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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和他在一起,夜婴宁都会闭上眼,因为她有些惧怕他,尤其惧怕正在索要自己的他,她觉得他大概是要把自己生吞活剥才肯罢休。
他停下,抱住她快步走进了卧室,灯还没开,两个人齐齐跌倒在大床上。
两人交叠的影子,投射在深玫瑰紫色的天鹅绒窗帘上,起起伏伏,像是潮汐的涨退。
整个人如同一朵轻飘飘的云,在半空中毫无目的地飘动。
有一种异常慵懒的感觉,双手没有力气,松开,垂落在身侧,连指头都不愿意再动一动。
等那种漂浮的感觉退去,夜婴宁才觉得浑身哪里都疼:双|腿没法合拢似的,大|腿|根很酸,手臂也酸疼得不行。
宠天戈从她身上翻下来,躺在床的另一边,大口喘着气,间或伴着一两声得意的大笑。
她皱眉,忍着疼痛,伸手拧开了床头灯。
全身上下,一片狼藉,那条半透视的蕾|丝裙更是惨不忍睹,被揉得皱巴巴。
夜婴宁眯着眼,借着灯光打量自己酸疼无比的身体,发现无论是手臂还是大|腿上,都有或深或浅的红痕,足可见方才宠天戈用了多大的力气。
她哀怨地转过头,瞥了一眼躺在身边的男人。
他的脸上似笑非笑,呼吸仍旧是十分急促,半闭着双眼,脸颊有些红,眼角微湿,好像在回味着刚刚的无上快乐。
夜婴宁只好下了床,走出卧室,到客厅拨通内线,给总统套房的24小时贴身管家打去电话,请他帮自己买一管消肿软膏。
果然是专业的五星级酒店的管家,对方甚至没有多问一句不该问的话,没超过15分钟,就把东西送来了。
夜婴宁翻看着说明书,无声地咧了咧嘴,手里的透明凝胶显然是专门为某特殊部位使用的。看来,她身上的“宠天戈的情|妇”这一标签是根本不可能摘得下来了。
她挣扎着去浴|室冲了个澡,然后走回卧室,打开凝胶,准备给自己上药。
可惜,伤口所在的位置比较刁钻,夜婴宁只好扭来扭去,艰难地涂抹着。
感觉到床不停地在动,宠天戈皱着眉头,睁开眼,疑惑道:“你在干什么?”
余光一扫,看到身边的凝胶药管,他拿起来看了看。
“很疼?”
听见宠天戈的问话,夜婴宁没有什么好脾气地翻了个白眼儿,那意思再明显不过,“废话”两个字明明白白地写在了她此刻的脸上。
“躺下,腿张开。”
他皱眉吩咐道,她立即满眼的戒备,颤声道:“你又想干什么?”
“我帮你上药。”
宠天戈晃了晃手里的药管,无声地叹气,他又不是二十出头的毛头小伙,哪里会这么不知节制,就算还要一次,也得先歇上半小时,缓缓精气神儿再说。
夜婴宁想了想,慢慢把身体滑下去一些,依言分开了双|腿。
宠天戈在右手食指的指尖上挤了一段凝胶,又调整了一下床头灯的角度,这样才能清楚地看到她红肿的花瓣儿。
“怎么这么严重。”
他喃喃自语,没想到自己一时的情不自禁,却把她弄得这么可怜。
依照宠天戈的本意,确实是想让夜婴宁尝些苦头,但现在眼见她的伤口,他又觉得心疼不已。
夜婴宁终于察觉到一丝古怪,连忙催促道:“好了吗?可以了,涂一点点就够了。”
说完,她试图迅速地合拢起“门户大开”的两条腿——任何一个女人都不会觉得这个姿势舒适自然,夜婴宁当然也不例外,尤其在面对着宠天戈的时候。
“嗯,就快好了。”
宠天戈十分好说话地应了一声,低着头,嘴角微微上|翘,好像在酝酿着什么坏主意。
“放松,上药而已,你那么害怕干什么?”
清凉的凝胶渗入到娇|嫩的肌肉,原本火辣辣的痛楚被一阵清凉凉的冰爽所取代,夜婴宁微启红唇,情不自禁地长长吐出一口气。
宠天戈忽然拿出了手指,抽了一张纸巾擦拭着,低声道:“涂好了。”
夜婴宁点头“哦”了一声,不可否认的是,她竟然有些意犹未尽,可又不能说出来。
她那稍显遗憾的表情自然没有逃过宠天戈的双眼,可他心中的怒气还未完全消散,让她饿着,是他目前想到的最好的惩罚方式。
“我冲一下,你先睡吧。”
他把手中的纸巾揉成一团,扔进卧室角落的纸篓,起身去浴|室。
望着他的背影,靠着床头的夜婴宁第一次产生了一种很茫然的感觉,差不多每一次,事后都是宠天戈抱着她去浴|室冲洗,或者搂着她沉沉入睡。像现在这样冷淡,还是前所未有的情况。
看来,夜澜安拿出来的证据,到底还是影响了他。
疲惫地闭上眼,夜婴宁默默地沉思:如果他真的能够静下心去看那些数据,会不会发现,那里面其实被她动过了手脚呢?
世间安得双全法……
她无解了。
第七十八章
洗过澡的宠天戈并没有上床休息,在确定夜婴宁睡得很沉之后,他拉开衣橱,慢条斯理地穿衣服。
小的时候,读书的时候见到“锦衣夜行”这四个字,他便莫名地喜欢。老师说,这是个贬义词,比喻不能在人前显示荣华富贵。
但成年后的宠天戈最喜欢的就是夜晚,中海的夜晚,有无数的宴会,衣香鬓影,觥筹交错,热闹得足以令人忘记心底的寂寥。
所以,他喜欢穿上昂贵精致的服饰,穿梭在这样的绮丽世界上,举着酒杯,站在高处,含笑观望,接受身边所有人欣羡的目光,泰然处之。
穿好了西装,宠天戈习惯性地摸了一下袖口的位置,空荡荡的,他才惊觉到,原来自己已经差不多一年的时间都没有再佩戴袖扣了。
或许,是因为避免回忆起某些令人不快的事情吧。
路过客厅一片狼藉的沙发的时候,宠天戈俯身,捡起地上的纸袋,扶正里面歪倒的酒瓶。
他就是在这个纸袋里,发现的林行远留下来的一张卡片。上面清楚地写着,凌晨三|点,在“喵色唇”见面。
林行远约的人是谁,自然不言而喻,宠天戈当然不会相信,有哪个大男人会在半夜三更和另一个大男人约着见面。
只可惜,喝了酒迷迷糊糊的夜婴宁不够细心,一路上都没有发现纸袋里的暗藏乾坤,还是宠天戈第一次洗完澡之后,在叫醒她之前无意间发现的。
这份手信是在离开酒店之前,由服务生在门口为每一位宾客派发的。看来,林行远是早有准备,给了服务生一笔丰厚的小费,请对方在将手信送给夜婴宁之前,将卡片暗中塞了进去。
既然人家处心积虑,自己又怎么可能不见招拆招呢?宠天戈冷笑,临走时再一次确认夜婴宁睡着了,这才离开套房,独自一人开车前往约定的地点。
他是知道“喵色唇”的,以前听人提起过,只是这种酒吧鱼龙混杂,什么客人都有,不太适合和客户谈生意,故而宠天戈此前并未涉足过此处。
凌晨三|点,即便是再热闹的酒局也接近尾声。果然,当宠天戈将车子泊在酒吧对面的停车场上的时候,不时可见三三两两的人从酒吧门口走出来,结伴成群,其中许多已经脚步踉跄,大吵大嚷,显然是喝高了的状态。
经过最初的一段时间,当知名度渐渐打响之后,“喵色唇”已经做了很大的调整。在林行远的授意下,酒吧的经理将酒水的价格适当下调,整个酒吧的氛围也做了变动,如此一来,客人多了好几倍,但相应的,格调似乎也下降了许多。据说许多老顾客对此相当不满,但林行远执意如此,一意孤行,似乎他更在乎酒吧的收益,而不像最初一样,追求口碑和品味。
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这么做的目的,那就是,走越俗气的道路,才能吸引更多的客人来这里消费,才能让他们没有戒备心。这样,他就能够探听方方面面的消息,因为男人只要喝下足够多的酒,他们就再也保守不了任何秘密了。
“喵色唇”的女人,与其说是陪酒女郎,还不如说是经验丰富的女特工,她们一眼就能看出来,从哪个包房哪张桌的客人身上可以听到些不为人知的消息。
不足半年,林行远就这样,成功地建立了一个属于他自己的密密麻麻的情报网,更掌握了许多人不愿被人知道的灰色信息。
宠天戈坐在车里,不着急,抽了一根烟,看了一眼手表,距离三|点还有五分钟。
他不疾不徐,将烟抽完,这才下了车,站在原地咳了几声,过马路,走进“喵色唇”。
距离酒吧的打烊时间还有2个小时,服务生开始小范围打扫各个战场,散台的客人已经走了个七七八八,还有一些酒醉的客人东倒西歪地趴在沙发上。
吧台后的时钟,指针颤动,逼近凌晨三|点。
这个时候走进来的客人,自然吸引了许多服务生的视线。
酒保刚要上前询问,不料,从二楼传来一个不高不低的声音,宠天戈立即抬起头来。
林行远见到来的人是他,一点儿都不惊讶似的,只是伸手,做了个“请”的手势。
宠天戈左右看了看,抬脚上楼。
他第一次来这里,难免好奇,一边踩着楼梯一边打量着四周的摆设。
二楼一个客人都没有,林行远没穿外套,只穿了一件条纹的衬衫,袖口高高卷起,面前是各类基酒,以及调酒的工具。
“喝点什么?不过先说好,我的手艺不精。”
说完,他做了个简单的花式调酒的动作,果然,战战兢兢,只能算是勉强完成,看起来并不娴熟。
宠天戈摸着下巴,歪着头“欣赏”着,末了,他拍拍手,以示鼓励。
“我喝牛奶,兑一点儿威士忌,再来点儿冰块。”
他要的是稀奇古怪的东西,在酒吧点牛奶,简直令人笑掉大牙。
没想到,林行远只是耸耸肩,转身在吧台后的小冰箱里,真的取出来一盒没开封的新西兰进口牛奶。
他倒出来一杯,又依言加了威士忌和冰块,摇晃均匀,递过来。
“谢了。”
宠天戈接过杯子,仰头喝了一口,顿时感到自己刚抽过烟的喉头清爽不少。
“宠先生一向这么心血来|潮吗?”
林行远将剩下的牛奶收回冰箱,双手撑在吧台上,看着他。
他知道来的人不会是夜婴宁,如果他真想见她,当然不可能留字条,留一条短信或者打一个电话岂不是更方便。
宠天戈一向多疑,又自负,他看见了,一定会亲自上门,就像是现在。
“偶尔吧,也不是经常。”
听了林行远的问话,宠天戈放下杯,还真的认真思考了一下,才回答他。
两个人对视,不约而同地笑起来,看起来居然有一些像是朋友。
“唔,我还真不知道,你竟然有这样的生意,我觉得倒是比在皓运操劳强多了。”
宠天戈环顾四周,口中赞叹着。在他看来,自己开酒吧,起码比在岳父的公司里打工自由得多。
“小生意而已,不值得一提,我总不好时时刻刻挂在嘴边,反倒是叫人笑话吧?”林行远给自己调了一杯色彩鲜艳的鸡尾酒,主动碰了碰宠天戈的杯壁,然后喝了一口,自谦道。
“笑话倒是不至于。只有酒,没有菜,人生憾事。难得今晚你和我在这里小酌,不如,我把最近的感悟说出来,权当下酒菜如何?”
宠天戈拿起酒杯,抿了一口,向林行远主动提议道。
第七十九章
两个本应该针尖对麦芒的男人,却在凌晨三|点多,趋于寂静的酒吧二楼里,把酒言欢,这样的景象,发生在宠天戈和林行远上,实在是有些诡异。
林行远盯着自己手中握着的酒杯,橘红与柠檬黄分为上下两层,入口绵柔而发甜,度数却不低,他知道,这酒的名字很好听,叫“觊觎”。
辞典上的解释是,希望得到不应该得到的东西。
“难得今晚宠先生有这样的雅兴,林某自当洗耳恭听。”
他略一举杯,脸上的笑容格外优雅而又从容,丝毫没有男人间的战争一触即发的味道。
宠天戈看了看他,放在吧台上的右手轻轻地叩了几下台面,微微调整了一下坐姿,悠然开口道:“前阵子,老爷子去了,家里人请来了一位得道的高僧来做法事。机缘巧合之下,大师给我讲了六祖慧能的一段小故事。”
林行远微微颔首,接口道:“慧能大师乃禅宗六祖,传说他并不识字,少年时靠着卖柴赡养老母,但第一次听到《金刚经》就有所领悟,遂前去求法。”
宠天戈也点头,轻声道:“不错,后世流传的关于六祖慧能的小故事中,恐怕最为耳熟能详的,就是‘风动幡动’了。”
传闻,禅宗六祖慧能受具足戒之前,住在广州法性寺。一天,有位印宗禅师正在开讲《涅槃经》,寺前因为法师讲经而竖起了旗幡。由于印宗禅师远近驰名,因此大批的人从各地涌到。其中有两位和尚见到广场中飘扬的幡旗,便开始议论起来。
其中一个僧人说道,是旗幡在动。另一个僧人则说道,不,是风在动。两人因此争论不休,引来了许多人的围观。
此时,慧能大师朗声插口道,不是幡动,也不是风动,是你们的心在动。
故而《坛经》有所记载:不是幡动,不是风动,仁者心动。
林行远自然也是听过这一则流传多年的小故事的,听罢,他再一次颔首,浅笑道:“真是意外,没想到宠先生这样的人,居然也对佛法感兴趣。像你我这种人,根本逃不开红尘的纷扰,想必这种心灵的宁静,恐怕是很难得到了。”
这一次,他的语气里多了一丝淡淡的嘲讽。无论是自己,还是宠天戈,他们都是手上沾满铜臭的商人,拥有无穷无尽的欲|望,还妄图得到佛祖的救赎,真是痴人说梦!
“并不是感兴趣,而是觉得‘心动’这两个字很有些玄妙。师父告诉我,这话的意思是说,风和幡是外在的、虚幻的,人心才是超越时空,永恒寂寥的,它的本体是清静的。人应该领悟自性的空寂,向内心求佛,不被外物迷惑。他说的很有几分玄妙的哲理,但,我对此又有了一些延展的看法。”
宠天戈一边说着,一边从高脚椅上站起身,绕到吧台后面,自己打开了冰箱。
他取出刚才那盒牛奶,倒了半杯,然后夹起几块冰块,最后,他随手将吧台上的几瓶基酒逐一拎起,依次向里面兑入。
晃了晃酒杯,杯中的液体呈现出古怪的颜色,林行远皱了皱眉头。他实在不认为,这样的东西能称之为调酒,仅仅看着就觉得难以下咽。
宠天戈却不以为然,又坐回原位,与他双目平视。
“我的感悟就是,只要我活着,我的心想怎么动,就怎么动。别人说的话,全都不作数。你觉得呢?”
说罢,他当着林行远的面,将手中混合在一起的乱七八糟的液体一口气喝光。
“嘭。”
空杯被宠天戈倒扣在吧台上,里面一滴不剩。
林行远的眼神无可避免得微微闪烁了一下,但也仅仅只是一下,他的脸上便恢复了笑意,口中赞叹道:“宠先生果然是个特立独行的人,我佩服。只不过……”
他边说边伸手,想要触碰宠天戈刚用过的那支酒杯,笑吟吟道:“只不过不知道这杯酒的味道如何?倒是我也觉得有些心|痒,想要尝试一下。”
就在林行远的手指尖几乎就要触碰到冰凉的杯壁时,宠天戈伸手格挡住了他的手,一脸肃杀道:“我劝你最好不要。这杯酒好不好喝,它都是我的,你有你的酒,又何必要来尝我的呢?要是你尝了一口,觉得好喝,也依样学样,时不时调上一杯自斟自饮,这岂不就不属于我自己一个人了?”
他一本正经地说道,好像真的在同林行远在说着这杯酒似的。
“呵,你就那么自信,这杯酒就真的只归你一个人喝?”
林行远见宠天戈出言不善,索性也卸去了维持良久的面具,脸上冷冷的,不答反问。
“不,不是自信。”
宠天戈冲他扬了一下嘴角,笑得极为自得,在他的注视下,他忽然猛地一挥手,将吧台上的空杯打翻在地。
“啪!”
酒杯当即碎裂,飞溅起一地的玻璃碎屑,站在吧台后的林行远突地收回脚。
到了后半夜,空调的温度不免显得有些低,令人隐隐生寒。
大概是林行远事先有过交代,楼下那么多服务生,听见声音,却没有一个跑上来打扰的。
“是确信。”
宠天戈倨傲地稍稍抬起了下颌,他的身高和林行远差不多,只是后者相对瘦削一些。此刻,两个男人面对面站着,中间只隔了一张不算宽的吧台。
“不要再找她了,她不是你能要的。”
宠天戈懒得再绕圈子,干脆把话挑明,虽然没说“夜婴宁”三个字,但相信林行远不会听不出来他所指的女人究竟是谁。
“我很无辜,夜澜安的性格,你也很清楚。她……”
林行远摊摊手,表示无奈,似乎仍旧不打算在言语上落入下风。他的语气是平和的,但那一双秀气狭长的眼,却透着一股挑衅的热烈光芒。
“别告诉我,凭她的能耐,如果不是你故意,她能轻而易举就知道你的事情!林行远,你算什么男人,一味躲在女人的身后,有意思吗?”
宠天戈打断他没说完的话,再开口的时候,言语间已经近似侮辱。
夜澜安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他不需要知道,但她到底有几斤几两,阅人无数的宠天戈却是一瞥即知。她自以为无意间发现了什么惊天秘密,殊不知那不过是林行远要假借她的手而已。这个娇纵的千金大小姐根本就不是林行远的对手,“我不算男人,那你呢?众人眼中的天之骄子,宠天戈,你最好仔细回想一下,这三十多年来,你到底有没有做过什么亏心事?”
不料,林行远毫无畏惧,抬起头来,面露狰狞之色。
第八十章
酒吧的灯光,是深深浅浅的蓝色,一盏一盏如水中沉睡的莲,缓缓展开,犹如幽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