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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启蒙-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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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仅仅是因为人们能发现它们而未发现而已。就像正电子一样,未能发现比绝对零度更低的温度或比光速更快的速度,很有可能是因为认知的历史局限使然。

  当然,如果不能找到这“必存在”的“完全对立于该定义的物质或现象”,也完全可能是定律本身就是错误的。还需要说明的是本定律中的“轴”只是一个数学概念,它代表着中性状态。这种状态可能不存在,但以之为参照却可以使某些物质或现象的性质看起来完全相反并精确对称于该中性状态。

  
  2.对称律对《为什么活着》及《人类的未来》的初步诠释

  当我们说“为什么活着”的时候,往往是针对现在的情形,并且涉及的往往仅是问者或答者自己,这种情况下可以不考虑遥远的出生与自然死亡以及长辈衰老和晚辈成长等较多因素。仅就问答自身者在当下的情形而论,“为什么活着”的答案将局限于“因为活着”。因为活着而导致的各式各样对生活的留恋和对死亡的恐惧阻止了当下活着的时候不去选择死亡。在当下和在与当下对应的不远的将来,活着都是毫无疑义的,因为现在活着,与现在(其实是已经消逝的短暂的过去)相对应的短暂的将来也将是活着的。如果问“为什么活着”,答案多半会是“活的好好的,为什么要去死”之类。如果一个人目前是活着的,就没有理由怀疑与目前对应的下一个瞬间他会去选择死亡。亦即,现在作为短暂的过去(当我们说“现在”时,其实是指短暂的过去),如果现在活着的状态是确凿无疑的活,那么与之对应的短暂的将来的状态同样可以认为是活着的。这是在严格限定适用条件的情况(可以认为是微观的情况)下对称律的近似。它并不适合临界状态(如死亡瞬间以及出生瞬间等)以及时间跨度较大的情况(如整个人生),但是适用于解释绝大部分时刻的活着的原因。无数这些短暂的瞬间相对比较漫长的人生可以忽略不计,因而可以忽略长辈的衰老和后代的成长等时间跨度较大时必须考虑在内的因素。

  而若当问题的时间跨度涵盖生死,而不仅仅是生活中活着的无数个瞬间,单纯的局限于个体的解释则不再适用,因为用“因为活着”来解释人作为个体而不可避免的死亡是绝对行不通的。然而若将长辈和晚辈及个体自身作为生命力延续过程中的相关联的环节,将生命作为一个延续的过程而不只是几个独立个体的拼凑的话,用“因为活着”去回答“为什么活着”则仍然是非常恰当的。一个人在生命力的巅峰时会将生命的接力棒交给自己的后代,此时其生命即活着的状态即开始由后代来延续。这个过程中主体的生命力由盛而衰,主体的长辈的生命力持续衰退至无(死亡),而其后代的生命力则由无(出生)到有。这是一个生生不息的过程,个体可能衰老直至死亡,但其活着的状态仍然可以通过其后辈得到延续。虽然从个体来看生命是从生到死的过程,但是从生命的长河来看,当下活着的状态则是其先辈的活着的状态的延续,亦即“为什么活着”的答案是“因为活着”。亦即,从整个生命长河来看,活着的状态无疑是既有的、确切的,那么依据对称律,它也将以如此活着的状态继续下去。活着的原因,从全部生命历程来看,是因为那是既有的状态。

  已知人类是从无到有的诞生,并且这一现象是确切的,那么依据对称律,《人类的未来》全编得出的悲观结论则完全成立,也不必再有任何悲观的成份,因为人类的诞生既然是确切的,那么它的消亡——诚如已经消亡的诸多物种那样——也将是确切的。并且人类的繁盛既然是既成的确切现象,依据对称律,也必存在完全对立于繁盛的另一种现象,亦即衰退。它紧随繁盛之后,以实现两种截然相反的现象的精确对称。

  因而人类在现代的繁荣若得益于现代引以为豪的事物——科学、*、全球化、“后现代”之类——那么同样将是它们奠定了人类衰落的基础,并且这样的征兆已然开始显现。并且若说人类的昌盛全部有赖于文明,那么如同现代一样,文明将同样可以解释接踵而至的与昌盛同样强度的衰退。因而现代,这个文明史上的巅峰,将承受同样激烈的批判;而整个文明,在悠远的人类史中究竟扮演建设者还是破坏者抑或双重的角色,也是一个需要重新去严肃思考而非盲目肯定的问题。

  然而关于人类的未来的结论又因为其必然性而不具任何意义。激烈的批判现代只能演化为温和但又广泛的对文明的质疑,又由此演化为对人性的全然平静的探讨。进而根据人性的源由探讨作为生命体系的普通一员的人类的未来,以及最终将人类看作为受生命本质支配的芸芸众生中的一个,来得出那个消亡的结论。至此却不再有任何消极色彩,全然是自然而然的。

  全编最终笼罩在一究其竟的严肃却又详和、质朴的求索氛围中,而不是笼罩在人类必将消亡的悲观情境里。作为存在的无数在存在层次上无差别的组成部分的普通一个,全体人类——过去的、现在的和将来的——都毫无疑问的要接受作为存在而必须遵循的规则,而对这些规则丝毫没有改变的可能或者必要。这也是本编在论及人性、人类作为生物圈一分子而存在以及受生命本质支配时的从容淡定的原因所在。根据对称律的解释,全编各章所论及的问题都是被决定了的,全编所有内容都是发现,而非发明。简言之,那些都是可以讨论的问题,却都不是可以改变或尝试去改变的问题。

等量律
等量律:

  任何给定确切定义且存在性质差异的物质或现象都可通过量化相互比较,且对任何给定确切定义下对称于以该定义之所依据为轴的两种性质完全相反的物质或现象加以量化,其结果完全相同

  1.说明

  2.等量律对《为什么活着》及《人类的未来》的补充诠释

  
  1.说明

  对本定律与对称律相同部分的说明,参照对称律的《说明》。依据本定律,存在相同数量的正电荷与负电荷,相同强度的N磁极和S磁极,如果可以对性别加以精确定义,有性生殖的生物在自然界也是两性等量的,如此等等。并且对于给定确切定义且存在性质差异的物质或现象,如一定质量的铁(物质)和一定数量的热量(现象),可以量化加以相互比较(目前可以通过质能方程加以比较)。

  2.等量律对《为什么活着》及《人类的未来》的补充诠释

  在对称律的基础上,等量律可以进一步回答为什么活着以及人类的未来。如果现在是活着的,依据对称律,不远的将来也是活着的,而依据等量律,则进一步表明不仅将来如现在这样是活着的,也将如现在这样的活着。如果人类是从无到有的诞生,那么依据对称律,人类的未来将是消亡,而依据等量律,则进一步表明未来不仅仅是消亡,也是如人类诞生和繁盛同样程度的衰落和消亡。

  借用绝对值的方法,任何不同性质的物质或现象均可以用数量来表示,从而均可通过量化加以比较。作为活着的状态的幸福或不幸以及反映人类存在状态的强盛或衰退,虽然彼此相反,却可以通过“强度”这一共同的指标来量化比较。

  而依据等量律,对任何给定确切定义下对称于以该定义之所依据为轴的两种性质完全相反的现象加以量化,其结果完全相同。短期内(现在)一个人如果是幸福的活着,那么可以认为下一个现在(将来)也如此。正如一个人的焦虑或安逸程度不因为其梦想实现与否而改变一样,一个人如果现在是活着的,则其与现在对应的将来(这里的将来与现在对应)不仅仅是活着,而且是以同样的状态活着(这里没有考虑人生不同阶段缓慢的变化,因为没有将后代的成长与主体的衰老考虑在内)。然而说因为一个人是活着的而说他永远活着似有不妥,因为从个体来讲总要死亡,正如总要出生一样。但是当对比的二者从现在的状态和将来的状态转移到一生的范围时,就须将后代、先辈等边界因素一并考虑在内。因为一生的范围从个体来讲肯定不是因为活着而持续的活着,但在生命力的巅峰一个行将衰退的个体已经通过生育将活着的状态延续给了下一代,从而在一个个体衰老的同时,由个体及其祖先和后代组成的生命体系,活着的状态却并无总体改变,只是以个体生命力的下降为代价使延续其生命力的个体的生命力上升。而从量上看,因为活着而活着并无什么不适用之处。

  对于人类的未来,如果单独从人类这一个体的物种来说,并且范围也限定在从诞生开始到终极,那么依据对称律这个终极无疑是消亡。而依据等量律,这样的消亡的强度也将堪比强盛的强度,亦即,如果人类是“其兴也勃焉”的话,那么其消亡则将“其亡也忽焉”。当今成就人类的各种优越之处,未来必将成为人类消亡的主因,正应了“福兮祸所倚,祸兮福所伏”这句古话。依据等量律,人类的未来不仅是消亡(因为人类是诞生出来的),而且也将是如此这般的消亡。

万维律
万维律:

  对任何给定确切定义的物质或现象均可作无限可能的确切定义,从而存在无限数量的确切定义之所依据的轴,使任意两种给定确切定义且存在性质差异的物质或现象均可据之精确对称

  1.说明

  2.量变对质变的涵盖:任何物质或现象间的性质差异均可量化

  3.对“对任何物质或现象均可作无限可能的确切定义”的解释以及对物质或现象间性质差异的最终取消

  4.必然性对偶然性的涵盖

  5.先后关系对因果关系的替代

  6.平行发展思想

  7.广义惯性论

  8.对全部意义学说的取消以及万维律对《为什么活着》及《人类的未来》的进一步诠释

  9.万维律对《生命的本质》的诠释

  1.说明

  本文对“物质”、“现象”、“确切定义”、“轴”、“对称”等与对称律相同的部分的理解,与第一篇《说明》中作出的理解相同。本文对“无限”的理解,对“对任何给定确切定义的物质或现象均可作无限可能的确切定义”的理解,见本文第三部分。

  2.量变对质变的涵盖:任何物质或现象间的性质差异均可量化

  质变与量变间并不存在辩证关系,因为并不存在质变与量变的分别。质变仅是服从于另一规律的量变在该规律得以发挥的条件下“突然”展现而已,而所谓“突然”,仅是由于人们对该规律的相对无知和漠视。质变是另一种形式的量变。支配以质变形式体现的量变的规律往往不明显,因而这样的量变往往被认为是质变的表现。将事物变化区分为质变和量变是粗糙的,单纯的量变就可以涵盖事物间的变化。

  以水为例。水从加热到沸腾似乎可以看作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然而沸腾只是蒸发现象的剧烈表现,而蒸发在整个加热过程中都时刻不断的以相同的程度渐近剧烈。将水的质区分为冰或水蒸气是相当粗糙的,虽然表面上看由加热到沸腾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演进,但是整个过程也可以解释为水分子在吸收能量过程中的表现:随着持续加热,水分子的运动逐渐剧烈,越来越多的分子克服分子间引力成为气体分子,直到足够数量的分子通过这个过程释放的能量足以抵消外部提供的能量,水温才停止上升。只要外界提供能量的过程是一个量变的过程,被加热的水由于吸收能量而引起的变化也始终就是一个量变的过程。全部的变化都与水分子的特定能量状态相对应。而与外界能量的渐进变化一致的是,水分子的这些能量状态的变化也是持续渐进的。因而所谓质变与所有其他持续渐进的变化并无不同,它是更深层次的量变的表现。

  又比如,声波有次声波和超声波的划分,但是认为声波频率从0赫兹逐渐提高到20000以上这样的变化是质变与量变的综合、体现了由量变到质变的转化的话,同样不能令人信服。变化的只有频率,真正的变化只有频率的量变,将感觉的变化作为界定质变量变的标准是站不住脚的。这样的质变完全没有固定的标准,完全可以被量变涵盖。

  质变是量变的隐性形式,因为质变量变的区别是基于表面观察得出的区别。虽然在主导规律作用之下,变化只能以量变的形式出现,这些主导变化的规律却远不是通过表面观察就可以区分出来。因而量变质变的辩证关系是粗糙的理论。任何变化都可以归结为均匀的、数量上的变化,一切质变均可以由量变来表示,从而完全可以被量变涵盖。

  与此相对应,物质或现象间的性质差异也可以被量化。

  例如物质间的性质差异可以通过原子核质子数的渐变来表达。铁、锌、铜三种金属性质差异明显,然而可以通过原子核质子数的和谐渐变来消除这样的差异。已知的各种元素无论多么不同,无论是氧气还是铀,都可以在元素周期表中找到一席之地。并且决定性质差异的根本因素是共同的,各决定因素之间是量变而非质变:仅仅因为原子中多了一个质子,元素的性质就大不相同了。无论性质差异多么明显,都可以通过量变的形式表示出来,并且在决定性质差异的表面现象下发生的变化都可以归结为量变,而非质变。

  又如随着波长的变化,电磁波引起人的视觉变化也各不相同。人眼能够感受波长在390—760毫微米的光,在这段区间内,波长从长到短依次使人产生红橙黄蓝靛紫等色感。例如波长400—440毫微米的光是紫色,而610—700毫微米的是红色。而各种颜色光之所以被人感觉到,是因为人眼视网膜中存在不同的感光色素。而我们就能够将波长持续的变化称为量变,与此同时将由持续变化引起的光波颜色的改变称为质变吗?

  对于其他眼中不含与人相同的感光色素的动物来说,同样的光就不会引起与人同样的感觉。因而尽管电磁波的波长以量变的形式变化,但对于具有感光色素的人类来说,在某一个区间内的电磁波就成为又可以区分为很多种的光波。而对于具有和人不同的感光色素的其他动物而言,同样的光波变化将引起不同的视觉体验。例如人可以分辨红绿,而狗则不能。那么我们可以将电磁波波长的持续渐近变化人为的打乱,而仅仅依靠自身的感觉将其中的一部分变化叫做量变,而同时将之后同样处于持续渐近的变化叫做质变吗?须知这仅仅是根据人的主观感觉来决定的。因此说不断缩短光的波长而使光从红色向紫色转变是一个由量变引起质变的过程无疑是非常粗糙的观点,因为这个过程只有量变。所谓质变只对人适用,在决定颜色变化的波长的变化过程中,所谓质变仅仅是其中无数普通环节的一个。

  另外对于光的颜色的划分,牛顿先是将它划分为红黄绿蓝紫五色,后来因为觉得应该像乐谱那样有七个音符才更和谐,所以才加上了橙、靛两色而使之变为七色。仅仅是根据主观好恶而将持续渐近的变化划分为量变和质变,那么如果当初牛顿不加上两种颜色,今天光的波长在直接由红向黄的所谓量变过程中是不是就不再出现现在这样在由红向橙进而向黄的转变过程中的所谓质变了呢?如果当初不是七色而是更多颜色,是不是今天认为的量变过程会掩盖了更多的质变呢?如果认为光随着频率的增加导致颜色的变化体现了质变和量变的区分和两者的辩证关系,这无疑是粗糙的。变化只有均匀和谐的量变一种,质变只是变化引起人的感观差异而已。

  3.对“对任何物质或现象均可作无限可能的确切定义”的解释以及对物质或现象间性质差异的最终取消

  根据对称律的《说明》对确切定义的理解,既可以突出对象与其他物质或现象比较之下的个性,又可以体现全体对象的共性的定义即可认为是确切的。因而对于同一物质或现象,可以作多个确切定义,使之共性得到体现、个性得以突出。

  例如对铁这种物质,我们既可将之定义为一种与原子核质子数为28的元素对应的物质,又可以将之定义为密度为物质,也可以根据铁的磁性、导电性以及化学活性等对其作精确定义,还可以将之定义为一种在自然条件下与氧气、水反应生成铁锈的物质,如此等等。总之,可以依据确切的体现铁的并仅属于它的性质,对铁作多种定义。因为对任何一种物质或现象的认知都没有限度,所以依据对铁的认知所作的定义也没有数量上的局限。对铁可作无限可能的确切定义,因为存在无限可能的将铁与其他物质区分开来的性质。

  又如对于时间也可以作多种确切定义,使人们清楚地知道该定义的所指。

  不仅是物质或现象这些较单纯的存在的形式可以作多种确切定义,对于更为复杂的存在形式也可以作无限可能的确切定义,从而使之突出。

  例如对人来说,可以依据一个人精确的身高、体重、年龄、肤色、毛发以及牙齿、指纹、嗓音、容貌、骨骼等无数个方面(更不用说基因了)将其与其他所有人区分开来。如果依据某一方面的特征去区分一个人比较困难,例如依据体重、身高、年龄去从六十五亿人口中寻找一个人是困难的,但是那很可能不是因为不可能据此定义一个人,而是因为人们没有在这个方面倾注更多的精力,以使体重、身高、年龄等指标足够精确。

  因而,所谓性质差异只是针对特定的对称轴有意义。由于可能的定义无穷多,任何两种被定义的物质或现象都有可能经相同的对称轴而处于相同的定义平面上。

  据此,性质上的差异在同一个定义平面上消失。物质或现象间的差异因为无限可能的确切定义而不复存在。任何性质上的差异都可以通过数量差异来表达。

  不只如此,在事物的本原上,各种物质或现象分享相同的构成和运作规律,任何物质或现象在决定其性质的越发深入的本原层次上都越发共通直到相同。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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