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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等量齐观。《论语》上明明白白说:“子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这一“圣教”,对于后世女性地位观念的塑造之影响是很深远的。
这些情形是五四运动以来女权运动发生的缘由。当然,近年来男女的分别没有清代那末森严,而且女性的社会地位提高了不少。可是,在许多情形之下,女性情形之改善,并非一实质的进步,而是出于男性的客气。一个历史久远的传统,要一下子改掉是很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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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家庭的瘦化(1)
人事的适应不良,系与变迁一同而来。
——纳穆尔(Sir Lewis Namier)
在第四章所说的基线上,中国社会文化百余年来一直在激剧的变迁中。我们现在将这一大变迁里基本而又影响深远的动因列示出来。
西方的社会观念之入侵,原有农村经济结构的解体,以及大小规模战争的震荡,促使中国家庭瘦化。中国家庭的瘦化是一直循着三个方向进行的:第一是规模的缩小;第二是功能的简化;第三是结构的改变。
中国从前是盛行大家庭制,而且大家庭制一直是被鼓励着,所谓“钟鸣鼎食之家”是家庭“兴旺”的象征。如前所述,至于某一家“五代同堂”则被人认为有“好福气”,并且是羡慕的对象。在农村中,三四十口人的家所在皆是。“人多好种田”。人口众多的家庭在农村中有声威。在城市中的官宦人家也讲究“大家庭”,人多就有面子。反之,在乡村中的“单门独户”,人丁稀少,便成村众无意间可怜的对象。在城市中,人口孤单的家庭,则成为可忽略的零头。然而,逐渐地,支持大家庭的许多基本因子动摇了,于是大家庭建制也不能不跟着动摇。同时,家庭的功能和结构不能不随着改变了。
中国的家庭一直在实际上是全体主义统治的雏形。家庭成员的经济问题不成文地得靠家庭来解决。在一家之中,除了家长以外,别的成员如果藏有未经裁可的钱财,就被认为是“私房钱”。如前所述,“私房钱”是不便拿到亮处来的。长哥假若藏有“私房钱”,立即被同侪认为“没有出息”,因而损害他在同侪或弟兄间的声威与权威。但是,农村经济逐渐崩解,家庭在经济方面所能提供的照顾力也逐渐减弱。家庭在经济方面所能提供的照顾力逐渐减弱,家庭成员单独出外谋生的频率就增加。家庭成员单独出外谋生的频率增加,意即家庭细胞分裂的倾向增加。除此以外,“小家庭”和“自由恋爱”的观念随着欧风美雨吹进中国。于是,有单独谋生能力的年青人纷纷脱离大家庭而自行寻觅配偶另组小家庭。中国原有的大家庭是血缘家庭(consanguineous family),而小家庭是配偶家庭(affinal family)。经历这一历程,中国的血缘家庭逐渐蜕变为配偶家庭。半个世纪以来大大小小的战事所造成的强迫播迁,使原有的大家庭无法维持,更加速家庭之瘦化。到了现在,许多所谓的“家庭”,不过是一张床而已。
中国传统家庭的结构形式、养育方式、人际关系,对于后代的性格形成(personality formation)、行为模式,以及观念铸造,都有相当的塑模作用。同一人种材料,出身于“书香门第”的“书香子弟”和出身于农家的“农家子弟”在言谈举止以至于想法等等方面颇不相同。中国传统家庭因此是沿袭文化传统的火炬。小家庭制兴起,劳燕分飞,新人在外筑巢而居。于是祖宗代代相传的传统观念及生活方式甚至人际关系对于后代人的影响自然日趋淡薄。由此可见,中国文化传统崩解之速与中国旧式家庭制度崩解之速有互为函数的关系。
家庭关系乃一始原关系。如前第四章所述,家庭这一始原关系的特征乃认同。这种所谓认同,乃家庭成员自发自动地感到他与家庭是一体。从这一感觉出发,他就认为他与他的家庭其他成员休戚相关,祸福与共。“一人有福,带给满屋。一人有祸,带累满窝。”家中人有荣誉,乃自己有荣誉。家中人受侮辱,乃自己受侮辱。姓张的出个状元,全宗的人感觉沾到光彩。姓李的出个“败家子”,全家都觉得丢脸。所以,认同是家庭分子团结的力量。但是,自小家庭制度兴起以后,这种力量自然削弱了。当家庭不足以满足认同的要求时,别的组织可能乘机取而代之。 电子书 分享网站
一 家庭的瘦化(2)
除了“小家庭”制度,经济结构的变动,以及战事所造成的强迫播迁以外,新旧家庭最起瓦解作用的行动要算“自由恋爱”。一个铜币有两面。认同固然是家庭团结之源;但同时也是家庭不和之源。在新旧过渡时代,照老一辈的人看来,年青男子不肯娶父母之命的女子为妻,那简直是“忤逆不孝”;年青未婚女子背着父母与人谈恋爱,甚至于结婚,那简直是“破坏家规”。因此而弄到父子不和、女儿背叛家庭的事,真是层出不穷。这类的“家庭悲剧”,到现在似乎并未写完。区区自由恋爱问题,照说是青年们各人自己的私事,何以弄得这么严重呢?谷德说:
社会对自由恋爱的控制,其次,我要讨论社会控制中一个特别有趣的问题。这个问题就是对男女爱情的控制。我们在每一个主要的文明的文学著作中可以看到描写自由恋爱的事。自由恋爱之侵入家庭,这对于家庭结构是一个威胁。它的威胁之大甚至比性的自由还大。因为自由恋爱危及家庭里的地位安排之有效功能。……如果爱情之事常常发生于社会中,那末便不能视作一件无关重要的事。因为,爱情会影响到家庭间世系的联系,所以也影响到我们所谓的家庭定位及家庭组合这些结构的变数。如果自由恋爱之事随意侵入家庭,那末新生小孩的地位安排就不容易为家庭首脑所决定。如果一个家庭的权力和权威必须传给后代的话,那末对于配偶选择就必须予以控制了。但是,如果自由恋爱之事频繁,那末便影响到配偶的选择了。
婚姻的事,心理的选择与社会文化的选择不一定相容。由“自由恋爱”而结婚,系以男女当事人双方情投意合为主。由“父母之命”而结婚,系以对方的家世、财产、地位、权力、名誉、成就等条件为主。前者是心理的条件;后者是社会文化的条件。合于心理条件者未必合于社会文化条件;合于社会文化条件者未必合于心理条件。在许多情形之下,男女双方尽管情投意合,但因不是“门当户对”或财势地位不相当而婚姻告吹。这可能造成婚姻的悲剧。在另外许多情形之下,男女双方家庭“门当户对”或财势地位相当,但并不情投意合。在这种情形之下,如果西方“自由恋爱神圣”的观念深入双方心灵而且双方被勉强结婚,那末势必造成“怨偶”。在这一过渡时代,婚姻的悲剧和怨偶结合同时并存。这也是中西文化冲突的表现的一面。这一面的文化冲突也基本地造成社会的不安。社会的不安造成社会的不稳定。这种不稳定成了日后参加“革命”的原动力之一。
时至今日,至少在口头上,“恋爱至上”主义已占优势。现在我要提出一个问题: 究竟是由“自由恋爱”而结婚好,还是由“父母之命”而结婚好?乍听起来,这个问题已经不成其为问题,至少已经不合时宜了。“时髦”不是解答这类问题的有力方式,有些乍看起来不成其为问题的问题,如果稍加思索,那末立刻发现它颇成问题,并且也不是十分容易解答的。我刚才提到的这一问题便是其中的一个。最少,我们要解答这个问题,首先得确定这个问题中所谓的“好”是什么。如果这个问题中所谓的“好”意指男女当事人双方情感的满足,那末由“自由恋爱”而结婚也许比由“父母之命”而结婚“好”一点点。如果这个问题中所谓的“好”是指的社会稳定或减少当事人因色盲而弄成的错误,那末由“自由恋爱”而结婚是否一定比由“父母之命”而结婚“好”些呢?稳当的答复似乎只有“尚不知道”四个字。因为,直到目前为止,中国学界还没有就这个问题从事足够大规模的社会调查与统计。然而,无论由“自由恋爱”而结婚“好”或“不好”,由“自由恋爱”而结婚总是倾向于建立小家庭。无论怎样,至少就功能来说,小家庭不是大家庭的代用品。如前面第四章所述,中国传统的大家庭是一个全体主义的生活体系。人之一生,从摇篮到坟墓,无一不由大家庭包办。在从前,一个大家子弟如果需要“出外谋生”,那末一定是这个家庭开始没落的信号。他的双亲一定感到黯然。在从前,民间的教育是家庭生活的一面。请家馆先生长年在家教学乃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可是,这些事情现在几乎都成历史的往事了。不过,大家庭的许多功能是必需满足的。小家庭既不能全部满足这些功能,于是只好逐渐求之于社会与或政司。这种趋向,毫无疑义,在或多或少的程度以内,替近几十年来日渐加深的全体主义的治理方式铺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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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孔制崩溃(1)
近代中国人在人理建构方面之最重大和影响最深远的事情之一就是孔制崩溃。孔制并非单纯的宗教,并非单纯的学说,也并非单纯的伦范。但是,它确有宗教的某些功能,确有某种学说的形式,确有浓厚的伦范建制。孔制是一个森多门(syndrome)'2'。它的成素复杂。它渗入中国社会文化的许多层面。它是中国文化分子意识状态的基本型模之一重要的方相。然而,它毕竟崩溃了。因此,它由崩溃所衍生的结果也是多方面的。
孔制是什么呢?对于这个问题的真实解答,既不是崇敬又不是亵渎,既不是拥护又不是打倒。崇敬、亵渎、拥护及打倒,在别的场合也许是必要的,例如,在礼拜的场合,或群众大会上。可是,这类态度与动作,对于解答问题却无帮助——不仅没有帮助,反而大有妨碍。因为,这些因素扯歪了纯思活动。孔制是什么?这个问题所涉及的是社会文化的经验题材。对于经验题材的研究,有而且只有靠跟科学一样的认知的活动才可望得到比较客观的结果。杨庆说:
在以上的讨论里,我们没有把孔制当做一个主要的宗教制度包含在其中。我们现在要问:孔制是否一个宗教?对于这个大家经常讨论到的问题,因各人对宗教所下定义不同而显然不同。广义说来,宗教一词所指颇广。从种种非有神论的信仰制度到有神论的信仰制度都包括在宗教里。非有神伦的信仰制度带有信仰者以为临近终极的一种强烈情绪。有神论的信仰制度则含蕴着终极的价值。这些终极的价值系以超自然的事物充分征象出来的,并且藉着崇拜模式和组织来支持。许多非有神论的思想或行动的制度,例如共产制度,可能具有一种宗教的性质,并且也能满足许多成熟的有神论的宗教之某些基本的心理功能。非有神论的信仰制度都是英格尔()所认为系有神论的宗教在功能上的代用品。正如我们在前面所说,我们现在的研究所注重的是有神论的宗教。有神论的宗教之一个主要的因素是认为有超自然界。从这一眼光看去,我们在这里并非把孔制看做一个成熟的有神教,而是看做一个具有宗教性质的社会政治上的宗旨。孔制并未树立起一个上帝作为其教化的前提,而且孔制的基本原理原则主要是从考虑实际问题着眼而发展出来的。即令佛教观念曾渗透到新孔学里,这种情形并未改变孔制之注重现世问题的倾向。孔制确实对生死问题的最后意义提出解答。但是,孔制之解答生死问题,并非藉任何超自然的力量,而系藉人的道德责任。作为一个思想系统来看,孔制的宗教性质乃当人的问题不能藉知识或道德名词来说明时,便假藉天道和命运观念来解答。而且,在孔制是被当做一个实践的宗旨时,系从对孔制崇拜的仪式中得到支持,并且从许多超自然的观念和崇拜的仪式得到支持。这些观念和崇拜仪式与孔制传统的功能是联系在一起的。
这一段的分析是切实地将孔制的重要特点指陈出来。显然得很,从社会文化的观点来了解孔制,比从玄谈心性的路径来了解孔制,远为切合孔制发生的时代背景以及它对两千多年来的中国社会文化所发生的功能。
至少就孔制的功能来说,它虽非中国社会文化之独占的核心价值系统,但无疑是一个重要的与大占支配地位的核心价值系统。每个社会结构有一个中心,这一个中心以各种方式沁入或辐射到这个社会的各种建制,例如,家庭、团体、政司,以至于朋友、夫妇、兄弟。这个中心是价值和信仰的领域。换句话说,它是安排和支配社会的符号、价值和信仰的秩序之中心。它之所以是这样的一个中心,因为它被当做是最后的、无可替代的,及无可化约的根据。这也就是说,从逻辑的观点看,它是该一社会文化的设准(postulates)'4'。从衍发的观点看,一个核心价值系统是该一社会文化经历长期涵孕出来的。但是,因年长岁久,许多人不知道它的来源,所以对它滋生一种“本来就是如此”的感觉。以这种感觉做原料,许多能文之士从而润饰并夸张之,政司又从而建构化之,于是产生一道神圣的意象光圈(nimbus)。这么一来,这一核心价值系统在该一社会文化里享有了“神圣”的尊严。依希勒斯( Edward Shils)所说, '5'我们可知这样的核心价值系统,在一个社会制度中又是角色行为的规范准则。既然如此,这核心价值可能——虽不必然——具体表现于角色行为之上。唯其如此,人际的生活与合作才成为可能。我们要在某些超于个人具体存在的目标上协作,分析到最后,也唯有依赖这一核心价值系统及据之而制定的角色行为的规范准则。例如,“父父”、“子子”,虽然这些表达式是混含不清因而可作多种解释的。孔制就是这样的一个核心价值系统。复次,这种核心价值系统主要的要素之一是对权威采取肯定的态度。权威常成价值的堡垒。
二 孔制崩溃(2)
许多非孔的人士嫌恶孔制阻碍了中国的“进步”。孔制这一核心价值系统诚然拘束(arrested)了中国社会文化的“异动”到一种可观的程度,但是它确也维系中国社会文化的稳定到一种可观的程度。如果只看得到孔制对中国社会文化所发生的稳定作用而看不到它对中国社会文化所发生的拘束作用,那末可能是敬爱孔制者“情人眼里出西施”使然。这是不合经验事实的。但是,如果只看得到孔制对中国社会文化所发生的拘束作用而看不到它对中国社会文化所发生的稳定作用,那末可能是由于憎恶孔制之情在心里作怪使然。这也是不合经验事实的。在事实上,任何带权威性的核心价值系统及依之而制定的伦范规律,对于它所在的社会文化,既有稳定作用又有拘束作用。任何价值系统及依之而制定的伦范规律,不可能只有维系社会文化的稳定作用而无拘束作用,也不可能只有拘束作用而毫无稳定作用。孔制也是如此。然而,无论孔制在中国社会文化曾经起过稳定作用还是拘束作用,在实际上它是崩溃了。
孔制是崩溃了,但因此而留给中国的问题可就大了。哪些大问题呢?
依上所述,孔制一直是中国社会文化的一个核心价值系统,中国社会主要的伦范规律是根据这个系统而制定的。中国两千多年来主要的政治建制、家庭制度、伦理实习、模式行为,以至于许多风俗习惯,都是照着这个核心价值系统而逐渐形成的。一旦这个核心价值系统崩解了,就像一座建筑物的主栋断了似的,依附在这个核心价值系统周围的这些建构也无可避免地随着崩解。所以,人像跳出围栏的野兽,除了铁缆以外任何言词也范围他不住,而社会规范也一天一天地消溃下去。
孔制是最重“礼治”的。一部《论语》中,常常提到“礼”。“礼”的作用是很大的。在某种程度以内,“礼”代替了“法”。在儒家对中国社会文化的支配力高涨时,法家不能抬头,只能居于辅治的地位。之所以如此,原因的一面,就是儒家主张少用法而多遵礼,再多用情。甚至有人认为“礼”就是“理”,说“礼者理也”。“礼治”曾经是融化到中国社会文化因而形之于视听言动和人际关系的秩序。可是,现在的中国人之于礼,却是“若存若亡”。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否为在经济的意义上的“阶级社会”,我暂时不在这里讨论。无论传统的中国社会在经济的意义上是否为“阶级社会”,传统中国社会里的尊卑长幼之分和亲族间辈分的高下之别确是很严格的。这种分别显然不是经济意义的“阶级”,但无疑是“伦级”。这一伦级的次序,虽然源于血族,但不限于血族。这一伦级的观念,浸假而扩散到官制之中而几乎与官阶有一一相当(one…one correspondence)的关系。自古以来,大官就是大老爷,小官就是小老爷,底下的就是孝子贤孙。慈禧太后叫做“佛爷”。皇帝退休了叫做“太上皇”。这意含什么呢?这意含皇帝固然从官秩上退休了,可是他却不从伦秩中退休,而且永远不退休。不仅不退休,而且在伦秩中还晋了级。他固然把他在政治上“天下第一人”的身份交了出来,可是他在伦级中还是“天下第一人”。因此,至少在伦理规范的要求中,他的儿子皇帝还得对他既孝且敬。 。 想看书来
二 孔制崩溃(3)
这里于是产生一个问题:伦级藉什么来展现呢?除了“名”以外,就是“礼”。名不可乱,礼则不可紊。像膝行、叩头、作揖、肃立等等,都是依伦级之高下而行的礼。不同的伦级所收到的礼相当地不同。在这种场合,伦人的尊严方始显现,伦人的伦位方始得到确认,伦人的声威要求方始得到预期中的满足。然而,孔制崩解了。礼被一群一群“反礼教”的“新青年”扫掉了。年青人见了长辈的人翻翻白眼就路人般的过去了。这种情形使在伦级上的伦人受到挫折。所处伦级愈高的人受到的挫折愈重。挫折产生侵略。一群遭受挫折的人蜗聚在一块,其侵略性往往倍增,所需满足的声威要求愈渴。现在一般中国文化分子的声威要求之炽烈,已经到达出人意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