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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让米榭儿当我们的警卫了,ROGER打趣地说。
简单梳洗后,趁着落日的余晖,我们先到“甲板”上坐下来喝点东西看看风景。当我们两个大人端着杯子出来时,她已经恬静地坐在门口看她自己带来的书了。我趁机给她拍了几张照片,后来印出来居然像“城南旧事”。看我给她拍照,米榭儿就着急要换上小婚纱,不过我想听着山泉美美地睡一晚,权当明天去做新娘子。于是,就哄了米榭儿SPA去。
穿过后门的小木桥,温泉池就在斜坡的亭子里,夜晚和风雨天都不影响。亭子旁插了块牌子写着“PRIVATE AREA”(私人领地)。我担心地说,这里没人看守,也没铁栅栏之类圈起来。ROGER说我是杞人忧天。我们打开亭子里的灯,移开覆盖在池子上的厚重盖子,一池清澈见底的水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温泉池有特别的装置保持水的恒温和卫生,池里有彩灯,池内周边一圈设有凸出的座位,我就抱着米榭儿坐在池中,ROGER倒了两杯新鲜的橙汁放在池边。
洗过温泉,肚子一下变得空空如也。夜晚的小镇餐馆早就打烊了,幸好我们带着婚庆蛋糕,还有熟食。我在厨房里煮面条的时候,ROGER就把客厅里的壁炉燃起来了。这是真正要烧木头的壁炉,门口院子里堆着摞成方阵的专供烧壁炉的连树皮木段。这比在温哥华家里打开旋钮烧天然气的壁炉感觉要真切自然。
吃过晚餐,吹灭了蛋糕上的蜡烛,一阵寂静,只听壁炉的火哔哔剥剥地响着。把米榭儿安顿入睡后,我想起LARRY夫妇描述的躺在冲浪浴缸里把酒闻涛声的浪漫。可惜小木屋没有冲浪浴缸,也不能边沐浴边看海。不过小木屋的浴室以原木设计,有一股松木的清香,盥洗台面、墙壁隔板上放着若干树木或贝壳做的烛台,盛放香皂、洗手液的容器也是海星星的造型。成套的浴巾、手巾、面巾十分专业地搭配好放在架子和隔板上,大概是算好了我们三个人住两晚,所以刚好配了六套。夜深人静,点上浴室里所有的蜡烛,躺在浴缸里听山泉从耳畔潺潺流过,婚姻日子里的琐碎酸甜顿时化作了空谷山涧的一缕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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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屋婚纱三人行(4)
第二天醒来居然已经过了十点钟,天窗上投下的阳光像探照灯一样照得客厅亮堂堂,米榭儿却依然嘟着小嘴酣睡。我拉开大门上的百叶窗帘,一条大黄狗像侍卫一样守在门口,听到动静回头朝我看看,那眼睛里的光是上了年纪的,温存得像老奶奶。我可以肯定她是网页上那条同度假屋主人全家合影的狗,主人特别介绍她是他们家如同儿女一样受到爱护和尊重的家庭成员。既然狗在门口,主人应该也不远。我四下望望,仍然不见人影。事实上,直到我们离开小木屋,主人也没现身。我奇怪他们怎么就那么相信来的客人都是善主,入住时没人核对,离开时也没人来检查,比如有没有什么东西损坏的。ROGER说在这里你可以充分享受到尊重与信任,而且小木屋是给你回家的感觉,怎么可以进出检查呢?
大黄狗看看我不做声,摇摇尾巴,慢腾腾地走开了。
阳光海岸由许多小镇组成,它们好似一颗颗串在海岸线上的珍珠。我们所在的SEASHELL,是下了渡轮后离温哥华最近的小镇之一,但风土人情却大不同于温哥华,宁静,朴素,随便在哪里套上一个画框,就是一幅好像另一个世纪的西洋油画。走在街上,除了我们三人,没有再看到其他的华人或者亚裔的面孔;相比之下,整个温哥华就像是一座巨型国际机场。可惜我们没有多余的时间逛小镇;去小镇的目的是为了买一件“新郎”的白衬衫。都怪我出发时忘带了,总不能让“新郎”光着膀子打领带吧。
从小镇回到木屋,一家三口开始了“婚礼”前的最后的忙碌,不过不像五年前的那天,有那么多家人和朋友等候着,如今只有阳光、湖水、树木、山泉和远远一两声犬吠。
“新娘子”的工作量总是最大,ROGER和女儿鞍前马后的忙着帮我熨烫婚纱,米榭儿拉着长长的拖尾惊叹不已,还叮嘱我不要穿破了,因为她长大也要穿的。我想起许多年前那个梳着童花头、穿着红缎袄的华裔女子在美国举行了一个中式婚礼,并宣称十年婚庆时将再举行一个西式婚礼。我见到她时,正好是她结婚五周年,可惜那个曾经在媒体上广为人知的婚姻已成历史。我突然假想:如果她膝下有个小姑娘拉着她的裙摆,其婚姻又会是如何的情形呢?我知道,我的这种想法对于功成名就的女人,实在恶俗;可是我总觉得再名声显赫的女人在她不为人知的内心也难免有那么点俗气的想法或俗气的失落吧。
我想和穿了“小婚纱”的女儿,在那个仿佛独臂伸进大海的浮桥上拍一幅意味深长的画面。可惜驾车到那里一看,正是逆光。ROGER提醒还是赶回小木屋在家门口拍婚纱照更有趣更真实些。是呀,两个人可以海阔天空天涯海角,有了孩子,还是回到家里踏实。想起当年在上海的照相馆里拍婚纱照,笑起来总是有点虚虚的……
我们赶回木屋,阳光跟头天到达的时候一样穿过树丛斜斜地照在“甲板”上。米榭儿第一次看到穿婚纱的妈妈兴奋地跳起来说:“我们两个都穿婚纱!”ROGER在一旁抢拍了这个镜头,我的嘴巴笑得大大的,不像在照相馆里被摄影师规定嘴巴张到什么位置。母亲和女儿在一起的笑容是没法设计和规定的。这张自然真切的“婚纱母女”便代替了在大海浮桥上的设想,成为我所有的婚纱照中最值得炫耀的一张。生活中精心的设计往往敌不过一个不经意抓住的瞬间。
ROGER把相机架在三脚架上,设定在自动挡上准备开拍我们三口之家的婚纱照了。我先站好位置,“新郎”把婚纱宽大的拖尾铺展开,让米榭儿坐在裙尾上,“新郎”按过快门飞快奔向“新娘”,米榭儿以为我们忘记了她就大叫“还有我呢!”她爸爸万分紧张地大喊一声“别动!”又赶紧转回头面对镜头微笑。谢天谢地,就在小东西要起身前一刻,快门咔嚓一声定格了。照片洗出来十分有趣,坐在婚纱尾巴上的米榭儿仰望着“新郎新娘”,一脸疑惑,小婚纱里面的尿片也露出来了。接着我们就让米榭儿坐在“新郎新娘”当中,那小脸马上就多云转晴了,一扫坐在婚纱尾巴上被孤立的委屈,全神贯注看着镜头把小手拍得啪啪响。当ROGER叫米榭儿拉着我的裙摆和“新娘”妈妈一起合影时,米榭儿突然要钻到裙子里探个究竟。女人啊女人,在成为母亲以前,总是男人去探究她裙子里的秘密;做了母亲之后,裙子里的秘密就成了孩子的谜藏。
木屋婚纱三人行(5)
到后门拍摄的时候,我换了另外一件西式古典风格的婚纱晚装,本想单独和“新郎”合影的,不料,当我们冲着镜头摆好姿势,就看着照相机上的红色自动灯闪烁的时候,米榭儿在我们身后喊叫着从小木桥上奔来,闯进镜头里。
其实,自从有了米榭儿,她就成为我们婚姻生活中的主角了。ROGER常常说我是三句话不离女儿,说是真想不到当初嗲嗲的那个女孩子,怎么一有孩子就变得怎么婆婆妈妈了?我知道我是难以自拔了。即使我穿着古典风格的裙装作离开现实的秀,企图模仿过去年代的贵妇,依着小桥看流水落红独想心事,可心事里的主题却与“贵妇”大相径庭。“贵妇”的心事总是和不能谋面或只能偷偷约会的情人有关,而“农妇”的心里首先是孩子。穿着贵妇婚纱的我,骨子里还是农妇的情结。
当ROGER在调整镜头的时候,我试图弄出一点十八世纪庄园里某个贵妇内心里的庭院深深深几许的幽怨惆怅来,不料米榭儿的嚷嚷声把假模假式的“贵妇”赶得无踪无影,“咳,还有我!爸爸,我要跟妈妈一起拍照!”
海狸毛和其他毛的真假(1)
那个女人直冲冲地进来,似乎全然没当走进的是一间华丽的皮草店,倒像是冲着即刻就要收市的黄鱼摊档口。她看上去约莫五十岁以上的年纪,并没有风韵犹存的意思。但不管外表如何,这样的年纪对于皮草店的销售员来说总是有吸引力,相反一般三十岁以下的时髦女孩子进来,销售员并不会对她们抱什么希望。皮草这种奢华的服饰是有一定经济实力也有一定阅历,当然也就跟着有一定年龄的女人才能够消费的。
径直而来的女人有一张老式的中国面孔,上面镶嵌着一双略微浮肿的眼,眼光里并无具体的目标,若说有的话也就是稍后转向了我这个跟她同种的中国面孔。
海狸毛呢?哪儿是海狸毛?女人带着东北口音,嗓门大大的。
我简直被同胞的气势镇住了,这哪是问海狸毛的?就跟问鸡毛的似的。我想。
我的洋经理是个目光犀利的加拿大女人,从二十岁起就吃上了皮草销售这碗饭。她扫了一眼那直冲冲走进来的CHINESE,迅速递了个眼色给我。
洋经理和洋人同事在看待华裔顾客时并不像看待西人顾客那样以貌取人,从客人的穿戴、举止、气质去判断有无可能在这里消费一把。倒是这样直冲冲进来的、带着十二分土气、全然没有在高档场所拿捏自己的率性十足的CHINESE,是很有可能刷了卡拎了某件皮草出门的。经理递给我的眼色就是这个意思。
曾经听洋同事们议论中国现在有很多NEW RICH(新富),他们富裕的速度太快,还来不及使他们具有享受高档物品所应有的审美能力和贵族气质。但是他们有MONEY。其实历史上,早期的美国人也是被欧洲人看不起的,欧洲人也认为当时的美国人没有品位,这种感觉到现在依然存在。
但是现在的中国人有钱,这对于做销售的人是最有吸引力的事实。全世界的生意人都是务实的,特别是做皮草这类奢侈品销售的人,眼睛像把锥子直接钻到人家口袋里面去。眼下全世界都在抓“中国机会”,以世界游客为主要销售目标的这间皮草店的经理当然也是要抓住中国客人的,才不管他们有没有TASTE(鉴赏力)。当然我的洋经理和洋同事们也知道CHINESE里面也是有TASTE的;但是有TASTE的人大多并没有那么多钱可以来消费昂贵的皮草,或者还有审美与价值观的取向,并不钟情奢华的皮草。
我接过了经理的眼色,走近呼叫着海狸毛的女人。这时,店堂里正在播放着一首美国乡村歌曲:IF I HAVE MILLION DOLLAR(假如我有一百万美元)。歌曲里的流浪汉唱道:假如有了一百万除了买奢华的车子家具,也要买FUR(皮草)……
离近了,看得出她穿了件上好的皮衣,但是那皮衣已经被蹂躏得没有款型了,也不知是脂肪厚还是里面的衣服穿得过多,那皮衣弄得像件窝囊的棉袄罩衫。说实话我真是很佩服把昂贵精致的物品弄得那么不像话的人,是不是也是一种大气啊?
这个径直来问海狸毛的女人,我肯定她是要买了带回中国去的,因为在诸多的皮草中,海狸毛是最具有加拿大特色的毛皮。我碰到不少国内来的观光客,特别是东北口音的,一看狐狸毛或水貂皮就很不屑地说,咱们那块儿都有,不稀罕,就我柜子里还搁着两件呢!不过她们往往说着说着就长长短短地试了一大堆了,累得我胳膊都酸了,最后客人走了,我还得跟洋经理解释客人为什么试了一大堆都不满意。这方面,日本客人就比较有分寸,若不打算购买,一般是不会轻易试穿的,她们会如实说这个太贵了,没有打算买,只是看看。当销售员鼓励她们试穿,她们就温和地摆摆手,顶多试一两件,然后抱歉地还给销售员。
加拿大皮草在世界上是大有名气的。
大约在17世纪至18世纪,移居加拿大的法国人和之后移居来的英国人就不断地为了毛皮贸易发生战争,而毛皮贸易在当时是加拿大的主要经济。当时的加拿大人主要是土著印地安人和爱斯基摩人,毛皮是他们赖以为生的主要生活资料。掌控了毛皮贸易就等于把当时的加拿大抓到手里,进而也就可以控制这片新大陆了。英法两国终于爆发了七年战争,最终英国人在多年的争夺毛皮贸易和加国控制权的战争中获胜,成为加拿大惟一的统治者;而战败于魁北克的法国人在1763年英法共同订立的“巴黎和平条约”之后,退守魁北克省。至今魁北克省依然以讲法语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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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狸毛和其他毛的真假(2)
在我所接触的加拿大本土顾客中,对皮草一往情深的大多还是英裔和法裔的后代。虽说当时的皮毛主要是来自印第安土著人,历史学家认为那些印第安人是最早从亚洲来的,有人甚至认为他们就是CHINESE。可是实际生活中,我们跟那奢华的皮草总是隔着一层。这或许有点像花农种植和出售鲜花,但鲜花却并不属于他们的生活。
再说回到加拿大历史上的毛皮贸易之战,那毛皮贸易的核心便是BEAVER(海狸)。当时海狸分布在北美的绝大部分地区,数目估计在一千万只到四千万只之间。在所有毛皮交易中,其他的毛皮和交换的商品都要换算成海狸皮来计算。一张上好的海狸皮可以兑换半磅米色的珠子、四分之三磅彩色珠子、一只黄铜壶、一磅铅弹、一磅半火药或两磅糖。其实最初北美吸引欧洲人的是加拿大纽芬兰附近的鳕鱼资源,而当地的印第安人看到欧洲人随身携带的铁器、小镜子、小珠子等用品非常渴望,就拿出自己所拥有的海狸皮进行交换。自从法国探险家卡蒂埃在加拿大的圣劳伦斯湾探险时同印第安人进行过交易后,毛皮交易就从其他行业中脱颖而出,成为北美历史上最具有传奇色彩的行业。
现在加元的五分硬币上一面是伊丽莎白女王头像,另一面就是海狸。和枫叶一样,海狸也是加拿大的象征之一。我接触到的加拿大本地顾客触摸到海狸毛就会流露出由衷的喜爱之情,抚摸着海狸毛的手就仿佛抚摸婴孩似的。海狸毛皮不像貂皮那样华丽,但更柔软温暖。如果说貂皮是一个傲慢冷漠的贵妇,那海狸毛则如同一个柔情万般的淑女或贤妻。海狸本身性喜群栖,巧于筑巢;其毛色淡褐,短而柔软,叫人一触摸到就忍不住想贴在脖颈和脸颊。那些陪同太太来的洋先生摸到海狸毛就会忍不住说,哇,好软啊,好舒服啊!我就趁机说,如果你太太穿在身上了,任何时候你只要和她在一起就可以享受这好软好舒服的感觉了!洋太太总是仰着脸渴望地看着先生,先生就搂住太太说,可以考虑。
可惜这天冲着海狸毛来的女人没有先生一起来。
哪儿呢?哪儿是海狸毛啊?
那女人问得直截了当。
我领她走到PAULA LISHMAN货品区域。这个品牌是在皮草界享有盛名的地地道道的加拿大货,从材料、设计、制作到最后的成品,完全的加拿大。它并不像其他品牌会采用不同的动物毛皮,PAULA LISH…MAN是清一色地采用海狸毛来设计和制作,从长大衣到中镂、短夹克、马甲、披肩、帽子等等,无一不是海狸毛。对海狸毛感兴趣的顾客一定是要来看看PAULA LISHMAN的。
哪儿呢?哪儿是海狸毛啊?
那女人急不可耐。其实她的手正好搭在一件海狸毛大衣上,却并不像通常我接待的顾客那样因手感引起视觉的欣赏,然后啧啧赞叹,多么柔软啊!她没有,她的手搭在那柔软的海狸毛上,眼睛仍然盯着我问,哪儿呢?
她不认识海狸毛,是可以理解的,特别是PAULA LISHMAN这个品牌的海狸皮草不是她想像中那样的皮草服装———那种一眼就看得出的动物毛。
一眼就看得出是海狸毛还是貂皮或其他什么毛的,在皮草业内被称为TRADITIONAL FUR(传统皮草);而PAULA LISHMAN是像绒线一样编结出来的皮草服装,比起传统皮草有更多的款式变化,而且轻柔曼妙,是现代皮草时尚舞台上的宠儿。比如一款大披肩可以变幻出多款型的帽子、围巾、衣服等,当我“秀”给客人看的时候,简直自己就觉得像是在变魔术一样的。而且这个品牌讲究手工制作,每一款都如同精致的手工艺品,每件PAULA LISHMAN的皮草仿佛新生儿一样附有出生证明,被缝制在衣物衬里,表明该件衣物的成分含量、款式类别、染色、制作人等明细,显然这不会是流水线上出来的批量商品,其身价也就不同了。这种编结出来的皮草不像传统皮草那样令穿者容易显得老气横秋,它给予穿者的是妩媚性感的雍容。因此PAULA LISHMAN在时尚界被誉为“性感皮草”。当然,这种性感皮草对于穿者的身材也是比较挑剔的,比如身形比较发福的,穿PAULA LISHMAN的大衣就不如传统皮草了。传统皮草是整张皮子制作的,有厚实的衬里,穿在身上比较挺括,不显示身体曲线。而编结的皮草柔软随身,也就容易暴露身材的缺陷。不过这类皮草的多功能披肩却是任何身材的人都可以选择的,而且不拘年纪。
海狸毛和其他毛的真假(3)
这种时尚皮草的设计人是加拿大妇女PAULA LISHMAN,她在世界上第一次将皮草切割成类似绒线一样的线条,然后以不同的针法加以编结,使以往款式单调刻板的皮草服装呈现出千姿百态的浪漫,充满了柔媚的女性味道。有趣的是这种性感华丽的皮草设计,最初的发明却是源于节俭的传统。PAULA LISHMAN一开始接触的是皮革,在将皮革的边角料编织成服装时,她想到皮草只是比皮革上多层毛,不也可以这样编织吗?于是开始特意的设计。
我碰到的加拿大顾客一提到她的名字就由衷地赞叹和骄傲。我曾经在一篇英文文章里读到有关PAULA LISHMAN的故事,加拿大人把她当做“HERO”(英雄)。加拿大的历史很短,不像中国几千年的历史长河,数不尽的风流豪杰英雄壮举。加拿大崇尚的英雄与我们华人从小灌输的英雄的概念不大一样;他们也不像美国人那样崇尚007式的智慧硬汉、施瓦辛格那样肌肉发达的变形金刚似的超人。他们喜欢的英雄很平和,比如一个坚持长跑的残疾人TERRY FOX;就是感动无数加拿大人的英雄。又如,这位发明皮草编结的时尚界女性———PAULA LISHMAN。有一次,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