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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酒仙系统-第3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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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咋一听之下,秦风很是懵逼,毕竟这仙酒的名字也太有点lou了。

    黄粱是什么,就是黄米饭,一种即使在人间也是很常见的谷物,现在居然用到仙酒的名字上了,感觉仙酒的逼格也就那样嘛。

    对此,猴儿酒和风月酒纷纷表示,以酒剑这家伙的取名水平,仙酒的逼格好像从来都没有好过

    “这他喵的黄粱酒,真的是仙酒?”秦老板站在柜台前嘀咕道。

    如果放在别的地方,像是秦老板这样得了便宜还卖乖的家伙早就被人打死了,而在这里,虽然他没有被打死,但是系统爸爸也很快出来打脸了。

    “黄粱酒,来历已经无法考证,是远古时期就存在的一种仙酒,道家酒仙所创!”

    蛤?秦老板被惊着了,这打脸也来的太快了点吧,而且这种黄粱酒的来头也有点太大了,远古时期的仙酒,即使在仙界来历也无法考证

    而这边的系统已经又开始介绍了:“黄粱酒,喝下之后就会轮回一生,在这一生里,你可以实现你平日里没法实现的任何愿望,只是,你的轮回一生,在现实中仅仅只是三分钟而已”

    喝了仙酒之后便会直接进入酒中的那个世界,触摸到仙酒所蕴含的“道”,这点秦风是知道的,但是没有想到,在这黄粱酒的世界里居然会经历一辈子,而且可以实现自己的任何愿望

    等等,这个效果或者是说这个故事好像以前听过一样!

    好像小的时候听过的一个怪异传说就跟这个一毛一样啊

    说一个叫卢生的小伙,在客栈里遇到了道士吕翁,感叹说自己太穷了,你看这话说的,就好像谁有钱似得

    道士吕翁可不是普通人,传说这是得道神仙呢,就好像无数传说中的老神仙一样,听了这话之后神秘一笑,旋即取出了一个枕头让卢生睡会,卢生靠在枕头上便直接入眠,这会店家的黄粱饭刚刚入锅。

    一入梦,这卢生就像是开挂,娶了清河崔氏那如花似玉的女儿做老婆,自己考中进士,一路官运亨通,位极人臣,五个孩子也是高官显贵。

    用我们现在的话说,那就是成为ceo,迎娶白富美,走上了人生巅峰。

    到老患病,治不好终于挂了,突然之间醒来,却发现自己还在客栈里,旁边坐着笑呵呵的吕翁,店家的黄粱饭还在锅里煮着呢

    这就是黄粱一梦的传说,告诉人们功名利禄都是虚妄

    但是这传说是在近代才有的,仙界远古时候就被创造的仙酒怎么会和这传说扯上关系呢?这时间上根本不对啊!

    算了,依旧想不通,还是不想了,只是秦风看向了手中黄粱酒的酒方,这玩意真的是大杀器啊,三分钟之间来一出黄粱梦,感觉分分钟让人出家为僧的节奏啊

    秦风的这个想法刚刚冒出来,随即耳边就想起了系统的声音。

    “宿主想的没错,佛门一直说黄粱酒根本不叫黄粱酒,应该叫因果酒,而且是他们佛门的前辈高僧创造”

    

第十六章 胖就一个字() 
“什么?这也忒有点不要脸了吧,他们和尚什么时候能喝酒的!”秦老板表示这简直匪夷所思,佛门高僧创造酿仙酒方法?你仿佛是在逗我吧。

    “有的时候呢,事实到底怎么样并没有那么重要,谁的拳头大,谁说的就是正确的,人间如此,仙界更是如此……”系统听到了秦风的吐槽,默默的留下一句话之后就闪了。

    这下子秦风懂了,人家佛门说这酒是自己的先辈高僧创造,那就是先辈高僧创造,敢说不是的都被度化了……

    没办法,谁让人家拳头大呢,米国佬天天在世界各地搞事情,打的口号就是一切为了自由,你有什么办法,拳头大就是真理!

    对此秦风也没有再仔细询问系统,毕竟这件事很明显涉及到了佛道之争,而这些根本不关他的事,他只是一个在人间好好酿酒每天勤奋开店的酒馆老板罢了。

    而且,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黄粱酒的效果还真的有点契合佛门,你看看,功名利禄,荣华富贵美女什么的都是虚幻,都是黄粱一梦,还是跟着我回去念经吧……

    所以喝这种酒一定要有点故事,否则真的有可能造就一大堆和尚。

    旅途的终点并没有那么好,真正吸引人的,是这条路上的风景,这才是人最宝贵的财富……

    黄粱酒是最正统的仙酒,正好现在空着一个万酒坛呢,因此秦风让小狸妹纸帮忙看着店,随即直接进酿酒坊开整。

    甭管这酒效果多恐怖,该酿还是得酿出来的,保不准就有人专门喜欢这个调调呢是不是。

    秦老板把自己锁在酿酒坊忙着酿造黄粱酒呢,而在另一边,吸血鬼三大亲王带着薇薇安已经回到了自己的老巢。

    一路上那是真的各种防备,防备的对象只有一个,那就是狼人。

    因为狼人这次一壶酒都没拍到,因此他们不确定这些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会不会直接爆发过来生抢。

    那个凡人是不可能被抢的,毕竟有秦老板罩着,抢了之后绝对会被秦老板一剑砍了,吸血鬼就没压力了,反正是世仇,而且又都是超凡生物……

    然而狼人并没有干什么,老沙克看着严阵以待的吸血鬼三大亲王内心毫无波澜,甚至还有点想笑……现在这个时代,还真的以为武力能解决一切啊,天真!

    古堡地下,装有猴儿酒的酒葫芦被取了出来放在桌上,现场除了三大亲王之外就只有薇薇安了,毕竟血族可是一个等级森严的种族,有始祖在,你其他人该敢掺和?

    如果按照规矩,连薇薇安都不能喝的,但是念在她和秦老板女朋友关系不错,因此也就一起了,这年头关系比武力重要这件事,吸血鬼亲王表示他们还是知道的……

    一壶酒原本可以倒三碗,但是多了薇薇安之后就不够了,得各自匀出一点来才可以,堂堂吸血鬼一族的三位亲王和一位伯爵在这里分着喝一壶酒,要多心酸有多心酸。

    要是被那些后代们看到了肯定会大吃一惊……

    不过布鲁赫他们并没有在乎,各自分了一碗酒,然后如同朝圣一般喝了下去,几乎是在一瞬间,四个吸血鬼同时闭上了眼睛,他们已经进入了猴儿酒的那个世界。

    足足半个小时之后,四人才睁开了眼睛,彼此目光对视,眼中充满着难以置信!

    不管是谁,只要是第一次喝仙酒,都会被那种仿佛现实一般的世界所震惊,更不用提,他们四个刚刚在那个世界里疯狂的吃着那些水果,幸亏没人知道,现在想来还有一点羞愧呢。

    当然这些都是浮云,重点是,他们感觉自己体内的灵力仿佛疯了一般在狂涨!

    而在现在的世界中,灵力代表的就是生命!

    这四分之一壶的仙酒,都比过去他们喝的灵酒提供灵力加起来还要恐怖……

    四个吸血鬼的眼中慢慢露出坚定,这酒,必须得多买几壶……

    已经是夜晚了,京都一处高层酒店内,王胖子站在落地窗前,看着下面的车水马龙,各种灯光,眼中却有点迷茫。

    鬼知道他当初是怎么想的,反正就是觉得这酒和自己特有缘,因此头脑一热就要买,幸亏到了后面赵老板放弃了,不然他自己都没打算了。

    做房地产的虽然有钱,但是手中的现金流并不宽裕,很多时候他们都是向银行贷款来做某个项目,用俗话说就是空手套白羊。

    作为在京都也算是有名的老板,王胖子的古怪也是公认的。

    比如现在,他突然信佛了,然后却天天抱着封神演义在看……

    他是房地产老板,有着很多房子,但是却最喜欢住酒店,用他自己的话说,只有住酒店,才能给人一种漂泊的感觉……

    身边围着无数的美女,但是到现在却没有结婚,整日里浪迹花丛,日子过得很潇洒,但是在旁人眼里,这就是古怪。

    当然了,谁也不知道,王胖子之所以这么古怪,也是因为他的过去,换句话说,别看人家胖,人家也是有故事的男人。

    和所有老板一样,王胖子年轻的时候也很穷,穷到什么地步呢,别说买房子结婚生娃了,吃饭交房租都是问题!

    但是和别的老板不一样的是,王胖子年轻时候就是个胖子……

    这就没地方说理去,你说要是天天大鱼大肉吃着不运动胖了也就罢了,啊,年轻的时候别说大鱼大肉了,能在饭里面见到一点肉星儿就算是改善生活了。

    至于吃了就睡这更是扯淡,哪有时间睡觉呢,整日里都在为了生活奔波,但是却怎么都瘦不下来,那个肚子喝水都是保持圆滚滚的……

    一个穷人却长了富相。

    许是老天作祟吧,年轻的王胖子遇到了一个女孩,年少轻狂嘛,就开始疯狂追求,那个时候根本没有考虑什么买房买车结婚的事,反正我就是爱,我拼命对她好就是了。

    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可惜,和所有小说中写的一样,缺少面包的爱情,是虚幻的,是没有地基的。

    当然了,比其他小说中的多的一个是,明明很穷,王胖子却越来越胖,有句话说的好,一白遮百丑,一胖毁所有。

    王胖子变得很胖,却一无所有,于是初恋离开了他,一切都很正常,并没有什么狗血的事情发生。

    在那之后,王胖子拼命努力,终于走到了现在的地步,时间可以抹平一切,他也一直是这么认为的,到了今天,他认为自己早已经把那个女孩给忘了。

    因此也没有什么专门回去再打脸的事,他们就好像两条平行线,永远不会再相交。

    其实这才是情侣分手后的真相,哪有那么多的打脸,彼此相忘于江湖才是最好的选择。

    而现在,看着桌上的风月酒,王胖子闭了闭眼睛,随即拿了过来,也不用杯子了,直接就那么拔开软木塞开整……

    每个夜晚,都得靠着酒精麻醉才能睡去……

第十七章 发泄和惩罚() 
唰!王胖子睁开了眼睛,仔细打量周围,然后就发现,这他喵不就是自己睡觉时候的那个酒店房间嘛……

    等等,看着周围的环境,王胖子有点懵逼,为什么自己会说睡觉呢?现在好像没有在睡觉吧,唔对了,现在是晚上了,自己确实应该睡觉了。

    刚刚好像在那里喝了一葫芦酒仙居买来的酒,然后就不知道发生什么了,莫非自己刚刚已经睡了一会了?

    想到这里,王胖子看了看,马上发现,在自己身边的桌上就摆着一个酒葫芦,只不过是空着的,看来自己刚刚确实是睡了一会,只是没睡多长时间。

    只是刚刚自己喝酒的时候是几点来着,有心去想这些呢,只是现在脑子里一团浆糊,什么都想不起来。

    算了,看来是昨天用脑过度了,现在应该睡觉,既然这样那就赶紧睡觉吧,明天公司还有事呢……就是这葫芦酒太让人心疼了,五千多万啊,就这么没了……

    王胖子暗自发誓,以后秦老板的拍卖会绝对不会再去了,谁再去谁就是孙子!

    发完了毒誓,这才走到床边,这个房间是这家酒店最好的房间,这张床是特制的大床,特点只有一个,那就是大!

    因为自己胖,所以王胖子喜欢大床,大床多舒服,想怎么打滚就怎么打滚,想怎么躺就怎么躺。

    当然了,大床还有其他的用处……那就不足为外人道也……

    和往常一样,王胖子来到床边,随意掀起被子就打算躺进去,至于衣服,就是一个小……大裤衩,睡衣什么的从来不喜欢。

    结果这一掀被子王胖子顿时愣住了,因为在这床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多了一个人,准确的说是多了一个女孩!

    更准确的说一句,那就是王胖子对这个女孩很熟悉,熟悉到即使过了这么多年,依然是一眼就能看出来……

    毕竟这女孩依旧是年轻时候的样子,依旧是他王胖子记忆中的那个样子……

    没错,这个女孩就是王胖子的初恋女友,也就是那个当初甩了他的女孩,名字叫李月。

    只是……虽然长相身材都一样,但是有一点不同,这姑娘现在身上穿着极其性感的睡衣,黑色的网状衣服下面,如丝滑一般的肌肤若隐若现……

    这种情况才是最诱人的,犹抱琵琶半遮面,这样才会吸引男人,让男人忍不住想上去脱掉衣服,仔细探索那些神秘所在……

    女孩的脸上泛着红晕,似乎涌动着无边的春情,一只手指放在嘴里,双眼含情脉脉地看着王胖子……

    王胖子感觉到了不对劲,当初自己的初恋,别说这种类型的衣服了,就连稍微暴露一点的都不穿,很是保守。

    更不用说像是现在这样诱惑了,根本是不可能的!

    这是谁弄的恶作剧呢,王胖子当下就想从床上起来,然后好好的和酒店经理聊聊!

    但还没等他起来呢,对面的女孩已经如同八爪鱼一般缠了上来,而王胖子自己,也开始感觉浑身发热,在对面女孩的诱惑之下,根本没办法忍住……

    欲望,无边的欲望,几乎是在瞬间,王胖子就沉沦了进去,而就在他沉沦进去的瞬间,在自己的心里发现了,原来,自己一直没有忘记对方……

    刻骨铭心,铭刻在骨头上甚至心上,你以为它已经不在了,其实,它一直在你心灵深处。

    风月,无边的风月,整个房间里只有风月,没有其他。

    王胖子如同癫狂一般,他内心深处恶魔已经被激发,现在的他只想报复,为什么,为什么当初你要离开我!

    第一次结束了,王胖子短暂的恢复了清醒,坐在床上,想和这个女孩聊几句。

    她和自己当初的那个初恋太像了,甚至可以说几乎是一个人,除了那种魅惑之外,就连声音都一模一样……

    因此王胖子想知道对方是谁,想要聊聊过去,精神上的慰藉有的时候比肉体要更加的需要……

    然而,王胖子失败了,他刚刚开口,对面的女孩就再次扑了上来,没有话语,没有交流,只有……无边的风月……

    每一次,王胖子都沉沦了,而偏偏,他的内心依旧在想着他们两人的过去,想着那些美好的时光,这样的清醒和欲望交织,王胖子的眼中出现了泪花……

    但是一切都不会停下,风月酒中唯有风月……

    王胖子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精力,一次又一次,他却丝毫感觉不到疲惫,身体有种报复般的快感,但是心中却好像受到了无穷的折磨……

    好像一晚上过去了,又好像很长一段时间,一切都是这么的真实,所有的感觉都是这么的真实,然而,在王胖子心中慢慢出现了一种感觉,自己,就要醒来了。

    为什么会说要醒来呢,难道自己现在是在睡觉吗?

    但是为什么这一切都是如此真实呢,这种感觉……

    面前的女孩在慢慢消失,王胖子伸手出去想要抓住对方,却抓了一个空,豁然见睁开眼睛,却发现自己正坐在落地窗前,手边是那个喝光的酒葫芦,看看窗外,天已经大亮……

    坐在那里愣了半天,王胖子这才反应过来,拿起酒葫芦看了看,叹口气道:“果然是风月酒,只有风月吗?怎么感觉……这是一种惩罚呢!”

    可是……我真的已经将她忘了吗?

    刻骨铭心,又怎么会如此轻易就忘记,时间抹平了表面,但是将心剖开来之后才会发现,原来,她一直被深深地刻在了心里……

    闭着眼睛缓了一会,王胖子掏出手机吩咐道:“小张,你帮我找一个人,对女的,她叫李月……”

    顿了顿,随即再次说道:“如果没有意外,现在应该有孩子了吧……”

    当时年少青衫薄,遇到了一个人,便以为会是永远。

    经历过之后才认识到,如果没有足够的基础,纵然爱情之花开的再鲜艳,也终究会凋零……

    可惜的是,当时那个年轻的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第十八章 曾经沧海难为水() 
菜市场,一个身形微胖的妇女正站在小摊前面挑选着蔬菜,她身上穿的衣服很普通,头发随便挽起,但整个人却透露着一种麻利。

    和很多的家庭主妇一样,不急不慌的挑选着,时不时地把那些看着不太好的蔬菜拿开,寻找着最新鲜的蔬菜。

    摊主小贩看不下去了,嘴里嘟囔几句,然后惹来妇女的不满……谁让你用那这些不好的菜糊弄人的,隔夜了不新鲜了还让人买!

    而妇女不管再怎么喊,左手上始终拽着一个小手,那是一个大概有五岁左右的小男孩,这会站在自己母亲的身边,两只眼睛到处乱看。

    妇女在挑选蔬菜之余还会不时回头警告身后的小男孩,让他别想着乱跑。

    一切都是这么的和谐,妇女好像完全融入了整个菜市场一样,这就是她每天都要干的活,配上周围的叫卖声,吵嚷声,活生生画出了一副人间日常。

    但是,在这和谐的画卷之中,却有着一个不和谐的因素,菜市场的外面不远处停着一辆车,一辆看起来就很贵的车。

    副驾驶位上的车玻璃被摇了下来,露出了一个肥硕的脑袋,正盯着菜市场里面看。

    “你确定就是她?”王胖子一脸漠然地问道,丝毫看不出来他在想什么。

    司机位置上,一个看着大概三十多岁的男人点点头道:“是的王总,我可以百分之百确定就是她!”

    和这位王总打了不知道多少交道了,男人比谁都清楚,这种时候就不需要说别的,你只需要告诉对方,你查到的消息准确无误就没问题了。

    王胖子不置可否,又盯着菜市场里面看了一会,这才说道:“好了,你去找财务拿钱吧,这件事你知道该怎么做吧?”

    听到这话,男人赶忙说道:“王总你还不相信我嘛,这件事一定会烂到我的肚子里的!”

    作为一个“侦探”,他专门帮这些老板富豪太太们查一些事情,这本来就是游走于法律边界的事情,稍有闪失就完蛋。

    因此他比谁都要懂规矩,不该打听的从来不打听,不该过问的从来不过问,这也是他能在这一行干的长久的最根本原因。

    心里有点逼数的人,往往才能在这个社会上混的更好。

    看着男人下了车,王胖子这才转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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