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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晨虎眼一瞪,这也太实在了吧?
小七笑,这就叫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说吧。为什么夫人要关你?别拿那个出柜宣言打发我,要为这事办你夫人早出手了。”小七不想跟蓝晨绕圈圈,问题犀利并且直击核心。
蓝晨倒也老实,道:“逼我娶艾丽莎。”
小七呼吸一窒。就跟没事人一般哦了一声。却在桌底下握紧了拳头。
蓝晨的神色不见得是在说谎,小七又是盯着看了半天,还是没有看出什么不妥,倒是把蓝晨给看得胆战心惊,其实他说的真假参半,他是真的从家里逃出来的,只不过……
小七垂眸:“夫人要你取艾丽莎小姐,你们……”很相配。但最后这几个字小七居然说不出口。
艾丽莎。加西亚是国际知名模特,金发碧眼很是漂亮。还获得过选美冠军。
她的家族却是皇室贵族,受封爵位,跟蓝氏联姻也算门当户对,是蓝氏持有股份较多的股东之一。
去年蓝晨在纽约办的生日宴会上还曾跟这位美丽的异国少女跳过舞,当时是肖宇给他发的彩信。
往事历历在目,可此时此刻小七却不想回首,当时肖宇发来这张照片他还不觉得什么,现在只要一回想起蓝晨带着这样一个美女翩然起舞心里就不舒服。
不舒服归不舒服,但心里也是知道的,蓝氏危机,联姻是最好也是最有效的解决方式,只是现在小七愣是开不了口让蓝晨回去。
蓝晨迄今为止为他所做的一切都像一个无形的枷锁,他早已被牢牢套住再也挣不开。
也恰如王管家所说的,蜘蛛的温柔陷阱,一旦踏进去再无翻身的可能。
眼睁睁地推这人回去跟那个女人结婚,小七自问做不到,但要他接受这个人,他又要拿什么去接受?
蓝晨的背景,现在再加上蓝氏的危机,除了联姻他真的想不到更好的解决办法。
“唉……”一声叹息,两个人的心声,尽管各有所思。
就在两人僵持时王大娘的大嗓门就进院了。
“叶大夫,你家来客人大娘给你送鱼来了,还活蹦乱跳的哩,是我家的松子从水潭里钓到的,可肥啦。”说着大娘提着两条乌漆墨黑鱼的身影就出现在厨房门口。
小七解脱一般赶紧站了起来:“大娘,您怎么又送东西,昨天大叔送的腊肉我还没吃呢,您晚饭吃了吗?”
“吃了吃了,都这点了哪能还没吃饭?”大娘笑呵呵地找出木盆装了水,又把两条大黑鱼放水里养着,这两尾大黑鱼一得到自由就在盆里可劲地扑腾水。
小七不好意思:“又让大娘破费了,这怎么好意思。”
王大娘见小七这么见外生气了,道:“破费啥?叶大夫要这么说的话可跟大娘生分了,要不是叶大夫救我家老头子怕是真没命了,再说这鱼是你松大哥潭里钓到的,不花钱。”
小七讪讪一笑,王大叔是木工,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上山锯树,哪想那天人还没爬到山上脚下打滑,整个人连带工具都一起滚到坡下。天色见晚王大娘见王大叔没回来就急了,就找了村长带着十几二十个人举着火把手电往山里找,小七自然也跟着一起找,怕王大叔在山上遇点什么事所以就带了医药箱跟着大伙一起上了山。
小七这一队的人找到王大叔时人已经不省人事,断了一条腿,头也撞破了血流了一地,把地都浸透了,在场的人翻过王大叔的眼皮都当人没救了,打算拿草绳绑了尸体抬回去。
见此小七拦住了众人,探过鼻息又照过瞳孔,情况都不容乐观,就连心跳都若有若无。但他没放弃,愣是把大家都判定死亡的王大叔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此后叶大夫可以起死回升的消息就被无限神话,现在别说隔壁两个村的人就连镇上的患者都不畏路途艰辛跑来王家村请神医。
那一段时间小七被闹得焦头烂额,被景医生还有小护士调侃了许久,偶尔还像村民一样双手合十朝拜一声活神仙,把小七给臊得哭笑不得。
不过也是因为这一次意外小七才能得见王大娘嘴里挂着的屁股大,模样好的小女儿竟然是王巧燕,也就是黑妹!(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八章:当伤害已成事实!
咳……这里没她什么事,以后再说吧!
小七跟大娘说着话,完全把蓝晨晾在一边,听不懂本地话却也能从小七的回话中猜出个大概。蓝晨多听几句顿感无聊,无非一些家长里短,于是背着两人一个人开始溜达打量小七住的地方。
这座小院有点小四合院的模式,四壁用石块大砖磊起来的,不过一人高但很结实。院里有三间屋子,一间是主屋,左边那间是放杂物,右边那间正是小七睡的屋子,比主屋小一点,但采光很好。
王大娘本是让小七住主屋的,但自他知道主屋是人王大哥以后取媳妇的新屋,铁了心是要住到侧屋里。他不过一介外人,可不能占了彩头,这是村里人传统的风俗小七自然识趣。
不是小七的屋子蓝晨自然没兴趣看,进了屋愣是摸了半天才找到电灯的开关,一根绳子,一拉,灯亮了。
蓝晨仰着头看了半天这玩意儿,这不怪蓝晨,毕竟是豪门子弟,家里的灯不是声控的就是触控的,哪里看过这种平民的装置。
玩心大起,这会儿某大少反倒觉得这拉绳开灯有意思,又反复开光了几次这才开始打量小七住的屋子。
屋子不大,甚至比他家的佣人房都小了一圈,一扇不大的窗,连个窗帘都没有扯了块花罩着也算那么回事。
窗户旁边就是几个纸箱叠加着靠着墙角,一个黑色旅行箱孤零零地挨着床尾。一张木头矮凳充当了床头柜。
小七的床不大,(其实也算大了,只不过相对比某大少超大尺寸的床来说确实显小。)上头铺着厚实的被子。花色朴素却干净整洁。屋间里还有一张四脚圆桌,桌上放着笔记本电脑,几本书一盒开了封的感冒药,半杯水,以及一些杂物,其中一副银框的眼镜最为瞩目。
蓝晨打量一圈竟不知觉酸了鼻子。
小七晒黑了,精神也不是很好。眼睛下的黑眼圈蓝晨不是没看到。头发剪短了,跟今天送他来这里的摩托车手一样,穿的衣服也很土气。质量差,款式老式,一看就知道是地摊上的东西。
这样的形象无论是以前的叶小七还是跟镜头下的一叶孤舟都有着南辕北辙的区别。
蓝晨知道小七的衣服都是安然花大价钱选的,都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习惯了精致制作好面料的人又怎能习惯粗布衣裳、粗茶淡饭。
蓝晨摩挲着银框眼镜冰冷的框架,这里别说空调,甚至连个取暖器都没有,他的小七又那么怕冷,这么冷的天他一个人怎么睡得暖?
现在的小七让蓝晨心疼,但比起一年来的小七他宁愿看到这样朴实无华,充满着乡土气息的小七。
脸上没有戒备的伪装,没有虚假的妖娆。感觉这样的小七才是他的叶小七,温润清爽。让人舒心。
虽说那样妖娆眨眼前都带着勾人意味的小七确实很迷人,但蓝晨也算是跟他一起长大的,哪怕之后不待见这人了,但他骨子里的性子还是知道的。
别看现在的小七因一叶孤舟一举成名,开了自己的甜品屋还是大医院前途无量的医生,但是……他终究还是那个叶小七。
哪怕他已经坚强不再胆小怯懦,不再永远躲藏在他身后,可他还是那个叶小七。
那个小时候被人关在厕所里倒脏水只会哭的叶小七;
那个为会他一线生死跑烂一双脚的叶小七;
那个被人毁了基地……需要有人在他快倒下撑一把的小七。
况且现在的蓝晨已经知道了小七心里最大的秘密——
重生!
捅破了这一层窗户纸蓝晨才正真踏进小七的内心,所以他能明白为什么小七会自然而然地露出那种魅惑人心的气质,但是……他知道这不是小七真正想要的,他只是拿着这种面具伪装内心的脆弱。
无论是前一世还是这一世这人都经历太多,也无论是前一世还是这一世他都曾付出过最真挚最纯净的感情。
可惜的是,前一世的蓝晨没有珍惜,无意间甚至将他推入痛苦的深渊,而这一世的魏征也没能珍惜……
蓝晨闭上眼睛,深深地呼吸,半年了,他每一次回想起小七被埋在土坑里说的话时他都心如刀绞。
现在的他终于知道什么叫悔不当初、痛不欲生,而那种痛比直接拿刀子扎他更疼。
但……时间不能再来一次,而且他也没办法回到小七的前世去改变一切,如果可以他真的会杀了那个自以为是又肆意贩卖小七的混蛋。
小七说他是从医院27楼跳下去的,蓝晨不敢去想,一想到这个他眼中就会呈现各种各样血肉模糊的场景,哪怕只是想象中的鲜血似乎会淹没般产生一种窒息感。
这时蓝晨的身体不自觉地开始轻颤,并不是夜露深重他怕冷,而是他每次想象这个场景时身体不受控制地颤抖。他仿佛真的见过血肉模糊的叶小七,就躺在医院尸体冷藏柜里,身体已经支离破碎,甚至连半边的脸都拼不出原来的样子。
脸上好像有什么**辣的东西流下,蓝晨伸手拂去,一脸的湿意……
蓝晨知道在很多时间里,小七曾经受过的那种伤会变成持续的钝痛在心底留下深刻的痕迹,也许时隔许久之后已经可以足够地淡漠,但无法抹去曾经的伤痛,即使它已融入你的生命,成为过往。
当伤害已成事实,再多的借口都只是借口。
他自认自己从不是一个逃避责任的人,哪怕这一世的他什么都没做,但无法否认上一世的蓝晨确实伤害了小七。无论是哪个时空段的蓝晨,无法改变的他都是蓝晨,他伤害了最爱的人,那就得背负起责任。
这,就是蓝晨,蓝氏唯一的继承人,不逃避,不推卸责任,没有任何借口。
所以,他来了……
*****************祝大家每天都开心!****************
是夜,蓝晨卷了一张草席裹了条被子在小七床边打了个地铺,身上盖着自己的外套。(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九章:同床共枕!
毕竟入了夜,配合着屋外的风声冷意跟魔女的发丝一样直钻他的四肢百骸。农村不比城市,入了夜气温比起白天降得厉害。
蓝晨蜷缩着身体就睡在床旁边的地铺,时不进传来翻身的动静。
此时的小七也是心乱如麻,新买的两条厚被一条当了垫被,一条当盖被,也没想到家里会来人所以根本就没有富余的被子。
小七本想把床让给蓝晨睡自己跟王松哥挤个晚上,但蓝晨死活不肯又从大娘家里把小七给捞回来了,最后没办法只好让大娘拿了席子又借了条被子。
但是即使是躺在床上的小七身体都热不起来更不用说睡在地上只有一条薄被的蓝晨,地上的凉气直窜身体,饶是身强体壮的蓝晨也受不起的寒气。
一想到蓝晨全身上下只剩下几百块钱一身狼狈地跑到这里,小七就没办法硬下心肠。
“上来吧。”小七翻了身为蓝晨留下半张床,他的声音在黑暗中格外清晰。
蓝晨轻怔,接着一阵狂喜。
现在不上更待何时?
一掀被子蓝晨麻利地钻进小七为他留下的半张床,这个场景宛若多年前当他们还是少年的时期,每当有雷电时小七总会留下半张床的位置。
蓝晨安静地躺在小七旁边,借着窗口溢进的月色深深地凝望为他空出半张床的背景,忽地勾起嘴角,他等这一刻居然等了这么久。这两年他并不是没有办法把小七弄回来,但他要的是小七的心甘情愿。
别看小七一副和气温润的样子,典型的外柔内刚。是那种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刚烈性子,所以蓝晨百般手段却唯独没有用强。
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一刻,他等到了!
这下子两人都没了睡意,但谁也没再开口,沉默,寂静。只有两颗乱了节拍的心在黑暗中肆无忌惮地狂奔。
次日,小七是在蓝晨怀里醒来的,早已习惯早起的小七经过这段时间早就形成了新的生物钟。鸡一叫就醒来,但今天显然有点那啥……
小七瞪着蓝晨俊美非凡的脸愣了半晌,这才想起来这人从家里跑到村里找他来的,而且昨天晚上还睡在了一起。但是……他明明……而且现在这情形到底是怎么个情况?
蓝晨的手霸道地搂在他腰间。甚至连脚都缠在一起,小七这下子不淡定了,想着一脚把人踹下去,但眼下这个情况实在不宜让第二个看到。
于是乎小七蹑手蹑脚地把交缠在一起的脚分开,再把蓝晨的手一根根从他腰间掰开,但刚有点长进蓝晨一个反手又把他搂进怀里,还锁得更紧。
这下子小七彻底不敢动了,生怕动一下就会吵醒这尊魔兽。况且那人跨下的东西还火热热硬邦邦地顶在他腰间,哪怕隔了裤子还热度惊人这让他尴尬不已。
现在小七开始后悔自己的心性这般不坚定。心里默默发誓下次再也不会心软了。
好容易从蓝晨热烫的怀里脱离出来小七快汗湿了衣服,狠狠瞪了一眼床上还在熟睡的蓝晨,迅速穿戴好衣服开门走了出去。
待门刚磕上床上本应还在睡的蓝晨幽然睁眼,嘴角勾起狡黠的弧度,拢了拢还带有小七味道的被子又闭上了眼睛。
小七先是到村口提了水,一到井边村民就自动给他让出道来。这两个多月以来小七已经习惯了村民的客气,已经不再推辞好意了,今天打水的还是柱子他爹,二话不说给小七打满水用扁担挑起自家的水桶就要给小七送回家。
小七再三表示不用,但柱子爹还是没听他的,挑起水就走。
柱子爹几代人都没出过村子,走得最远的不过是到镇上赶集,所以普通话不太会说,现在小七会方言但距离说还差了点火候,柱子爹也不是一个能说会道的人,两人一路几乎都没说什么话。小七只不过问了一些柱子的学习,柱子爹猛点头,对小七更加地敬重。
小七笑笑,在后面帮着托住水桶不让两边晃动。
柱子这孩子很聪明,但也贪玩,学习成绩相对比其他孩子相对落后,柱子家离小七的院子不远,时常这孩子会带着他家的一条大黄狗跑这一带玩,这一来二去小七跟柱子也熟了。
有天小七听柱子说上完这学期他爹就不让再念书了,小七吃惊,一问之下才知道柱子没有妈妈,应该说妈妈嫌弃柱子他爹穷跟别人跑了。柱子家穷,其他的亲戚也不咋爱跟柱子家来往,柱子爹除了会种田没其它本事,但在村里人缘不错,通俗点就是柱子爹是个热心人,谁家有点事他都愿意搭把手帮个忙。
柱子的成绩一直上不去,柱子爹就觉得孩子跟他一样,没那读书的命,所以就打算上完这个学期下学期就回家里帮忙再开垦几亩田。
如果小七不知道就罢了,但这孩子他实在喜欢得紧,虽然顽皮但人机灵,很多东西一点就通,于是小七就提出给柱子补习。
一个月后吊车尾的柱子成绩已经上升至前十名,就连王老师都惊讶万分,通过柱子小七倒跟王老师成了好友,偶尔小七休息无事时还会到学校的课堂给孩子们上课。现在学校里的孩子最喜欢的就是上叶老师的课,还有那台叶老师说的笔记本电脑,对孩子们来说简直就是神器,每个人都想上前看一看摸一摸。
回到小院时蓝晨已经起来了,正趴在院墙不知道在干嘛,看小七回来拍着手去掉满手的泥,正要说什么就看到跟着进门的柱子爹,顿时眼神一变,跟刀似的凌厉。
柱子爹毕竟没见过大世面,怎经得住蓝晨长期上位者的王霸之气,肩上还挑着水,脚一软差就给洒了。
小七看出异样赶紧扶住柱子爹,介绍道:“大哥,他是我家亲戚,这次来看我的,你别理他,这人就这样。”
柱子爹脸色发青,挑着水战战兢兢时了厨房地把水倒进水缸,看没满又把自家桶里的水又倒了进去,小七想阻止都来不及,只好表示感谢。(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章:蓝大少爷的乡村生活!
柱子爹不敢看站在门口凶神恶煞的门神,提了空桶对小七憨厚一笑赶紧拿上扁担逃似的走出小院。
小七讪讪送完人,一回头又看这大少爷跟门神似的堵着门口,想到把人柱子爹给吓的就没好气道:“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不多睡会儿?”还不如睡着,尽给我添乱!
蓝晨看着院门已消失的身影冷哼一声从地上又抓过一把石子就出去了。
小七也懒得理这个霸道惯了的大少爷,兀自淘米做早饭。
这米才洗完小七就到院外的鸡鬼哭狼嚎般惨叫,小七一惊还以为柱子家的大黄狗又来咬大娘的鸡,操起厨房门口的扫帚就冲出小院,但人到外头一看。
我去——
哪里有什么大黄狗,分明了他家的大少爷抓着一把石子把满院的鸡鸭赶得满院疯跑,扬起灰尘断毛无数。
小七支着扫帚被眼前蓝晨追鸡赶鸭的一幕给气笑了,这就是国际十大豪门姣姣者蓝氏的唯一继承人吗?比人家柱子还不如呢。
不管了不管了,只要不是大黄狗来咬鸡就成,放下扫帚继续淘米去,至于那个……咳,就玩吧!
粥是电饭煲做的,自然比不上社姨亲手熬煮的好吃,但米是新米,小七放了一些大娘家的红番薯一起煮味道也不错。
蓝晨回来时身上的鸡毛都没摘干净,洗好手后就想到厨房想帮忙,小七嫌弃。这大少爷不添乱就已经很好了。
切了一根酱瓜,两块腐乳还炒了一盘鸡蛋,撒了点葱花香气扑鼻。后又装了一碟子花生米这才摆上桌。
蓝晨拿着筷子盯着碗里黑乎乎的酱瓜表情微妙,花生跟炒蛋他是认识的,还有这白白的块状的东西又是什么?
不怪人大少爷,这平民的又是腌制的东西不符合蓝家健康标准,这蓝大少爷别说吃过,就连见都没见。
不知怎么的,小七心情很好。兀自夹起一片酱瓜配着粥吸溜起来,蓝晨瞟了一眼小七见没什么异状也夹了片酱瓜放进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