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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这就是责任的起源的漫长历史。我们已经看到,那项培养一种可以许诺的动物的任务包含了较近期的、作为先决条件和准备工作的任务,即先在一定程度上把人变成必然的、单调的、平等的、有规律的,因而也是可估算的。我称之为〃道德习俗〃①的非凡劳动,人在人类自身发展的漫长历程中所从事的真正的劳动,人的全部史前劳动都因而有了意义,得到了正名,不管这些劳动中包含了多少冷酷、残暴、愚蠢、荒谬,但是借助于道德习俗和社会紧箍咒的力量,人确实会被变得可以估算。如果我们站在这一非凡过程的终点,处于树木终于结出果实,社团及其道德习俗终于暴露了目的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这棵树木最成熟的果实是自主的个体,这个个体只对他自己来说是平等的,他又一次摆脱了一切道德习俗的约束,成了自治的、超道德习俗的个体(因为〃自治〃和〃道德习俗〃相悖);总而言之,我们发现的是一个具有自己独立的长期意志的人,一个可以许诺的人,他有一种骄傲的、在每一条肌肉中震颠着的意识,他终于赢得了这意识、这生动活泼的意识,这关于力量和自由的真实意识,总之,这是一种人的成就感。这个获得了自由的人,这个真的能够许诺的人,这个自由意志的主人,这个行使主权的人,他怎能不意识到自己比所有那些不能许诺,不能为自己辩护的人都要优越?试想,他激发了多少信任?多少恐惧?多少尊敬?——他〃理应〃被人信任、惧怕和尊敬。再试想,这个能够统治自己的人,他怎能不势所必然地也去统治周围的环境、自然,以及所有意志薄弱、不可信任的人?〃自由〃人,具有长久不懈的意志的人,也有他的价值标准:他从自己的角度出发去尊敬或蔑视别人,他必然会尊敬和他同等的、强壮的、可信赖的人(即可以许诺的人),也就是说任何一个能够像自主的人那样对诺言抱审慎持重态度的人;他不轻信,他的信任就标志着杰出;他的话是算数可信的,因为他知道他自己有足够的力量应付不测,甚至〃抵抗命运〃;同样,他也必然要随时准备用脚踢那些随意许诺的削肩的轻浮鬼,随时准备鞭打那些说话不算数的骗子。他骄傲地意识到,负责任是非同寻常的特权,是少有的自由,是驾驭自己的权力。这种意识已经深入到他的心底,变成了他的本能,一种支配性的本能。他会把这种本能叫做什么呢?他是否有必要为它找个名称?当然,这个独立自主的人肯定地会把这种本能称之为他的良心……
①参见《曙光》第七,十三,十六页。
三
他的良心?……显然,〃良心〃这个概念(我们现在看到的是它的最高的,近乎惊人的形式)已经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和形式转换过程。如前所述,能够为自己称道,能够骄傲地肯定自己——这是一种成熟的果实,但也是近期的果实——这果实要酸涩地在树上挂悬多久啊!可是还有更长的时间根本看不到这种果实的影子!——没有人能够许诺它的出现,尽管树木已经具备了一切适应这种果实生长的条件!〃人这种动物的记忆是怎么出现的?这半是愚钝、半是轻率的片刻理解力,这积极主动的健忘到底是怎么被打上记忆的烙印,一直保留到今天的?……〃可以想见,这个古老的难题无法只靠温文尔雅的回答和手段得到解决;也许在人的整个史前时期根本不存在比人的记忆术更为阴森可怖的东西了。〃人烙刻了某种东西,使之停留在记忆里:只有不断引起疼痛的东西才不会被忘记。〃——这是人类心理学的一个最古老(可惜也是最持久)的原理。有人还想说,在这个世上,只要哪以还有庄重、严厉、机密,只要哪里的人和民众还生活在暗淡的阴影中,曾经一度被普遍地许诺、担保、赞誉的那种恐怖的残余就会继续起作用:过去,那最漫长、最深沉、最严酷的过去,每当我们变得严厉〃起来的时候,它就会对我们大喝一声,从我们心底喷涌而出;每当人们认为有必要留下记忆的时候,就会发生流血、酷刑和牺牲;那最恐怖的牺牲和祭品(诸如牺牲头生子),那最可怕的截肢(例如阉割),那些所有宗教礼仪中最残酷的仪式(所有的宗教归根结底都是残酷的体系),——所有这一切都起源于那个本能,它揭示了疼痛是维持记忆力的最强有力的手段。从某种意义上讲,这里还应当算上全部禁欲主义行为:有些思想需要延续不断,无所不在,难以忘却,需要被〃固定〃下来,通过这些〃固定思想〃,以及禁欲程序和生活方式,给整个神经和思想系统催眠,目的是为了把这些思想从和其它思想的竞争中解脱出来,使其变成〃难以忘却〃的。人类的〃记忆力〃越差,他们的习俗就越是可怕。严酷的惩罚条例特别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标准,可以用来衡量他们花费了多少努力以克服健忘,并且在现代为眼下这些情感和欲念的奴隶们保留一些适用于社会共同生活的原始要求。我们这些德国人当然不会把我们自己看成是一个特别残酷和铁石心肠的民族,更不会看成是一个特别放荡不羁和得过且过的民族;可是只要看看我们古老的惩罚条例就不难发现,造就一个〃思想家的民族〃需要进行何等的努力(我们要说,在欧洲人民中至今还可以找到最多的信任、严厉、乏味和求实精神,这些特性使得我们能够培养出各式各样的欧洲官人)。为了控制他们的暴民本能和野蛮粗俗,这些德国人用了可怖的方法维持记忆。想想古老的德国刑罚,比如石刑(据说是用石磨盘咂罪人的头)、车磔(这是惩罚术王国中德国天才的原始发明和专长!)、钉木刺、〃四马分尸〃、油煎或酒煮(十四世纪和十五世纪还在用此刑)、广泛使用的剥皮(〃刀切皮〃)、胸前割肉,还有给罪犯涂上蜂蜜,放在太阳下曝晒,让蚊蝇呆咬。借助着这些刑罚人们终于记住了五、六个〃我不要〃,人们就此许下诺言,以便能够享受社团生活的好处——确实!借助于这种记忆,人们终于达到了〃理性〃!——啊!理性,严厉,控制感情,所有这些意味着深思熟虑的暗淡的东西,所有这些人类的特权和珍品,它们的代价有多高啊!在这些〃好东西〃背后有多少血和恐怖啊!
四
可是另外那种〃暗淡的东西〃,那种对于负罪的意识,那一整套〃良心谴责〃,又都是怎么问世的呢?还是回到我们的道德谱系家们这儿来吧。让我再重复一遍(也许我还未曾提到过),他们毫无用处;他们只有自己那五柞长的、纯粹是〃现代化〃的经历;他们不了解过,也没有愿望了解过去;特别是他们缺乏一种历史本能,一种在这儿恰恰是必要的〃第二预感能力〃;——然而他们竟要写作道德的历史:这种尝试势必以产生和事实不符的结果而告终。以往的这些道德谱系家们恐伯连在梦里都未曾想到过,〃负罪〃这个主要的道德概念来源于〃欠债〃这个非常物质化的概念;惩罚作为一种回报,它的发展和有关意志自由的任何命题都毫无关系。当然,历史总是需要首先发展到了人性的高级阶段,〃人〃这种动物才开始把那些非常原始的罪行区分为〃故意的〃、〃疏忽的〃、〃意外的〃、〃应负刑事责任的〃,并且开始在对立的立场上进行量刑。那个现在变得如此般廉价,显得如此般自然、如此般必要的观念,那个解释了公正感的由来的观念,那个被迫承认〃罪犯应当受到惩罚,因为他本来有其它的选择余地〃的观念,它的的确确地很晚才出现的,是人的精练的辨别形式和决断形式;如果有谁把它挪到人类发展之初,他就是粗暴地曲解了古人类的心理。在整个人类历史的一段极为漫长的时期里是不存在着刑罚的,因为人们能够使肇事者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当时奉行的原则也并不只是惩罚有罪的人,而是像今天的父母惩罚他们的孩子那样,出于对肇事者造成的损失的气忿——但是这种气忿是有限度的,也是可以缓和的,因为人们会想到任何损失都可以找到相应的补偿,甚至使肇事者感到疼痛也可以做为一种补偿。这种古老的、根深蒂固的、也许现在已无法根除的观念,这种用疼痛抵偿损失的观念是怎么产生的?我已经猜到了:它产生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契约关系中。这种契约关系和〃权利主体〃的观念一样古老,而后者还涉及到买卖、交换、贸易、交通的基本形成。
五
上述这些事实使人一提起这些契约关系就会理所当然地对由这些关系造成和认可的古人类产生各种怀疑和抵触情绪;正是在这里需要许诺,正是在这里需要让许诺者记住诺言,正是在这里人会起疑心,也正是这里发现了冷酷、残忍、疼痛。为了让人相信他关于还债的诺言,为了显示他许诺的真诚,同时也为了牢记还债是自己的义务,债务人通过契约授权债权人在债务人还不清债务时享有他尚且〃拥有的〃,尚能支配的其它东西。便如他的身体,或者他的妻子,或者他的自由,甚至他的生命;在某些宗教意识浓厚的环境中,债务人甚至要转让他的后世幸福,他的灵魂得救的机会,乃至于他在坟墓中的安宁,例如在埃及,债权人让债务人的尸体在坟墓中也得不到安宁,而埃及人恰恰是讲究这种安宁。具体地说就是债权人可以对债务人的尸体随意进行凌辱和鞭笞,例如可以从尸体上割下和债务数量相等的肉等等:在早期,哪里有这种观念,哪里就有精确的、法定的、对每一肢体、对身体的每一部位的细致可怕的估价。所以当罗马的十二条法规声称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割肉多少并不重要:〃若论割多割少,无异于诈骗一样〃(Siplus minusve secuerent,ne fraud esto),我就认为这已经是进步了,已经是更自由、更大度、更罗马式的法律观念的明证了。让我们来弄清上述整个补偿方式的逻辑,这种方式实在是够怪诞的了。等量补偿实现了,但不是直接地用实利(不是用同等量的钱、地、或其它财物)来赔偿债权人的损失,而是以债权人得到某种快感来作为回报或者相应补偿。这种快感来自于能够放肆地向没有权力的人行使权力,这种淫欲是〃为了从作恶中得到满足而作恶〃,这种满足寓之于强暴:债权人的社会地位越低下,他就越是追求这种满足,而且这种满足很容易被他当作最贵重的点心,当作上等人才能尝到的滋味。通过〃惩罚〃债务人,债权人分享了一种主人的权利:他终于也有一次能体验那高级的感受,他终于能够把一个人当〃下人〃来蔑视和蹂躏;如果惩罚的权利和惩罚的施行已经转移到〃上级〃手里,他至少可以观看这个债务人被蔑视和被蹂躏。因此补偿包含了人对他人实施残酷折磨的权利。
六
在这个义务与权利的领域里开始出现了一批道德概念,如〃负罪〃、〃良心〃、〃义务〃、〃义务的神圣〃等等,它们的萌发就像地球上所有伟大事物的萌发一样,基本上是长期用血浇灌的。难道我们不能补充说,那个世界从来就没有失去血腥和残忍的气味?就连老康德也不例外,他那〃绝对命令〃就散发着残酷的气味。同样是在这个领域里〃罪孽和痛苦〃第一次发生了阴森可怕的观念上的联系,而且这种联系或许已经变得无法切断了。让我们再问一遍:痛苦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补偿〃损失〃?只要制造痛苦能够最大限度地产生快感,只要造成的损失,以及由于损失而产生的不快能用相对应的巨大满足来抵偿:制造痛苦本来是一种庆贺,就像刚才所说的那样,债权人越是不满意他的社会地位,他就越是重视这种庆贺。上述这些纯属推测,因为对这种隐秘的东西追根究底是很困难,也是很难堪的,而且如果有谁在这时突然抛出〃报复〃的概念,他就只能蒙蔽和混淆视线,而不是把问题简化(〃报复〃本身也正是要引导向同一个问题,即:〃制造痛苦怎么会产生满足感?〃)。我认为,驯服的家畜(比如说现代人,比如说我们)极力表现其谨慎,甚至于伪善,直到能够与构成古代人巨大欢快的残酷(这残酷简直就是他们所有快乐的配料)程度相抵。可是另一方面古代人对残酷表现出来的需求又是那么天真无邪,而且他们的这种〃无所谓的恶毒〃,或者用斯宾诺莎的话说就是〃恶毒的共感〃,已经原则上被当成了人的正常的特性,从而也就成了为良心所真心诚意接受的东西!明眼人或许能发现,时至今日还有许多这种人类最古老、最原始的欢快的残余。在《善恶的彼岸》中,甚至更早些时候,在《曙光》中我就小心地指出了:残酷在被不断地升华和〃神化〃,这种残酷贯穿了整个上等文化的历史,它甚至还在很大意义上创造了上等文化的历史。无论如何,人们在举行王侯婚礼和大规模公众庆典时开始不考虑对某人实行处决、鞭笞或火刑,这并不是很久以前的事。当时没有哪个高贵的家族不备专人,以供人随意发泄狠毒和进行残酷的戏弄(让我们回想一下公爵夫人宫廷中的董·魁克多这类人。如今我们在读他的书时舌头上还满是苦涩,甚至是痛苦,我们因此对这种痛苦的制造者感到非常陌生、非常不能理解——他们竟然心安理得地把董·魁克多的书当作最逗乐的书来读,他们简直要笑话死他了)。看别人受苦使人快乐,给别人制造痛苦使人更加快乐——这是一句严酷的话,但这也是一个古老的、强有力的、人性的、而又太人性的主题,尽管也许就连猴子也会承认这一主题:因为有人说猴子早已先于人类设想出,而且〃表演〃了许多稀奇古怪的残酷手法。没有残酷就没有庆贺——人类最古老、最悠久的历史如是教诲我们——而且就连惩罚中也带着那么多的喜庆!
七
不过,我阐述这些思想的意图绝不是要帮助我们的悲观主义者们向他们那走了调的、嘎嘎作响的、厌倦生命的磨盘上加水;相反,应当明确地指出,在人类还未曾对他们的残酷行为感到耻辱的时候,地球上的生活比有悲观主义者存在的今天还是要欢乐。随着人们对人的耻辱感的增长,人类头顶上的天空也就越来越阴暗。悲观主义者疲惫的目光、对于生命之谜的怀疑、厌倦人生者的冷冰冰的否定——这些都不是人类最狠毒的时代的特征。它们刚刚开始出现,它们是沼地植物,有了沼地才有它们,它们属于沼地——我指的是病态的娇柔化和道德化趋势,由于有了这种趋势〃人〃这种动物终于学会了对他的所有的本能感到耻辱。在变成〃天使〃的途中(我不想在此用一个更冷酷的字眼)人调理了他那败环的胃和长了舌苔的舌,这使他不仅厌恶动物的快乐和无邪,而且对生命本身也感到腻味,有时他甚至对自己也捂鼻子,并且很不和谐地同教皇殷诺森三世一道开列可厌事物的目录:〃不洁的产物,在母亲体内让人恶心的哺育,人赖以生长的物质实体的败环,唾沫、小便、人粪等分泌物发出的恶臭。〃如今,痛苦总是自然而然地被用作反对存在的第一条论据,总是对存在提出最重大的疑问,这使我们回忆起人们做相反的价值判断的时代。那时人们不想回避痛苦,相反,他们在痛苦中看到一种奇异的魅力,一种真正的生命的诱饵。或许那个时候疼痛不像今天这样厉害——我这样说为了安慰娇柔者——至少一个治疗过内脏严重发炎的黑人患者的医生可以下这样的断言(黑人在这里代表史前人),炎症的程度会使体格最好的欧洲人感到绝望,可是黑人却无所谓。事实上,当我们数到前万名、或者前千万名文化教养过度的人时就会发现,人的忍受疼痛的能力的曲线奇迹般地突然下降。我相信,和一个歇斯底里的女才子在一夜中所忍受的疼痛相比,迄今为止为寻求科学的答案而动用了计量器调查过的所有动物的痛苦都是不屑一顾的。或许现在还允许一种可能性存在:那就是残酷的欲望也不一定就要全部消失,就像如今疼痛感加剧了那样,这种欲望只需加上某种理想的、微妙的成分,也就是说,它在出现时必须被翻译成幻想的和精神的语言,并且要用简直难以想像的名称装扮起来,使最温柔伪善的良心也不会对它产生怀疑(一个名称就是〃悲剧的同情心〃,另一个名称就是〃苦难的怀旧情绪〃)。起来反对痛苦的不是痛苦自身而是痛苦的无谓,但是不论是对于把痛苦解释成整个神秘的拯救机器的基督来说,还是对于那些惯于从观望者、或者痛苦制造者的角度理解所有痛苦的天真的古代人来说,一种无谓的痛苦都是根本不存在的。由于在世界上创造出了,或者勿宁说中否定了,那隐蔽的、没有揭露的、无法证明的痛苦,于是当时的人就几乎是必须要发现众神这些所有高尚和低贱的中间人,简言之,就是要发现某种同样是隐蔽的、同样是在暗处的、而且是不会轻易地错过一场有趣的悲剧的东西。借助于这种发现,生命在当时和以后就一直被理解为造物;生命本身得到了正名,它的〃不幸〃也得到了正名。现在也许需要新的发现(比如把生命看成谜,看成认识论的难题)。〃为一个神所喜闻乐见的任何不幸都是正当的〃。这就是古代的感情逻辑?——说真的,这难道仅仅是古代的感情逻辑?众神被想像成残酷的戏剧的爱好者——噢!只需看看加尔文和路德就可以知道这古老的想像在我们欧洲的人性中延伸了多远!无论如何,除了从残酷中取乐,希腊人笃定不会向他们的众神呈奉更合适的造福配料了。那么荷马为什么让他的神轻视人的命运呢?此外,特洛伊战争以及类似悲剧的梦魔到底有什么意义?没有疑问,对于众神来说,这就是喜剧了,而且因为诗人在史诗中比其他人都进行了更多的关于〃神〃的艺术创造,想必诗人本人也认为这是喜剧……可是后来的希腊道德哲学家们却认为神也抬眼关注道德问题,关注英雄主义和品德高尚者的自我折磨:〃负有使命的赫拉克利斯〃登台了,他对此亦有自知,因为没有观众的道德行为对于演员民族来说是不可想像的。这项当时主要是为了欧洲而完成的发明,这项关于〃自由意志〃,关于人之善恶的绝对自发性的如此之冒失、如此之危险的哲学发明,难道不是首先为了证明:神对于人的兴趣,对于人类品德的兴趣,是永不衰竭的吗?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