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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流社会知识竞赛-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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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权益,1998年起正式注册的“中国真皮标志产品”看上去更像是一个真皮崇拜的图腾:一只全羊、一对牛角、一张皮形。白质黑章,中央有GLP三个红色字母( 真皮产品的英文缩写 )——这个毕加索风格的信心标志,我是从一个出售真皮手铐、真皮头罩、真皮颈环、真皮眼罩、真皮皮鞭的恋物癖网站上找到的——到处都是真皮。看,这一切是多么变态。
  羔裘逍遥
  关于皮革恋物,琳·马古利斯和多雷昂·萨甘在科普读物《 神秘的舞蹈——人类性行为的演化 》一书中的解释是,它导因于幼童时期在心理发展上出现的障碍。
  “对皮革制品的恋物( 人类使用皮革制成皮鞭、皮鞋、马鞍及夹克等 )。对皮革的一般喜爱,与那种主宰臣服的性关系中的恋皮革痛并不是那么不同。在这两种情形中,都稍稍染有某种恋兽的意味——仿佛在长久与牛的关系中,我们已将它们的印象深烙心中……在皮革崇拜者的例子中,游牧民族与牛群更紧密相连,得到诸如牛奶、奶油、乳酪及牛肉等类的产品。”
  既然是“幼童时期在心理发展上出现的障碍”,游牧民族于人类“幼童时期”发展出皮革恋物这种“心理障碍”,似可自圆其说,但是农耕民族如吾人者,早期却也会以一袭“羔裘”为象征而“劳心忉忉”而“我心忧伤”。关于《 桧风·羔裘 》,或曰是桧国大臣因桧君治国不以其道被迫离去后所作,或谓贵族女子追念她的恋人。不管是臣子思君还是怨妇怀人,这袭羔裘里总有某种恋皮的气息挥之不去。
  农耕民族的皮革崇拜,在《 史记·孟尝君列传 》里也能嗅到它的气味:“齐愍王二十五年,使孟尝君入秦,昭王即以孟尝君为相。人或说秦昭王曰:‘孟尝君贤,而又齐族也,今相秦,必先齐而后秦,秦其危矣。’于是秦昭王乃止。囚孟尝君,谋欲杀之。孟尝君使人抵昭王幸姬求解。幸姬曰:‘妾愿得君狐白裘。’此时孟尝君有一狐白裘,值千金,天下无双,入秦献之昭王,更无他裘。孟尝君患之,遍问宾客,莫能对。最下坐有能为狗盗者,曰:‘臣能得狐白裘。’乃夜为狗,以入秦宫藏中,取所献狐白裘至,以献秦王幸姬。幸姬为言昭王,昭王释孟尝君。孟尝君得出,即驰去。”
  据专家考证,所谓“狐白裘”者,指的并不是一件以狐皮制成的白色真皮翻毛大衣,其用料上只取狐狸腋下的那一小撮白毛,而且需要动用到许多只狐狸才能完工,正所谓“积腋成裘”是也。
  托古人的皮革崇拜之福,我们重温了“鸡鸣狗盗”和“积腋成裘”这两个成语,再来一个,狗尾续貂。
  作为性欲倒错的另一个类型,迷恋真皮之外,也有专“恋”橡胶制品或人造革PVC的。据《 神秘的舞蹈——人类性行为的演化 》:“对橡胶制品的恋物癖是不利于生物繁衍的。因为橡胶制品是在最近这几个世纪才被合成出来的,所以,在此之前,男女都不可能出现对橡胶制品的恋物癖。威尔森推测,对橡胶制品的恋物癖,一定不是遗传的,而是个人在自己的生命阶段中发展出来的。”
  很显然,不仅在排名上有阶段论的先后,与真皮恋物相比,品位上,也是前者来得较为经典自然,后者则就像使用人造革制品的人那样显得比较低级,比较人工化,比较没气质,比较变态,比较让有品位的人瞧着讨厌,真是狗尾续貂。
  马古利斯和多雷昂·萨甘相信:“我们可以用计算机语言中的‘程序设计错误’,来形容那些恋物者的感官系统。但是,在进化的自然过程中,那些错误却是很正常的。某种生物所采用的有性繁殖,在另一种族眼中,却是自身发生了差错。在会思考的动物中,性驱力的对象并非生下来就已完全设计好了,毋宁取决于后天环境的遭遇。个人生命中的机缘或是种族的历史,都有可能改变性欲对象或崇拜对象。”由是观之,“人造革崇拜”与“真皮崇拜”相比,更像是一种因“后天环境的遭遇”而导致的“程序设计错误”,正如诗人斯通在《 赞美塑料 》中所说的那样:“来赞美真实的错误!赞美永恒的谎话!”
  我发现,在善于综合运用马克思“商品拜物教”( modity fetishism )、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女性主义、后殖民主义和新历史主义等等理论武器来狠批资本主义的学者那里,皮革是很受欢迎的证据( 如麦克林托克《 帝国皮革 》)。也就是说,真皮崇拜这回事,其实是资本主义利用我们因种种原因有时难免会表现不太正常的力比多搞出来的一项阴谋。至于我个人对真皮制品的看法则相当功利主义。据说,鉴于劳力士在亚洲的受欢迎程度,CIA在该地区活动的外勤人员人手一只,为的是便于在紧急情况下脱手兑现。我认为真皮制品的作用也就是这样了,比如在类似的紧急情况下,尽量使用真皮腰带,因略事烧烤即可充饥。此法我在小学三年级时已验证过,有效,味道还可以接受的。
  

辟谷真人秀
当一个嘴巴里通常都淡出鸟来的老外一旦察觉到自己的嘴巴里真切地淡出鸟来的时候,他说不定就会去做以下这种事:34岁的美国男青年斯普洛克一日三餐连续吃了30天的麦当劳,然后去称了一下体重,读数显示,他比30天前重了11公斤。斯普洛克还把自己的整个实验过程拍成长达98分钟的纪录片,5月7日在全美上映。纪录片的片名是《 超码的我 》( Super Size Me ),并一举夺得了今年“日舞影展”最佳导演奖。
  卫佛,48岁,加州中年男,因不信斯普洛克的邪,也一日三餐不间断地吃了30天麦当劳,结果成功减肥3公斤——麦当劳我也吃过,不过上面的所有事情都是听说的,更未看过《 超码的我 》,因此,我除了认为这两个美国人其实是用同样的方式证明了他们的的确确是两个不同的人——即两个存在着个体差异的人之外,所能发表的另一个观感,就是窃以为一部纪录一个男人用自己的“肉”与汉堡包里的“肉”展开连续30天“埋身肉搏”全过程的电影,若获颁一个“最佳色情纪录片导演奖”会来得更为合适。
  还是来看我们中国人自己的真人秀吧——我指的是几乎与美国同步流行的“辟谷表演”。四川中医陈建民前脚刚从呆了49天的玻璃房子里迈出,北京、四川就相继有人发起了绝食55天与80天的挑战,广东某公司更高调宣布该公司董事长与来自新疆的一位医师要在广州联袂断食60天。随着绝食天数增长的,是绝食目的的道德高度,从比较技术性的“饿着思考中医”,到“挑战人类生存极限”,最后竟升华到“研究应用于矿山事故、自然灾害及战争中人类生存的极限,以指导救治工作,减少人类的死亡。在航天事业及军事上不可低估的意义”,甚至还要“凭着我们的理论及实验成果代表中国去争取生命物理学或医学的诺贝尔奖”。个人的观感是,“人类生存极限”尚待进一步挑战之前,挑战者内部先磕了起来。从前,义和团用魔术挑战科学,现如今,中医和商人用科学挑战魔术,很难说谁比谁更猛,不过磕的显然已不再是谁比谁耐饿,而是谁比谁更崇高。
  在像我这样一个既不耐饿也不耐“崇高”的俗人看来,一切带有表演性、额头上凿着“都来看”三个大字的绝食或断食,都是一种刻意或预谋的“不吃”,功能上乃是为了达到某种明确的目的,如向“被绝食者”证明某种事物、理念或从“被绝食者”那里争取到某种权益。根据我以往的研究,绝食有一个必要的前提,即“被绝食者”也必须是一个或一群能够把另一个人的主动不吃饭当成一件严肃的事情去看待的人,不然的话,甘地传记里就不会特别地指出“甘地用绝食的极端方式来使受过教育的殖民者感到羞愧”。某种意义上,甘地以艰苦卓绝的绝食最终征服了殖民主义者,同样的行动,却无助于正确处理文盲人数高达85%的印度的人民内部矛盾。85%是印度国情的一个变量,医学上公认的所谓“正常”的常数则是95%。医学上对健康检查结果的“正常”或“不正常”有一个判定标准,即若接受健康检查的人口中有95%都在这一“正常值”的数值范围之内,就算“正常”,超出的,就是“不正常”。这是根据统计学理论演算出来的,同样的常数还可以被应用在人文科学领域,报上说,我国贪官污吏拥有情妇的比例是95%,就财色二字而言,只劫财不劫色,肯定有病,不正常。当然,95%以上的群众是好的和比较好的,95%以上的干部是好的和比较好的。要相信95%以上的群众,相信95%以上的干部。
  不管怎么说,95%不仅是一个常数,而且也是常识。所以,无论绝食多少天,亦无论真伪,医学上也只是证明或企图证明绝食者乃一个“不正常”的人。
  也就是说,当一个不正常的人吸收着空气里的日月精华和微量元素之际,95%的正常的俗人最多也只能关心一下这些空气中有害气体及粉尘物质的含量。在95%或以上像我这样一日三餐少一顿都浑身上下不对劲的“被绝食者”面前表演“辟谷真人秀”,断然是不会让对方“感到羞愧”的,至于声称在航天事业及军事应用上的“不可低估的意义”因而也就更加值得低估,最起码,杨利伟在天上吃的东西蒙中国航天医学工程研究所赠我尝过,我认为不仅便于携带,成本合理,且与中国几大航空公司头等、商务及经济舱的飞机餐相比,味道完全可以接受。
  当然,如果把围绕此事所打的口水战也计算在内,绝食行为就变得更没意思了。因为出招和拆招的在我看来其实都是为了证明“可活”这个相同的事实。“青原问石头云:‘有人道领南有消息?’头云:‘有人不道领南有消息’。”金圣叹批曰:“须知道‘有人道领南有消息’、‘无人道有消息’,便是消息了也。”有消息没消息,都是消息,这是禅的智慧,而今娱记们已玩得得心应手。吃了,可活;没吃,亦可活。在一定的时间里,吃不吃都可以活,戴口罩和不戴口罩,都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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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座山(1)
从前有座山,后来也有座山,事实上,一直都有山,当然还不止一座。但是,这种如山的事实却一直也很难改变我对于山的观感,我的意思是说,从小,我就对山没有什么好感。
  虽然我出生并长大的城市里并没有山,但是“厌山”的感觉并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更不可能从山上滚下来,而是其来有自:第一,官方话语方面,饱受“搬走了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的鼓舞;第二,民间话语方面,又屡遭“压在孙行者身上的五行大山”之恐吓。在以上两种意识形态的双重影响下,一个思想正派身体健康的青少年彼时如果对山这种象征着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的东西还会产生什么好感的话,思想庶几反动。奶头山,威虎山,许大马棒座山雕,一座山就是一伙坏人,统统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最后一个原因,与1977年恢复高考之前一个思想正派身体健康的青少年的个人前途有关,我说的正是令人闻风丧胆的“上山下乡”。当然,如果有得选择,比较而言,我宁愿下乡,也绝不上山。
  总的来说,到目前为止,我一直坚信山这个东西的唯一功能就是坏人用来压在好人头上作威作福的,对于这种又高又重又硬的东西,除了以“愚公移山”的坚忍革命精神移之而后快之外,实在想不出还有别的什么相处之道。即便是爬到山的头顶之上去作威作福一番,政治上大致正确,终究缺了“移山”的快感。喝令三山五岳开道——我来了!
  虽然我幸运地逃避了上山下乡,亦不幸地没有参加过任何“移山”行动,不过,南方和北方的数座名山,后来都先后爬上去过,然后再爬下来,如此而已,无厘头之至。除此之外,唯一与山所发生的关系,算下来就只有登山棋了。
  登山棋,流行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今已不传( 最起码“联众”上没有 )是一种常见的掷骰子游戏。玩家以各自掷出的点数决定前进的格数,从大本营出发,以率先登上山顶者为胜。棋盘上布满了一次登山可能遭遇的绝大部分陷阱和挫折,雪崩、暴风雪、缺氧、缺食物等等。总之,一个不小心行差踏错,轻者倒退数格,重的就得一猛子重返大本营,而今迈步从头越了。能否率先登顶,全凭手气。这个游戏虽然以1960年中国登山队征服珠穆朗玛峰的革命英雄事迹为脚本,却散发着浓重的宿命论气息。
  一览众山小
  林语堂在《 人生的盛宴 》里这样告诉老外:“中国人认为到山中去旅行一次,可以有清心寡欲的功效,使人除掉许多愚蠢的野心和不必要的烦恼。人类往往忘记自己是多么渺小,而且常常是多么无用的。一个人看见一座百层高的大楼时,常常夜郎自大;医治这种夜郎自大的心理的最好办法,就是把他想象中的摩天楼搬移到一个小山边去,使他更确切地知道什么可以叫做‘伟大’,什么没有资格叫做‘伟大’。”
  可见,依据传统的中国智慧,作为体育运动的爬山不仅是为了锻炼体魄,主要的作用是心理治疗。
  一个人从山下爬到山上之后,方能体认自然造化之伟大以及摩天大楼之猥琐,并且进一步领会到自己的渺小和卑微以及他人的更加渺小和更加卑微,当然,自己在猥琐的摩天大楼之林中还要供上十八年的那座高层公寓的某个单位,相形之下也就更是一钱不值了。“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大”了客体,“小”了本体。 。 想看书来

从前有座山(2)
值得注意的是,林语堂没有说“到山上去旅行一次”或者“去爬一次山”,而是“到山中去旅行一次”。所谓“到山中”,也可能一口气爬到山顶,也可能半途而废,但绝不是一种以登顶为唯一目标的旅行方式或者登山运动。“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 胡适 ),也是“山中”,若易一字而作“我从山上来”,也不是不可以,High是够High了,但终因“幽深”之境的缺位,下一句“带着兰花草”只怕是也要相应地改动为“带着大麻草”了。
  以我在日本所见,登山电车的汉字标示为“入山”,下山的线路则是“出山”。虽然和“上山下山”的意思完全一样,但一出一入,不仅汉字用得极雅,而且与中国文人的传统人生态度( 或策略 )更是高度的吻合。
  无论如何,与“出山”和“入山”相比,“上”也好,“登”或“爬”也罢,动作和态度上,后者的“不文”始终挥之不去。反观香港人所说的“行山”就来得比较中性和平庸,当然在某种特殊的语境中,“出来行”或“上去行”也透着几许风尘,几分江湖。重要的是,这并不只是两个用词的比较,如果你偏爱使用“登山”或“上山”,那么林语堂提到的那种疗效对你可能并不彰显,反过来,却会产生出一种“自我挑战”的刺激作用,受到这种“山高人为峰”的强烈刺激,反而在征服绝顶之后倍感自己的“光荣和伟大”,“许多愚蠢的野心和不必要的烦恼”不仅丝毫未除,未及下山,就在心里谋划起下一座要征服的山峰,甚至还发誓在下山之后要建一座比山更高的摩天大楼——在这个意义上,特别是在宏观调控的大气候下,房地产业者尤其不适合登山。
  看山不是山
  曾几何时,在“移山”的革命精神的感召之下,对登山这种行为,我一直存在着难以克服的心理障碍。到了“看山不是山”的年纪,对于加诸“山”之前的种种动词,也就另有一番滋味在心头了。
  爬到山的上面去,是一种父权社会的“传教士体位”,而“征服”则是一切登山活动的基本价值取向。尼采在35岁上辞去巴赛尔大学教职,迷上攀登阿尔卑斯山诸峰连续七个暑假之久。尽管他登上的最高峰科尔瓦奇峰海拔只有3451米,然而那种“巅峰体验”还是对他在这一期间完成《  快乐的哲学  》、《  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 》、《 偶像的黄昏 》等主要著作起到了关键的作用。换言之,至少在像阿兰·德波顿这种轻薄的作家看来,迷恋登山在某种意义上直接导致了“超人”这种反动思想。
  常识告诉我们,人类所能达到的高度和速度都有极限,这个极限在21世纪越来越临近于它的大限。极限之下,为了追求“更高更快更远”,只好偷偷地打针吃药。事实上,与其说“见山就要爬,见海就想渡”是挑战自然并且自我挑战的人类永恒精神,不如说它更具有恋物癖的品质,即对于由长、宽、高构成的三维空间的难以自控的疯狂占有欲,麦克卢汉称之为“对疯狂的空间感觉着魔的形而上学的巫师”。
  “移山”比“登山”彻底,“入山”比“爬山”高明,无非都是一种此一时彼一时的策略,跟“靠山吃山”一样。比较中庸的境界,其实就是“看山”,即把自己的身体停留在山脚下。悠然见南山,人和山的命定关系,本来如此。大山当前,你对着它振臂狂呼“我要上你”,“我要入你”或者“我要行你”,都是非礼。在山的面前,人所能并所应采取的最自然、最环保的姿势,就是“仰止”,无论那座山是高是矮。你问他为什么要登山,喜欢登山的人总有一句能气死人的话等在那里:“为什么要登山?因为山就在那里。”在你气绝身亡之前,不妨用尽最后一口气反问一声:没错,山就在那里,而且一直都在那里,但是山招谁惹谁了?为什么就不能left it along,让它“就在那里”好了呢? 电子书 分享网站

从前有座山(3)
High到极点
  一切运动都会上瘾,登山尤甚。因为登山者在万仞之巅享受着“一览众山小”的视觉霸权之际,心中更能体验到一种占据了绝对道德优势的莫名快感——“( 为理解我的哲学 )需要不同于我们时代的另一种精神……需要适应高处稀薄的空气,适应一切意义上的严冬跋涉、天寒地冻和崇山峻岭。”( 尼采《 论道德谱系 》)
  不过,我十分怀疑达至以上两种巅峰体验的生理基础,基本上是因为缺氧。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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