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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色和好吃一样,都是人与俱来的本性。
原来大家都说男人好色;那只是因为过去的女人没有独立的经济地位;必须依附男人才能生存;是男人的附属品。在男权社会里,没人关注附属品是否好色。
在二十一世纪,随着经济的独立;社会风气的开放;以及女权思想的泛溢,女人们不再晦言好色。很多女人甚或未成年少女;竞以好色为标签,以好色为自豪。不少女人自称色女;组团跑到帅哥微博下;高呼老公。
书归正传,两撇胡儿没媳妇,不是不想结,而是找不着象样的。正经人家的女儿不嫁他,不咋地的,两撇胡儿也相不中。没媳妇,不代表没女人。事实上,两撇胡儿的女人还不少呢。
两撇胡儿除了两撇胡儿这一外号,还有个“一斤半”的外号。为什么叫“一斤半”呢?这里有个典故。
秦始皇他妈有个情夫叫嫪毐,胯*下壮伟,深得秦始皇他妈的青睐。因为谋逆,嫪毐被秦始皇五马分尸。秦始皇命人将嫪毐的家伙切下来,上秤称一称,看看到底有几斤几两。好家伙,居然足有两斤重。
两撇胡儿的家伙虽没嫪毐的厉害,不过也不是凡物,跟两撇胡儿混过的女人都说,两撇胡儿的家伙没有二斤,也有一斤半。久而久之的,两撇胡儿又得了个“一斤半”的“雅号”。
两撇胡儿的女人很杂:正儿八经的窑姐,半开门的暗娼,死了男人的小寡妇,不安于室的半老徐娘……品种很齐全。
昨晚刘永泰跟林俐说,两撇胡儿最近又搞上个女的。这女的可不一般,这女的她男人是曹铭锦。在义宁提起曹铭锦,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因为曹铭锦有个比他更有名的爹,他爹乃是义宁镇首席财主曹道昌。曹道昌耕耘半世,只得曹铭锦这一个儿子,爱如活祖宗,曹铭锦要什么给什么。
曹大少喜欢女人。从十九岁那年娶正房夫人起,三年间,他一共娶了四房姨太太。和两撇胡儿搞在一起的五姨太太,是他去年才从省城里娶回来的。
据刘永泰说,这位五姨太太原是省城某戏班子里的戏子,专攻青衣,唱起《苏三起解》和《秦香莲》来,能活活把人唱得哭晕过去,就是这么有功力。
曹大少跟他妈去省城看他二姨的时候,他表哥带他去戏园子看这位青衣的戏。曹大少倒是没哭晕过去,他被迷晕了。下了好一番功夫,砸了好多银子,终于打动佳人芳心,让这位艺名筱丽珠的青衣,如愿成为他的五姨太。
五姨太一度曾是曹大少的心头宝,风头压过了唱莲花落子出身的四姨太。可惜好景不长,半年前,曹大少又有了新的心头宝。这位新的心头宝是个女大学生,从省城的师范学校毕业后,来到义宁当小学老师。
一天上街买东西时,女大学生巧遇陪五姨太逛街的曹大少。当时,女大学生从布行里往外走,曹大少陪着五姨太往里进,三人走了个顶头碰。嘻皮笑脸正跟五姨太打情骂俏的曹大少,不经意地扫了眼对面的女大学生,就这一眼,曹大少就沦陷了。
如果说四姨太是株艳丽的山桃,五姨太是株妖娆的红杏,那么这位女大学生就是株不染尘俗的水仙,太干净,太清纯,太招人稀罕了。曹大少的魂被女大学生勾走了,成天抓心挠肝地寻思着如何接近女大学生,如何才能把女大学生收归后宫。
绞尽脑汁,翻来覆去地在炕上打了无数个滚儿,曹大少想出了一条绝妙好计。中国不有那么句老话吗,近水楼台先得月。曹大少决定去女大学生所在的小学当学生去。他早打听好了,女大学生既教语文又教算术的,主要教四五年级。曹大少给校长递了钱,顺利地进入五年级,女大学生负责教学的一个班。
为博佳人欢心,曹大少起大早上学,每天放学还要弄出一堆“没听懂的”知识,要女大学生讲解。曹大少忙着追求学堂里的水仙花,家里的红杏遭了冷落。
白天,曹大少去学堂上学,放学回到家后,曹大少兴致勃勃地去写水仙花留的作业,又写毛笔字,又作算术题,忙得不亦乐乎。忙完了,直接在自己屋里睡了,很少再去几个妻妾的房里。
曹大少不闲着,五姨太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别看她是唱青衣的,在台上尽演些个三贞九烈,骨子里,这位五姨太更像青楼的。只要是男的,但凡瞅着脸长得不错,体格瞅着也行的,她差不多都想扑上去,搂着脖子啃上几口。
之所以肯嫁到义宁这个小地方来,一是她觉得曹大少长得还算可口,让她有下嘴的*,二是相中了曹大少的钱财。刚嫁曹大少那阵,她是真幸福,要人有人,要钱有钱。哪成想,不过短短一年的时间,她就失了宠。
旷了小半个月后,五姨太受不了了。就觉得从内到外,从上到下,哪哪都不得劲。想喊,想叫,想摔东西,想挠人。为了排遣这份无法言说的苦闷,五姨太带着个丫头上了街。
在街上瞎逛了半天,她饿了,刚好走到了永泰客栈门前,五姨太带着丫头走了进去,碰巧遇到了在永泰蹭吃蹭喝的两撇胡儿。
在这次巧遇前,五姨太在街上碰见过两撇胡儿几次,两撇胡儿对这位省城来的名人更是印象深刻。午夜时分,这位省城名人的水蛇腰,大奶*子,大屁股,大波浪发,不止一次出现在他梦里。
对于这次难得的单独邂逅,两撇胡儿份外珍惜,巴巴地跑到五姨太的桌前,点头哈腰地说了一大堆恭维话,又叫来小二跟小二说,五姨太的这顿饭钱,他请了。实际上,两撇胡儿在永泰吃饭,几乎从不花钱,只是象征性地挂个帐而已,刘永泰一次饭钱也没管他要过。
两撇胡儿和五姨太全不是善男信女,一个常年在街面上混,一个曾经在各种各样的男人之间周旋,只要对方一个轻微的举动和眼神,二人马上就能从其中看出对方的真实用意。
两撇胡儿献完殷勤,临走前似有若无地给五姨太丢了个眼风。五姨太表面上装正襟危坐,目不斜视,心里却像有只小手在不停地挠痒痒,挠得她浑身冒火。
她早听说过两撇胡儿的绰号,也听说镇子里有不少娘们儿跟两撇胡儿有一腿。曹大少围着她打转的时候,她没想过,也看不上两撇胡儿这号人。可如今曹大少冷落了她,她像只闹春的猫,憋得抓心挠肝,再见两撇胡儿,她忽然很想见识一下“一斤半”的风采。
神不知鬼不觉地,筱丽珠和两撇胡儿勾搭上了。没人知道他俩是如何勾搭到一起的,总之筱丽珠最后领略到“一斤半”的风采就是了。
那晚,刘永泰跟林俐说完,又反复地叮嘱了林俐好几遍,让她千万别往外说。说出去,可是要出人命的。
出人命?
那正是她所乐见的。
☆、第五个任务(5)
接下来的一周里,林俐也不在后院养胎;也不管俩孩子;也不看店,成天上街溜达去。
这天晚上,刘永泰一边在灯面看帐打算盘;一边忙里偷闲地问泡脚的林俐;“媳妇儿;你这几天成天往街上跑,也没见你买啥,你都干啥去了?”
双脚在满是热水的木头盆里左右互搓着;林俐双手拄着炕沿;挑衅地看着刘永泰,故意逗他;“找野男人去了,不行啊?”
刘永泰压根儿不信;一边噼啪地拔拉着算盘珠;一边笑嘻嘻地回答她,“行,咋不行呢。找个啥样儿的呀?哪天带回来给我瞅瞅,看看长得有没有我带劲?”
林俐一抬脚,挑起一点水花,踢向刘永泰,“咋不吃醋呢?”
刘永泰抹下最后一粒算珠,拿起毛笔在帐本上写下一个数字,然后把帐本“啪”地一合,转过身,走到林俐面前蹲下*身,细心地给林俐搓起脚来。一边搓,他一边乐呵呵地说:“为啥要吃醋呀?我媳妇儿啥样人儿我不知道?我吃那没味儿的醋干啥!”
林俐伸手在刘永泰的头上胡揉了一把,“算你识数。”
刘永泰一边往林俐的脚背上撩水,一边抬头冲林俐呲牙一笑,“我媳妇儿跟我最铁了。”
林俐被他夸得有些不好意思,脸微微发起烧来。幸好是晚上,点着煤油灯的房里,光线昏暗,看不出来她脸红。
刘永泰不是潘安级别的顶级美男子,不过即使放在当今社会,他也算得上长相出众。一米八二左右的大高个儿,五官英气,牙齿整齐雪白,怎么看都是让人心动的美男子。除了拥有一副天生的好皮囊,他对儿女的呵护,对妻子的体贴,要是放到二十一世纪,刘永泰绝对是迷倒万千女性的新时代暖男。
不知道韩桂英喜欢刘永泰哪一点,林俐最喜欢刘永泰的笑。每次,刘永泰跟她眯眼呲牙的时候,她就忍不住要跟着他一起乐。刘永泰永远也不会知道,他的笑,有多让这个占着他妻子身体的女人心酸——心酸如斯好男人不是她的。
这些天,她之所以成天往街上跑,不为别的,是去打探两撇胡儿和筱丽珠的幽会地去了。两撇胡儿和筱丽珠不是怀窦初开的少男少女,他们在一起不会只是拉拉手,传递个含情脉脉的眼神。这二位都是身经“百战”的“老战士”。老战士在一起,自然是要找地方交流战斗经验的。
林俐想要找到这个地方,只有找到这个地方,她才能进行下一步。根据脑中信息,她天天在曹家附近转悠,不是在正门,就是在后门,在后门的时候居多。电视剧里,人们想要避人耳目地作一些事情,大多是从后门悄悄溜出去,而非大张旗鼓地走正门。
电视剧不都是骗人的,起码在这点上没骗,林俐还真等着了。一周之间,她两次看见筱丽珠带着个半大丫头,鬼鬼祟祟地从后门出来,一路走得东张西望。
林俐扮作闲人逛街的模样,不紧不慢,不远不近地跟在二人身后,眼瞅着俩人进了一座僻巷的小院儿。筱丽珠进院儿后没多久,她又看见两撇胡儿咧着怀儿,摇摇摆摆地出现了。像筱丽珠一样,一番东张西望后,两撇胡儿闪身也进了院儿。林俐暗暗记下了小巷的名字,方位,以及小院儿的门牌号。
一顿细细搓洗后,刘永泰扯过放在林俐身边的脚巾给林俐擦脚,“媳妇儿,你到底干啥去了?你说你怀着孩子,可哪走啥?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可咋办呢!”
林俐低头看着刘永泰拿着脚巾,左抹右抹地给自己擦脚,“我去相看新店的地址去了。”
闻听此言,刘永泰抬起了头,“咋的?菩萨又给你托梦了?”
“没有。”刘永泰愣头愣脑的紧张样,让林俐忍俊不禁,“是我自己觉着咱家现在的位置不咋好,想换个地方。”经过几次任务的锤炼,林俐已经达到瞪着眼睛说瞎话,脸不红心不跳的境界了。
刘永泰放下林俐的一只脚,从脚盆中拿起了另一只抱在怀里擦,“咱家这地方还不好?多少人作梦都想要咱家这地方呢。”
林俐拄着炕沿,没说话。她知道很多人惦记着永泰客栈,不然她也不会穿到这篇故事里来。
“你急啥?”她望着刘永泰直挺的鼻梁,“我又没说一定要搬。我就是出去相看相看,看看能不能找着比咱这更好的地段。找着算,找不着拉倒,全当我舒筋活血了。”
擦好另一只脚,刘永泰把脚盆往旁边一挪,把林俐的双脚抱在怀里,不轻不重地按起林俐的小腿,“媳妇儿呀,你可消停会儿吧。知足常乐,咱家这日子就算不错了。可别再找啥新地段儿了,我看这儿就够好的了。现在这世道多乱呐,你老实儿地在家呆着,把柱子和英子,还有你肚子里这个给我伺候好了,比啥都强。店里的事儿,不用你操心。有我在,指定饿不着你们娘几个。”
林俐故意呛刘永泰,“把你能耐的。”
刘永泰一下下地按着林俐有些浮肿的小腿,极认真地告诉林俐,“大能耐没有,养活你们娘几个还不成问题。”
听了这话,林俐的鼻子一酸,险些掉下泪来。杨学宁从没对她说过这样的话。和杨学宁在一起,付出的,永远是她。杨学宁永远是接受照顾的那一个。可笑的是,那时的她,一点儿觉不出自己可怜来。事到如今回过头来再看当初的自己,真傻,真可怜。
“行,听你的,不找新地方了。”林俐对刘永泰笑了一下。
“哎——”刘永泰拉了个长音,“这就对了。”眨了眨眼,刘永泰忽然小声小气地对林俐说:“媳妇儿,我跟你说件事儿呀?”
林俐看着刘永泰这个心虚地模样,猜他大概说不出什么好事,“啥事儿,说吧。”
果不其然,还真不是好事。
“你今天上街的时候,我大哥来了。”刘永泰小心翼翼地说。
林俐心中一动,“他来干啥?”
“他说他最近手头有点儿紧,想管我借俩钱儿。”
“你借了?”林俐脑中信息显示,刘永泰的大哥是个好赌之徒,赌技却是烂得一塌糊涂。屡赌屡输,屡输屡赌。不上两年,就把父母留给他的那份家产败了个精光。而刘永泰则是拿着父母留下的遗产开了永泰客栈。
刘永泰偷瞄了林俐一眼,“借、借了点儿。”
林俐一皱眉,“借了多少?”
见林俐皱眉,刘永泰有些慌了,“媳妇儿,你别生气,千万别生气,看动了胎气。没借多少,就借了二十个大洋。”
林俐叹了口气,“我不是心疼钱,我是心疼你。你说你起五更爬半夜的,又去买菜又颠大勺,烟熏火燎地挣这么俩钱容易吗?你明知道他是个无底洞,钱到他那儿就是打水漂儿,为啥还要借给他?二十个大洋,不少了。你几天能挣出二十个大洋?”
林俐数落刘永泰的时候,刘永泰垂着头,默默地给林俐按着腿,一声不吭。等林俐数落完了,他抬起头,神色有些沉重,“我知道他是无底洞,可他毕竟是我亲哥,跟我一个肚子里生出来的。我要不管他,他要么就是饿死,要么就是被人打死。”有许多赌徒因为还不起赌馆的钱,活活被赌馆的人当街打死。
林俐作了个深呼吸,“行,这次就这么地了,不过不能再有下回。你自己想想,从咱家开这个客栈,他都管你借多少回钱了?哪回还了?下次他再来借钱,你要是还敢借给他,也行,不过别让我知道。要是让我知道了,我指定不跟你过了。”林俐凝视着刘永泰眼睛,近一步吓唬他,“你别以为我跟你说笑话。你要是不信,你就试试!”
把两脚用力从刘永泰的手中拉出来,林俐虎着脸,作出特别生气的模样,一扭身子,把整个身子扭到炕上,一掀被子,钻进被窝,给了刘永泰一个脑瓜顶。
刘永泰瞪着林俐的脑瓜顶发了半天愣,然后小心翼翼地去晃林俐的肩膀,“媳妇儿,生气了?”
林俐一耸肩膀,没搭理他。电视剧里都是这么演的,从刘永泰的反应来看,效果还不错。
一见爱妻真生了气,刘永泰手足无措地直眨巴眼睛。眨了半天眼睛后,他拿定了主意,又摇了摇林俐的肩膀,陪着小心跟林俐说:“媳妇儿,别生气了。我听你的,下把我哥来了,要是吃饭,我就管他口饭吃,再不借他钱了。”
林俐心中偷笑,嘴上却是冷冰冰气哼哼,“谁信呢?”
刘永泰急了,“真的!再也不借他钱了,媳妇儿你相信我!”
林俐扭过头,斜眼瞅他,“真的?”
刘永泰连连点头,“真的!真的!”
林俐从鼻吼中长出一口气,“行,信你一回。不过你给我记住了,”她从被窝中伸出一根指头指着刘永泰的鼻子,“你要是敢背着我借钱给他。咱俩的日子就算过到头儿了。”
“我知道。”刘永泰诚惶诚恐。
林俐现在的主要目标是两撇胡儿,在收拾完两撇胡儿之前,她没打算对刘永泰他哥出手。等她收拾完两撇胡儿,再收拾他。一个一个来,谁也跑不了。
虽然答应刘永泰不再上街,林俐还是打着上街买菜,给一双儿女买这买那的借口,又在街上逛了一周左右的时间。因为借给赌鬼哥哥二十个大洋的事,刘永泰自觉理亏,对于林俐上街的事情,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敢管太严。
一周后,林俐决定出手。
☆、第五个任务(6)
曹家书房里,曹铭锦坐在一把古香古色的太师椅上;摇头晃脑地背着古诗;手里攥着本油印的教材。一边逆时针地转着脑袋,他一边不时往书上溜上两眼。
这段日子,他过得相当充实;相当有幸福。
由于给校长递了钱;校长给亲自带他到水仙花的班里去;亲自把他安排到第一排,尽管他的个头儿是班上最高的。坐在第一排,他就可以把他那充满了爱意的眼神;尽情地泼洒在水仙花身上——从头上到脚下;都给她泼上。
课上课下,他抓住一切时机跟水仙花套近乎。课上;只要水仙花提问,不管会不会;他次次举手。课下;他从教室追到教研室,向水仙花请教根本不是问题的问题,顺道再把兜里的金馏子,玉镯子什么的,递过去。虽然水仙花拒绝了他的金馏子、玉镯子,拒绝了当他六姨太的美好建议,不过他不气馁。
不有那么句话嘛,有志者事竟成。他相信,终有一天,这朵水豆腐似的水仙花,会成为他曹铭锦的第六个女人。
“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曹铭锦溜了一眼手里的课本,接着背下去“芳草萋萋鹦鹉洲。日——”
“少爷,有你的信!”书房外传来不轻不重的叩门声。
曹铭锦停了下来。信?真稀奇,很少有人给他写信。
“进来。”他将手中的书放到老榆木的桌子上。
一名衣着朴素的年轻仆人应声而入,快步走到桌前,将一封信递给了他。
曹铭锦微皱着眉头接过信封,“谁送来的?”
年轻仆人对他一哈腰,“听看门的老张说,是一个小要饭花子送来的。”
听了这话,曹铭锦的眉头又紧了些,要饭花子?要饭花子给他写信?他无声地一挥手,年轻仆人又是一哈腰,无声地退了出去。
带着一点疑问,曹铭锦撕开信封的封口,把信封口撑开,将里面的信纸抽了出来。放下信封,曹铭锦带着满腹的疑问展开了信纸。不读则已,读了几行之后,曹铭锦勃然变色。待到读完整封信,再看曹铭锦,整个人都变了模样。
不生气的时候,曹铭锦看着是个有钱人家的少爷,白白静静的,五官清秀,不张嘴谁也看不出他是个大草包。这会儿再看曹铭锦,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