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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来种田-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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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知道,熊可是比鹿还值钱的东西。

    也是他们运气好,本来猎到了一个熊崽子,大家伙已经很满足了。结果狗剩子贪心,说啥都要把另一只也逮住,就去追。

    这一追不要紧,熊崽子没猎到,还惹来了大熊。

    熊这种动物都是很记仇的,特别是熊崽子还被弄死了一只,大家伙付出惨重的代价才回来,饶是如此也重伤了四人。

    其他人也是各色的小伤不少,好在这一次没有人丢了性命。

    熊没猎到,连之前猎到的熊崽子在逃跑的时候都丢了,这一次狩猎队损失惨重。虽然有徐朗看病省了不少银子,但这药钱总得自己付吧。特别是沈家的狗剩子在付了徐朗三两接骨的银子后,其他几家也不好意思装糊涂,陆续也送来了银子。

    徐朗有祖训不能用医术赚钱,林晓没有啊。

    大大方方的收了几家的银子,林晓笑眯眯的数钱,还刺激徐朗,“哎呀。某人有祖训不能违背,我可没有。”所以这银子就成了她的私房钱。

    林晓又招呼日渐乖巧的徒弟,“乖徒弟。别跟你爹学那劳什子的医术,学了也不能当饭吃,回头师傅教你卸掉人全身的骨头,还能赚钱。”比徐朗那劳什子的医术有用多了。

    小家伙跃跃欲试的,“那师傅什么时候教我?”他是越来越爱跟这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师傅混了。

    徐朗的脸都黑了,“你那手功夫是怎么练成的,你确定我儿子能学会?”现代医术那都是有尸体做样本的。林晓那卸掉人全身骨头的手段徐朗不知道她是怎么练成的,总之不会是做梦就会的。儿子想要学,没有现代医学的标本。拿什么练习?这年头你要是敢拿尸体练习,第二天不用官府出面,乡亲们都能当成怪物把你活活烧死。

    这个问题林晓也考虑过,笑着道:“总之我有办法就是了。你别管。”没尸体怎么了。凭她的本事还教不会一个徒弟?扯淡。

    徐朗每天都会去赵家给铜锤爹治腿,还别说,眼见着有些成效,如今拄着棍子已经能自己走了。

    今儿铜锤在山上套了两只肥兔子,林晓笑眯眯的,“你也别拿去换粮食了,一只兔子留给我,回头去我那取三十斤粮食。另外一只咱们今晚炖了吧。”虽然家里不缺肉吃,可看到这种野味儿。林晓总不想放过。

    铜锤知道林晓好这一口,忙把兔子塞给她,“不要你家的粮食,你拿去吃吧。”给爹治腿人家没要钱,铜锤心里明镜似的,不能要林晓他们的东西。

    本就是有意帮忙,林晓哪能让他得逞。

    “当我是吃白食的?”林晓唬着脸,犹记得当初第一次见面,铜锤反问那句“你施舍我?”

    果然,铜锤这孩子以己度人,忙道:“那三十斤粮食也太多了。”算是变相服软了。

    林晓笑眯眯的,“不多不多,三十斤高粱米才几个大钱,你这兔子这么肥,可比猪肉好吃。哎呀,你个男人,怎么比个女人还墨迹,你到底换不换?”

    赵栓子和徐朗自然都看出林晓的意思,一个是纵容,另外一个是想说却不好开口,眼见着自家傻儿子就这么被林晓给糊弄了。

    赵栓子再次感叹:林家姑娘真是好人那!

    成功忽悠了铜锤,林晓笑着道:“听说这山里有飞龙,那东西味儿可鲜亮了,啥时候你猎到了给我送去,我给你一百斤粮食。”

    天上龙肉地上驴肉,作为一个吃货,驴肉林晓是没少吃,可这龙肉还从来没吃过。当然了,龙肉自然不是指那种神话传说中的龙,而是东北地区一种榛鸡。

    飞龙鸟 体形很象鸽子,体重在六两到九两之间,肉质洁白细嫩,前胸肌脯硕大。它的颈骨长而弯曲,犹如龙骨。腿短有羽毛,爪面有鳞,就象龙爪一般,故取名“飞龙鸟”。飞龙鸟多栖息于灌木丛或松桦树混交林中,雌雄成双成对,形影不离,有“林中鸳鸯”的美称。古时是著名菜肴,被誉为八珍之一。

    林晓前世生活飞龙已经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濒临灭绝的动物自然不会有人缺德去吃。可这里生态完好,听说山里那飞龙可不少,就是不大好猎到。

    “那玩意也没几两肉,有啥好吃的。”铜锤咕哝一句,十分不解林晓的爱好。在他看来,一只飞龙还不如一斤大米来的实在。

    “说的像你吃过似的。”林晓在那剥兔子皮,“你知道飞龙那味道有多鲜美。”臭小子就知道说大话。

    铜锤不甘示弱,“我啥没吃过?我爹以前总打飞龙吃。”

    啥玩意?

    林晓眨眨眼,“真的假的?”

    “以前我还没当兵,倒是经常进山能打到些。”飞龙鸟在这个时代也是值钱的,别看这里山多野味儿不值钱,可飞龙鸟的价格依然很贵。那时候他能打猎,家里条件也好。

    赵栓子开口了,林晓深信不疑。“那铜锤,我们说好了,你可得给我打只飞龙尝尝。”前世那觊觎许久的美味因为是国家保护动物,哪怕有机会她也没尝试,到了这里可得好好尝尝。

    铜锤有些不自然的“嗯”了一声,就凭他现在的本事,能不能打到可不好说。

    那边徐朗却打定主意,好好练射箭,回头亲自打了给她吃。

    吃过饭,一家人往回走,远远的看到狩猎队几个人围在一起不知道说什么,走的近了就听到李大唉声叹气的。“都怪之前打的多了,现在这两头鹿反而还卖不出去了。”

    林晓眼睛一亮,笑眯眯的撞了徐朗一下。

    “少年,你瞧,这不正瞌睡呢就有人送枕头来了。”这银子不要赚的太容易吗。(未完待续。。)

    ps:  下一章有精彩镜头哦,o(n_n)o~乃们懂得

118亲|吻

    李大等人把两头鹿送到沈家院子里,兀自不放心道:“徐家兄弟啊,我们知道你和林晓是好心,都想帮帮大家伙。可是你们这留两头鹿,这天气放不住也卖不出去,可咋整啊。”

    狩猎队的也是实在汉子,虽然徐朗他们出银子买了鹿,可大家伙也难心安。

    这反倒让正常价买到鹿的徐朗挺不好意思的。

    “李大哥,你也知道我们懂些医术,这鹿骨能治病,这鹿鞭能泡酒,用处大着呢,你们别担心,没准我们还能赚钱呢。”

    林晓在他后腰狠狠掐了一把,这个缺心眼的,哪有人把赚钱的事儿还告诉对方的。

    你是不是傻,是不是傻?

    李大等人看到徐朗疼的龇牙咧嘴的,顿时了然。

    “徐家兄弟,这四十两银子一头鹿价钱太高了,要不,我们少要十两吧。”这鹿再放两天放不住了,回头就得臭到手里,现在徐朗和林晓买了,大家伙反而不好意思了。

    八十两银子十几个人分,哪怕是有人受伤了,这些银子也不是小数目了。这一趟虽然比不得第一队狩猎那么多东西,可大家伙已经很满足了。

    林晓虽然贪财,也是取之有道的。

    “大家伙就别客气了,实话实说,我也是爱吃肉,这鹿买了也不亏。”

    她不说话反倒好,一解释就更让大家伙误会了。

    “这天气放不住,这肉也卖不出去。谁一下子能吃这么多啊。”李大带头,说啥要退给徐朗他们一些银子。弄得两人哭笑不得的。

    林晓第一次觉得,黑熊岭这些乡亲们还挺可爱的。

    本来之前还担心这批鹿肉卖不出去。毕竟不能总卖给付家吧。倒是李大这一提醒,林晓有了主意。“李大哥,实不相瞒,我们在镇上认识一个朋友,他们家有冰窖,准备暂时把这鹿肉放冰窖里,等天冷了拿回来慢慢吃。”林晓越想越觉得这主意不错。一冬天都有鹿肉吃,多好。

    镇上有冰窖的朋友?

    李大等人对视一眼,愈发觉得徐朗和林晓不简单。

    家里有冰窖的人家可不多啊。整个鱼粮县城怕是也挑不出五家来。他们转而想到上次林晓他们的三头鹿也没卖,愈发觉得两人不俗。

    好说歹说送走了李大等人,徐朗和林晓累出一身汗。

    “丫头,这是不是就属于把人卖了还替你数钱那种?”明明是赚钱的买卖。还让狩猎队一顿感激。徐朗还挺不好意思的。毕竟不是商场上,一个村里的很难狠心赚他们银子。

    “这有啥的,我们也算是帮了他们忙,你可别妇人之仁。”林晓嘴上这样说,其实心里也挺不自在的。“回头大家再有啥困难,咱们能帮也帮一把吧。”村里毕竟不都是沈家那些极品,大部分人还是很可爱的。

    鹿肉放不住,徐朗去县城找付问琴准备借人家冰窖放东西。林晓贼兮兮的拿出一本书扔给他。

    “喏,这本书三十两银子就卖给他。”别说我白用他们家冰窖。

    徐朗打开只瞟了一眼就脸红心跳的。姑娘你这大白天的扔给我这么刺激的一本书,不会显得……好吧,林晓的眼里只有银子,他还是不要自作多情的好。

    下午徐朗回来,跟他一起回来的还有付问琴那个高冷男人。

    哦,错了,付问琴那家伙自从被林晓发现了特殊的嗜好,就变成了闷|骚男。

    “林姑娘,冒昧前来,打扰了。”今儿又得了本好书,付问琴整个人都透着一股子轻快,看到林晓也能心平气和的打招呼了。只是……他目光落在林晓上下翻飞的菜刀上,激灵灵打了个寒颤。

    这丫头要不要这么凶残?

    且看林晓这手卸肉的本事,让他想到了一个词:庖丁解牛,游刃有余!

    在心里为徐家兄弟默哀,怎么就摊上这么一个凶残的丫头。

    事实再一次证明,漂亮脸蛋也没啥用。娶媳妇还得找个温柔贤淑的啊,当然了,再有个漂亮脸蛋就更好了。

    林晓瞟了付问琴一眼,且看他那眉飞色舞的样儿,就知道这货肯定又想的一肚子龌龊。

    “付公子来了,快里面请。”林晓拦着徐朗,“我这都快完事儿了,你去陪付公子说话。”他们家的财神爷啊,林晓难得给个笑脸。

    徐朗把付问琴让到屋里,趁着出来倒水的功夫低声道:“看看时间不早了,要不要留饭?”几次银子都是赚付问琴的,徐朗都有点儿不好意思,偏付问琴那家伙一点儿做生意的自觉都没有,总是一副哥俩好的架势,愈发让他觉得别扭。

    林晓为了长远计,就点点头。

    收拾完那两头鹿,因为要取鹿筋,那鹿肉许多都是零碎的,林晓索性就切成五斤左右的块,三百多斤肉也放了好大一堆。

    跟沈康氏打了招呼做饭,食材倒好办,都是以鹿肉为主。

    吃饭的时候林晓特意让徐朗和付问琴在屋里吃,她则带着小不点儿去了沈家那边吃饭。好在这几天沈丹丹那爷俩没过来膈应人,倒也吃了一顿消停饭。

    付问琴走的时候带走了那些鹿肉,还问林晓卖不卖,被林晓果断拒绝了。

    笑话,卖给你我冬天吃什么?没听狩猎队说吗,那群鹿学聪明了,下次能不能猎到还不好说呢。

    林晓想赚钱不假,可她赚钱是为了什么呢?还不是为了自己在这没有亲人的古代活的自在一些,眼下温饱能解决了,自然就不需要太苛责自己。

    徐朗今儿喝了酒,脸蛋红扑扑的,更加衬得他唇红齿白。

    送走了付问琴,徐朗一个人躺在屋里闭着眼睛,林晓以为他喝醉了,特意做了醒酒汤给他,结果发现徐朗似乎有心事。

    “怎么了?那付问琴跟你说什么了?”徐朗可不是那种没事儿就矫情的人,今天很反常。

    徐朗突然坐起,“林晓,我过了年就十六岁了。”来了这里已经几个月了,今天就算付问琴不提起,他也在想:难道以后就真在这偏僻的小村子写一辈子志怪小说,顺便打猎吗?

    他看着少女如玉一般的脸庞,心头一热,捧住她的脸猛的亲了下去……(未完待续。。)

    ps:  走过的路过的过来瞧一瞧看一看啦,一浊开盘,我们来赌一赌林大姑娘的反应:一,徐朗被打残生活不能自理;二,徐朗被打哭,生活不能自理;三,徐朗被赶走,生活不能自理。。。。。。突然发现徐朗最后的下场都一样啊o(n_n)o~姑娘们猜猜,徐朗会怎样?

119林大姑娘发飙

    唇上柔软的触觉传来,徐朗脑子嗡的一声,下意识含住那两片柔软,细细品味。

    林晓瞪大眼睛,第一反应是:

    徐朗这家伙一定疯了!

    第二个反应是:

    靠,老娘的初吻!

    第三个反应:

    林姑娘直接出手了。

    砰!

    肚子上挨了一拳头,徐朗瞬间清醒,却不愿意放开她。

    感受着胳膊被箍紧,下意识全身都被他紧紧的抱住,林晓气得死劲挣扎,结果徐朗那边愈发抱紧了她,唇舌交缠干脆狠狠的堵住她的小嘴。

    嘴里满是血腥味儿和酒味儿,林晓都要疯了。

    “徐……郎……呜呜……放开……唔……你特么……”

    手摸过去恨不得二十分钟内卸掉他全身的骨头,不想徐朗早防备着她,两只小手被扣到一起,徐朗甚至抽空在她翘臀上拍了一巴掌。

    脆响脆响的。

    靠了!

    徐朗居然造反,这日子没法过了。

    林晓全力挣扎,根本不在意这片刻的旖|旎,满心的战斗力,这姑娘满脑子都是:靠,好歹姑娘也是个战士,不信还打不过你个下人了!

    手不能动了,就用牙咬。管你嘴唇还是舌头,逮到哪儿咬哪儿,这姑娘下嘴叫一个凶残。

    腰被箍住了,就使劲抬腿顶,管你是不是后半辈子会被废;

    腿被夹住了,使劲跺脚。徐朗一张俊脸都疼得扭曲了,最后终于妥协了。

    摸着一嘴的口子,徐朗爆发出一句。“你到底是不是女人啊。”没有想象中的暧|昧,没有娇羞没有温柔,徐朗都要哭了。

    姑娘我好不容易借着酒意吻你一次,我容易吗我?

    脚面子这个疼啊,也不知道是不是骨折了,这姑娘简直不是女人。

    林晓那边大口喘气,听了这话简直气疯了。“混蛋徐朗,你敢占我便宜!”得了便宜卖乖,你个找揍的家伙。

    眼看着林晓张牙舞爪冲过来。徐朗怕了。

    “哎我说,谁占谁便宜啊,那是我初吻好不好。”徐朗试图讲道理,“我们扯平好不好?”别怪他这么无耻。跟林晓这种战斗力强悍的妞。示弱是最好的自我保护。

    “你初吻?鬼才信你。”林晓正在气头上,哪管他说什么,扑过去先就要卸他手腕。

    徐朗吓得忙把手背过去,自知理亏他不好跟林晓动手,徐朗索性闭上眼睛,“你别给我催眠,算我输了,我服了你了。我认打认罚可以吧。”说着就把两只手伸出来,想到上次被她打。少年脸腾地一下跟块大红布似的,真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啊。

    打也打不得,说也说不过,面对战斗力直线飙升的林晓,徐朗已经做好了被打残废的准备。

    这次的确是唐突了,估计这双手一个月内别想自由活动了。

    等了半天没动静,徐朗偷偷挑开眼皮,就看到林晓眼睛红红的,大眼睛里蓄满了泪水。

    徐朗懵了!

    这是怎么了?

    “徐朗你个混蛋!”林晓咬牙切齿的吐出一句话,狠狠的踹了他一脚,转身就走。

    混蛋徐朗,王八蛋徐朗,该死的徐朗……把能骂的话在心里骂了一遍,林晓眼泪不争气的往下落。凭什么你想亲就亲,想抱就抱,事后想换一顿打就算完了?你把我林晓当什么人了?

    房门被拍响,徐朗在外面小声说着什么。

    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林晓拿枕头压住头,趴在炕上猛砸。

    混蛋徐朗,我砸死你。

    哎呦,手好疼,算了,不砸了。

    翻身躺在炕上,林晓瞪着眼睛望着棚顶,脑子里都是之前徐朗不要命的亲吻。还别说,少年的唇软软的,眉眼俊俏,还挺耐看的。

    天,自己在想什么?

    该死……

    林晓气的踹墙,嘴里不停骂着:“混蛋徐朗……”

    徐朗后悔不已,之前情绪激动,一下子没控制住情绪就吻了林晓,事后他也很自责。不管怎样林晓才十三岁,自己是不是……太禽兽了?

    不敢大声叫门,徐朗站在林晓门口,听着里面砰砰响,知道这姑娘气的在砸墙,又是担心又是无奈的。

    “你别砸了,仔细手疼。”徐朗低声下气的,“我就在门外,你要生气就打我好不好?林晓,我……我……”他想说自己不是故意的,可这话怎么都说不出口。

    正纠结的时候,门砰的一声开了。

    “你什么你?”

    林晓眼睛通红,大眼睛瞪的溜圆,一副要找人拼命的架势。

    徐朗下意识的后退一步,迎上林晓那红肿的嘴唇,心里却美滋滋的。不怕死的话就脱口而出,“我是情不自禁。”真不是故意的。

    “你!”到现在还敢气我。

    林晓抬腿就踹过去。

    徐朗下意识的侧身,林晓一脚踹在他大腿上,把他疼得一趔趄,委委屈屈道:“真踹啊?”似乎看出林晓并不是真发疯,徐朗小心翼翼的,“真是我初吻……”

    他不提这茬还好,一提这茬就让林晓想起他那句“谁占谁便宜啊,那是我初吻好不好”说的像是自己占了他便宜似的。

    该死,他怎么敢?

    林晓气得猛踹,徐朗自知理亏也不敢躲,就背着身子让她发|泄。

    大腿上不知道挨了多少脚,随着徐朗微微躬身,林晓的脚都踹在他屁股上。总算松了口气,屁股上肉厚,可着这姑娘发火好了。

    徐朗心里这个憋屈啊。

    小说里不都是男主亲吻了女主,然后女主娇羞的躺在男主怀里予取予求吗?

    他现在这算怎么回事儿?

    大腿上突然又挨了一脚,伤上加伤徐朗“哎呦”一声,吓得林晓忙停下,“喂,你没事儿吧?”她冷静下来气喘吁吁的,这才发觉不知不觉中踹了几十脚下去。

    有时候男人的无赖就和孩子的吃奶一样,都是无师自通的。

    就比如此时,徐朗福至心灵,突然背对着林晓跪倒在地,故作轻松的道:“没事儿……嘶嘶……你别担心,哎你要是……嘶嘶……有气继续打,我扛得住。”明明嘴里不停吸冷气,还一副硬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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