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金刚就是那个被王庸打伤队员的外号,却是蛮符合他特征。
很快,金刚就将大乌鸦拿了出来。王庸摆弄两下,将大乌鸦调试好。
看一眼河对面,手持着大乌鸦,就像是小时候扔纸飞机一样,将大乌鸦扔向远方天空。
借着滑翔之力,大乌鸦迅速升空,被王庸控制着飞向对岸。
第三百零三章 隔空猎杀
嗡嗡嗡,大乌鸦的飞行声音隐藏在哗哗水声里,并没有引起敌人的警觉。
而实际上就算没有其他声音的掩盖,大乌鸦也极难被发现。
因为它在300英尺高度以上飞行时几乎听不到电动马达的声音,超好的静音性能加上微型体积,保证了大乌鸦基本不会受到敌方炮火的攻击。
而在大乌鸦的鼻头位置装着一个红外摄像机。
此时红外摄像机拍摄到的画面就反馈回王庸手里,呈现在遥控器屏幕上。
王庸静静看着屏幕,专心致志操控大乌鸦躲避各种障碍。
很快,大乌鸦就飞到了桥的对岸。王庸操控飞机保持在高空,调转摄像头往桥头拍摄。
遥控器画面先是一阵晃动,接着出现一副黑白画面。
只见桥头两侧各有两个山包,适合埋伏。而在桥头,两个持枪的士兵正交头接耳说着话,还时不时的会往桥对面看一眼。
“这两个人倒是还算警惕。”王庸心里暗暗道。
“嗯?探照灯?”王庸从画面里看见一个士兵从脚底摸出一个矿灯大小的灯具,打开后放射出极强的亮光。
却是探照灯。
看那模样,应该还是华夏某知名购物网站买的,几百块钱就能买一个,照射距离足有两千米。防守这个桥足够了,根本就不需要什么高端的红外摄像仪。
“全体隐蔽!”王庸下达指令。
特战队所有人顿时趴下头,藏起了身形。
雪亮的光束从桥头照过来,将周边区域照了一个遍,见没有发现什么,士兵才关掉了灯光。
王庸透过屏幕看着士兵,见那两个士兵又开始说话,这才继续操控大乌鸦往前探查。
一圈探查完毕,不出王庸所料。这个桥头的守卫兵力并不多,一个小组,六个人。
两个明哨,四个暗哨。明哨在桥头位置观测,暗哨隐藏在山包两侧,每个人手持一把形状有些怪异的突击步枪。
王庸认得,那是缅境自产的ma1突击步枪。这种枪械不光外表不过关,质量也差得很远。100米以外着弹点就会出现剧烈的散射,射击精度非常之差。就连同盟军在缴获了这种枪之后,都不愿意用,宁愿用一些老式的步枪。
除此之外,唯一会对王庸等人造成威胁的便是架设在右侧山包上的一挺老式重机枪了。
那是华夏产的67式轻重通用机枪。
而这款机枪在世界上都鼎鼎大名,原因无他,只因为在中东战场上好多被欺负的小国手里都有这玩意。尤其是伊啦克,当初一次性采购了上万挺,给美帝造成了不小的麻烦。
而缅境政府军因为近水楼台的原因,自然也不会舍近求远,同样装备了这款机枪。
王庸深知67式的威力,一千米以内开起火来,别说是过桥了,就算是没有桥,一片平地,也别想冲过去。
这种小规模对战中,一挺重机枪能起到决定性作用,完全压制对手。
“这东西得想办法弄到手。同盟军也太穷了点,连重机枪都没有,算什么特战队!”王庸心里暗道。
特战队缺少了重火力支持总是有些欠缺,王庸此刻的想法就是以战养战,把对面那挺重机枪搞到手。
将敌方情况全都摸清楚之后,王庸收回了大乌鸦。
微微思考,随即王庸就下达了作战指令。
“白羽毛,待会你看见灯光亮起,立即以灯光为中心,偏左上移20mm之后开火。速度一定要快,尽量在灯光亮起的刹那就开枪!”
“明白!”白羽毛回话。
而王庸则手里提着一把巴雷特,一点点摸过去,潜伏下来。
这是子玉风晴那批美式军械里技术含量最高的武器,也是狙击高手的最爱。白羽毛几次想要拿着过瘾,都被王庸拒绝了。
狙击枪可不是说换就能换的,白羽毛临阵玩巴雷特,肯定玩不好。
将巴雷特架设好,王庸又将夜视仪戴在头上。
微微感受了一下风速、空气湿度,王庸随即摸起一个石头,朝着钢索桥就砸了过去。
当一声,石头重重砸在钢索上,发出一阵响声。震动的整根钢索嗡嗡作响,传递到桥另一头。
“谁?”守在桥头的两个士兵警觉的喊道。
与此同时手持探照灯的士兵打开探照灯,一束强光照射过去。
却见对岸白晃晃一片空地,风声水声汇成一片,灌入双耳,哪里有什么人?
“搞什么鬼!”那士兵嘟囔着,刚想移动探照灯看看其他区域。
这时忽然一声枪响划破夜空,随后那士兵心口处爆开一个血洞。
士兵难以置信的低头看了看心口,噗通一声栽倒在地。
探照灯也滚落地下,跌入湍急的河水中。
而此时白羽毛才明白王庸为什么要让他快速开枪,因为人类提灯的习惯性动作,会让探照灯保持在腰间位置。大约数秒后才会移动,进行不同区域的探照。
而那时候光源移动,想要再根据光源去判定对手的要害部位就难了。所以在光源刚刚出现的刹那就开枪,能够最大限度命中要害。
“有敌人!”另一个士兵被溅了一身血,吓得魂飞天外。
想都不想就往地下一趴,想要躲避狙击手的打击。
不得不说他还是很明智的,没有转身逃跑,而是选择了趴下。低位姿态下狙击手确实很难命中。
只是他运气不太好,遇见的是王庸。一个不能用普通狙击手水平去推论的狙击高手。
砰!
子弹在空中划出一道美妙的线路,径直击中了那士兵脑袋。
王庸这一枪分明就是设计了提前量,打了一次完美的移动靶。
“教官果然厉害!就这种一枪爆头的枪法,我再练三年也未必能赶上。”白羽毛心中默默道。
接连挂掉两个同伴,埋伏在两侧山包的四个士兵终于被惊动了。
他们第一反应就是敌人要过河。
控制着67式重机枪的那位,直接就开始了疯狂的扫射。
子弹越过河面,哒哒哒扫在对岸的地面上,将地面打出一个个深坑。
其余三个士兵也拿着枪乱射,如惊弓之鸟。
就这种密集的火力,王庸等人想要突破过去,无异于痴人说梦。
“彭寅!给他们点颜色看看。”王庸下达指令。
早就埋伏好的彭寅火力组,瞬间露头,依靠着地形优势,也开始了火力压制。
两方就像是没头苍蝇,无脑乱射。打了半天,其实都没摸到对方的边角。
而王庸则趁着这功夫,迅速换了一个位置,将巴雷特对准了那个正疯狂扫射的机枪手。
只是这个位置距离有点远,差不多一千两百米,命中很有难度。
不过对于巴雷特而言,却是绰绰有余。巴雷特m82a1的有效射程是1850米,只要技术到家,1200米并不算难度系数超标的距离。
王庸小心翼翼调整着枪口,同时给白羽毛下达了指令。
“白羽毛,全速风,左30密尔。开枪!”
白羽毛下意识的听从王庸指令,将枪口调整到指定方位,扣动了扳机。
而王庸也同时开了枪。
砰!
两颗子弹的响声重叠在一起,形成一个回声式的单独声响,让人误以为只有一颗子弹。
而对面的机枪手在听到狙击弹声音之后,几乎是以猴子般的灵敏速度,就往一侧滚落。
显然,他在开枪的过程中始终没有放松警惕,保持着对潜藏狙击手的戒备。
事实证明他戒备对了,那个击杀了两个同伴的狙击手再次出手了。
不过很遗憾,机枪手作为一名老兵相当熟悉子弹声音的不同。狙击弹一出膛他就听了出来,立马躲闪。
再牛比的狙击手也别想击中他。
机枪手嘴角泛着一抹得意的微笑,以为这次狙击必然躲了过去。
谁知只听噗一声,似乎有什么东西飞进了他的胸口,巨大的力道带动他的身体往后仰去,紧接着胸口一阵剧烈疼痛,迸散的血肉模糊了他的双眼。
“怎……怎么可能?”
机枪手带着满脸不解之色,闭上了双眼。
“这?”白羽毛也被狙击镜中的景象给惊呆了。
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随手打出去的一枪竟然能命中敌人,一枪狙杀。
而此时耳机中传来王庸的话:“干得不错!继续加油!”
这是双人狙击小组常用的战术,主狙击手负责狙杀,另一位则负责补枪防止目标躲避或者主力手失误。
只是王庸用的比较神而已,算出了那机枪手的躲避方位,提前给白羽毛下达了指令。
机枪手被干掉,局面立马改变。
对面桥头此时只剩下了三个士兵,没了重机枪的火力压制,只能被打的缩在土包后面,不敢露头。
有心要补位过去,重新掌控机枪。可一想到对面那神一般的狙击手,这几个士兵就心惊胆寒。
“他们不是同盟军!同盟军里没有这种狙击手!我们是不是遭到了某个国家精锐部队的袭击?”有个士兵颤抖着说道。
“很有可能!怎么办?要不要回去禀报将军?”
“要,必须要!这样,你去掌控机枪,掩护我。我立即回去禀报将军,顺便搬救兵!”三人中军阶高的那位发话了。
尽管另外两人不情愿,可还是不得不按照那人的命令行事。
一个家伙悄悄摸上去,到了重机枪位置。手刚刚摸上重机枪扳机,露出半个脑袋。
忽然就听砰一声枪响,巴雷特喷出一道火焰,一颗狙击弹擦着重机枪的枪膛,轰入了那家伙的脑门。
第三百零四章 诡雷
王庸透过夜视仪看见这一幕,心中惊出一身冷汗,不由骂了一句:“臭小子,看着点!别打坏了那挺重机枪!”
白羽毛一愣,这才明白比起人命来,王庸更加在意的反而是那挺重机枪。
于是白羽毛变得小心起来,尽量不让枪口对准机枪。
“怎……怎么办?”仅存的两个士兵战战兢兢,对视一眼道。
现在可以扭转局面的重机枪,反倒是成了催命的绞索。谁上前触碰,谁就会被一枪爆头。
对面那个拥有超远程射术的狙击手简直太可怕,妥妥掌控了整个战场的节奏。
“我数一二三,跑!他们还在桥对面,咱们撒开脚丫子跑,他们肯定追不上来!”那个军衔高的士官说道。
“一,二,三!”
话音刚落,就见山包后面窜起两道身影,拼命朝着远处跑去。
这两人有一定的反狙击知识,跑动中蹲着身体,利用路边凸出的山石进行隐藏,有效遏制了王庸跟白羽毛的狙击。
“彭寅,过桥!别让他们跑掉!”王庸下达命令。
早就到了桥头的彭寅一下跃起,抓住了钢索。
如同一只灵巧的大猿猴,攀着钢索使劲一荡,随风摇摆,瞬间前进了数米。
嗖!
这时却见一道人影比彭寅还快,从彭寅身边超了过去。
如果说彭寅是一只猿猴,那这个人影就堪称人猿泰山了。
大长臂在索桥上一抹,好像手上装了滑轮,一下子划出去老远。借助索桥的弹力,身体瞬间起跳,稳稳飘出去好几米,又是一段滑行。
本来极为危险的索桥硬生生被他完成了杂耍,不到二十秒,那人影就落地,到了桥的另一头。
“厉害!从小生长在这种环境下的本地人果然都是好手。就这种游刃有余的动作,换成我也未必做得出来。”王庸在心里赞叹道。
那道人影却是战队里的那个本地人,不光对此地的环境熟悉,身手也矫健的很。
一上岸,那队员就摘下挂在身上的枪,哒哒哒一梭子子弹扫过去。
只听噗噗两声,却是子弹击中了一个逃跑士兵的后背。那士兵当场趴倒在地,爬不起来了。
而另一个士官则机敏的很,听到子弹响声早就开始了规避动作。
只是一规避,速度就变慢。刹那间彭寅也上了岸来,一边往前追一边开枪。
彭寅两人夹击之下,那士官登时左支右绌,规避动作也做不利索了。
骤然一声惨叫,跌倒在地。
而他一倒地,当即就高举双手,嘴里大喊着:“别杀我,别杀我……”
彭寅上前将那士官控制住,等待王庸的处理命令。
很快,特战队所有人都渡过了索桥。王庸走到那士官跟前,目光闪动,似乎在考虑这人的价值。
只是王庸只考虑了不到两秒钟,就手一挥:“杀了!”
“为什么?”那士官最后的疑问都没来得及问出口,就被一枪轰碎脑壳,倒在地上。
像是为了回答士官的疑问一般,王庸看着士官左手腕上一个看似简直不菲的白金手链,冷声道:“如果不认得字就不要把它暴露在别人面前,尤其是我这种华夏人!”
弯腰将那个白金手链取下来,却见手链的表面刻着一行小字。
“唯爱张苑——赵峰于普者黑留。”
很明显,这是一个男孩给女孩的定情信物,地点在云滇的普者黑。看双方名字也都是华夏人,跟这个缅境士官扯不上一点关系。
按理说这种信物女孩肯定会妥善保管,绝对不允许丢失。但是现在却到了缅境士官的手上,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女孩在缅境遭遇了不测,导致东西流落到了士官手里。
深知缅境政府军德行的王庸,当即就猜到了最大的那个可能性,杀人越货。
在缅境独自旅行其实是很危险的,缅境那几个大城市还好点。万一到了野外,极有可能遇害。
这些政府军白天是军人,晚上就有可能成为盗匪,抢劫杀人无恶不作。
所以王庸看到这个手链之后,才不由心中掠过一抹怒火,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击毙这名士官。
哗啦一声,王庸将手链扬起,扔进了湍急河水中。
就让这手链随水流而去吧,不管背后是凄凉还是哀伤,都会在奔腾的水浪里魂归天地。
“换装,挑几件能穿的政府军衣服换上。待会摸进坤德大营就靠这个了。”王庸道。
经过一番挑拣,彭寅等人挑出来四件还算能穿的政府军军装,选了四个身材合适的队员穿了上去。
黑夜里看去,根本就分不清是真正的政府军还是假扮之人。
“穿过前面那段丛林,往西一拐就是坤德的大本营了。不过那边戒备森严,要是这样摸过去,很有可能会被集火。”彭寅指着前面一片密林,说。
丛林在缅境是天然的防御屏障,一般人进入其中根本不用缅境政府军动手,自己就先挂在了里面。
不过这也是相对的,政府军用得,王庸也能用得。只要精通丛林战,丛林就不是敌人,而是朋友。
“拖上这两个人的尸体,走!”王庸做出一个莫名其妙的指令,道。
特战队员虽然不理解,却还是依照命令行事,拖着两具尸体往丛林里走去。
这片丛林不用想,肯定布设了不少的地雷,防止有人从这里偷袭。
王庸带头,小心翼翼行走着。
忽然,王庸手一挥,整支队伍的步伐暂停下来。王庸蹲下身,轻轻扒开一堆枯叶,露出了枯叶下面藏着的几个连环雷。
这个连环雷布设在一个狭窄地段,如果想要通过丛林,必然要通行这里,踩到地雷。
只是,但凡有点经验的丛林老手,谁不知道规避这种区域?
可见对面坤德的手下水平有限,还是停留在普通的布雷方式上,更加先进阴狠的诡雷却是没有学会。
将连环雷小心翼翼取出,王庸示意继续前进。
一路之上,却是接连发现了十多个地雷,只是布设的太过明显,都被王庸一一发现,起了出来。
“瞌睡有人送枕头,这些雷既然是对面给的,那我们就却之不恭了。来,接下来我再给大家上一课,学习布设诡雷!”
王庸微微一笑,道。
诡雷,被称作诱人的暗箭、穿着时装的杀手。因为诡雷大都披着诱人、惑众的外衣,设置在敌人必到或可能接近的地点,故易达到出敌不意的杀伤效果,并能使敌人产生严重的恐惧心理,以扰乱和迟滞其行动。
特种部队之所以区别于其他普通部队,就在于对诡雷的有效利用上。
可以这么说,一个诡雷高手可以在丛林、山地等复杂地形中单遛一个排的兵力。
最终结果只会是那一个排兵力全都被诡雷爆破而死,那个诡雷高手则安然无恙。
同盟军特战队显然都知道诡雷的厉害,眼中露出跃跃欲试之色。
王庸一边拿着一个地雷进行布设,一边讲解:“诡雷的设计通常都在最平常、最不起眼的东西上动手脚,例如,当人一走进漆黑的房间,第一件事便是去找电灯开关,因此将灯泡拆下,沿着玻璃与铜圈接合处切开,在玻璃球体内装满炸药,再装上铜圈,装回灯座,一打开开关,通电后所造成的火花就可引燃炸药。轰隆一声,整个房间的人都会死掉。这种诡雷是不是简单易学,方便好用?不过这只是极端方法,战场上大部份的诡雷还是以导绊索的应用为最大宗,而这中间则仍有一门学问,首先是导绊索位置的设定,低绊索的水平高度有两个最合适的高度,距地面5cm或15cm。”
说到这,王庸话语一停,扫了几个特战队员一眼,问:“谁知道为什么是这个高度?”
“我知道!”回答的却是金刚。这小子粗犷的外表下倒是有一颗细腻的心。
“因为现代的士兵大都穿着长统战斗皮靴,5cm的高度会接触的位置正是鞋头的位置,而一般的战斗靴鞋头皆有某种程度的强化或硬化处理。而且大部份的鞋头与脚指间皆会有空隙,皮鞋头的微小碰触,不会直接传达到脚部或被查觉到。而15cm的高度则是靴筒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