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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买了块花布,做了个大裤衩穿。
特例四:34岁的耀是村里最轰动的因为自由恋爱弃考的女人,她的婚姻完全是“私奔”性质,所以严重地违背了当地所有的结婚习俗:没花钱。刚来他家的时候,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有一天,俺俩去办结婚证,他年龄不到,也没办成。但是婚礼订好是第二天举行(在农村,年龄不到,先办婚礼,构成事实上的夫妻关系,等双方年龄够了法定结婚年龄再补结婚证的现象不少),头一天才开始收拾西屋,那屋子有几年没住人了,乱七八糟,蜘蛛网半米长,从房梁上耷拉下来。大白天一进屋,都能听到老鼠跑。就这么个情况,他家人拿俺们也不当一回事。村里人们只看笑话。就这样结婚了。结婚两年后,才盖了自己的房子搬出来住。现在好多了,挺满意的。俺家的房在村里是正中心,这可是好位置啊。
特例五:44岁的坤是辗转从云南被人拐到后村的媳妇,结婚的花费就省下了,问起她结婚的花费,她说:不知道,不记得花钱。没请过嘛(什么)客人。就是俺俩,晚上他炒了两个菜,一人喝了几口酒。
特例六:47岁的起是改嫁到后村的,这种婚姻不会像初婚那样大张旗鼓地办事。她说:没花钱,没请客,没收礼。从俺家走到他家,就那么几步道。
在后村结婚的花费仍然是男方独揽,或者是男方为主,充分反映出婚姻的男权性质:男人是娶,女人是嫁,并不是平等的结合;婚后女人到男人家落户,脱离了自己出生的家庭,远离了亲友家人;男方是买方,女方是卖方,并不是两个人平等的结合。这种结婚方式不改变,婚姻的男权性质很难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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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居处与招赘婚(1)
从文化人类学角度看,人类婚姻的起源和发展变化,与社会生产力和生活观念至为密切。婚后从夫居制度,即妻子“生活在她丈夫的氏族所占据的地域”(涂尔干语),起源于古代的对偶婚阶段,兴盛于父权制初期。婚后居处在中国农村的男权制中所起的作用不容低估。
由于是结婚后女人进入男人的家庭而不是男人进入女人的家庭,男权制找到了它的基础和依据。宝森指出:“婚后居住模式被认为是男女不平等的一项重要特征,它同继承权和财产权紧密相关,所有这三个方面都显然促进了社会性别的政治经济。……父系继嗣、父系继承权以及从夫居婚姻是中国家庭的特点。”朱爱岚也注意到:“正是以男性为中心的居住方式成为日常乡土生活的社会性别化政治的决定性因素。”从统计资料看,中国农村的婚后从夫居制从远古传来,一直没有改变过,而且在现代农村仍然保持完好。从 20世纪 50年代到 80年代这将近 40年间,初婚时与公婆在一起生活的比例几乎完全没有改变,始终占到所有婚姻的八至九成。(详见表3…3)
表3…3 初婚时(公婆仍存活)是否与公婆一起生活
① 与公婆一起生活 不与公婆一起生活 样本数
1950…1969
1970…1979
1980…1987
在初婚时婚后居处的模式上,后村有两种情况:绝大多数是媳妇住婆家,极少数婚姻不住在婆家。目前独居的寡妇义的说法特别有代表性,代表了村中习俗对婚后居处的一般看法,她是这样说的:不住婆家住哪里?要是住娘家还叫结婚呀 ?
胜的居住法是村里常见的住法:住婆家。他家穷,俺们都住土房,双里间(即指与
婆婆合住一套房子,一个住东屋,一个住西屋,中间那间烧火做饭)。
守的情况也如此,她说:住婆家,三间土坯房,俺俩和二小子住东屋;小叔子和大小子住西屋,小姑子住当中做饭的屋。
荣的情况和一般婚后住进婆家的媳妇略有不同: 住婆家。但是是自己盖的房子。
立的情况更特别一点:住婆家,两套房,挨着,当中有墙头隔开。
村里仅有的几例不住婆家的都是学校老师,因为学校提供住处才没有住婆家的。例如,英是小学老师,她没有住婆家:
在学校有间宿舍住。他在部队时我们分居。他复员以后,和我一起住在学校宿舍。敏也是小学教师,住在学校:我不住婆家,住学校。
强的第二任妻子芳是由于村中大姓的压力而不能住进婆家:我们不住婆家,与丈夫在外打工。因为,如果在婆家住,他前妻的家人会天天骂大街。
潘允康等人曾针对目前中国城市依然保持较高的老人与子女的同住率做过研究,认为影响儿女婚后与父母同住的相关因素有三个:传统文化的影响,两代人相互间的现实需求,
住房资源紧缺。但是在社会变迁的背景下,高同住比例反映
的并不主要是前两种关系模式,住房问题才是影响同住和家庭结构的重要因素。①农村的情况显然不同,如果按照他们概括的三个影响因素,前两种的重要性远远超过第三种。这种婚后居住模式既是传统文化习俗的安排,也是现实生活中养老的需求决定的。
作为男权制存在基础的婚后从夫居制虽然历久不衰,固若金汤,但是却有一个破绽:某家没有生出儿子来。这在传统社会中按照几率也是有可能出现的情况,尽管是小概率现象。在实行计划生育国策之后,生不出男孩的几率大大提高了……过去如果前面几个都是女儿,可以一直生下去,直到生出儿子;现在生了两个女儿就必须打住了。计划生育政策推行得越严厉,无子户出现的几率越高。如果没有儿子,只有女儿,在村民心目中被视为“绝户”的人家是抱养(买)儿子好,还是给女儿招赘好呢?周围的人怎样看待抱养的儿子,又是怎样看待招赘婚的呢? txt小说上传分享
婚后居处与招赘婚(2)
招赘婚是母系氏族社会对偶婚从妻居婚俗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期间出现的,是对“从夫而居”的一种补充。早在商周之时,即有招赘婚闻名于世。辅助西周灭商的功臣姜尚,是见诸文字记载的最早的上门女婿,《战国策·秦策五》、《说苑·尊贤》均有记载:“太公望,故老妇之出夫。”秦汉时代,招赘婚曾十分流行。《汉书·贾谊传》载:“秦人家富子壮则
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唐代女子娶夫亦称“赘婿”,宋以后改“赘婿”为“舍居婿”或“入舍女婿”。这期间随宋明理学盛行于世,无子人家认为女子无赡养父母之力,于是为女儿招赘,以帮女儿履行赡养父母之责,故招赘亦称招“养老婿”。元明戏曲、明清小说等,多有述及招赘现象。有些村民认为招赘婚可以是一种选择,49岁的民说:俺觉得怎么都行。俺二闺女在北京干活,今年27了,别人给介绍一个对象,是贵州的。他家住在山沟子里,闺女跟着他要是去山沟子,又那么远,几年来不了一回,俺也不放心。他俩也不愿意去那里。现在他们在北京干活,挣的钱俺给存着,给他们在咱这村里要了一块宅基地,盖房结婚。以后在这里落户。将来他们有了孩子,放在家里我给看着,他们在北京再干几年活,挣点儿钱,挺好的。
村里一些没有儿子的家庭也大都打算采用招赘婚的办法解决养老问题。37岁的星说:俺家没小子。俺希望将来给闺女招个女婿。29岁的学这样说:给女儿招赘,让他们像一般人一样结婚。芬说了后村的情况以及她对招赘婚的看法,她是从增加劳力角度看招赘婚的:
咱家这里没有招女婿的,别的村有招女婿的,当然是好事,多了个干活的。36岁的保则是从养老功能角度看招赘婚的,她说:都行,挺好,比老人没人管强。
另有一些人用抱养儿子的办法弥补没有儿子的遗憾。41岁的新因为总是生女儿,不生儿子,就在把两个女儿送人之后,从外地抱回一个刚出生十几天的小男孩。
有些女人并不反对抱养儿子和招赘婚,但是认为不容易实现。生是这样说的:这个法也行,就是不好办。不见得有合适的小子能抱,现在各家孩子都不多。再说,谁家舍得把自己的小子给别人倒插门啊!别人笑话倒不要紧,自己家舍不得。
村民把抱养和招赘的困难归咎于计划生育和户口制度。38岁的厚说:计划生育紧,户口不好上,抱养抱不了,招赘婚招不着。
但是,大多数后村农民还是比较排斥招赘婚的。在村民的心目中,各类婚姻的好坏排序是这样的:最好是有儿子,娶媳妇,续香火,这是最理想的;次好是生闺女,虽然不如儿子好,至少也是亲生的,可以找个本村的小伙结婚;再次是抱养个儿子;最差的办法是招赘婚。秀就是这样说的:最好不要招赘婚。没有儿子再生呗。多生几个闺女也比抱养的儿子强。
有的人甚至把招赘婚和抱养儿子通通批评为“封建思想”,她们是从批判重男轻女的角度提出问题的。30岁的灯只生有一个女儿,所以她想过这个问题。她的观点是:
什么绝户不绝户的,给闺女说个当村(同村)的,比招女婿不强?抱养儿子是老封建。
树家是只有女孩没有男孩的家庭,她认为更好的办法是在本村的男青年里找对象,用不着招女婿也能解决问题,她说:
反正俺家哪个闺女也不招女婿。说到当村(本村)里就行了,跟招女婿还不一样啊?
29岁的金只有女儿,她打算接受这个现实:只有女儿,她还小,长大了她自己定,不打算抱养儿子,也不招赘女婿。
荣的观点是同样的,她说:没儿子,女儿也一样。抱养和招婿,都不支持。哪
来那么多事?
臣曾经反对抱养孩子,坚持自己生,最后总算等到了自己的孩子,她说:俺结婚十多年才有孩子。没孩子时着急,就是怀不上。婆婆当时想抱个孩子,闺女小子都行。婆婆说
她给看住(照顾),我不同意。后来才生,还生了俩小子。
村里最时髦的女青年永更是对抱养儿子和招赘婚通通表示反对,她态度激烈地说:这就叫吃饱了撑得没事干!农村人光嫌自己活得不够累,家里没套,也得绕着弯地花钱买个套安到自己脖子上勒着。
森觉得抱养孩子和招赘婚都是很悲惨的事,她说:没有什么,谁家也不容易,谁也不愿意走那一步。咱不管人家。
此外,抱养儿子和招赘婚都是让人嘲笑、看不起的事,因为自己生不出儿子。25岁的丙简单明了地说:都让人笑话。
28岁的美说:还是让人低看一眼。如果一定要在抱养儿子和招赘婚这两样里面再做选择,人们还是把抱养儿子排在招赘婚前面。
亮就持这种观点:要个小子,也比招女婿强。
但是也有人持相反观点,而且认为抱养儿子的人是重男轻女,是“封建”。30岁的铁说:
招婚好,多个干活的,不建议买儿子,封建。
作为男权制的根基,女人婚后的从夫居制在农村年深日久,根深蒂固,但是舍此之外没有其他的选择。我总觉得,这是在农村破除男权制的一道不可逾越的死墙。从习俗上讲,
没有做其他选择的可能;从居住制度的安排上,也没有改变的可能性。我们总不能为了让农村的婚姻跟城市婚姻一样可以选择婚后新居制(新婚夫妇独立居住),而给农村的新婚
夫妇们在婆家村和娘家村之外另建一个新村;我们也不能为了男女平等强行规定一半的新婚夫妇实行从夫居制,另一半实行从妻居制。我实在看不出这件事的出路。也许唯一可以寄予希望的是农村的都市化。在农村变成小城镇之后,在农村人移居到城市之后,婚后新居制才可能取代婚后从夫居制。这也许是中国农村男权制最终消亡的唯一希望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