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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梅走了,她的表情已经没有了往日的高傲。
肖梅变得越来越怪。一天晚上,她打来电话,气喘吁吁地说:“向东呀……你们快来,我不行了。”
我们抱了高兴,开车就往她家赶。一开门,她屋里居然开着暖气,门窗禁闭,温度高得能闷死人。肖梅穿着毛巾浴衣,脖子上还裹着一条白毛巾,满头大汗地坐在门口的椅子上喘着气。我冲进屋,打开所有的门窗,关掉暖气:“你疯了,这天开什么暖气?能不头晕吗?”
“我冷,我怕感冒。”肖梅有气无力地说。
我无奈地望着面前的肖梅,凌乱的头发,一张充满紧张而无助的脸,怎么也不能和几年前那个婚礼上光彩照人的肖梅拼合成一个人。
我决定趁Bill在的时候找他谈一谈,他双手一摊说:“我做了所有我能做的一切,我就不明白,你们中国女人不都是勇敢善良的代表吗,别人也都是在家做全职太太的,为什么她就不行。我工作很忙, 真的很忙。”
“你们还是考虑请个人吧,或者让她的父母来,她需要帮助。不管是中国女人还是加拿大女人,都需要真切的帮助,需要休息,需要出去接触社会。”
Bill尽管并不是很情愿陌生人的到来,但还是同意了,只是太晚了。肖梅的情况越来越糟,她开始怀疑Bill的一切,她寻找所有Bill在家的时间伺机和他争吵。甚至一天晚上,肖梅趁Bill睡着之际,偷偷用Bill备份在笔记本中的密码,一封一封地查起了Bill的E-mail信件。问题是没发现一件,反倒被去洗手间的Bill撞了个正着。加拿大人很讲自尊和独立。肖梅的这种中国“妻管严”式的小把戏在Bill看来简直是一种严重到无法原谅的窥视行为。
终于有一天,Bill冷静地对肖梅说:“May,我不爱你了,我们离婚吧。”
肖梅只觉得全身的血都往上涌,尽管屋子里光线昏暗,她还是用她的歇斯底里的尖叫证明了她还是这个家的女主人。
两个人一直僵着,肖梅不愿离婚,倾其全力地做着最后的挣扎。
Bill找了我谈起他对这场“异族婚姻”的感受。他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加拿大人,从高中到大学,交往过许多女朋友,黑的,白的,都是本土长大的女孩子。直到遇到肖梅,他眼前一亮,觉得自己应该找一个和自己完全不同气质和文化的女孩共度余生。看来,“猎奇”并不是婚姻维持下去的基石,日后的婚姻生活证明了这一点,他们之间有诸多的不能融合的生活习惯和文化观念的差异。
悲剧在上演(3)
肖梅已经是很西化的女人了,但她脑子里固有的观念还是中国传统的“契约”:Bill有责任对她的一生负责任。而Bill则不能理解为什么中国人活得这么累,结婚只是伴侣的一种形式,爱就在一起,不爱了就分开。加拿大每年有无数人在分居和离婚,何必要这样纠缠不清呢,难怪肖梅前段时间总在看一个中国电视剧——《中国式离婚》。
就这么眼睁睁的,当初被肖梅当作幸福终极目标而不懈追求的异族婚姻,终于在两个人对婚姻完全不同的期待中破裂了。
。。
今晚你能不走吗?(1)
世上果然有很多事和人的表面以外,是你想像不到的另外一个世界……
有一件事,我一直觉得很对不起肖梅。我作为肖梅最好的女朋友,真的应该提醒她Bill的为人。然而,我没有说,一直没有说,反而把保守了这个秘密当作自己高尚的证据。
那还是在肖梅生孩子之前。我因为工作上有些福利和保险权益的表格搞不懂,就拨了肖梅的手机想请教一番。电话一通,是Bill接的,我想也许肖梅在洗澡。我问Bill一些问题。他很爽朗地邀请我最好带上表格去他们家,他可以当面帮我解释。我没多想就答应了,末了,他问向东来吗,他好准备晚餐。我说他晚上要教学,恐怕我只能一个人从公司过来了。
进了门,才发现肖梅并不在家。
Bill说肖梅昨天去美国出差了,手机也忘带了,好在一两天就回来。
Bill邀我走进餐厅。餐桌上已经摆好了沙拉和红酒。Bill 将顶灯调暗,随手点燃了玻璃大碗里的莲花形蜡烛,两只白色的莲花立即在水中转了起来,很像小时候放的莲花灯。Bill绅士地拉开餐椅请我坐下,又为我斟上一杯红酒。他从厨房端出两盘事先准备好的晚餐,是温哥华蟹腿配烤土豆。
我有些受宠若惊的感觉,不自然地吃着这顿烛光晚餐。
Bill说起他和肖梅的蜜月,不断地夸肖梅是如何如何的可爱,他们在一起是如何如何的浪漫。透过烛光,我不得不承认,Bill是很帅气的,虽然脑袋秃得在昏暗中冒光,但他身上有一种受过良好教育的白人才能散发出来的迷人,有一种土特产的独特味道。
听着他讲他们的幸福,我心里踏实了许多,发自内心地为肖梅高兴,也为今天Bill的盛情招待找到了足够的理由。
吃过晚餐,Bill戴上花镜看起了表格,他把每一处都解释得很详细。时间不知不觉就到了10点钟,我看了看墙上的表,谢过了他,起身告辞。
Bill要开车送我,我们一起走到房门口。
我穿上鞋,鞋带今天不知怎么变得复杂而系不上。好不容易穿上了,我直起身,目光和站在一旁等候的Bill撞在了一起。“Ginger,不想拥抱一下告别吗?”Bill说。
我没有思想准备,虽然我不是那种保守到不能和别人拥抱的中国女人,但我好像从来,也没有必要要和我最好的女朋友的丈夫拥抱告别。我很不情愿地和他简单地拥抱了一下,再一次感谢他今晚的晚餐和帮助。
Bill松开我,很冷静地说:“Ginger,今晚你能不走吗?”
世上果然有很多事和人的表面以外,是你想像不到的另外一个世界。我一时乱了阵脚,带着敌意抬头望着Bill那张“老爸爸”般慈祥的脸。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也无法相信那话是从Bill的嘴里溜出来的。
“不要用你那中国式的惊讶看着我,回答我,可以吗?”Bill拉起我的手深情地望着我。
我本能地缩回了手,心里像揣了个小兔子:“当然不行,你怎么会问这种话?”
“我喜欢你。”Bill的眼里闪着柔情蜜意,连呼吸都变得急促而低沉起来。
“你刚刚说过你爱肖梅的。”我反问他。既然我是肖梅的好朋友,这种情况下我有必要提醒他一下,我是肖梅的朋友,而他是肖梅的老公。
“没错,我是爱她的。我也喜欢你,这并不矛盾。”Bill双手一摊,反倒取笑起我来。“Life is so short(生命如此短暂)。我们应该学会潇洒点,对吗?”
“No,thanks。我是个非常传统的中国女人。”说完那话,自己都觉得自己像胡兰子,那么土的话我都说得出口,真是乱了阵脚。
Bill没有再纠缠我,送我上了路。一路上,我们彼此无言,我一直默默地扭头望着窗外,心里盼着早些到家。
快到家的时候,Bill放慢了速度:“Ginger,我们都是成年人了,知道该怎么做,你不会把今天的事告诉肖梅的,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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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你能不走吗?(2)
“当然。”我突然开始鄙夷起自己,怎么就像个被卖了还帮别人数钱的窝囊废。
“我和肖梅随时欢迎你来我们家玩。不过等她回来了,除非她提出邀请,否则我是不会主动提出的,你明白吗?”Bill 说。
他的秃脑袋在黑暗中闪着光芒,那一定都是智慧。我不知道是应该说他虚伪呢,还是应该说他在情场上的老练。我隐隐地为肖梅的婚姻感到一种不安。
我把那晚发生的事和向东说了,然后等待他的反应。他没有用中国男人的妒忌来责备我,反倒很不解地琢磨起Bill。
他索性问我,Bill为什么会说出那样的话。我说:“我又不是心理学家,我不知道。不过有一点,Bill看来是个博爱主义者,你说我们应不应该该告诉肖梅,让她小心点,这才结婚刚几天。兔子还不吃窝边草,老婆的朋友都不放过。”
“别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还不知道肖梅那个脾气,弄不好,她不埋怨Bill,反倒会怀疑你勾引她丈夫。加拿大人和美国人一样,崇尚个人自由。也许Bill 就是怎么想的怎么说,你不同意,人家也没有说什么嘛。这里不是我们的‘地盘’,我们只有小心些为好。”向东说。
一只灰突突的大蛾子飞进了房间,从窗户根儿扑腾到家具上。向东用湿毛巾扑住了蛾子,抖落到了窗外。蛾子扑腾过的地方,我都用清水擦了一遍。不知为什么,这只突然闯进我房间的蛾子让我本能地感到一种恶心和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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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白天,我的黑夜(1)
我们在电话中能告诉父母的越来越少,而父母在电话里说的事却越来越多……
父母不会用电脑打字,怎么教都不行,所以一直没法使用免费的E-mail。刚来的时候, 父母放心不下我们,常常联名给我们写信。一封信寄到加拿大要九天,还要搭六元钱,但这毕竟是他们所熟悉和久已习惯的方式。爸爸总是信件的主笔,内容从来不脱离催人积极向上和寻求进步的主题: 既然已经到了国外,就不要老想着回家,爸爸妈妈对你们寄予了很高的期望,希望你们成为一个意志坚强的人。困难就是纸老虎,你强它就弱。生活中要注意团结国内来的同胞,多向外国友人学习,树立良好的中国人形象,搞好世界人民大团结……每次看完我爸写的信,我都感觉自己是潜伏过来的特务。
父母毕竟是爱我们的,即便远隔万里,他们的爱连同他们的家长权威也要跨过太平洋辐射过来。他们从来没有出过国,却总能从影视剧中得到无限的想像力。
寄信实在太慢,这个时代不是特别地为了某种纪念,谁还寄信呀。后来我们还是改成了打电话, 每个星期六由我们打给他们,雷打不动。
电话从刚来时一分钟加币的Bell长途计划打到现在的一分钟二分五,科学的迅猛发展的确带来交流的方便。
有一段时间我们喜欢使用电话卡。面值十加币的电话卡在华人店买只用加币就可以搞定。电话卡公司提供的分钟越来越多,我们打电话的次数就越来越多,内容却越来越千篇一律,不断地重复着“你好吗?”“我很好”“你好吗?”“我也很好”。
最恨的是正说得有兴致,电话卡突然没钱了。于是我们就一次买了十张卡。可没过几天,那家电话卡公司因管理差倒闭了,没用完的八张卡全砸在了手里。
妈妈在电话里总是充满了无限的关怀:“我跟你说呀,你嗓子不好,要多喝些麦冬。”她总是在电话上告诉我们怎么拾掇鱼,怎么收拾虾,冬天别忘了穿棉毛裤,中国大腿需要好好保护。爸爸在电话里能从当前国际经济形势谈到个人发展的打算,捧着他的剪报向我们通报国内的政治经济情况,今年GDP的增长指数,国民经济的发展状况。每每听到这里,我就一边附和着,一边推说国际长途太贵,打断他的唠叨。“好,爸,就这样啊,卡快用完了。”
多伦多和北京,夏天相差十二小时,冬天相差十三小时。白天,黑夜,交谈在颠倒的时空中进行着。
刚来的时候,我们总是和国内的父母诉说着兴奋,汇报着生活和学习的进展;和朋友介绍感受和经验;从前的同事在电话里透露着谁谁也走了,谁谁又回来了。时间长了,父母对我们所描述的加拿大的生活不感兴趣了,他们只希望我们安全就好,他们并不关心我们去了Quebec City(魁北克城)或是Montreal(蒙特利尔)。那些地方对他们来说太遥远和抽像,说给他们也是对牛弹琴。朋友一个比一个忙,打电话给他们,不是在开车就是在请客户吃饭,背景永远是一片嘈杂,害得我们不得不扯着嗓子在电话上喊:“是——我呀,姜——小宁……”那边许久才有了回音,证明着这是国际长途。渐渐地,从前公司的同事也都换了一茬儿又一茬儿,剩下的慢慢也都疏远了。
我们在电话中能告诉父母的越来越少,而父母在电话中说的事却越来越多:住的地方要搬迁了,国家补助一部分钱,是买三室呢还是买两室呢?装修是买力邦漆呢还是买多乐士呢?装修队是找老刘、大刘和小刘呢还是找老孙、大孙和小孙?妈妈的腿有问题要做手术了,是夏天做呢还是冬天做呢?家里的电脑出问题了,是先退出呢还是直接关机呢?……不知为什么,妈妈最近变得神经质起来,电话上总是问我们什么时候回来,这辈子还准备不准备回来。刚来时,她是上杆子地鼓励我们不要因为暂时的困难而垂头丧气的人,最近她总是在电话里叹气,我问她出了什么事,她又吭吭叽叽地说没事,我看不到她的表情,却能感到她的不开心。
你的白天,我的黑夜(2)
下个月是妈妈六十岁的生日,我离她是那么遥远,只能在电话里为她送去祝福,嘱咐爸爸带她出去大餐一顿,账记在我头上,我心里想,爸妈还在为我付国内存档案的开销呢。
电话接通的时候,还没来得及祝贺生日,妈妈说祖母病危,本来一直不想告诉我的,但恐怕这回是躲不过去了。
我请了假,买了高峰期的机票,带了高兴急急忙忙地赶回了北京。科学的确缩短了距离,但科学不能替代情感。
英雄剧场(1)
老师下去的时候,大哥哥的英雄本色显露了出来,他开始眉飞色舞地描述起他救人前激烈的思想斗争和跳下去那一刹那各路英雄人物在他脑海的浮现……
最后一天在北京,赶着起了个大早,租了辆车,和库切尔一猛子扎到了司马台。晨曦中,领略了长城的雄风;吃完了村民肩背手扛上来卖到十元一支的冰棒; 买了一大堆当地热情农民推销的纪念品,我们又一路杀到北京的心脏——天安门。
中午的阳光火辣辣的,天安门广场在白花花的阳光下,仿佛停滞般地宁静,很像达利笔下的油画。外地的游客越聚越多,操着各地方言呼朋唤友地抢着在广场中央的栏杆前留影儿。 库切尔挤在其中,以天安门城楼和他一向崇拜的毛主席为背景捏了个影儿。刚要走,忽看见旁边一个女子冲她挥手。我顺势望去,原来那姑娘的男朋友正在不远处给她拍照,姑娘示意库切尔离开。这几日,库切尔已经习惯了中国人民的超级友好和热情,他认为那姑娘想和他一起照,中国人喜欢和外国人照相。他很自然地走过去一搂那姑娘的肩膀摆了个标准的友好姿势。姑娘的男朋友只好将计就计地拍了照。
傍晚,我们赶到朝阳剧场看杂技表演,票是头一天定的,否则就会扑空。坐在装修过的朝阳剧场里,想起上一次来这里已经是二十年前的事了。那时我还是一个小学生,来朝阳剧场听一个勇救落水女青年的英雄报告。那时的剧场破旧不堪,走廊里充满了刺鼻的尿臊味儿,三合板儿的椅子被少先队员们翻弄得噼啪作响。那个被称作英雄的大哥哥就坐在眼前的舞台上作报告,射灯烤得他满脸是汗。开始他很紧张,细声细气地说:“大冬天的,我正好路过河边,就赶上有人落水了,我不跳下去谁跳……”一个老师随即走了进来,和他叨咕了一番。老师下去的时候,大哥哥的英雄本色显露了出来,他开始眉飞色舞地描述起他救人前激烈的思想斗争和跳下去那一刹那各路英雄人物在他脑海的浮现……
时过境迁,剧场还是那个剧场,装修过了,富丽堂皇;舞台还是那个舞台,加了灯光和布景,专业了;坐椅还是那一排排,换了沙发椅,柔软了;身边不再是系着红领巾、露着红脸蛋儿的祖国的花朵,而是来自世界各地的各色老外。如今的朝阳剧场今非昔比,借着靠近CBD的优势,已经成为外国游客观看杂技、相声和民俗的定点场所。真应了中国一句老话,风水轮流转。当年这耗子都不拉屎的小剧场,如今轮到了抖起来的一天。
杂技还算精彩,老套路,新排练。一个个姑娘小伙子穿着鲜艳的民族服装在台上耍着把式,演员们一场接一场地重复着演出的内容,毫无厌倦之情,望着台下黑压压的人头,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发自内心的笑容——这场收入肯定没的说。纽约的百老汇也不过如此,一场一场的重复,一场戏能演七十年。
库切尔看得兴高采烈,频频鼓掌。休息的时候,有换下来的小演员在场里兜售冰激凌:爱斯奎母——爱斯奎母。一听就是小戴的老乡。
人就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在城里想城外,在城外想城里,没出国想出国,出了国又开始怀旧。杂技这些东西不过是从前拥有的最平凡的生活,没有人会为看了一场杂技而兴奋。可在库切尔眼里就变成了异域的精华。而当我也用这种眼光来重新审视它时,我由衷地从中感到了久违的快乐。
看完杂技,高歌打来电话,一定要请吃夜宵。她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主要是不能放过这个机会认识一下我的老板,兴许哪天就会有生意上的来往。
两年没见高歌,她明显有些憔悴,好像缺少睡眠。高歌和库切尔寒暄过后,就和我抱怨起国内的生活,天气太干燥,皮肤老是缺水状态; 工作太紧张,洋鬼子拿她当便宜的劳动力使唤,白天是首代,处理公司业务,晚上是三陪,陪客户喝酒唱歌……她的嘴一张一合的,吐出来的全是不好:北京治安不好,听说有的人走在街上好好的,突然一棒子就给打死了;还有人走着走着就被联防抓去翻沙子;不是独资的牛奶不能买,喝了就死人;什么都是假的,连鸡蛋都有假的……公司带给她令人羡慕的光环,也带给她压力,面对国内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她也有些疲于奔命,力不从心。她不再像上次在多伦多时那样炫耀国内精彩的生活,反而开始无限眷恋多伦多的好:中央岛午后的阳光,湖边慢慢悠悠散步的加拿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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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剧场(2)
“还别提黄金周我和我老公去山西玩儿,我们是坐火车去的,怕人多没座位,我特意准备了个小马扎。嘿,我刚坐下,一抬头,脑瓜顶一圈全是屁股……你在多伦多见过这阵势吗?”高歌又是一通抱怨,听得我捧腹大笑。
“没那么严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