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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期末考试之前,周沫让高文哲回家休息自己复习去了,在学校呆着,深怕这孩子得抑郁啊,周沫在办公室百无聊赖的拼图,突然手机响起,他眼睛一直盯着拼图,手拿过一边的手机顺手就接起电话。
“周沫。”
“你好,我是高文哲的小叔,高修启,你是小哲的班主任吗?”
很好听的声音。
周沫看看手机屏幕,好家伙,竟然是显示的未知号码。
“对,我是周沫。”
“周老师你好,我还在云南,短时间没办法赶回来,小哲那孩子”
说到这里,周沫听到电话那头响起一阵轰隆隆的声音,一时间猜不到是什么,直到那边传来一把磁性的声音,指挥作战,吩咐下令,冷静严肃,让周沫有点晃神,那边好像是很危险的情况啊。
“不好意思周老师,特殊情况,我再给你打。”
说完就挂了,办公室突然恢复了安静。
高文哲的小叔,好像还是个小领导啊。
第七章
周沫没有再去想,很快就将全副心思放到眼前的拼图上,因此并没有看到他的办公室外,一个窈窕的身影迅速离开,这人便是A大的现任校花,贾媛媛。
贾媛媛是学校的宝,不仅仅是校花,成绩好,性格好,就连体育成绩也好,跑步跳远都不输体育健将,但是没人知道的是,在别人不知道的另一面,她不过是个自私的女子,就像刚刚见到周沫的那一刻,她已经决定,无论用什么手段,一定要得到周沫。
周家长辈给周沫取名字的时候并没有想到会是个男孩,周妈妈一直觉得,周家有个男孩就够了,所以就想着要生个女儿,于是当周妈妈再次怀孕的时候,她是把一切美容护肤的水果吃了个遍,牛奶什么的天天喝,每天都要晒太阳,连女孩子的名字都取了好几个,就等着小公主出生,一直也没有想着会是男孩,也没有特意去问,所以当孩子出生的时候,周妈妈就哭了。
最后还是周沫自己把他妈的心思找了回来,养了几个月,周沫白白嫩嫩的样子很惹人喜欢,周家爷爷奶奶都说,周妈妈当女儿养的胎,最后周沫生出来倒有些女儿样,皮肤白嫩嫩的,五官精致的不得了,眼睛也大大圆圆的,那几年,要是穿上女装,几乎以假乱真。
所以周沫对周妈妈有怨言,为什么把自己生的那么精致,明明自己是个男的,好在身高还在,这时周妈妈就说了,“我就是把你当女儿养,别忘了给我带个女婿回来。”气的周沫跳脚。
周沫在外国呆了好几年,大学在英国读了4年,之后美国,澳大利亚的来回飞,将他锻炼的成熟了,皮肤也晒成小蜜色了,但是回国这几个月,就又给周妈妈养回来了,让他没少郁闷。
期末考前一天,周沫总算是如愿搬进自己的小窝,就靠近学校两个街口的一个小区,新建小区,设施还未齐全,所幸的是很安静,因为是靠近大学,又是新楼盘,所以没多少人。
周沫选的房子在小区的第三栋楼的7楼,这是他的生日,3月7号,没错,妇女节前一天,所以他在国外养成不过生日的习惯。
东西都搬进去了,也请人里里外外的打扫了好几遍,周妈妈也带着大嫂到超市给他扫货扫了好几天,当他踏进门的时候,松了口气,坐在沙发上,手机上安静的躺着一跳短信。
“周老师,我是高修启,这是我的号码,我这几天会在青岛,三天后我回去再联系你,但先让小哲考完试,麻烦你了。”
唉,早知道就不趟这趟浑水,现在还要操心那孩子考试的事。
不过话说,让他自己在家备考,他现在怎么样了?
第二天,A市已经是夏天了,越来越闷热的天气让周沫没来由的想睡觉,他在考虑,是不是要买部车来代步了,尽管学校离家只有不到十分钟。
考试的时间,周沫让班长发信息告诉高文哲了,高文哲准时到班上参加考试,考完试就在班上继续看书,不跟别人讲话,周沫这几天一直在班上,也没人敢接近高文哲。
第八章
期末考结束那一天,周沫在办公室完成了一天的工作,刚刚关上门,就看到高文哲兴冲冲的跑到自己边上,脸上是消失很久的笑容。
“老师,我小叔回来了,他现在在学校门口,他说一起吃饭。”
“哦,走吧。”
周沫想也没想就答应了,高文哲有点愣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跟着周沫到校门口去。
高修启开的车子是路虎,上的军牌,低调的车子高调的车牌,在校园里特别显眼,好在已经是刚刚考完试,学校也是空荡荡的。
要说起周沫对高修启的第一印象,他会用周妈妈经常看肥皂剧的形容词,高贵儒雅。
原本周沫以为,身为一个大学生的小叔,40岁是免不了的,加上是军人,更是有硬邦邦的身体,但是高修启却是让他对特种兵有了不一样的看法。
远远的看着倚在车边抽烟的男子,周沫第一次八卦的问道,“你小叔多大?”
“我小叔今年32,生日还没过。”
32!
搞什么,30几岁做人小叔。
“你多大?”
周沫有点晕了。
“老师,我19了。”
周沫点点头,对这个不再追问了,大步向前,第一次对即将要见面的人感到好奇。
刚刚从云南回来,高修启还没来得及休息,就被小哲拉来请班主任吃饭,他一想,这次小哲的事还是班主任一直在帮忙,也是应该要请吃饭的,就换了套衣服,开着车前来了,倒是没有想到,会遇到让他心心念念的人。
高修启换的一身衣服并不花哨,只是黑色休闲裤加上POLO衫,却将他接近一米九的身材显得分外高挑,蜜色的肌肤在盛夏的阳光中,有点闪闪发光的感觉,映的周沫心里暖暖的,痒痒的,好像有什么破茧而出,周沫把这莫名其妙的感觉当做紧张,自行消化了一会,刚好走到那人眼前,看到他抬起头来的五官分明,棱角冷峻,眉眼中透出军人的冷漠,但是眼里却是温和的。
“周老师?”
“你好,我是周沫。”
“我是高修启,先上车吧,太阳太大了。”
正合周沫的意,他点点头想要到后座去,被高修启手快先开了副驾驶的位置,他只好到副驾驶上了,高文哲在自家小叔的示意下到了后座,高修启上车之后,一边发动车子一边问身边的周沫想吃什么。
周沫想了想,天气太热,胃口不是非常好,但是他是客人,当然是客随主便比较好。
“你们定吧,我都可以。”
高修启点点头之后问高文哲,高文哲说想酸菜鱼,高修启稍稍注意了一下周沫,发现他没有什么不适,就说那就去吃酸菜鱼。
其实高修启再看一会,会发现周沫嘴角有点抽搐,周沫挑食,虽然不好意思说不吃鱼,但是想了想,还是有酸菜的嘛,他吃酸菜就好了,大不了回家自己再吃泡面。
车子离开大学城后又往市中心开了大概十多分钟,就到了一个类似于小区之类的住宅区,周沫跟着两人下了车,到了一家名为强嫂酸菜鱼的饭店,店面颇具规模,还有三层,傍晚时间人很多。
第九章
跟着迎宾到了角落的一个四人位,高文哲先自己霸占了两个位置,他坐一个,他的书包也占了一个,没办法,周沫只好挨着高修启坐,那人身上淡淡的洗衣液香让他有点恍惚,跟他用的好像一个味道啊。
“周老师,你说,有机会可以让小哲去英国,是什么意思?”
“A大呢,高文哲估计也不想呆了,那些同学不是不好,只是舆论太多,堵不住几千人的嘴,我在回国前就一直在外语的教育机构任职,刚好我的上司目前在英国伦敦大学做客座教授,如果高文哲愿意的话,我可以让我上司留个名额给他,以机构的名义作为伦敦大学的插班生继续念书,至于专业嘛,有好几个,有兴趣的话,我可以把资料给你们看。”
“当然,我是目的很简单,想要为机构找几个好的实习生,在伦敦的生活费可不低,如果他有机会一边读书一边在机构里实习,不仅仅是对他的学业,毕业以后还有机会留在机构内,我这次回国也是受了任务的,我上司给了我指标的。”
周沫很坦白,说的都是真话,他对骗人没有什么兴趣。
“那当然好,小哲在高家除了我就没人理了,呆在国内也遭罪,我也经常出任务不在他身边,到国外也好,锻炼自己,重新开始。”
“你的机构?”
“唯美语言机构。”
这个机构他听说过。
高修启对周沫的话没有怀疑,早在周沫提出提议可以给个名额小哲出国念书的时候,他就在查了一下周沫这个人,发现此人虽然对什么都不上心,但是工作履历却是没话说。
也放心将自己的侄子交给他,帮忙照顾了。
周沫的想法是,高文哲这件事成了之后,他就有了大半年的休假了,在A大的工作结束之后就可以自由的玩乐大半年了,还是带薪,怎么都很划算。
饭店的菜单很特别,有很多周沫听都没有听过的菜名,什么神秘仙境,豆腐炒豆腐,青菜炒空气,让周沫看的是目瞪口呆。
周沫的可爱的样子看的高修启没由来的一阵心痒,高文哲则是很好心的充当起菜单翻译了。
“豆腐炒豆腐呢,就是把黄豆豆腐煎得金黄,然后豆腐干炒葱蒜,两个加在一起,味道很香的,这个青菜炒空气,就是炒青菜,没有什么不一样,还有神秘仙境,就是冬瓜盅,里面是小炒。”
两人在一边研究菜单研究的起劲,没有发现高修启一直在盯着周沫看。
周沫的五官本来就精致,在傍晚的斜阳下透过玻璃映入的余光,从高修启的角度来看,他可以看到周沫脸上的可爱绒毛,眼睫毛不长不短却很翘,嘴巴不停的说话,两片唇畔上上下,时而抿嘴,时而张大嘴巴,周沫无意识的动作将高修启的心搅的乱乱的。
身为军人,他总是能第一时间感觉到危险,发现心里有不寻常时高修启就迅速整理好心态,将视线转移到自己手上的菜单前,假装仔细的看起来,虽然菜单他都摸熟了,但是他此时却有点看不懂,怎么眼前的字变得不一样了。
第十章
“你们经常来吗?”
“是啊,每次小叔出任务或者回部队前都会来这里吃饭,距离上一次吃饭已经接近半年了,他上次回来匆匆两天就又赶回去了。”
点完菜,周沫跟高文哲的话题就算打开了,高文哲缠着周沫叫他讲一些在给外国人上课时候的经历。
周沫大学学的专业是法语,辅修英语,自学西班牙语,从小就在语言天赋上展现特有的才智,所以周妈妈从小也注意培养他这一点,人家小朋友上的兴趣班一般是钢琴小提琴或者是奥数班,只有他是从小就上各种的语言培训班,所以这份工作也算是他的兴趣爱好。
主要是教法语或者是西班牙语,经常各个国家跑去招生,或者寻找老师。
周沫没有想到,平常在学校那么安静的学生私底下竟然那么喜欢说话,不再是小心翼翼的,反倒让他有了想要去了解的兴趣。
师生在一边聊的起劲,一边高修启将危险信号升到最高,然后镇定自若的在一边拿起旁边取阅栏里的报纸在看。
要是能够忽略吃饭期间的一个电话,那么这餐饭吃的也算是愉快的。
菜上齐没多久,周沫就在跟酸菜鱼中的酸菜进行斗争,身边的男人口袋中的电话突然间响了。
电话一响,周沫看到对面高文哲的夹菜的动作僵硬了一下,而高修启只是略微沉默了一下便拿出手机接起电话。
“大哥。”
手机性能良好,周沫虽然不知道那边的人说了什么,但是却能看到高修启拿手机的那只手青筋都暴起了,而脸色还是淡淡的。
“好的,知道了。”
通话时间不够一分钟,挂了电话,高修启将手机放下的同时也开声了,“大哥将你交给我了,以后你就跟着我,不用在乎其他人的想法,我将你送到外国,只是不希望你受到高家其他人的打压。”
“我知道的,小叔,我明白。”
周沫无意参与别人家的家事,但是餐桌上这压抑的氛围还有其他两个人沉重的表情是怎么回事?
距离上一次不那么愉快的晚餐已经半个月了,这段时间,周沫每天都在家吹空调。
心情好就会给自己煮个大餐,心情不好就外卖,而他除了在前几天把高文哲的相关证件传给伦敦大学那边相关负责人之后就没什么工作了。
就在他打算上网订机票去旅游的时候,高修启打电话过来,说他刚刚回到A市,从执行任务的地方带了点特产想要给他,顺便一起吃个饭。
虽然他跟这个高修启不熟,但是电话的另一边高文哲的声音响起,说是收到通知下个礼拜就要去伦敦了,走之前想一起吃饭,周沫也只好从舒适的空调房离开。
这次高修启是直接从军区赶过来,一身的军装分外显眼,但也没有时间换衣服,他有点想见周沫,这段时间,给新兵培训的时候会分心,军区开会的时候会分心,即便是写记录的时候也会分心。
第十一章
从初中就觉得不一样,不顾家人的反对进了军营,还到了最危险的前线,只不过是想通过高强度的训练跟长时间的寂寞来锻炼自己,他想着,反正自己喜欢的是男人,部队里这么多年也没有看上谁,可能就这样单身一辈子了,但是看到周沫的时候却有点不一样。
好像命中注定,周沫的笑容就这样撞进他的心,一见钟情?可能是吧,但是周沫的心思是怎么样的,还有自己的职业,他也未必接受。
想到这里的时候高修启吓坏了,都还没有在一起,这些事怎么能想?
不过很快高修启就想通了,在部队里接受的教育就是不计手段都要完成任务,那么,他现在想要得到周沫是不是也可以这样做呢?
还是再看看吧,吓到他就不好了。
吃完饭,高修启提出送周沫回去,周沫沉默了一下,想到自己没有车子,而且外面太阳毒辣,他快乐的点头。
知道了周沫住的地方,高修启还没来及做出什么就被派出去执行一项秘密任务了,只好将高文哲一个人扔在A市,自己也有一段时间没有办法回来了。
但是离开之前,他还是做了点小动作。
高文哲知道自家小叔的性向,对于他看上自己的班主任一点也不觉得奇怪,因为周老师的确长得漂亮,惹人惦记也是正常的。
所以面对小叔的请求,他二话没说的就答应了,无非就是看着点周老师,然后多多在周老师面前提起自己。
周沫也是说到就做到的,对于高文哲很用心的教导着,经常盯着高文哲的口语,一个词一个音的教。
“老师,你觉得我小叔怎么样?”
一抓到机会,高文哲就开始小叔交代的任务。
“什么怎么样?”
“就是条件怎么样,外貌啊,工作啊,人品啊这些。”
“还不错啊。”
周沫没有理解高文哲的话外音,自顾自的一边看书一边回答。
“那周老师喜欢什么类型的?”
“喜欢不那么多话的,你多做些题目。”
周沫没有发现这个学生竟然会那么多话说,句句不离他家小叔,吃饭的时候就说他小叔做饭很好吃,坐车的时候就说他小叔开车很稳,睡觉前也说他小叔很温柔。
周沫都要以为这个孩子是不是有恋叔癖了。
高文哲当然不知道竟然起了反作用,还在沾沾自喜给自家小叔帮了忙,但是最起码,周沫的心里对高修启不再陌生。
高修启回家的时候高文哲已经准备出发去伦敦了,期末考试结束,出国考试也有了好的结果。
再一次见面的时候,周沫正在享受假期的懒觉,一个电话将他的美梦吵醒,带着还未睡醒的朦胧接起了电话。
“喂。”
还没睡醒的周沫连眼睛都没有睁开,声音也是带着鼻音懒懒的,在高文哲听来当然是没什么,但是高修启却觉得这可爱到不行,听到这声音,脑海里竟然会有抱着周沫醒来的画面。
“周老师,你睡醒了的话,我们一起去吃饭吧,小哲后天要出发了。”
“哦,那你们直接到饭店等我吧。”
“我去接你吧,半个小时后见。”
第十二章
说完就挂了电话,周沫被高修启的大男子吓了一跳,楞了几秒之后反应过来,赶紧起来洗漱穿衣服。
吃饭的地方其实是高修启的家,他早就买好了新鲜的食材,高文哲正在给他打下手,等到他把周沫接过来,把几个菜一炒就可以开饭了。
“小叔,你悠着点,别吓到周老师了。”
“会吗?大家都是男人,直接点不好?”
高文哲一听自家小叔说出的话就为周老师感到担心,他家小叔真的是木头啊。
“小叔,周老师其实很敏感的,他做得太过分他感觉到了会远离你的,你倒不如慢慢来,一点一点的把周老师的生活填满,这样才好。”
“你这些从哪里学的?”
高修启眯着眼问高文哲,高文哲顿时记起了自家小叔是军人,立马站起来说道,“美剧上面都这样演的。”
高修启想着高文哲的话,也许是对的,太急了搞不好真的会把他吓跑。
听到是去高修启的家,他亲自下厨,周沫倒没有多大的惊讶,只是奇怪,怎么敢邀请一个陌生人到家里去,不过后面一想,这家伙是特种兵队长,周沫也没有多说什么上了车。
高修启的家虽然是在市中心,但并不在楼盘里,而是在市内的一条老巷子里。
老巷子一看就有些年头,爬墙虎布满了整条街道,有些人家种植的花草甚至越过爬墙虎长到墙边,建筑风格就是老式的宅子样式,老旧的斑驳的印记看上去分外有人情味,巷子不宽,就是两条小车道的样子,临近中午,阳光分外耀眼,照耀在巷子里,显得很温暖。
周沫的心情一下子就变好了,他从来不知道,喧闹的城市里竟然还有这样安静的角落。
高修启没有想到周沫会喜欢这种老旧的味道,心底里暗自对周沫有点改观,他以为,周沫喜欢的应该是那种大城市的高楼林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