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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买了一把小刀讨好他。但辛格拿走了小刀,却不愿和解。有一两次,他忍无可忍,反抗这个比自己大的孩子。可是辛格比菲利普壮多了。菲利普毫无办法,总是多少受了折磨之后再请求谅解。菲利普因此感到非常痛心:他受不了赔礼道歉的羞辱,这些赔礼道歉全是在他受不了皮肉之苦的情况下作出的。更糟的是似乎这种恶作剧没有尽头。辛格才11岁,13岁才能升中学。菲利普十分明白,他同这个折磨自己的冤家还得相处两年,躲也躲不开。唯有在做功课或睡觉时他才稍得安宁。他的脑海里常浮现一个奇怪的念头:他的悲惨的生活只不过是一场梦,第二天早晨醒来时,说不定又会回到伦敦自己那张小床上的。
ⅩⅢ 两年过去了,菲利普将近12岁。他已进入高班,学业名列前茅。圣诞节过后,几个学生升上中学部后,他就成了班里最拔尖的了。他得了一大堆奖品,尽是些纸质不好,没多大价值的图书。可是它们华丽的封面都饰有学校的纹章。优等生的地位使他免遭欺负,他再也不那么闷闷不乐了。同学们因为他的残疾,对他的成绩倒不那么嫉妒。
“他得奖品还不容易,”他们说,“他光会死记硬背。”
他早先对沃森先生的恐惧心理消失了,对他的大嗓门也习惯了。每当校长笨重的手按在自己肩膀时,菲利普隐隐约约领略到他的爱抚之忱。他的好记性比好智力对学业成绩更有帮助。沃森先生期望他离开这所预备学校时能获得奖学金。
然而,菲利普的自我意识变得异常强烈。初生的婴孩决不会意识到自己的身体有异于周围事物。因此,他摆弄自己的脚趾,就如同摆弄旁边的拨浪鼓一样丝毫不感到它们是属于自身的一部分。只是经过痛苦之后,他才逐步地意识到自身的存在。一个人要意识到自我的存在,也非得经历同样的痛苦不可。在此,差别在于,虽然每个人同样认识到自己的身体是一个独立而完整的有机体,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同样认识到自己是一个完整、独立的人的存在。这种离群索居的感觉在青春期尤为明显。可是这种感觉,并没有发展到使个人和同伴之间的差别达到今人一目了然的明显程度。只有像蜂巢里的蜜蜂那样很少自我意识的人,才是生活的幸运儿,因为他们最有机会获得幸福。他们集体行动,群起群居,而他们的欢乐也只因为大家共享才成其欢乐。降灵节那一天,你可以看到他们在汉普斯特德希思跳舞,在足球比赛中大喊大叫,或是从蓓尔美尔街俱乐部的窗口为庄严的仪仗队欢呼致意。正因为他们这些人,人类才被称为群居动物。
菲利普已经从童年的天真,过渡到因跛脚引起的嘲笑而产生的痛苦的自我意识。他的情况是如此特殊,因此他不能沿用通常情况下行之有效的现成规则,他不得不独立思考。他读过很多书,脑子里充塞着各种各样的念头,由于只是一知半解,这倒给他以发挥想象力的机会。在他痛苦的羞涩背后,他身上正在滋长某种新的东西,他迷迷糊糊地意识到自己的个性,但他也时时为自己的个性感到惊讶;他做事情,但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做,事后回想起来竟连自己也茫然。
有个名叫卢亚德的男孩,菲利普和他建立了友谊。有一天,他们正在教室玩,卢亚德顺手拿了菲利普的一个黑木笔杆耍弄起来。
“别干傻事了,”菲利普说,“你会把它折断的。”
“不会。”
可是他的话音未落,笔杆便成两段了。卢亚德沮丧地望着菲利普。
“唉,凯里,我太抱歉了。”
眼泪沿着菲利普的双颊簌簌地往下掉,但他没吱声。
“唷,怎么啦?”卢亚德吃惊地说,“我买一个和这个一模一样的赔你。”
“笔杆我倒不在乎,”菲利普用颤抖的声音说,“只是它是我母亲临终时送给我的。”
“哦,实在太对不起了,凯里。”
“没关系,这不能怪你。”
菲利普拾起折成两段的笔杆,呆呆地望着。他强忍住不哭出来,感到非常伤心。可是为什么伤心,他也说不出所以然。他心中有数,这只笔杆是他上次在布莱克斯特伯尔度假时花一两个便士买来的。究竟什么原因使他捏造出如此伤感的谎话,还煞有介事似的伤心,他自己也莫名其妙。牧师住宅的虔诚气氛和学校里的宗教色彩,使菲利普的良心变得异常敏感。他不知不觉地产生这样的念头,认为魔鬼时刻等待着要攫取他不朽的灵魂。虽然,他并不比多数孩子更诚实,但是他每扯一次谎,事后总要后悔的。想起刚才这件事,他心里非常苦恼。他决定去找卢亚德,把真相说明。尽管他在世上最怕的莫过于蒙受屈辱了,可一想起为了上帝的荣耀而丢脸时,他又有两三天沾沾自喜,可就是没付诸于行动。他只采取向全能的上帝忏悔的更舒服的办法来安慰自己的良心。他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如此真诚地被捏造的谎话所打动。从自己污秽的脸上淌下来的眼泪是真诚的眼泪。后来,他偶然地联想起埃玛告诉他母亲去世时的情景。当时,显然他哭得说不出话来,却定要进去和沃特金姐妹告别,好让她们可以看到自己的悲哀而可怜他。
ⅩⅣ 学校里掀起了一股笃信宗教的热潮,骂人的粗话听不到了。年纪小的孩子的话稍难听一点就被视为大逆不道。而那些年纪较大的孩子俨然以中世纪上议院贵族议员自居,动辄使用武力,迫使弱者遵守道德规范。
菲利普的思想活跃,渴望探索新事物,对宗教变得十分虔诚。不久,他听说可以参加《圣经》联合会,便写信到伦敦去询问有关细节。手续是在一张表格上填写申请人的姓名、年龄和所在学校,并在一份庄严的宣言上签字。这份宣言要求入会者必须坚持每晚诵读指定的《圣经》达一年之久。此外,还得缴纳两个半先令的硬币。据解释,这部分为了证明入会者的诚意,部分为了作为牧师的活动经费。菲利普及时地把表格及钱寄去,收到了一本价值大约一便士的日历和一张纸。日历上载有每天必须诵读的《圣经》章节;那张纸的一面是耶稣和羊羔的画像,另一面则是一段框有红线的祈祷词,读《圣经》之前,必须先诵读这段祈祷词。
每天晚上,菲利普总是尽快地脱衣服,以便赶在气灯熄灭之前完成这套繁文缛节。充斥在《圣经》里的有关残忍奸诈、忘恩负义、卑鄙阴险、欺骗狡诈的故事,他都不加批判,坚信不疑,总是刻苦诵读。阅读中,那些假如出现在周围的现实生活中定会使他心惊肉跳的种种行为,他竟不加评论地让它们在脑际一掠而过,因为那是在上帝的直接授意下干的恶行。圣经会的办法是交替颂读《新约》和《旧约》的篇章。一天晚上,他偶尔看到耶稣基督的这样一段话:
“你们若有信心,不疑惑,不但能行无花果树上所行的事,就是对这座山说,你挪开此地,投在海里,也必成就。”
“你们祷告,无论求什么,只要信,就必得着。”①
①《新约全书》的《马太福音》第21章、第22章。
当时,菲利普只一阅而过,这段话并没有给他留下特别的印象。但是,两三天后的礼拜天,驻校的大教堂牧师会会员恰巧也选了这一段作为布道的内容,可他就是想听也听不到,因为皇家公学的学生都坐在唱诗班席上,布道坛设在教堂交叉甬道的拐角。因此,布道人几乎背向着他们。距离太远,布道人需有一副好嗓子,还要精通演讲技巧,才能让坐在唱诗班的孩子们听清楚。长期以来,挑选坎特伯雷的牧师会会员,是根据他们的学问,而不是根据他们适应大教堂演讲的才能。但这段道文,也许刚读过不久,菲利普听得特别清楚。这段话似乎突然成了个人的请求。布道过程中,他都在思考这些话。晚上睡觉时,他翻开福音书,又找到了这段经文。虽然对书本上的东西他深信不疑,但他已懂得,圣经上白纸黑字讲得很清楚的事往往却神秘地意味着另一回事。学校里没有一个他乐意请教的人,所以这个问题他一直记在心里,直到圣诞节假日返上机会他才提出来。有一天吃过晚饭,刚做完祷告,凯里太太像往常一样,正清点着玛丽·安端进来的鸡蛋,并在蛋上标明日期。菲利普站在桌边,假装若无其事地翻看《圣经》。
“威廉伯伯,这一段话果真是这个意思吗?”
他用指头指着这段经文,好像是无意中翻到似的。
凯里先生抬起头来,从眼镜框上方望过去。他正拿着《布莱克斯特伯尔时报》在壁炉前烘烤,时报是新送到的,油墨未干,牧师在阅读前总要先烤上十几分钟。
“哪一段?”他问道。
“喏,说是只要有信心,就能把大山搬掉。”
“如果《圣经》上这么说,那准没有错,菲利普。”凯里太太柔声地说,把餐具篮提了起来。
菲利普望着伯伯,等他的回答。
“那是信心问题。”伯父说。
“你的意思是说,只要你真的相信能把大山搬掉,就能搬吗?”
“承蒙上帝的恩惠。”牧师说。
“好了,菲利普,向你伯伯道晚安吧。”路易莎伯母说,“你又不是打算今晚去搬大山,是吧?”
菲利普让伯伯在额角上吻了一下,便走在凯里太太的前面上楼去了。他想打听的,现在打听到了。小屋很冷。穿着睡衣冻得他直打哆嗦。他总是想,越是在不舒服的情况下祷告,就越能博得上帝的欢心。那冰冷的手脚不就是对万能的上帝的奉献吗?今晚,他跪下来,双手捂脸,竭力向上帝祷告,祈求上帝让那只畸形脚完好无缺。他想,比起搬掉大山来,这一要求当然是微不足道的。只要上帝愿意,就能办到。况且,他完全有足够的信心。次日清晨,以同样的祈求结束了祷告后,他确定了一个出现奇迹的日期。
“啊,大慈大悲的上帝,如果这是你的旨意,那就赐我返校的前一天晚上,让我的脚完好吧!”
他喜欢让这一请求变成一个公式。在牧师祷告完毕,还跪在地上的片刻,他又在餐室里重复了一遍。傍晚他又说了一遍。睡觉之前,穿上睡衣,浑身发抖,他又再说一遍。他坚信不移。就这一回,他热切地盼望假期早日结束。一想起当自己一步三级地飞奔下楼,伯父该会多么惊讶时,他竟暗自笑了。
早饭后,他还要和路易莎伯母赶着上街买一双新靴子,返校时好让同学们目瞪口呆。
“喂,凯里,你的脚怎么好啦?”
“是啊,已经好啦!”他将漫不经心地回答,好像这是世界上天经地义的事似的。
他将能踢足球,看到自己跑呀跑,跑得比别人都快,心里该多高兴呀。在复活节学期末的运动会上,他将能够报名参加赛跑,甚至跨栏。可以同正常的人一样,再也不会被不知道自己跛脚的新生拿好奇的眼光盯着自己了,夏天洗澡脱衣服时,也不必小心防范,然后赶紧将脚藏进水里——这一切简直太好啦!
他尽心尽力地祷告,对愿望的实现矢志不移。他相信上帝的话,在返校前的那个晚上,他上楼睡觉时激动得浑身直哆嗦。外面下着大雪,路易莎伯母也彼例在自己的寝室生了炉子。菲利普的小屋冷气袭人,手指都冻麻木了,他好不容易才把领口解开。他的牙齿不停地打颤。他想,今晚应该以不同寻常的举动来吸引上帝的注意。为此,他把床前的地毯掀开,跪在光秃秃的地板上。然后,他忽然想到,穿上睡衣太柔软了,可能引起造物主的不快。于是,他干脆脱去睡衣,赤裸着身子祷告。当他上床时,他冻得很久都睡不着。可是一经入睡,却睡得那么香。第二天,玛丽·安打热水上来时,才不得不把他摇醒。她边拉窗帘,边和他搭讪。可是他无心回答。他马上记起,这就是日夜盼望出奇迹的那个早晨,心里充满着喜悦与感激之情。他第一个本能是伸手抚摸一下那只现在已经完好无缺的脚,但又立即缩了回来,这样做显然是对上帝的仁慈的怀疑。他坚信自己的脚已经完好了。他终于拿定主意,用右脚趾碰了碰左脚,然后又伸手去摸。
玛丽·安上餐室祷告了,他才一瘸一瘸地下楼吃早饭。
“今天早晨你怎么不说话呀,菲利普。”不久,路易莎伯母说。
“他正在想着明天学校的丰盛的早餐哩。”牧师说。
菲利普常常答非所问,因此,总要惹伯父生气。牧师说这是心不在焉的坏习惯。
“要是你祈求上帝做一件事,”菲利普说,“并且诚心相信这件事会发生,譬如说搬掉一座山,自己也有信心,结果事情却没有发生,这意味着什么呢?”
“你这孩子真有意思,”路易莎伯母说,“两三星期前你就问过搬掉大山的事。”
“这只能意味着你没有信心。”威廉伯父回答说。
菲利普同意这一解释。要是上帝没有治好他的脚,那是因为自己的心还不够诚的缘故。但他看不出怎样才能比先前更加心诚,也许他操之过急,没有给上帝足够的时间吧,他给上帝只有10天的时间呀!过了一二天,他又开始祷告了。这一回,他把日期定在复活节,那是耶稣光荣复活的日子。这一天,在上帝高兴的时候,肯定会大发慈悲的,为了实现这一愿望,他又采取了许多新措施:见到一轮新月或一匹斑马他就为自己祝愿;对天上的流星更留神。有一次放假回家,牧师家里宰了一只鸡,他与路易莎伯母一道扯断那根吉祥骨时,他又祝愿了,每次都祝愿自己的脚完好无缺。他无意识地求助于比以色列人信奉的上帝更古老的本种族信奉的诸神。他忙里偷闲,一旦记起来,就一次又一次地向全能的上帝祈祷;翻来覆去总是那几句话。看来,用同样的话语向上帝请求是很重要的。可是不久,他又觉得对上帝的信心仍然不足,心里终于产生了疑问。他把自己的亲身体验归纳出这样一条普通规律:
“看来,谁也不会有真正足够的信心的。”
这正如保姆过去常讲的关于盐的故事一样:不管什么鸟,只要把盐撒在鸟尾巴上,你就可以把它捉住。有一次,他真的带上一袋盐到肯辛顿花园。可是,他无法挨近鸟儿,以便将盐撒在鸟尾巴上。不到复活节,他就放弃了这一努力。他埋怨伯父骗了他。那段关于搬走大山的经文,无非说的是一回事,指的又是另一回事的无稽之谈罢了。他认为伯父一直在耍弄他。
ⅩⅤ 菲利普13岁进入了特坎伯雷皇家公学。这所学校以自己的古老而自豪。它最初是一所修道院学校,诺曼人征服英国的公元1066年之前就创办了。那儿,基础课程由奥古斯廷修道士担任;像同类型的许多学校一样,修道院遭破坏后,这所学校又由亨利国王八世的官员重建,学校因此而得名。此后,它采取切合实际的办学方针,满足了肯特郡地方名流和专家们的子弟的教育需要。有一两位学生走出这所学校的校门后己成了闻名的文人。他们起初是诗人——只有莎士比亚才能超过他们的天才,最终成为散文家,他们的人生观对菲利普这一代仍起着深刻的影响;这学校也走出了一两位著名的律师,但杰出的律师也不足为奇,因为社会上律师比比皆是,也涌现过一两位知名的军人。然而,自从它脱离修道院后的3个世纪中,主要是培养牧师、主教、教长、牧师会会员,尤其是培养乡村牧师。学校里有很多孩子的父亲、祖父、曾祖父也曾经在此受过教育,也都当过特坎伯雷主教管区内的教区长。这些孩子来求学,已拿定主意要承受圣职。可是尽管如此,已有迹象表明这儿也出现了一些变化。有少数人,搬来了从家里听到的话,说教会如今已面目全非了。这倒不是待遇方面的问题,而是从事圣职的人社会阶层不同了。有两三个学生认识一些父亲是小商的副牧师:他们宁愿到北美英国的13个殖民地去(当时13个殖民地是那些在伦敦找不到工作的人的最后希望)也不愿在一个非绅士出身的人手下当副牧师。在皇家公学也像在布莱克斯特伯尔住宅一样,都认为小商是没有运气拥有祖传的土地的(在此,乡绅与土地占有者之间还有微小差别)。他们又不从事属于绅士阶级的四大职业。学校的走读生中大约有150人是地方绅士和兵站军官的儿子,至于父亲经商的那些孩子,则自觉地位的低下而自卑。
教师们容不得半点现代的教育思想。有时,他们在《泰晤士报》和《卫报》上读到这些新思想。可是却殷切地希望皇家公学应该保持其古老的传统。陈腐无用的语言在此传授得如此透彻,以至孩子们在今后生活中想起荷马和弗吉尔就感到一阵厌恶。虽然,在公共餐厅吃饭时,一二位胆子较大的人提议数学日趋重要,但是普遍认为,数学比不上古典文学高雅。这儿既不教德语,也不教化学。法语只由级任教师兼任。他们比外国人更能够维持班上的秩序。由于他们的语法如法国人一样精通,因此,除非服务员懂得一点英语,否则在布洛涅饭馆里他们谁也别想喝上一杯咖啡,这在他们看来也是无关紧要的。教地理主要是要孩子们画地图。这是最好的消遣,特别当所画的国家多山时,可以花很多时间来画安第斯山脉和亚平宁山脉。教师们被委任为教士,未婚,他们都是牛津或剑桥的毕业生。假如他们之中偶尔想结婚,就要在牧师会的安排下接受微薄的俸禄才行。可是多年来,他们当中没有一个想离开特坎伯雷这个风雅的生活圈子,到乡村教区去过单调的生活。这儿不仅有宗教的色彩,而且因有个骑兵站而带有尚武的精神。现在学校的教师都已是中年人了。
另一方面,校长不得已而结婚。他一直主持这所学校的工作,直到年迈体衰。退休时,他得到了比其他任何教师所能希望得到的还要多的俸禄及名誉牧师会会员的称号。
但是,菲利普上学的前一年,这所学校发生了一项重大的变化。一段时间来,弗莱明博士耳聋得太厉害,不能任圣职已很明显。他当了1/4世纪的校长。市郊正好有一个年俸600英镑的空缺,牧师会提议把这一肥缺给他,实际上暗示他该是退休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