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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骑马的人进来以后,布朗舍把门又关上。
这时候,达尔大尼央已经象平时那样灵活地从马上跳下来,他吸着新鲜空气,高兴得象一个看到了绿树青草的巴黎人,一只手摘了一枝忍冬,一只手摘了一朵犬蔷薇花。
波尔朵斯双手朝沿着长杆子往上爬的豌豆伸去,象牲口一样连荚一起吃下去。
布朗舍立刻到外屋去叫醒一个看上去象庄稼人的弯腰曲背的老头儿,他身子下面垫了一件粗布褂儿睡在一片苔藓上。
这个庄稼汉认出布朗舍以后,称呼他“我们的主人”,食品杂货店主听了十分得意。
“把马牵到喂草架上去,老兄,要好草料,”布朗舍说。
“啊!遵命!多漂亮的牲口,”庄稼汉说,“啊!得让它们吃个够!”
“慢慢来,慢慢来,朋友,”达尔大尼央说,“哟!象平常一样,只要燕麦和干草捆,再不要别的了。”
“给我的马来点水,”波尔朵斯说,“因为我觉得它很热。”
“啊!请不要担心,先生们,”布朗舍回答,“塞莱斯坦老爹从前在依弗里当过宪兵。他会侍弄马。请到屋子里去吧,请。”
他拉着两个朋友走上一条绿荫如盖的小路,这条小路穿过一片菜地,又穿过一片苜蓿地,最后到了一片小花园,花园后面是房子,这所房子的正面,我们已经看见过,朝着街的那面。
楼下有两扇窗子开着,走近以后可以清楚地看到窗子里面是布朗舍的起居室。
一盏灯放在桌上,灯光柔和,这个房间在花园深处,看上去就象是一幅令人感到愉快的画面,充满宁静、舒适和幸福。
洒向四面八方的灯光,一片片地落在古老的上彩釉的陶器上,落在光洁的家具上,落在悬挂在挂毯上的武器上。洁净的光到处都能得到洁净的反光,到处都能找到好看的东西作为它安息的地方。
茉莉和马兜铃的枝叶从窗框垂落下来。屋里点着的那盏灯照着一块白得象雪的缎纹台布,光彩夺目。
两副餐具放在台布上。略带黄色的葡萄酒使得长须水晶玻璃瓶上的那些切面看上去象一粒粒红宝石。一个银盖子的蓝色大彩釉陶器罐,里面盛着起饱沫的苹果酒。
靠近桌子的一把靠背宽阔的扶手椅上睡着一个三十岁的女人,脸上焕发着健康和娇艳的光彩。
在这个娇艳的人儿的双膝上有一只皮毛光滑的大猫,它伏在弯着的爪子上,缩成一团,发出独特的鼾声,这鼾声加上半闭着的眼睛,在猫的习性中意思就是:
“我称心如意。”
两位朋友停在窗前,惊讶得目瞪口呆。
布朗舍看到他们发呆,心里感到甜丝丝的,非常快乐。
“啊!布朗舍这个坏家伙!”达尔大尼央说,“我现在明白您为什么有时候要离开了。”
“哟!哟!多白的台布,”波尔朵斯也用打雷般的嗓音说。
猫听到这声音吓跑了,那个家庭主妇也一下子惊醒,布朗舍态度殷勤地请两位同伴走进摆好餐具的房间。
“请允许我,”他说,“我亲爱的,向您介绍我的保护人,达尔大尼央骑士先生。”
达尔大尼央象在宫廷上那样握住这位太太的手,而且殷勤得就象握着的是王太弟夫人的手。
“杜·瓦隆·德·布拉西安·德,皮埃尔丰男爵先生,”布朗舍接着说。
波尔朵斯行了一个礼,即使是奥地利安娜也会对这个礼表示满意,否则就未免太苛求了。
接着轮到布朗舍。
他大大方方地抱吻这位太太,不过在事前曾经做过一个手势,好象是请求达尔大尼央和波尔朵斯允许。
他们当然允许了。
达尔大尼央称赞布朗舍,他说:
“这才是一个善于安排生活的人。”
“先生,”布朗舍笑着回答,“生活是一笔资本,做人就应该尽可能巧妙地利用它……”
“你获得了很大的利润,”波尔朵斯一边说,一边象打雷似的笑着。
布朗舍回过身来对他的主妇说:
“我亲爱的,您见到的这两位曾经在我一生中有一段时间领导我。我曾经有好多次跟您提到过他们两位的名字。”
“还有另外两位的名字,”这位太太用极其明显的弗朗德尔口音说。
“太太是荷兰人吗?”达尔大尼央问。
波尔朵斯捻着他的小胡子,什么都注意到的达尔大尼央注意到了。
“我是安特卫普人,”太太回答。
“她叫热什特太太,”布朗舍说。
“您千万不要称呼她太太,”达尔大尼央说。
“为什么?”布朗舍问。
“因为您这样叫她会把她叫老的。”
“不,我叫她特吕青。”
“可爱的名字,”波尔朵斯说。
“特吕青,”布朗舍说,“她带着她的美德和两千盾从弗朗德尔来到我这儿。她丈夫很凶,常常打她,她逃了出来。我作为一个庇卡底人,过去一向喜欢阿图瓦①女人。而从阿图瓦到弗朗德尔只有一步远。她的教父是我隆巴尔街的前任店主,她来到他家哭泣。她把她的两千盾放在我的买卖里让我给她生利,现在已经给她赚了一万。”
①阿图瓦:法国东北部地区名原属弗朗德尔地区的一部分。
“好极了,布朗舍!”
“她得到了自由,她有了钱,她有一头牛,她使唤一个女用人,还有塞莱斯坦老爹。我的衬衫都是她纺纱织布替我做的,我冬天穿的袜子都是她织的。她每隔半个月才和我见一次面,她说她感到很幸福。”
“我确实很幸福……”特吕青态度天真地说。
波尔朵斯捻着他的另外半边小胡子。
“见鬼!见鬼!”达尔大尼央想,“波尔朵斯会不会在打什么主意?……”
这时候特吕青已经猜到是怎么回事,她去催促厨娘,她加了两副餐具,在桌子上摆满了美味菜肴,使得夜宵变成了正餐,正餐变成了宴会。
新鲜黄油,咸牛肉,鳗鱼和金枪鱼,总之,布朗舍的食品杂货店里的东西全上来了。
小鸡,蔬菜,生菜,池塘里的鱼,河里的鱼,森林里的野味,总之,外省的出产全上来了。
布朗舍另外又从食品贮藏室带了十瓶酒回来,瓶子上蒙着厚厚的一层灰土。
看到这十瓶酒,波尔朵斯心里更感到高兴了。
“我俄了,”他说。
他带着挑逗的眼光,在特吕青旁边坐下。
达尔大尼央坐在另一边。
布朗舍既审慎而又愉快地坐在对面。
“在吃饭的时侯,特吕青可能常常离开桌子,”他说,“请你们别感到不高兴。她要去收拾你们的卧房。”
这位家庭主妇确实出去了好几趟,从二层楼上传来木头床的嘎吱声和床脚小轮在地板上滚动的声音。
在这段时间里,三个男人又是吃又是喝,特别是波尔朵斯吃喝得最起劲。
看着他们吃喝真是件有趣的事。
十个酒瓶在特吕青带着干酪下楼来时已经空了。
达尔大尼央还完全保持着他的尊严。
波尔朵斯却相反,已经失掉了他的一部分尊严。
他们歌唱战斗,谈论歌词。
达尔大尼央建议再到酒窖里去一趟。布朗舍走起路来己经失去老步兵的平稳,因此火枪队队长主动提出陪他去。
他们于是走了,一边还哼着歌曲,即使是远在弗朗德尔的魔鬼听了也要害怕。
特吕青留在饭桌上,波尔朵斯的旁边。
两个品酒行家正在柴捆后面挑选葡萄酒时,忽然听见两片嘴唇在一个脸蛋土猛地一吸产生出来的那种又脆又响的声音。
“波尔朵斯还以为自己是在拉罗舍尔,”达尔大尼央想。
他们带着酒瓶又上来了。
布朗舍唱得那么起劲,什么也看不见了。
达尔大尼央还是什么都能看见,他注意到特吕青的左边脸蛋比右边红得厉害。
波尔朵斯在特吕青的左边微笑着,同时用两只手分别捻着两撇小胡子。
特吕青也朝着这个有气派的爵爷微笑。
冒气饱的安茹葡萄酒先把三个男人变成了三个魔鬼,接着又把他们变成了三个废物。
达尔大尼央只剩下端起一个蜡烛盘的力气,他替爬自己家里的楼梯的布朗舍照亮。
布朗舍在前面拽波尔朵斯,待吕青也非常快活,她在后面推。
是达尔大尼央找到了卧房,发现了床。波尔朵斯由他的朋友火枪手替他脱了衣服,钻到自己的床上。
达尔大尼央倒在自己的床上,嘴里说:
“该死!我早就发过誓不再碰这种带火石味儿的黄颜色的葡萄酒。呸,要是火枪手看见他们的队长这个样儿,那可好了!”
他把床帷拉好,又说:
“幸好他们不会看见我。”
布朗舍被特吕青抱走了,她先替他脱掉衣服,然后拉上床帷,关上门。
“乡间住宅,这真叫人开心,”波尔朵斯说着一伸腿,两条腿穿过了床架子,床架子发出一声巨响坍倒了,但是谁也没有注意,因为大家在布朗舍的乡间住宅里过得太开心了。
后半夜两点钟所有的人都发出了鼾声。
第一四五章 从布朗舍的房子里能看见的
第二天,三位英雄酣睡未醒。
特吕青已经把百叶窗都关上,她怕初升的太阳光对疲倦发沉的眼睛有害。
因此波尔朵斯的床帷里,布朗舍的帐子里还跟黑夜一样,达尔大尼央头一个被一道从窗缝里透过来的冒失的阳光照醒,他象头一个发起冲锋那样从床上一下子跳下来。
他冲进了在他卧房旁边的波尔朵斯的卧房。
这个可敬的波尔朵斯正鼾声如雷地睡着。在黑暗中他高傲地摊开着他那巨人般魁梧的上半身,紧握着的大拳头葺拉在床边的踏脚小地毯上。
达尔大尼央叫醒波尔朵斯,他挺高兴地搓搓眼睛。
这时候,布朗舍穿好了衣服,来到卧房门口,迎接他的两位因为迟睡还有点摇摇晃晃的客人。
虽然是在早上,房子里的人都已经起来了。女厨子在饲养家禽的院子里进行残酷无情的屠杀,塞莱斯坦老爹在花园里采樱桃。
波尔朵斯兴致非常好,朝布朗舍伸出一只手去。达尔大尼央请求允许他抱吻特吕青太太。
特吕青太太对战败者也一视同仁,她走到波尔朵斯跟前,让他享受同等的优待。
波尔朵斯一边抱吻特吕青太太,一边深深地叹了口气。
布朗舍于是拉住两位朋友的手,说:
“我带你们看看这所房子。昨天晚上我们就象钻进烘炉一样来到这儿,什么也不能看见。但是在白天里,一切都改变了面貌,你们一定会感到满意。”
“让我们先看看景致,”达尔大尼央说,“景致比什么都使我入迷。我过去一直住在王室的宫堡里,那些王爷们很会选择看风景的位置。”
“我呢,”波尔朵斯说,“我过去也一直喜欢看景致。在我的皮埃尔丰城堡里,我让人开辟了四条林荫道,景致千变万化。”
“您去看看我的景致,”布朗舍说。
他把两位客人领到一扇窗子前面。
“啊!对,这是里昂街,”达尔大尼央说。
“对。朝这边有两扇窗子,景致毫无可取之处。可以看见这家客店,人来人往,十分吵闹。这是个令人不愉快的邻居。我原来有四扇窗子朝这边,我只留下了两扇。”
“换个地方看看,“达尔大尼央说。
他们回到走廊里,走廊通到卧房,布朗舍推开百叶窗。
“瞧!瞧!”波尔朵斯说,“那边是什么?”
“森林,”布朗舍说。“那是地平线,一年到头都是一条宽宽的带子,春天是浅黄色的,夏天是绿色的,秋天是红色的,冬天是白色的。”
“很好,不过它象一道帘幕挡住人的视线,使人不能看得更远。”
“是的”布朗舍说,“但是往那边看,可以看见……”
“啊!是辽阔的田野!……,波尔朵斯说。“瞧!……我在那边看见的是什么?……一些十字架,一些石头。”
“啊!当然是公墓!”达尔大尼央叫起来。
“完全正确,”布朗舍说,“我可以向你们保证,这十分有趣。没有一天这儿不埋死人。枫丹白露人口相当多。有时候可以看到一群打着神幡的穿白衣裳的年轻姑娘,有时候可以看到一些市政长官和有钱的市民,他们带着唱经班和教堂财务管理委员会人员。偶尔也有一些王室的官员。”
“我可不喜欢看这个,”波尔朵斯说。
“这可不怎么有趣,”达尔大尼央说。
“我可以向你们保证,看看可以产生圣洁的思想,”布朗舍回答。
“啊!我不反对。”
“但是,”布朗舍继续说,“我们总有一天要死,我记得什么地方有这么一句格言‘多想想死亡对身心有益。”
“我不否认。”
“可是,”达尔大尼央反驳说,“多想想草木、花朵、河流、蓝色的天际、无边无际的广阔平原等等,也是有益身心的。”
“如果我有这些,我也决不会拒绝,”布朗舍说,“可是我只要有这个也开满花朵长满青苔、既多荫又安静的小公墓,我也满足了,我想到那些城里的人,警如说,住在隆巴尔街上的人,他们每天都要听见两千辆四轮运货马车驶过的声音,还有十五万人踩着泥泞走路的声音。”
“可是他们是活人,”波尔朵斯说,“活人!”
“恰恰正是因为这个缘故,稍微看看死人可以使我得到休息,”布朗舍谦虚地说。
“这个鬼布朗舍,”达尔大尼央说,“正象生来是为了做食品杂货店主一样,他生来也是为了做诗人的。”
“先生,”布朗舍说,“我就是那号性情随和的人,天主制造我们出来就是为的让我们活上一定时间,而且对这段时间里伴着我们的世上的一切事物都感到满意。”
达尔大尼央于是在窗边坐下,布朗舍的这种哲理他觉得很有道理,开始仔细琢磨。
“见鬼!”波尔朵斯叫起来,“好象有人演戏给我们看。我是不是听到了一点唱歌的声音?”
“对,有人在唱歌,”达尔大尼央说。
“啊!这是一次最低等级的安葬仪式,”布朗舍轻蔑地说。“那儿只有主持仪式的神父、教堂执事和唱经班的孩子。你们也看得出,先生们,去世的这个男人或者女人决不是什么王爷公主。”
“对,没有人参加葬礼。”
“有,”波尔朵斯说,“我看见了一个女人。”
“嗯,您说得对,有一个裹着披风的人,”达尔大尼央说。
“这不值得看,”布朗舍说。
“我感到兴趣,”达尔大尼央双肘靠在窗上,急忙说。
“哈,哈,您看出味道来了,”布朗舍高兴地说“跟我一样,头些日子我整天发愁地画十字,歌声象钉子一样牢牢地钉进我的脑子里。后来这些歌对我就象催眠曲了,而且我也从来没有见过比公墓里的鸟儿更漂亮的鸟儿。”
“我呢,”波尔朵斯说,“我一点儿也不喜欢,我还是宁可下楼去。”
布朗舍连忙抢上前,向波尔朵斯伸出手,要领他到花园去。
“怎么?您留在这儿?”波尔朵斯回过头来问达尔大尼央。
“是的,我的朋友,是的。我等一会来找您。”
“啊!啊!达尔大尼央先生不会错,”布朗舍说,“己经埋下去了吗?”
“还役有。”
“啊!对,掘墓人要等绳子在棺材周围打好结……瞧!在公墓另一头进来了一个女人。”
“对,对,亲爱的布朗舍,”达尔大尼央连忙说,“你们走吧,你们走吧,我开始进入了有益身心的沉思,不要打搅我。”
布朗舍走了,达尔大尼央在半开半关的百叶窗后面密切注视着面前发生的事。
两个抬棺材的人从担架上解下背带,让棺材滑进墓穴。
那个穿披风的人是这个凄惨场面的唯一旁观者,他在几步以外,背靠在一裸大柏树上,整个脸部遮住,不让那些掘墓人和神父看见。棺材五分钟就埋好了。
墓穴填满以后,神父们回去了。掘墓人跟他们说了几句话,也跟在他们后面走了。
穿披风的人在他们经过时朝他们行礼,并且放了一枚钱币在掘墓人的手里。
“见鬼!”达尔大尼央低声说,“这个人是阿拉密斯呀?”
确实是阿拉密斯,他一个人留下来。他刚刚转过头来,一个女人的脚步声和一条长裙的窸窣声就在他旁边的路上响起来。
他立刻转过身去,象廷臣那样十分恭敬地脱掉帽子。他把这位夫人领到笼罩着一座豪华坟墓的那些栗树和根树的绿荫下。
“唉呀!达尔大尼央说,“瓦纳主教在幽会!他还是在诺瓦西…勒塞克追逐女人的那个阿拉络斯修道院长。对,”火枪手补充说,“不过,在一个公墓里,这是一次圣洁的幽会。”
他开始笑起来了。
谈话继续了足足有注半个钟头。
达尔大尼央看不到那位夫人的脸,因为她背朝着他。但是从两个交谈者的挺直的身躯,从容不迫的手势,以及他们象在进玫或者防守中一样互相投射目光似的那种慎重而灵巧的姿态,他看出他们谈的决不是爱情。
谈话结束以后,夫人站起来,这一次是她恭恭敬敬地向阿拉密斯行礼。
“嗬!嗬!”达尔大尼央说,“可是这样的结束倒象是爱情幽会……一开始是骑士下跪,接着小姐被征服,轮到她恳求了……这位小姐是谁?我愿意牺牲一切,只要能知道她是谁。”
但是这不可能。阿拉密斯先走了;那位夫人把帽子拉拉低,接着也离开了。
达尔大尼央再也忍耐不住,他朝靠里昂街的那扇窗子奔去。
阿拉密斯刚刚走进了客店。
那位夫人朝相反方向走去。树林边上有两匹手牵着的马和一辆华丽的四轮马车,她很可能是回到那儿去上车。
她走得很慢,低头沉思着
“见鬼!见鬼!我必须知道这个女人是谁,”火枪手又说。
他不再考虑,开始追赶她。
一路上他想着用什么办法可以逼使她撩起面纱。
“她不年轻,”他说,“肯定是一位上流社会妇女。这个身段我挺眼熟,决不会错。”
因为他在跑,所以他的马刺和靴子在睬结实的泥土路面上发出一片很奇怪的丁零当啷的声音,他万万没有想到这反而给他带来了好运气。
响声使这位夫人感到不安,她以为后面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