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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 杂志精华小说:女友2000-2002年珍藏-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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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一句话也不多说,甩甩头发就走。我急了,我可不是那种爱贪小便宜的女孩。看他越走越快我就越来越生气,我迅速地估算了一下,掏出两张大钞捏在手里,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追上他往他手里一塞扬长而去。
  回头间,发现他傻愣愣地站在那儿看着我的背影发呆,我得意至极:可能他这辈子都碰不到像我这么有性格的人了。
  然而不到半个月我们就结伴去郊游了。并非在茫茫人海中再次偶遇,那都是小说里为了迎合小女孩的浪漫情结编出来的。事实是我打电话给他的,我打电话是因为那个星期天的早晨翻书的时候,从里面跳出一张只写了一个电话号码的纸。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他的构思之精妙动作之敏捷,于是就心血来潮地抓起了电话。
  但是千万别作什么想象,以为我们因为第一次的离奇结识第二次就得爆出什么火花,那还是小说里的事。事实是,对于我们而言,郊游就是郊游,我不喜欢借一件事来实现另一个目的。他呢,按他的说法,反正没什么事,有美女可看总比看动物园里的猴子强。
  他这么说的时候我就给了他一拳,我们的关系现在就是这样,动手动脚,但不是撒娇发嗲而完全是哥们式的。
  夏天的时候我毕业,分在一个电台工作,他进了一家颇负盛名的大型企业。我们住在城市两端,每天用电脑联系,周末跟一大帮朋友吆五喝六地去蹦迪或PARTY。其实有时我特想静一静说说知心话,比如去喝喝茶什么的,但是每次我一提议他就高声反对,说一大群人闹哄哄像鬼子进村似的,别扰了他人的雅兴。难道我们就雅不起来了,我恶狠狠地看他。心里却想着那我们两个人去不就行了嘛,可是他却朝我嘻嘻一笑,其实我最担心的就是你,我们倒尚可勉为其难地斯文一下,就怕你突然来个河东狮吼,把客人都吓跑了怎么办?气得我就是一个扫堂腿。 。 想看书来

陪我喝杯茶(2)
第二年他居然荣升了经理,这消息很让我有点恶人得道的感慨。不过恶人似乎也有良心发现的时候,刚分了房子就打电话给我,说如果我不介意的话.他可以低价提供一个客间让我暂且容身。当然不介意。我租的房子在城乡结合部,每天上班得穿越半个城市,月底还得把辛辛苦苦赚来的钱至少三分之一交给房东。所以接到电话当天我就欢天喜地地叫搬家公司把我的家当全部运往他的新房。
  他打开门的时候吃了一惊,你怎么来得如此神速?一般一般。我谦虚地边说边忙着指挥工人把什么桌子椅子,花儿草儿以及一大堆没用又舍不得扔的“鸡肋”往里面搬。等我把搬家公司的人打发走,一转身就看到他哭丧着的脸:我这是把收破烂的请进门了?
  我对他的痛苦视而不见,很满足地绕过小山似的物件把其他两个房间视察了一下,然后发了一番不公平不可思议之类的牢骚,最后下结论似的说:以后我就住这间房了。
  我的不容商量使他几乎晕倒,他用极其谦卑的声音说:小姐,这是我的卧室,你没看乔丹都已经在我的床头落户了?
  马上换成谢霆锋。我斩钉截铁地说。
  那个下午,他在我的胁迫下找了半个小时谢霆锋,又花了两个小时给我布置房间,再用三个小时整理好我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整个过程中他一直翻来覆去地唱同一句歌词:要知道伤心总是难免的,你又何苦一往情深。他受伤的心灵,我在一切就绪之后请他去喝茶。
  不去,他断然拒绝,我要与你一起去准会在茶馆里号啕大哭。
  小气鬼,没情调。我悻悻然地走开,不过,这并不妨碍我的好心情。当然了,不用交房租的生活是快乐的,总体说来,接下来的一段时间西线无战事。当然,主要归功于他的忍让,也许是得了屡吃败仗的教训,反正他面对我的挑衅总是避其锋芒,再也不肯接招,倒令我有点怅然若失。
  一过就是半年,有天晚上我一个人看着电视,突然觉得心里堵得慌,像少了什么似的,难受。想了许久,终于肯定与他有关,因为他已经连续三个晚上在十点半以后才回来。我并不是想关心他,我只是觉得奇怪,这在他以前可是没有的事,所以我决定给他打传呼。
  等了十几分钟,居然没回电话。
  以我的性格,当然不屑于再打第二次传呼,可是这时却有了“怒发冲冠凭栏处”的冲动,我气势汹汹地连呼四遍。
  留言你若不回电话,我就要出问题了。想了想,又加上一句:让你后悔终生的问题。
  电话机立马惊天动地地响起来,看看表,十五秒。哼,我在心里得意地哼了一声。
  他心急火燎地说,怎么了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我在电话这头板着脸,明知他看不见:你在哪里?
  他说,我在出租车上。
  我问你刚才在哪里?
  刚才……在茶馆。他犹犹豫豫地说。
  我肺都气炸了,他居然与别人去喝茶,从不肯带我去!我啪地挂了电话。
  十分钟后,听到楼梯里踢踢踏踏的脚步声,我赶紧在沙发上一本正经地坐好,看也不看气喘吁吁冲到我面前的他。
  他一见我就乐了,不是好好的嘛,鬼丫头,我怎么老是乐此不疲地上你的当?
  我置若罔闻,直指要害,你跟谁去茶馆了?
  他还没说话,电话骤然响了起来,我眼疾手快地抢着去接:谁?电话沉默。我火了:装什么鬼,有话快说!电话忽然柔声道你是什么人?
  我听出她温柔之外的咄咄逼人,一急,炒豆子似的乱叫起来:我住在他家里你说我是什么人,我知道他的衬衫是41码他的皮鞋是42号他的生日是9月9日他的身份是臭老九你说我是什么人?他不过请你去喝了几次茶玩了几回浪漫你就敢问我是什么人?
  哇哇发泄一通之后我才明白过来,这么长时间在他面前装出来的满不在乎算是前功尽弃,一向隐藏得严严密密的心思算是来了个彻底曝光。我顿时无地自容,垂头丧气地挂了电话就想溜之大吉,可是一转身就撞进他怀里,他满脸坏笑地对着我说:
  明天是9月9日,我请你去喝茶。
  

失恋三大法宝
梁凤仪/文
  我很讨厌在公众场合,毫无准备之下被摄入镜头,因为没有开麦拉脸庞,相片与真人比较,逊色得多。
  相反,我颇喜欢到影楼拍照片,因为有灯光及化妆辅助,再加上摄影师的功夫,相片与真人比较呢,就变得出色多了。
  拍靓照片可以有两个很具体的作用:其一是增加自信,其二是留下一个美丽的记录。
  生命中有一段因婚姻触礁而骤然憔悴的时期,那时我拼命地拍漂亮照片,看到照片内的自己仍有光彩姿容,不期然产生一种“还有大把前途”的感觉,整个人都精神焕发起来。
  有女友闹失恋,拼命地苦缠我吐苦水,日夜讲着同样的故事,当然无济于事。于是,我就教她三*宝:
  (一)找兼职,让自己忙个半死,日子自然易过,拖长了,“有情”会有机会变作“无情”,问题就迎刃而解。
  (二)找很多公关节目,见很多朋友,组织牌局饭局,总之终日有成堆朋友陪伴,人前没有理由苦口苦脸,玩乐会冲淡伤心。
  (三)拍照片,而且要着靓衫、化靓妆去拍靓照片,一定信心大增,望着好看的自己,不难憧憬好日子就快来临。
  失恋切忌:(一)辞职;(二)听曲辞悲哀的歌曲;(三)独处。以上三样做齐,会有自杀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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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派对
安妮宝贝/文
  朋友突然打电话过来,问我是否有兴趣参加一个派对,因为他有两张邀请函。派对在锦沧文华,是个五星级酒店,每天上班走过南京西路,会看到它高大的白楼。
  那天是下了班直接过去的。身上穿着旧的粗布裤子、毛衣,然后一件黑色的大外套和黑色靴子。这是我在冬天惯有的邋遢打扮,因为它让我感觉温暖而舒适。我是个喜欢走路的人,上海冬天的大街有时候会显得空旷而寂静。梧桐树的叶子都落光了,风飕飕地掠过来,刺骨的寒冷让空气非常清新。这份风情是躲在小车里的人无法体味的。
  朋友在晚上七点出现,穿着黑色风衣,头发乱蓬蓬的,我笑了。我们是一路人。走上二楼的偏厅,门外的接待小姐拿着托盘要名片,然后在女性客人的右手腕上扎一圈蜡光纸做的花环。两百平方米左右的大厅布置得简洁漂亮,侍应生来回穿梭,乐队现场演奏,还有主持人在台上插科打诨。派对的主题是马爹利之夜蓝色释放。
  一屋子衣着光鲜的*男女,身份有金融、广告、出版、网络、贸易等。派对的主人是一个在日本公司工作的漂亮女人,无法分辨年龄,穿着黑色短袖的丝缎裙子和玫瑰红的长靴,头发盘成一个乱乱的发髻,戴着两枚古典的大耳坠。我一直很欣赏这种穿梭自如的女子。因为自己一到陌生人堆里,只会找个僻静的角落,拿一大杯马天尼一大碟杏仁,然后陷在沙发上一边穷吃一边看人。在一个小时里面,我看到六位美女,一律长发披肩,化着极精致的晚妆,穿短袖的裙子,搭着华丽的披肩。看到三个高大英俊的欧洲男人,站在桌子旁边侃侃而谈,他们的视线像刚刚苏醒的兽。看到五个和我一样无聊的人,站在一边或抽烟或喝酒或呆坐,相同的是沉默无语的表情。
  我的朋友被抽到名片,灯光打在他的身上,一阵紧锣密鼓的打击音乐,他走上台去参加活动。活动内容是和陌生的女客人挤气球。因为他过于含蓄和矜持最终没有挤破两人之间的气球,于是又被罚表演武松打虎。我很希望自己能够在数小时里面可以不发一言,可是朋友开始逐个地介绍,在十分钟里面我交换了八张名片。在有可能被抽到上台之前,我终于离开了那里。
  第二天上班,给朋友发了封Email,对他说,昨天的Party看到这个城市真正小资的一帮人。朋友回信,说,小资是值得同情的人群,所以要和他们在一起好好玩。
  

玻璃之城
安妮宝贝/文
  所有我小说里面的故事,都发生在上海。只有上海。
  外滩是可以一直看到天荒地老的地方。夜色中的外滩流光溢彩,深夜以后就会显得冷清荒芜。人们每天穿行过狭窄阴暗的马路,两旁的旧楼造得太高大了,挡住了阳光,只有冷风穿梭,可是那些斑驳的黑色雕花铁栅栏,玻璃窗后面的白色布幔,门廊上精致的石头雕刻,是这样的美,抬头看它们的时候,心里一片寂静。
  冬日的上海,人们像鸟一样瑟缩着从巨大的楼群阴影里走过。和平饭店里的灯光一片幽黄。透过摩天大楼之间狭窄缝隙的阳光,淡淡地倾洒过来。走在大街上的人,淡漠的神情,匆促的脚步。寂寞对望的灵魂。
  喜欢看上海女孩在冬天的寒风中,裸露出秀丽的小腿。她们穿着透明*和细高跟的鞋子,略微匆促地在大街上走过。通常会裹一件黑色的长大衣,背着软皮的昂贵公文包。化妆是无懈可击的,口红的颜色很暗,香水的味道很颓,脸上的表情总是冷漠。她们是这个城市的皮肤,充满柔软的欲望。
  而地铁是这个城市的心脏。地铁站台给人空旷的感觉。有时候看到上面站满了候车的人,可是常常会觉得它寂静得似乎空无一人。有一些告别和邂逅在这里发生。地铁站是一个不会下雨可是潮湿的地方。如果在地铁站碰到一个陌生人,会有能跟着他走的错觉。对生活的失望,对某种愿望的焦灼。所以,所有的告别和邂逅又是轻易的。
  时间和速度同时飞快地呼啸而过,人的脸在地铁车厢的淡白灯光下显得苍老……
  相信每一个来坐地铁的人都目的明确。知道自己在哪里上车,又该在何处下车。可是,有时候在车厢里会看到几张熟悉的面容。每天的清晨或者黄昏,固定出现在这里,冷淡的眼光,隐藏着疲倦的忍耐。突然会觉得他们似乎已经失去了目的。像漫不经心的流浪的人,从末站坐到首站,又从首站坐到末站。
  因为不知道可以在什么地方停留下来,因为不知所措。
  生活就这样变成一段循环往复而空洞的过程。
  这种空洞,让上海成为一个喧嚣而荒芜的城市。就像马路上潮水一样的人群,在街头迎着寒风,等着对面的交通灯变绿,然后面无表情地穿过斑马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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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水情人
安妮宝贝/文
  周末的晚上,和一个朋友相约吃日本料理。那是一个聪明温和的上海男人,O型血射手座,有和他的星座名副其实的浪漫感情生活。他的工作很忙碌,我也是,见面的时候彼此却都很放松。喝点清酒,然后抽他的三五香烟,沉默,间歇地聊天,一顿饭能吃上四五个小时。
  那天见面的时候,天气已经很寒冷。朋友一身黑衣,空气里弥漫着一股诡异的香水味道,悠然地流动着,让人的心不安定。问他用什么香水,他说是YSL的鸦片。那是男用的十大恶劣香水之一。他笑着说,有满满一瓶子,扁的长瓶子,暗黄色液体里混合着肉桂,麝香,青苔,是和情欲相近的气味。我问你喷在哪里,衣服上,头发上还是皮肤上。他说,当然是喷在皮肤上,香水只有和皮肤融合了才属于自己。
  记得自己曾经也有过一瓶鸦片,是从一个男人的浴室里拿来的。在盥洗台边他放了满满一排的香水,CK、KENZO、大卫杜夫、三宅一生、阿玛尼……他身上的味道始终在变幻中,抚摸着那颗飘忽不定的心。那瓶男用的鸦片香水,一打开深蓝的瓶盖,浓烈呛人的味道让人血液发热。我几乎立即喜欢上了它。于是把它带走。
  一直放在抽屉里。总觉得该用的时机还未到。设想中那是一个下雪的夜晚。上海的雪脆弱而短暂,细小的雪花清冷地飘飞在霓虹闪烁的街头,一个晚上就消失了。如果是和一个心爱的男人去酒吧跳舞,我会在锁骨、手腕、耳垂涂上鸦片香水,穿紧身的手工刺绣棉织长袖T恤,黑色麂皮裤子,然后直接裹上一件厚厚的带帽子的过膝棉大衣,用柔软的羊毛帽子紧紧地包住头发和耳朵。然后跟着他来到热腾腾的酒吧门口,脱掉帽子的瞬间,长发流泻而出,脱掉大衣的瞬间,鸦片绮丽迷离的气味就飘散而出……
  这是我非常喜欢的一个场景。可事实上,整个冬天我只会在睡觉前洗完澡的时候在发梢抹上一点点兰蔻的“是我”香水。幽幽的水果香,能让空气里有泉水一样的湿润和清冷。它的广告美轮美奂。穿白裙的光脚女孩,和她心爱的男人站在高高的岩崖上。蓝天,碧海,深情对望的眼眸和喜悦的笑容。然后牵住彼此的手,一起纵身跳向大海。爱情就像疾风和潮水一样势不可当……那时我独自一人在上海体育馆看国际广告片展。黑暗的空荡荡的大场子里,只有银幕上的广告制造着这个世纪末的华丽。于是我去买了“是我”。
  香水是永不会分离的情人。但有些在想象中可以更完美,有些却能始终肌肤相亲。这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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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舍又难离
梁凤仪/文
  失恋的人为什么老是潇洒不来,死不放手?除了是真正喜爱对方外,恕我把男女关系看得现实一点,更大的可能性是因为前路茫茫,孤身上路,很有点恐慌。人贪于逸乐的性格,与生俱来。谁不知道恋爱十分的可爱?谁又心甘情愿放弃既得利益?
  试过月明花好的日子,自然怕人生旅途再无良伴。任凭旁人怎么费尽唇舌,讲尽坏的不去,好的不来的道理,局中人还是“死牛一面颈”,不愿为那未知之数赌一把。
  甚多佳偶变怨偶,就是纠缠不清。明明知道对方一无是处,还是宁可边埋怨边诅咒,却边以之为伴。鸡肋虽已无味,仍能勉强充饥,万一扔了之后,饥肠辘辘,岂非更糟?
  女人即使是扔掉不再穿的旧衣服,也往往一季拖延一季,直至衣柜额满,塞无可塞为止,何况是要撒手放弃一段关系与情爱?
  感情上的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是要胸襟气度眼光去支持的行动。
  为什么在工作岗位上头,跟上司同事一言不合,就拍拍屁股走个没影呢?因为“事浮于人”,找份工作并不艰难,所以才满不在乎。为什么朋友相交,打那么一场牌,小小冲撞,从此便成陌路?固然因为彼此感情有限,更重要的是相识遍天下,何须珍惜一二等闲人物。
  相反,流落荒岛的两个人,哪怕是世仇,也是顿成刎颈之交!
  甚而有钱,有道是千金散尽还复来,只要有青春有本事,三朝两日又是叱咤风云的一条好汉。唯其男女之爱,求之未必能得,一旦得心应手,就舍不得分离。呼天抢地,痛不欲生,可能是为了怕从此寂寞,再找不到替身。
  当然,我非常坚信世界上有替代不了的感情,属于生生世世。但在现实生活里,若出现了更美好、更完整的人际关系,而仍不能替代创痛的,实在是太罕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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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戒指(1)
蒙汗/文
  小学二年级,她转到外婆家那儿的小镇学校读书。
  插入新班级的第一天,为了一句“看这个新来的小妹仔怎么样?”她和班上的两个男孩子打了一架,后来三个人泪流成河地在班主任面前展示了一遍伤痕,出了办公室的门没多久,居然大家就铁上了。
  两个男孩子一个叫阿艺,一个叫小希,查三代没有一丝血缘关系,长得却像一对双胞胎。两人都是小个子,黝黑的皮肤,大眼睛,双眼皮,更绝的是头上都带两个旋——家乡有句土话“两个旋,牛变”,意思是脾气特别的倔——巧的是她也是两个旋,后来大人们都摇着头说:“三头牛脾气,怪不得那么好。”
  阿艺的奶奶家正好在她外婆家的巷子口,每天早上,两个男孩子都会在阿艺奶奶家门口等她一起去上学。放学后三个小孩子把书包往阿艺奶奶家一扔,就一块儿野去了。翻墙爬树、上山下河、打鸟摸鱼,简直是天翻地覆。
  阿艺虽然是男孩子,手却灵巧得很,经常用树枝和草编些帽子给大家遮阳。如果碰到回家的路上她觉得累了,两个男孩子就会用四只手握成个“轿子”,抬着她走上一段路。被别的孩子看到,就乱七八糟地讲许多别有用心的话。于是,就是一场接一场地大打出手。后来,老师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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