哈莱姆街区。

第四章  大学岁月(6)
曼哈顿岛是纽约的核心,在五个区中面积最小,仅平方公里。但这个东西窄、南北长的小岛却是美国的金融中心,美国最大的500家公司中,有三分之一以上把总部设在曼哈顿。各大垄断组织的总部都在这里设立中心据点。这里还集中了世界金融、证券、期货及保险等行业的精华。位于曼哈顿岛南部的华尔街是美国财富和经济实力的象征,也是美国垄断资本的大本营和金融寡头的代名词。
  哥伦比亚大学是世界最具声望的高等学府之一,它位于曼哈顿的晨边高地(Morningside Heights),濒临哈得孙河,在中央公园北面。它于1754年根据英国国王乔治二世颁布的《国王宪章》而成立,是美国最古老的8所大学组成的“常春藤联盟”成员之一。1767年,该校成立了美国第一所授予医学博士的医学院。1858年,哥伦比亚学院成立了法学院。1896年,学校理事会正式决定使用“哥伦比亚大学”这一校名。
  哥伦比亚学院是美国最早进行通才教育的本科生院,至今仍保持着美国大学中最严格的核心课程。它的研究生院更是以卓越的学术成就而闻名。整个20世纪上半叶,哥伦比亚大学和哈佛大学及芝加哥大学一起被公认为美国高等教育的三强。至2007年,哥伦比亚的校友和教授中一共有87人获得过诺贝尔奖。此外,学校的医学、法学、商学和新闻学院都出类拔萃。其新闻学院颁发的普利策奖是美国文学和新闻界的最高荣誉。在自然科学学科,如化学、生物、计算机、地理等方面,排名也名列前茅。
  哥大被誉为培养政治、经济领袖人物的摇篮。迄今,哥###学院已培养出了两位美国最高法院###官——哈兰·菲斯克·斯通和查尔斯·伊万斯·修斯,两位美国总统——美国第26位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和第32位总统富兰克林·德兰诺·罗斯福。另外,美国第34位总统德怀特·艾森豪威尔是哥大第13任校长。纽约市有14位市长,纽约州有10位州长是哥大的毕业生。
  1981年,奥巴马在洛杉矶的西方学院读完了二年级,来到纽约,进入了哥伦比亚大学。讽刺的是,他来到纽约之后,纽约的熙熙攘攘和几百万的人口没有吞噬他,他却被作为一个新来者的孤寂吞噬了。
  在曼哈顿的第一个晚上,奥巴马是蜷缩在一个小胡同里度过的。当然他不是有意这样做的。去纽约之前他联系好了住处,可是等他拖着行李走出机场,搭乘地铁,然后步行穿过泰晤士广场和109号大街,最终在晚上10点10分到了他预订的公寓门前时,却没有人给他开门。钱包里的钱不够他去住汽车旅馆。虽然在纽约他认识一个叫做萨迪克的人,是以前在洛杉矶碰到的,但是那个人整个晚上都得在一个酒吧里工作。没办法,他只好坐在门廊等着。他从背包中拿出了父亲给他的信。
  亲爱的儿子:
  这么长时间后再次收到你的信真是一个惊喜!我很好,正如你所知,我正做着这个国家期望于我的各种事情。我刚从伦敦回来,在那里办理政府事务、进行金融谈判等等。事实上正是因为太多旅行让我很少给你写信。无论如何,我想我从今以后应该做得更好。
  你应该很高兴知道你在这里的兄弟姐妹都很好,并送去他们的祝福。和我一样,他们也赞成你能在毕业后决定回家。你来的时候,我们可以一起决定你愿意待多长时间。巴利,即使只待几天,重要的是你认识你的人民,还知道你属于哪里。
  请照顾好自己,向你的妈妈、外婆和外公问好。我希望很快能收到你的信。
  爱你的父亲
  奥巴马把信折好,塞进口袋里。他与父亲已经有四年没有通信了。他写了好几次,最后一次才下决心发出去,他很快收到了父亲愉快而平静的回信。
  时间过了午夜,奥巴马爬过一个栅栏,栅栏的另一边是一条小巷。他在那里找到一片干爽的地方,把行李当枕头,很快就睡着了。早晨醒来,先看到的是一只白母鸡在啄他脚边的垃圾。街对面,一个流浪汉正在一个开着的水龙头前冲洗,他走过去挤着一起洗,没有遭到反对。公寓还是没有人。给萨迪克打通了电话,他让他坐出租车去上东区(曼哈顿地价最贵的富豪区,居住的并不都是有钱人,有些是蓝领阶层),先住在他那里。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第四章  大学岁月(7)
五    纽约的诱惑
  萨迪克是巴基斯坦人,个子不高,很健壮,他两年前从伦敦来到纽约,发现自己尖酸刻薄的小聪明和对赚钱的大胆欲望与这个城市的大环境正好一致。于是就待在纽约,直到超过了签证期限,然后干脆就加入了非法移民队伍,在酒吧或者饭店里做招待。
  萨迪克问奥巴马为什么要来纽约,奥巴马给他解释自己有些荒唐的青年时代,他说自己想要弥补,想要变成对世界有用的人。
  萨迪克说:“朋友,你可以谈论你想要拯救世界,但是在这个城市里这些崇高的情感在不断腐蚀掉。你看看外面,人人都想做第一。适者生存。……也许你是个例外,那样的话,我向你脱帽致敬。”萨迪克朝着奥巴马晃了晃咖啡杯,假装向他致敬,他的眼睛在奥巴马脸上搜寻着任何变化的痕迹。在之后的几个月里,他总是在观察奥巴马。看到奥巴马在地铁里把自己的座位让给一个中年妇女时却被一个粗壮的年轻人抢去,他会压制住自己的笑。他领着奥巴马去布鲁明戴尔店,那里是流行时尚的风向标,在奥巴马看那些惊人的价格标签时,观察他的反应。
  后来奥巴马退了109号大街的公寓,因为那里没有暖气。萨迪克陪着他去租房公司,结果他的第二套公寓的分租人因为付不起房租,拿了奥巴马的押金跑掉了。再后来,因为萨迪克租的房子无法续租了,他们就搬到了一起。几个月下来,萨迪克发现奥巴马还是受了这个城市的影响,但不是他所料想的那种影响。奥巴马开始不再把目标定得很高。他每天跑步三英里,并在每周日斋戒。他开始把精力都用在学习上,每天写反思日记,也写一些蹩脚的诗。每次萨迪克叫他一起去酒吧,他都请求萨迪克放过他,并找一些不冷不热的理由,如太多作业或没有足够的现金。最终萨迪克受不了他了,在他去找更好的合租伙伴之前,对奥巴马说了句,“你真是个令人讨厌的人。”
  纽约有着太多的诱惑。华尔街一日比一日繁荣,曼哈顿每天都有新发展,年纪轻轻的青年男女享用着多得荒唐的财富。这里的美丽与丑陋、嘈杂与富足让奥巴马感到眼花缭乱,他甚至对自己的适应力都不再确信,害怕重蹈过去的覆辙,奥巴马小心翼翼地抵制着这一切,过着僧侣一样的生活。他不再喝酒或四处参加派对,两年里几乎与外界隔绝。“当我回头看这一切时,它确实是一段艰苦而认真的人生。”奥巴马后来回忆,“我准时上课,然后便是回家看书或者写作。”
  除了读基督教的《圣经》,和青少年时的母亲一样,奥巴马读了德国著名哲学家尼采的著作,尼采的著作对于宗教、道德、现代文化、哲学以及科学等领域提出了广泛的批判和讨论。他的写作风格独特,经常使用格言和悖论的技巧。奥巴马经历了几乎整个哲学思辨的过程,并有了自己的理解。他也读美国小说家赫尔曼·梅尔维尔(Herman Melville)和托妮·莫里森(Toni Morrison),托妮是美国非洲文学的重要作者,世界文学最重要的作家之一,其选集于1993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他什么都读。在这一段时间里,奥巴马在智力上获得了极大的发展。这是一种内在的成长。
  他定期为纽约的一些杂志提供稿件,这对于他来说无疑是很好的实习机会。纽约的两年学习,给予他的不仅是书本的故事,而且还使他练就了自己的写作风格。
  在这一时期,奥巴马开始坚持让人们叫他巴拉克:“这不是对于我的非洲血统的声明,不是一次种族声明,而是对于我已成年的声明。”
  六    母亲和妹妹的探望
  在哥伦比亚大学读书时的第一个夏天,母亲和妹妹玛雅来看奥巴马。她们看到他非常瘦,皮包骨头。在他住的公寓里,卫生间里只有两条毛巾,厨房里只有三只盘子。那时候他还在和萨迪克合租,她们在他的公寓住了几晚,然后就搬到公园大道母亲的一个朋友空着的私人公寓去了。那时奥巴马在西上区找了一份清理建筑工地的工作,所以她们每天自己去游览整个城市,晚上与奥巴马一起吃晚饭。吃饭的时候,她们就给他讲一天的见闻,之后一起讨论这个城市的各种问题。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四章  大学岁月(8)
那时候玛雅只有十几岁,奥巴马斥责她整晚看电视,却不看他给她买的小说。他还告诉母亲外国捐赠人和国际发展组织的援助怎样让第三世界养成了依赖的习惯。
  玛雅问母亲哥哥是不是有问题,母亲告诉他,那只是他的一个发展阶段。
  一天晚上,母亲看到电影《黑人俄狄浦斯》的广告,就坚持要去看,她说那是她看过的第一部外国影片。他们坐出租车去了电影院,电影是50年代制作的,演员是巴西人。故事情节很简单,主要人物是注定要失败的一对爱人:俄狄浦斯和尤丽黛丝,背景是里约热内卢狂欢节时的贫民窟。电影看到一半时,奥巴马就不想看了,可是他却看到母亲专注地盯着屏幕,完全沉浸在其中。也许电影是母亲少女时代的幻想的反映。
  奥巴马要给父亲寄信,没有国际邮票。问母亲有没有,母亲很高兴他与父亲在互相了解,希望他不要恨父亲,并给他讲了她与父亲的事情。
  当初父亲离开他们并不是父亲的错,是母亲要离婚。最初父母要结婚的时候,奥巴马的外公外婆就不是很高兴,不过他们还是同意了,他们或许也阻止不了,他们最后觉得这样做是对的。不过老奥巴马的父亲侯赛因给奥巴马的外公写了一封很长的、刻薄的信,说他不赞成这桩婚事。他不想要老奥巴马的血被一个白人女子玷污了。外公收到信后很生气,回信也很不客气。另外,老奥巴马告诉奥巴马的母亲,说他与肯尼亚的第一任妻子已经分开了,但是那桩婚姻是村子里的婚姻,所以没有法律文件能证明离婚。
  当初老奥巴马给父亲侯赛因的回信中说,他一定要结婚。很快奥巴马就出生了,当时他们商量好,等老奥巴马学业完成后就一起回肯尼亚。但是老奥巴马的父亲又写信,威胁他说要废止他的签证。外婆这时气得都有些歇斯底里了,她在报纸上读到肯尼亚的茅茅起义,认为女儿去了会被砍掉脑袋,而外孙会被人抢走。
  其实老奥巴马从夏威夷大学毕业时,有两所学校愿意提供奖学金,一所是纽约的新学院,另一所就是哈佛。新学院愿意提供一切,除了提供食宿以外,还提供一份工作,足够一家三口之用。哈佛只提供学费。老奥巴马非常固执,他坚持要去哈佛,接受最好的教育,证明他是最好的。
  母亲感叹那时候他们都太年轻,“我们都那么年轻。我比你现在的年龄还小,他也只大几岁。后来,他来夏威夷看我们的时候,是想要我们跟他一起回去。但是那时候我和罗罗还在婚。他的第三任妻子刚刚离开他。”
  母亲又给奥巴马讲了她与老奥巴马的第一次约会,他约她在学校的图书馆前见面,她到的时候他还没有到,所以她就打算等他几分钟。天气很好,她躺在一个长椅上睡着了。一个小时后,他和两个朋友才到。她醒来了,他们三个站在那里看着她,老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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