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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还是回头来说说我怎么会有露丝玛丽这个名字的吧。我在温哥华遇到的移民;他们通常都有两个名字使用在不同的地方。其实移民来加拿大的人,也不光是华裔,包括日本人、韩国人,甚至西班牙、南美、东欧等其他语系的人,通常都会给自己另取一个英文名字,主要是为了方便别人称呼自己,而另外衍生出来的意义就各有各的故事了。
我来加拿大的头一年并没有洋名,那时候怀孕生孩子,大部分时间是在家里,并不觉得非要取个洋名不可。记得当时的房东太太是个来自广东台山的老华侨,年轻时跟了修铁路的“卖猪仔”的男人来了加拿大。老太太不叫我宇秀叫我“阿秀”,听上去就像“阿嫂”。我觉得比以后我被叫做露丝玛丽要真切。但是,每次到医院或者家庭医生那里,“宇秀”的发音很是难为人家讲英文的人,看人家嘴巴撅了半天发不出“XIU”的音,我也弄不确切人家是不是在叫自己,这才决定赶快取个洋名。中国人取的洋名多是自己听得比较耳熟的那几个,音节简单的,像琳达、雪梨、安娜、丽莎等,很容易重复,一个新移民英文班里就会有好几只“雪梨”,弄得英文老师必须在“雪梨”后面注明是“雪梨张”还是“雪梨陈”。但“张”字在洋老师口里就成了“枪”,“陈”听上去是“馋”。“露丝玛丽”有四个音节,重复的概率就比较小。
当宇秀是露丝玛丽的时候(4)
“露丝玛丽”完全是实用主义的结果,当然是没有当年“马丽亚”的效应的,更没有“戴安娜”和“妮娜”之类名字背后所隐含的某种心思与追求。尽管总觉得一张华裔的面孔一开口明显的带着类似赵本山或其他什么地方的口音,跟一个洋名总不那么配合,就像是门口有只大水缸的人家生出个“妮娜”有点滑稽一样,但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这种滑稽与别扭。不过总有这样一种感觉:在温哥华认识的来自国内的同胞,如果他或她仅仅告诉你英文名字,与之讲话就像是和网络上一个虚拟的名字聊天,即使握住他或她的手,也感觉不到骨肉,像只是握住了一只橡胶手套,那只真的手会随时从那手套里抽走。然而这种感觉对于我倒是另有一种安慰或者说是躲避:当我在尴尬难堪当中,我就安慰自己反正我现在是露丝玛丽,没人知道我是宇秀。这样一想,宇秀就好像不曾有那尴尬与难堪了。
像现在我在这家大酒店的皮草店里,常常会有HARD TIME;译成中文大概就是尴尬、难堪的时候,尽管莉拉和别的人都目击了我的HARD TIME,但是我安慰自己她们不过看到的是露丝玛丽的尴尬。当我有一天离开这里,我在她们眼里曾经的不堪,只不过是留下的一只橡胶手套而已。
三
看着莉拉在大堂拐角消失,我的手也就可以暂时从橡胶手套里抽出来。
今天我无需匆匆去赶架空列车。先生来电话说要晚一个钟头在站台那边接我,让我找个舒服的地方喝点什么,不要在站台上干等。其实,我上班的皮草店就对着高出大堂几个台阶的酒吧区,平时在店里就听得见觥筹交错、杯叉切磋,以及红男绿女的笑声。今天是周末的晚上,女高音的歌唱伴着钢琴弹出的爵士跳跃在杯盘与笑语上面。
是坐在大堂的沙发上闭一会儿眼睛呢?还是踏上两格台阶叫一杯咖啡什么的?我忽然很生气自己要坐到那免费的沙发上闭一会儿眼睛的想法。
以前在上海常常一个人坐在咖啡馆里享受一个午后,或者在西餐厅里独自用晚餐。尽管算起来去豆浆店填饱肚子的次数还是大大超过去西餐厅,但是当我走进西餐厅或咖啡馆的时候是绝不犹豫的。
那时候,我在别人眼里是很小资的女人,虽然自己清楚荷包里并不怎么充裕,但坐在雅致的咖啡馆里享受一下的感觉还是充分的。尽管靠写字赚钱常常熬到面如菜色,实在是一份辛苦钱,但自我的心理上总还是有点优越与清高的,毕竟卖文与卖菜、卖其他百货什么的不同,以思想与文字谋生是自己作为一个文化女人立足的支点。但那时候也曾想,为什么一定要作为文化女人那么辛苦自己折磨自己呢?怎么就不能纯粹地做某一个男人的女人,或者去谋另一份不需要怎么去思想的却又比卖文有更好收入的工作呢?可惜,我无奈地发现自己可以有几天不去碰文字,却无法停止思想。而在独自搅拌咖啡的时候,打结的思绪就会优雅地融解,超越身体的沉重与庸碌的日常。而同时,在慢慢的啜饮之中,种种思绪又会飘然而至。文化的女人,特别是靠文字过活的女人是不能没有思绪的;没有了思绪就有了一种“生命不能承受之轻”的恐惧。所以我对咖啡馆情有独钟,并非是因为我真的热爱咖啡,而是热爱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里面,思绪裹挟着的文字会不知不觉从心底生出,鱼儿似的畅游。
自从我被叫做露丝玛丽以后,还不曾在外面独自享受一段咖啡时光。莉拉跟我分手时提醒道:“Don’t spent your money! Sitting on the sofa at the lobby。(不要花钱,你可以坐在大堂的沙发上休息一下。)我理解她的善意,她提醒的是露丝玛丽,一个和她一样每月支票上的薪水是一个钟头一个钟头地站出来的。精品专卖店的小姐总是打扮入时、优雅地站在华美的店堂里,相伴着那些精致昂贵的商品,好像就比普通商店里的售货员有点身价似的。其实背地里脱掉高跟鞋揉搓着肿胀的双脚,那亭亭玉立背后的辛苦只有自己清楚无比。
当宇秀是露丝玛丽的时候(5)
有一天,莉拉拉下丝袜给我看她腿上布满皮肤表层的红红绿绿的血丝,那是由于长期站立引起的,严重下去会不会有“蚯蚓”爬到腿上来呢?莉拉马上说出了它的医学名称———静脉曲张。原来并不只是我的腿上有那样的血丝啊,于是我一段时间来因为那血丝而烦躁的心情稍稍平静了些。每天同华丽商品与富有的客人打交道,看着人家一掷千金万金,便更清楚自己与那富有的距离。
精品店小姐的男人或男友基本上都不会是富翁,要不然也舍不得自己心爱的女人把腿上的血丝都站出来,很多时候因为经济的原因,也只好暂时把“心爱”放一边了。不过那“心爱”放一边久了,心爱的感觉就淡了。就像是新买回来的一件心仪已久的昂贵的物品,起初用起来总是很小心的,轻轻拿起,轻轻放下,落上些许尘土,便要嘟起嘴来小心地吹去,或特别用块丝绒软缎来揩拭;偶尔弄出点硬伤,好不心疼一阵呢。但久而久之,硬伤多了也就不在乎了,滚在地上也随它去了,绝不再有当初第一次的那份心疼了。
不过话说回来,对于大多数新移民,能够有我和莉拉这样的一份工作,还是很让人羡慕的呢。比起在餐馆里端盘子、洗碗,在超市里斩肉刮鱼鳞,在制衣厂车衣的女人们,我的先生心里就安慰了许多,毕竟没有让自己的老婆去做那种累得没个人样也不要求你多有人样的活儿,在别人眼里还是蛮体面的呢,到底是漂漂亮亮地站在星级酒店的高档皮草店里,就当是站在舞台上吧。莉拉说她的那一位也是的。不过莉拉说他安慰不安慰,她都不在乎了,她从突尼斯家乡独自走出来以后,就学得越来越STRONG(坚强)了。我却忍不住时不时地顾影自怜。
四
酒吧区的灯光好像是糅合了金粉的橘红色,像时下女人时髦的眼影。每张台子上都晃动着一簇烛光。我看见那个长长的黑发在背后绾成一个结的墨西哥女人,端着一个托盘将欲冒出杯面的咖啡送到客人面前。我赶紧避开她,在不属于她服务的区域里坐下。她认识露丝玛丽的,我们经常在员工餐厅里喝免费咖啡的时候碰面。但是这个时候我并不想让她跟我打招呼,她一喊露丝玛丽,宇秀就消失了,我就得说露丝玛丽的话了。
“Hi; Rosemary; How are you?”人家总是这样跟我打招呼。
永远都是回答我很好的:“I’m fine; Thank you!”
其实我有很多时候都不觉得FINE(很好),也得说FINE。人家都笑嘻嘻地说FINE,怎么你老是不FINE呢?不FINE的感觉就留着自己慢慢咀嚼消化吧,跟人家就只能说FINE。
露丝玛丽的一天结束了,我现在是宇秀了。
宇秀有什么值得骄傲吗?以前暗地里一直努力想在宇秀的名字上增加一点值得骄傲的亮色,但收效甚微。有次不经意竟听到人家议论宇秀此人是“毁誉参半”,弄得我伤心了不短的时间。但现在比起露丝玛丽还是有点可以骄傲的。无论毁誉,都说明宇秀是有内容的,而这些内容是有一定分量受到关注的,即使遭人家的恶评;不像现在的露丝玛丽,在这个富丽堂皇的皮草店堂里,只有一下子卖掉一件几千块加币的貂皮或海狸毛的大衣,而且还要不断地卖掉,才能在老板和同事眼里被看重一下。所以可怜的露丝玛丽,就常常看着店里那几件数字后面拖了一大串零的长貂皮大衣发呆,而老是卖不出去拖了一串零的貂皮或者其他什么皮,在同事眼里就是可怜的。于是露丝玛丽不得不常常幻想一分钟之后进来一个富豪,豪掷万金,将那长貂皮拎了就去。
然而,这样的机会至今还没有降临到露丝玛丽头上。
事实上,昨天有一对皮肤黝黑的年轻的南美洲夫妇应该是露丝玛丽的机会,而且他们走进店里来就先跟露丝玛丽打招呼的,说是因为在玻璃窗外面看见她将一条海狸毛披肩怎么一变就变出个帽子戴在头上,才想进来看个究竟。露丝玛丽刚一激动,就听到经理响亮的招呼声比脚步更快地到了客人面前。露丝玛丽只好缩了回去,她从经理的一声“哈罗”里便知她对客人的兴趣如何。经理说过墨西哥游客有钱也肯花钱,这对客人八成就是墨西哥客人。结果,皮肤黝黑的男女就把露丝玛丽常常看着发呆的那件黑色的、两边像旗袍一样开了衩的长貂皮大衣拎了去了,顺便还买了皮衣、披肩等,零零碎碎的加起来又是好几千呢!
当宇秀是露丝玛丽的时候(6)
当露丝玛丽为自己痛失抓住豪客的机会而懊丧的时候,转念又反问自己,即使这对豪客在自己手上,能把那长貂皮拎走吗?她并不敢很肯定。她知道自己有一种怯懦:当看到客人试穿某一件昂贵的衣服却并不漂亮时,她就不能像经理和莉拉那样坚定不移地发出惊叹与赞美:
“It’s beautiful! It’s really good on you!”(真漂亮!它真的太适合你了!)
即使露丝玛丽也说同样的话,却有点哆嗦,显然底气不足,不像莉拉那么有感染力。莉拉总是把Beautiful(美丽)的B音和really(确实)的R音拉得很长,就像那个字下面打了着重号一样,令你不由得相信那件衣服的确是漂亮,甚至怀疑自己的感觉和眼光。还有一点要命的就是,露丝玛丽总是替顾客考虑价格问题,看到客人犹豫就想这件东西真的是太贵了。可是莉拉就跟她说:“三千块的披肩在有钱人眼里不过是三十块,你替人家担什么心?”
莉拉说到三千块的时候,露丝玛丽就飞快地在心里背了一道乘法口诀“三七二十一”,换算了一下加元与人民币的汇率。事实上近来加元已冲高到了,再加7%的联邦政府税和%的省税,这条披肩以人民币计算也就是25650元了。我知道露丝玛丽是不应该这样算的,这样算的结果跟客人说出来的话就不结实了。我常常恨露丝玛丽这种灰姑娘心态,站在“三千块不过是三十块”的有钱人面前,我就在心里跟露丝玛丽打气说:尽管你自己买东西的时候,三十块也会想一想,但在顾客面前你一定要表现出来这三千块实在是区区小数,哪里值当犹豫?
可是,露丝玛丽一想到那成本价和售价之间的巨大悬殊,在客人面前的口齿就不那么利索了。
我把露丝玛丽的怯懦告诉知道宇秀的朋友,朋友就说我到底还是文人。这话我听起来入耳,表扬的成分大过批评。可惜皮草店里没有人会把露丝玛丽当做文人来看待来宽容。
五
金色短发的女侍送来咖啡和一碟小食。我把自己哗啦地泄在紫红的沙发里,桌上的烛光一跳一跳令我的心一明一暗的。
在店里上班的时候,没有人知道我是宇秀。
当然,老板从我当初的求职简历多少应该知道一点我的历史,至少知道我以前在中国是伏案工作的女人,是那种名字常常被印刷成铅字出现在报刊上的女人,而且还是在电影学院里读过专业的,至少有一部分视觉影像艺术的知识与实践,这对公司应该是有意义的,毕竟公司不是卖咸鱼的。但是老板对我感兴趣的似乎并非是我以前的专业,而是我在移民加拿大以后卖过婚纱晚装,卖过床上用品,还卖过儿童服装的几份PART…TIME(非全职工作),以及我喜欢时尚,喜欢穿衣打扮,喜欢逛街购物,喜欢跟人聊天的业余爱好。其实最后一项聊天的爱好,我特别把它也写进求职简历里完全是属于为了迎合这份职业所需的投机行为。
事实上,我不是那种见面就热络的人,聊天完全是看对象和凭兴致,还要看聊什么话题,典型的“话不投机半句多”的人。很多时候顶多跟人家只是笑一笑,但我不是那种笑起来好看的人,嘴巴动起来就更不美观了。可是做销售员哪里管什么投机不投机的,只要进到店里来的客人,你都要热情洋溢,要热情洋溢就不能只是简单地微笑一下,你就要没话找话迅即跟人家聊得一见如故。曾经有位医生说我是60%的外向性格,80%的内向性格。60+80不就超过100了,这个百分比不成立呀。医生自有解释,说是我很容易给人外向型的错觉,但本质上我是内向型的。我很佩服医生的眼力。当然老板不知道这个性格百分比。
那天面试我的店经理,在公司有17年的资历,是个薄嘴唇、大眼睛、讲话不打标点符号的洋女人。当她结束了面试的主要问题后,最后问我个人最喜欢做什么时,我心里抖了一下,终于还是放弃了之前我为露丝玛丽设计的台词,说出了宇秀真心想的。我记得当时我说,我最想以后不要为了钱必须出来上班,而是坐在有风景的窗边写我心里的故事,或许你也会是我故事里的人物呢。经理听了就说你在这里可以MAKE BIG MONEY(赚大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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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宇秀是露丝玛丽的时候(7)
她说可以赚大钱,那言外之意就是你现在就来好好上班吧,等赚了大钱,你就可以坐在家里看着窗外的风景写故事了。
上班以后,经理的态度好像完全不知道我大小也是个中文作家,(自称“作家”的时候,我是有点心虚的,但本人是加拿大华裔作家协会的会员是个事实。)我怀疑我的简历上可能并没有显示清楚。然而不几天,莉拉跟我搭班的时候提醒我不要跟别人,特别是不要在经理面前谈论有关自己写作的事情。直到现在我也不甚清楚莉拉怎么跟我说这个。事实上,在作为露丝玛丽上班的时候,我根本就没有机会、也没有心思谈什么写作。
以前在国内的时候,我很讨厌“要夹住尾巴做人”这句话,但是自从莉拉提醒以后,我就告诫自己不要让宇秀的尾巴露出来,我现在是露丝玛丽了。
国内的朋友一定不理解,人家国外动不动就闹罢工,你怕什么呀?但是你有所不知呀,这里的民主让你尽可以骂总统,却不能得罪老板。加拿大的罢工确实是常有的事,但人家那是有工会的。并不是每家公司都是有工会的,也不是每个员工都可以加入工会的。对于新移民来说,原本的学历专业都不被承认,再加上英文又不是母语,找工作本来就很不容易,如果得到一份薪水还不错的工作,能不乖一点吗?
我左右看看,店里的员工大部分都是外来的移民,虽然都是洋面孔,但不是墨西哥来的,就是俄罗斯来的,或者东欧某个国家。这些外来移民比起本地人在老板面前都更为乖巧、更具有忍耐性,但背地里也更较劲,不像本地人动不动就辞职不干了。比我后来的两位土生的洋女人,上了大概两个星期的班,一个突然打电话说她家的狗狗要生BABY了,她必须在家里照顾产妇狗狗和BABY狗狗。另一个则说她对那些貂皮和狐狸毛过敏,头痛,眼痛。其实她在打电话辞职前跟我说过,她的脚痛得受不了。还有受不了的是,经理说什么你都要点头。
是的,别管经理说什么,大家都是一个劲儿地点头,连连称是:“Yes; Yes! Exactly! You are right!”(是!是!完全正确!你是对的!)
莉拉总是把每个字咬得特别清楚特别用力。那个写《格调》的美国人Paul Fussell对此这样说明:“如果一个人的恭顺服从总是第一位的,他或她一定是个中层或下层贫民。”我知道莉拉在二十岁那年瞒着父母走出突尼斯家乡,就是决意活出一个完全不同于她那个中层或下层贫民家庭的新的人生来。背地里她总是抱怨地说:“They treat us like kids。”(他们弄得我们像小孩子。)不知道经理是不是多少感觉到一点莉拉的内心,她选的助手是比莉拉资历要嫩得多的韩国女孩琳。
琳的手脚出奇的大,手指骨节突出,不知道是遗传还是移民加拿大以后锻炼成这样的。琳绝对不是韩国偶像剧中的美女模样,但琳很善于掩饰自己的缺陷。她有一张很典型的韩国女人的面孔,小小的眼睛嵌在一张金盆大脸上,她把整个眼皮都涂上黑色的液体的眼影,像是用毛笔刷的,让人看不明白那眼睛究竟是长什么样。她有一头绝好的头发,乌黑、厚实,有绸缎般的质感,她不惜重金,请来自韩国的发型师设计了颇受西方人喜爱的、具有典型东方味道的童花头,以遮住她的额头和宽大的面庞,而突出了她笑起来甚是甜美的嘴巴。
每当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