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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关员的工作情况(如当班人员、现场查验情况、交接班时间等),用无线电话通报给“水客”;雇用熟悉海关的“智能团”,研究海关的法规和制度,钻海关监管空子,逃避法律制裁。如“起刑点”、调查程序,如何统一口供,在接受海关处罚告知时,如何阻挠执法等。此外,走私团伙为逃避海关打击,不断变换境内收取私货的地点,由大批量运送改为小批量拿走,实施“零库存”,使海关难以准确摸清“水客”窝点,难以缴获大量私货。
“水客”携带货物价值接近海关处罚点,即使被查获,也难以处罚。由于私货流入市场速度快,点多面广,难以收集足够的实物证据对案件准确定性,又由于“水客”和接货人自知责任不重,能够统一口径,对抗审讯,因此,难以获取有利线索展开侦查。
“水客”流动性强,队伍庞大,查获一个或几个“水客”,对“水客”团伙不会造成影响。“水客”团伙还不断雇用一些过境记录良好、无案底的“新人”充实到“水客”大军中,即使被查获,因为没有违法记录,也难以按“水客”进行处罚。
深圳各主要口岸进出境人员数量巨大,海关现场监管人员与“水客”数量对比悬殊,打击“水客”走私,一定程度上,仅具有形式上的威慑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规定,对“水客”走私可处以没收货物并处罚款等处罚,但“水客”多以生活困难为由,拒不缴纳罚款,导致所处罚款无法执行,只能没收走私货物,无形中减小了打击力度和威慑作用。
“水客”扰乱正常通关秩序,阻碍了海关正常行政执法,破坏了通关环境。部分气焰嚣张的“水客”公然对抗海关执法,在检查现场大吵大闹,辱骂甚至殴打关员,打伤、咬伤关员的情况屡有发生。
据统计,2003 年,深圳海关查获“水客”走私案件6 000 余宗,案值超过2 亿元,涉税额2 000 多万元;2004 年查获“水客”走私案件8 000 多宗,案值约3 亿元,涉税额约5 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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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类“水客”———老人、残疾人、小学生
尊老爱幼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俗话说“人到七十古来稀”。七八十岁应该是“晒晒太阳”、颐养天年的时候。
可是,2006 年3 月2 日,在罗湖海关进出境旅检现场却出现了让人揪心的几幕:一位71 岁的老太太,身上绑藏了128 部手机,企图蒙混过关,走私入境,结果被海关查获;下午,又一位81 岁的老太太,身上绑藏了104 部手机,企图走私入境,也被海关查获。
可见,为了钱,置道德底线于不顾的走私分子,把“水客”文章做到老人们身上了。
走私分子正是根据老年人年迈体弱、行动不便、需人照顾的特点,以为海关不会把防范走私的目光投向他们,于是,极力诱惑老年人参与走私,并利用扶助老人过关作掩护,达到走私目的。
2007 年3 月15 日,一名40 岁左右的香港籍女旅客从罗湖口岸入境时,就是以扶助老人过关为名,从边检“优检”通道入境,混入众多旅客中,走海关护照入境通道,结果被执行机动巡逻的关员拦截。
经检查,发现这名女旅客身上绑藏手机100 部。她自称受雇于某“水客”团伙,如果走私成功,可以赚取一笔带工费。
用耄耋老人当“水客”走私,说起来似乎让人难以相信,但它毕竟出现在海关旅检现场,不得不信。滑稽也罢,不可思议也罢,这件事毕竟让正直的人们心中隐隐有痛,除了责怪为老不尊者外,自然要骂丧失道德的走私者和“水客”头目。
社会应该充满爱,关爱少年儿童理所当然,照顾残疾人责无旁贷。可是,走私分子竟然昧着良心,让残疾人和小学生充当走私“水客”,利用人们对残疾人的同情和残疾人的代步工具,实施走私。
2006 年5 月26 日,一位近50 岁的香港残疾旅客,由罗湖口岸入境时,海关检查人员在其乘坐的轮椅上,查出未向海关申报的旧手提电脑9 部,旧手提电脑配件12 件。
“水客”团伙还雇用学生夹带走私物品,尤其是寒假和春节期间,一些少年儿童违规携带走私物品入境。这类走私案件呈上升趋势,参与走私的学生也越来越多。
2007 年4 月22 日下午,罗湖海关监控人员通过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发现,入境候检大厅内,一名女学生行动缓慢,遂将其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经查,这名12 岁女生的书包里装有未向海关申报的CECT牌全新手机68 部。
海关调查时,这名小女生稚气十足地说,手机是接送学生过关的保姆放进书包的,保姆说过关后请她吃“麦当劳”。在这名学生的指认下,关员找到了已过关的那位保姆。
2007 年8 月7 日,一名14 岁的香港男学生经罗湖口岸入境时,关员在其黑色背囊中,查获尼康、富士数码相机16 部,尼康相机镜头及机身各一个。海关调查询问时,这名稚气未脱的小学生毫不掩饰地说,这些物品是他母亲让携带的。
2007 年7 月,深圳海关在罗湖、沙头角等旅检口岸,查获14 宗利用中小学生走私物品入境案件,案值超过60 万元。从案件情况看,涉案人员以港澳未成年人为主,年龄在10耀16 岁,大多携带简单背囊过关。涉案物品以体积小、价值高的通讯器材和电子产品为主,包括手机、数码相机、电脑悦孕哉和内存条等。据了解,未成年人对海关监管规定缺乏了解,对走私违法行为缺乏鉴别能力,易被不法分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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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水客”
中华民族是礼仪之邦,对来到我国的外国人,常以“国际友人”、“外宾”相称,并以礼相待。随着改革开放、国门洞开,在日益增多的外籍旅客中,有一些不法“老外”,为了谋利而干着有损我们国家利益的勾当。以下是深圳海关2006 年2 月至3 月查获的几例“洋水客”走私案例。两名巴基斯坦籍旅客超带MP3 播放器986 个被查获。2 月4 日,两名巴基斯坦旅客入境时,超带MP3 (512MB)播放器986 个被查获。他们说,这些MP3 播放器是在中国境内购买,由于质量问题,拟带入境退换。
两名外籍旅客超带大额外币出境被查获。2 月15 日,一意大利旅客(男,45 岁)超带欧元15 万元出境时,被皇岗海关查获,案值折合人民币万元。这位意大利旅客称,查获的货币是入境用于参加“广交会”的费用,因需前往香港商议事务而随身携带。随后,一阿尔及利亚旅客(男,48 岁)超带美金万元、人民币万元出境被查获,这名旅客称,这些钱是他的生意款,应国内客户要求,拟将款项带往中国香港再汇入境内。
一美国旅客携带艾司唑仑片3000 粒被查获。2 月26 日15 时45分,一美国籍旅客(男,48 岁) 经罗湖口岸出境时,被列为重点查验对象。经检查,关员在其携带的手提包内,查获国家管制的二类精神药物艾司唑仑片3 000 粒。
两名法国籍旅客携带黑珍珠千克入境被查获。3 月4 日,罗湖海关连续查获法国旅客分别携带的黑珍珠共计千克。两人称上述物品购自大溪地,拟在中国香港制作成首饰,因前往境内访友而随身携带入境。
两名印度旅客联手走私香烟90 条入境被查获。3 月7 日下午,持回乡证的香港居民杨某(男,35 岁) 经罗湖口岸港澳出境现场出境后,在三楼免税店外,从一印度旅客(男,27 岁) 手中接取一个黑色大行李箱和一个背囊,然后,从三楼查验通道倒流至边检验证台前,在准备将行李箱和背囊交给在边检验证台前等候的另一印度旅客(男,22 岁)时,被当场抓获,从行李箱和背囊中查获上海牌香烟90条。当事人称,被查获的香烟在罗湖口岸免税店购得,如果不被海关截获,他可以获取带工费200 元。一名巴基斯坦籍旅客携带手机114 台入境被查获。3 月10 日,一名巴基斯坦籍旅客(男,39 岁) 经罗湖口岸入境时,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在其行李内查获手机114 部。
一名韩国女“水客”携带名表、黄金被查获。3月23 日,一名韩国籍女旅客(64 岁) 从皇岗口岸入境时,被列为重点查验对象,关员在其身上查获“ROLEX”手表9 块、黄金4 块、珍珠16 粒。(2月15 日,这位女“水客”曾携带25 块“ROLEX”手表、1 块黄金入境,未向海关申报,被查获物品价值140 多万元人民币。)这名女旅客交代,她在香港接收韩国走私团伙交给她的名贵手表、黄金及其他贵重物品包裹后,藏在身上,入境后准备直接到深圳机场,乘飞机到山东省的烟台或威海,交给另一名韩国人,由其分发给其他韩国人,每人携带一块手表或黄金,然后,乘船从韩国仁川入境,最后带到首尔。
韩国籍“水客”的特征是随身携带首尔—香港、深圳—威海(或烟台) 的联程机票,被检查时神情紧张,假装不懂检查人员的问话,从香港入境后不停留,直接去机场。手表为没有外包装盒或分散携带外包装盒的全新“ROLEX”真品;黄金为块状千足纯金,每块净重1千克;珍珠为价值较高的养殖珍珠。
韩国籍“水客”“舍近求远”,绕道中国内地走私的原因是容易获得进入中国内地的签证,且作为外籍人员入境不易引起注意,另外,威海、烟台等城市距韩国较近,有大量韩国人聚居在那里经商,容易找到合适人选,充当“水客”中转(韩国海关规定,游客所带物品价值不超600 美元,所持外币不超10 000 美元,可以免税入关)。
类似韩国籍“水客”的情形,在其他国家的旅客中也存在,尤以印巴籍旅客为最突出。外籍旅客(特别是非洲籍旅客) 在海关执法时,故意吵闹、强行冲关。为此,深圳海关与深圳市公安局合作,对此类水客采取限制签证的办法,打击“印巴藉”水客团伙,印度、巴基斯坦籍旅客走私案件明显下降。
深圳海关查获的案件中,涉案外籍旅客以日本、韩国、印度、巴基斯坦等周边国家旅客为主,走私案件主要为携带通讯器材、电脑产品、*和反动物品,以及超带货币进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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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街”“水客”
与香港特区接壤的沙头角“中英街”,有着与众不同的特殊位置和环境,总面积平方公里,街道长约250 米,宽约4 米。在镇内以街为界,一边是深圳,一边是香港,形成“一条街道,两种制度”的特殊格局。在特殊的历史原因和地理环境下,海关等部门对“中英街”监管无法直接进行,只能后撤,结合边境管理需要,在沙头角河设置隔离设施,形成特殊三角地带封闭区域。
沙头角镇总人口约4 000 人,其中,户籍人口969 人,暂住人口约3 000 人。街内有内地店铺62 家,港方店铺30 家。海关监管的对象,既有镇内居民(含镇内居住的香港居民)、游客,也有以走私为生的“水客”。这些“水客”是海关监管的重点和难点。
“水客”并非“中英街”独有,但“中英街”的“水客”和这条街一样,有与众不同的特点。由于地理环境特殊,镇内外(实际为香港和内地) 商品存在一定差价。早期居住在“中英街”的居民利用过境耕作的进出镇便利,携带少量生活品出镇,赚取差价,逐渐衍生出专门携带物品出镇,并将其作为谋生手段的“水客”。后来,又出现无业人员携带物品出镇赚钱现象,形成今天真正意义上的“水客”。
“中英街”“水客”主要由镇内居民和广东陆丰、潮汕地区及内地无业人员组成,成分复杂,既有七八十岁的老人,也有四五岁的学前儿童。他们中有些人自幼在“中英街”“跑桥头”,经年累月,从年少一直“跑”到白头,把走私当成一生的“事业”。
“中英街”“水客”长期盘踞在镇内,通过各种手段和花招,观察、试探海关,为达到走私目的,不断玩弄新花样。关员也开动脑筋,与“水客”斗智。经过多年探索,在桥头监管现场旅检大厅,采取人人过安全门的方式,打击了“水客”利用行李或各类工具夹带货物走私,使“水客”无法绑藏手机、硬盘等含金属量较大的电子产品过关。狡猾的“水客”研究安全门特性,了解到安全门探测的含金属量达到一定程度后才会报警。于是,“水客”们亲身实验,反复试探哪种规格的手机不易被安全门检测,随后大量绑藏该规格手机,或在含金属量高的手机外,贴上绝缘胶布,试图混过安全门。关员则依靠敏锐的观察力,结合安全门显示的金属含量指示灯,采取过机后进行人身检查的方式,不给“水客”可乘之机。
“中英街”的“水客”外貌,已被关员牢牢记住,他们再走私已经不可能,于是便寻找“生面孔”冒充游客,帮带货物。针对这种情况,在检查过程中,关员对货物价格、品种、用途等突击问话,察言观色,一旦对方语塞,则深入询问,展开心理战术,使“假游客”现出“原形”。
“水客”走私货物种类很多,只要某一货物在境内外市场上存在较大的差价,就会被走私。看起来,每个人只带很少量的货物,但积少成多,偷逃关税的总量不容忽视。以月饼为例,每年中秋节前,月饼的需求量上升,“水客”携带入境的月饼可装满2 个集装箱。
“中英街”不是国家正式口岸,而是边防禁区,相关管理规定具有特殊性。“中英街”“水客”的活动场所,实际为关境外、国境内。
“集体冲关”是“中英街”“水客”一种疯狂的爆发式表现,仿佛是在上演一部好莱坞灾难片。聚集在镇内广场上的三三两两的“水客”,忽然不约而同地涌向通道,越堆越多,人头攒动,空气越来越紧张。这时,一两个空手的“水客”走过通道,这时所有“水客”行动起来,他们或挎着塑料带,或背着书包,或提着篮子,用最快的速度,不顾一切地向通道冲去。“水客”们瞪大眼睛,喘着粗气,用尽全身的力气,一次又一次地奋力冲撞大铁门,直到把大铁门冲弯、冲垮。冲出去的“水客”,如同出笼的鸟儿,在喧嚣和混乱中四散奔逃,不知踪影。冲关后的地面上,一片狼藉,散落着塑料带、鞋和纸箱……
针对“中英街”“水客”走私情况,沙头角海关、大鹏海关缉私分局抽调人员,组成机动查缉中队,在闭关交接期间值勤,增强震慑力度。同时,缉私部门采取现场录像、拍照等手段,掌握指挥“水客”冲关的“水客”头目的相关证据,抓获一批头目,打掉一批走私团伙,震慑走私分子,使“集体冲关”事件不再发生。
人身绑藏
香港是亚太地区通讯产品集散中心,各类成品及半成品电子产品物美价廉;高档手机上市更新比内地快,价格差别大;此外,境内一些小型企业,大量收购手机主要部件或旧手机,加工翻新,生产出廉价的“山寨手机”,以满足低层消费群体的需要。于是,香港不法商人便勾结“水客”团伙,将在香港收购的高档旧手机,大批量走私带入内地,翻新外壳后,再高价出售,牟取暴利。利用“水客”人身捆绑手机走私,便成了走私分子的首选方式。
“水客”的走私手法层出不穷,绑藏的手法更是千奇百怪。除了在全身各部位绑藏外,还在内衣、*、鞋底、煤气罐、奶粉罐、婴儿车中夹藏,甚至还有女“水客”把手机等小件的物品藏在头发里,用发套包成发髻。
仅2007 年1 月,罗湖海关就查获了九例利用人身绑藏手机走私的案件。
1 月2 日,旅客林某(男,55 岁)、林某某(男,63 岁) 采用人身绑藏手法,分别走私手机100 部、120 部入境被海关查获,初步估价案值约人民币25 万元。
1 月3 日下午,蔡某(女,68 岁) 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从罗湖口岸走无申报通道入境,海关检查时,在其行李袋内查获未向海关申报的新摩托罗拉手机100 部。初步估价,每部手机单价2 300 元,案值约人民币23 万余元,涉嫌偷逃税款约人民币4 万元。当事人称是帮他人携带手机入境。罗湖海关缉私分局接案后,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情况,抓获货物所有人王某(女,36 岁),王某是蔡某的儿媳妇。
1 月5 日,香港旅客林某(女,50 岁) 经罗湖口岸入境时,被罗湖海关列为重点查验对象。经人身检查,在其腰腹部查获绑藏的手机86 部,在其小腿处查获手机12 部。
1 月10 日,罗湖海关接连查获3 宗人身绑藏手机入境案件,查获手机154 部。具体情况为:查获旅客黄某(女,54 岁) 在其腰腹部绑藏手机43 部;查获旅客黄某(女,54 岁) 在其腰腹部、小腿处绑藏手机56 部;查获旅客何某(男,49 岁) 在其腰腹部、小腿处绑藏手机55 部。
1 月14 日上午,国内居民旅客李某(女,28 岁) 经罗湖口岸入境时,腹部隆起、走姿生硬,引起关员怀疑,被列为重点查验对象。
当事人自称怀孕导致腹部隆起。对其进行人身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用透明胶带将手机及电池绑藏在腰腹部、大腿及小腿两侧,裤兜里藏匿部分手机电池,从她身上共查获全新手机76 部、手机电池108 个,初步估价,案值约人民币24 万元。
1 月15 日,香港旅客胡某(男,47 岁) 经罗湖口岸入境时,被海关列为重点查验对象。关员刚一问话,他拔腿就跑,关员追至罗湖口岸与地铁的连接处,将其截获。经人身检查,在其左、右腿各查获绑藏的“TITONI”手表48 块和46 块,另查获“DUPONT”打火机3 个。当事人称,为收取带工费帮人带货。
1 月17 日,国内旅客邱某(男,28 岁) 经罗湖口岸入境时,被海关列为重点查验对象。现场关员要求他的行李过机时,邱某说行李里是一瓶酒,不用过机。最终,关员在酒盒内查获藏匿的诺基亚手机80 部。当事人自称是收取带工费帮人带货。
1 月20 日,走私团伙的骨干成员洪某(男,37 岁) 经罗湖口岸入境时,被罗湖海关列为重点查验对象,在其腰腹部查获旧手机21部、手机机芯144 个。
1 月26 日中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