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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姑娘倒是很热情,主动伸出手:“我叫郑舒华,记者,你好。”
咦,什么,记者?
赵承平默默看着小姑娘左手拿着的白手套,记者,在他的认知里无孔不入,什么地方都有他们,当中有一些是秉笔直言,为弱势群体出声,但是更多的是为了达到新闻效果,卖出更多的报纸,极尽夸张之能事,断章取义,挖人伤疤,为了刺激感官,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虽然这个小姑娘看起来挺正常,但是……谁知道她到底是什么人呢。
“这样的地方,你这样的小姑娘还是不要进来比较好。”赵承平接过白手套,冷冰冰的下了逐客令。
郑舒华虽看起来年纪小,却一点也没有被赵承平的气势吓倒,她一点也没有离开的意思:“你也不是保安大队的人,也不就是一个商人嘛,也就是家里比我有钱一些,难不成比我高贵?”
来了来了来了,开始扣大帽子了,再跟她多说几句话,只怕下期某报纸头版头条就是《小镇富二代仗势欺人,是体制的失位还是道德的沦丧》
赵承平识相的闭上嘴,默默戴上手套,开始干活。
那只手,在手掌与手指处有厚茧,皮肤并不是特别粗糙,有经常蜕皮的痕迹。寻常人手指背上会有一些汗毛,但这只手并没有。
“这人,是个烧窖的。”赵承平摘下手套。(未完待续。)
第三十二章
冯大勇与小郑姑娘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对于赵承平如此迅速的下了结论,感到十分惊讶。
小郑姑娘忍不住开口问道:“你怎么知道?”
“手掌上皮肤的纹路和茧的走向可以看出来,这人生前经常要把手按在粗糙的东西上面,指根部位与指节的老茧,是长期握住了什么东西,然后用力,才会形成。”
他又指着那一大片皮肤:“瓷窑里的温度都是上千摄氏度,一不小心就会把皮肤烧坏,虽然他很小心,但还是有一些烫破皮的痕迹。还有……”
赵承平抬起自己的手背。
小郑姑娘和冯大勇也抬起了手背,却不知道要看什么。
“看第三根指节,无论稀疏浓密,中指食指的第三根指节的背面总会有一些比手背别处更浓黑一些的体毛,可是他没有。”
对这样的结论,小郑姑娘提出了异议:“万一他天生毛发偏少呢,他万一就是没有毛呢?”
“这个可能性不是没有。”赵承平把那截手的残肢放回桌子,“可是,那脚上有啊。”
小郑姑娘与冯大勇望着那半截右脚掌,的确,在大脚趾上,有不少又黑又粗又长的汗毛。
“如果他天生汗毛几乎没有,那应该是全身都如此,不会只有手上没有脚上有,看这皮肤的粗糙度,也不会是为了形象而故意剃毛的那种人,所以,只能是因为他平时很容易让手上的汗毛消失。”
“如果从事的是与火打交道的工作,那就容易解释得多了。”赵承平最后下了结论。
虽然冯大勇有些将信将疑,但是现在也的确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冯大勇叫来其他人,让他们拿着赵承平画出的人物模拟肖像去小镇附近所有的瓷窑去查问是否见过此人。
等他们回来还有一段时间,赵承平决定先回神仙培训班一趟,说服女丑愿意积满功德回去,不管是回天界也好,回昆仑也好,不把这神仙培训班里的学生全部弄毕业,他这个代理人就不可能平平安安的回到属于自己的时空。
…………
…………
“我不回去!”女丑冷冰冰的几个字抛过来。
赵承平真的不明白她为什么不肯回去,天界上长什么样的人都有,绝对不会有人因为她长相丑陋而为难她看不起她,但是在人间就不一样了,只是在保安大队那一声惊呼,就能说明大多数人对她的看法。
冯大勇已经算是凡人里的好人了,肯替她遮掩,而更多的人则是嘲讽讥笑,做什么事情都会很不顺当,甚至在西南边陲的很多村落里,像她这样长相的人,会直接会当成向人下蛊的“草鬼婆”,可能会被人抓去活活烧死。
“北落师门和织女不回去我还能理解,你到底是为什么啊?”赵承平困惑非常,人间到底有什么值得她如此留恋的?
“与你无关。”女丑转过身子,明摆着就是要结束这场对话。
“什么叫与我无关?”赵承平脾气再好也有些不高兴了,神仙培训班里有一个不能毕业,他就不能回到自己的世界,怎么就叫与他无关了。
但是他想了想,还是把心里的话给按下去了,如果女丑想回去,那是双赢的合作,如果女丑不想回去,而他硬要把人给送回去,那就成了是他单方面受益,就算是硬逼着她凑齐了功德,那总觉得像是拐卖妇女自己数钱一样的可耻。
赵承平轻轻的叹了一声,只得另想办法。
算了,先搁着吧,不知道下一个功德最接近可以回去的人是谁。
赵承平又拿起名单,这几天他们各自也做过一些事情,所以功德值略有一些小小的变化,虽然都只是简单的加法,不过项目一多,再加上没有计算器,赵承平又不擅长算盘,一长溜的竖式打下来,还是有点累的。
“如果有excel就好了,实在不行,给我个计算器,只有加法的也好啊。”赵承平揉揉发花的眼睛,搁下手中的钢笔,大大伸了一个懒腰。
看着那只钢笔,他又浮出了一丝欣慰之情,好歹现在有硬笔了,不然要是在先秦那会儿,毛笔还没有发明,手里拿刻刀过日子,简直是要了亲的命了。
这行竖式打下来,起码也得几十片竹子,啧啧,真是磬竹难书啊……
觉得眼睛歇过来了,赵承平又低头继续算。
最终算出了排名:
女丑第一
赤脚大仙第二,其实如果不是因为女丑的回天庭所需功德值实在是低得令人发指,他早就可以回去了,如果不是因为他拿着了水烟晶的坑爹人间攻略指南做错了几件事,也早就可以回去了。
赤脚大仙说起来他好歹也是可以参加蟠桃大会档次的仙人,怎么也被水烟晶给坑了。
赵承平突然对这位水烟晶产生了无比的好奇,很想见一见,还有看看她到底写了什么玩意儿,会比鸡汤文更不靠谱吗?
排在第三名的是驿马星君,他虽然也很积极很努力的去做一些事情,但是行动快于脑子,所以时常会做出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反而让别人不开心,不仅没积到功德值,还倒扣了一些下去。
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不讲究方式方法,赵承平在他的名下又大大的画了一个圈,还是有药可救的。
再往后排的人,水平都差不多,因为什么事都没干,比如哪吒,在人间的形象还是个七八岁的小孩子,也没什么功德可做,他又不能像圣婴去显神迹。
赵承平决定提个建议,至少下凡来的神仙,至少得是十四岁以上的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责任人吧,不然能干什么。
莫不是上头的人根本就是讨厌哪吒,不想让他回去,所以才搞出了这么个形象?
还是上头的人讨厌前一任代理,根本不想让他完成任务。
哎,不管是什么原因,现在都是自己在中枪,赵承平嘴角抽搐两下:“不给工资不给奖金,完成任务后还不是想要什么奖励就有什么奖励,见过小气的没见过这么小气的。”
还有一个算认识的,吴刚,就是月宫里唯一一个有合法居住权的那个男人,对着嫦娥也没有产生什么绯闻,神仙生涯最大的乐趣就是砍树。
其余的那些花仙水仙什么的,挺多,虽然功德值要求并不高,但是他们来到凡间之后,居然什么事都没做。
北落师门和织女不是神仙培训班的学生,因此不在榜上。(未完待续。)
第三十三章
如果女丑实在不愿意回天庭,那么也不是不能把她先往后放一放的,但是总得有一个解决办法,现在她不肯说,赵承平也拿她没办法,先搁着吧。
将那些神仙名册放好,赵承平忽然想起了那些热血教师日剧,当年自己代入的那些学生,现在代入的是老师。
当年的梦想是:如果我有这样的老师多好。
现在的梦想是:但愿这些神仙大爷们能像日剧里的学生们一样,只要随便给灌几句鸡汤,就能幡然醒悟,赶紧积满功德,该回哪儿回哪儿去。
脑子里堆的事有点多,颅压有增高迹象,整个脑袋隐隐发涨,赵承平起身,往院子里走去。
明明是隆冬时节,院子里却依旧花草葳蕤,红梅吐蕊、忍冬苍翠,哪里有什么冬日之萧瑟。到底是花仙云集的地方,她们虽不能令百花逆时而开,但也寻来了不少应季的花草装点生活。
站在梅花树下,阵阵暗香萦绕一身,难得的偷得浮生半日闲。
可惜很快,赤脚大仙的声音就打破了他的宁静:
“少爷,罗家的少爷和小姐来找您了。”
这地方是赵承平告诉罗馨远的,自打知道罗馨远是个重生者之后,赵承平觉得他们之间也许会有一些话,不想让别人知道,特别是赵家那上上下下谁都不知道谁在想什么的地方,指不定就隔墙有耳。
在这地方聊些事情,反倒比在家里还要方便一些。
赵承平转身,廊下并肩站着的正是罗家兄妹二人,罗馨远倒是没什么异样,但是罗芳的模样,不太正常,她脸上有些泛红,小嘴微微张开,双手交握放在心口处。
这模样很眼熟,就像以前那些女同学女同事看了偶像剧,嚎着要为心中男神生猴子,要舔屏的模样一样。
如果是谈酒坛的生产,只要罗馨远一个人来就够了,罗芳来做什么?
赵承平按下心中疑问,从树下走过来:“咦,今天什么风,把你们俩给吹来了?”
他看着罗馨远:“是不是窑里出什么事了?”
“对,今天镇上死的人,是我从邻镇请来的老窑工,说早就出发了,我估着今天应该到,没想到……”
“你怎么知道是他?”赵承平怀疑的问道
罗馨远说:“保安大队的人拿着一副画,到处找人认,虽然看不见脸,但是从身形背影,就能看出来,所以我派人拿着那副画去邻镇去问了,他身边的人一看就说是他没错。”
怎么偏偏这件事又跟罗馨远扯上关系了?
“我家的窑工说,他对烧瓷颇有心得,但是对于烧陶,不如邻镇这位姓祝的陶工烧的好,都说这位姓祝的陶工有火神爷保佑,在他手上,就算有窑变,那都是向着好的方向变,从来没有出过任何差错。”
但是这位祝窑工的一部分留在了镇子里,其余部分不知去向。
“他可有什么仇家?”赵承平问道。
那些技艺高超的匠人,总归会有那么几个人,觊觎他的技术,或是妒忌他的技术,也不是没有杀人动机。
“没有。”罗馨远说,“因为他的技术实在是太高了,而且平时也只是接几单别人根本接不住的大活,因为他接得住活,所以太平镇的瓷窑才会成为许多老板愿意去招揽窑工的地方,可以说是他一个人,带动了那一大片地方的生意。”
“而且他为人也友善热情,愿意教别人,如果是有人对他的技术感到妒忌而杀人,那早就把他杀了,为什么非要等他到我们这镇子来杀人呢?”
罗馨远叹了一口气,又接着说:“这些窑工的技术,都是口耳相传,没有什么密籍,他活着,对于其他同行来说才有价值,他死了,那些技术就永远不会被人知道了。”
“你跟冯大勇说过了吗?”赵承平问道。
“没有,听说是你告诉冯大勇这个人可能的身份,我觉得先把线索告诉你,会比告诉冯大勇,对破案更有帮助。”罗馨远十分认真的说。
赵承平扶额,心中暗想:“我可不想连破杀人案这件事都要管啊。”
算了,这就是命啊。
“不如我们去看看第一个发现尸块的地方吧。”
赵承平穿上外套,与罗家兄妹一起来到那条死胡同。
这条胡同距离人来人往的大街只隔了两条街,却因为这里是小镇最偏远的顶头,又是个死胡同,因此平日里根本没有人来,那些柳条框子也是负责打扫小镇街面卫生的叶老伯堆着的,在秋天的时候需要大量的清理落叶,这些柳条框子十分有用。
而这死胡同两边也只是几个大商号的仓库,平时没有人住,离着最近的,也就是神仙培训班那处房子了,寻常人在这里叫唤两嗓子都不会有人听见。
“地面上没有什么刮蹭的痕迹。”赵承平蹲在地上看了半天,整个小镇都是青石板地,要不是因为这里人迹罕至,石面上长了些青苔,以他的能力,那真是什么也看不出来。
现在这青苔上,只有一个人的脚印和一串拖行痕迹,那是早上叶老伯匆匆而来,又连滚带爬跑出去的记录,赵承平仔细检查了半天,没有血迹,墙上也没有任何被人抓或是擦过的痕迹。
现在只能大概判定这里并不是第一现场了。
从这里,走到发现了半个右脚掌的镇口,大概需要十分钟。
据那个发现的人说,那半个右脚掌就随意被扔在路边,没有被刻意埋起来,或是扔到更深的草丛里。
“有没有可能是被扔远了,但是被野狗什么的叼到路边来的呢?”罗馨远问道。
赵承平摇摇头:“那半只脚掌我仔细看过,上面没有被动物牙齿咬过的痕迹。”
也许,是凶手杀人分尸之后,想要带着尸块逃走,却在镇口无意间掉下来的?
“那就说明凶手有能力带着尸块逃出镇子,那为什么又会在这里留下一截手臂呢?”赵承平想不通这件事。
罗芳忽然开口道:“也许,留下手臂的人和分尸的人不是同一个人?”
如果是两个人协同作案,那也好解释了,但是,这两人怎么还意见不统一,把尸块掉的到处都是?
第三十四章
现在对于嫌疑人到底是一个还是两个,完全没有概念,不过,好歹知道受害者的身份了,也该跟保安大队里的人说一声,省得他们漫无目的的四处乱找。
与罗馨远和罗芳两人一起回到保安大队,罗馨远将死者的身份告诉冯大勇,冯大勇感到头更大了。
跨区域作案,这虽是个外镇的人,但到底也是死在自家的地盘上,如果要再排查这位祝姓窑工的身份,还得跑到太平镇去查,唉,搞出这么大的动静,上头想不知道都不可能了。
与垂头丧气的冯大勇完全相反的是郑舒华,她现在一脸的兴奋跃跃欲试,拉住赵承平:“我们一起去太平镇看看吧,说不定能查出什么来。”
一旁的罗芳见了,顿时脸上表情骤变,两步跑过来,将赵承平拉到自己身边,瞪着郑舒华:“你是他什么人啊?别拉拉扯扯的。”
郑舒华笑笑:“你又是他什么人?还不是在拉拉扯扯。”
发现自己还抓着赵承平手腕的罗芳慌忙松手,对郑舒华说:“我是他朋友。”
“好巧,我也是。”郑舒华毫不示弱。
身陷两个女人中间的赵承平向罗馨远投来求救的目光,罗馨远忙上前将自己的妹妹拉开:“芳,别闹了,现在在说破案呢。”
他看着郑舒华,问道:“不知这位小姐如何称呼?”
“我是郑舒夏的妹妹,郑舒华,省城日报的记者。”郑舒华昂首挺胸。
罗芳冷笑一声:“哦哟,大记者了不起哦,我是省城教会女中的学生会长。”
别看省城教会女中只是一个女子中学,但是,里面的学生家庭背景非富即贵,罗芳父亲是省城教育部的部长,这已经是学生中家庭背景最一般的了。
她把学校的名头抬出来,自然是想要告诉郑舒华,别以为是个省城日报记者就了不起,你无论写什么,我都有本事让你写的东西永远报不出来。
对什么日报什么女中一点兴致也没有的赵承平,只觉得两个女人在自己耳边叫嚷着实在是受不了,他大声道:“够了,要是您二位想在这里显摆自己出身高贵权势滔天,我一个小民也不拦你们,你们继续,我出去了。罗兄,冯队长,你们一起来吧,正事要紧。”
说着也不管两人是什么反应,大步走开,冯队长对于两个女人吵架这事也是束手无策,于是跟在赵承平后面一溜烟的出去了。
罗馨远看着自己的妹妹,又看看郑舒华,摇摇头:“你们啊!哎,就不能有点女孩子的样。”说着也走出去了。
偌大的房间里安静无声,保安队里其他人都默默缩在角落,各自坐在自己的办公桌间,低着头,大气也不敢出。
房间正中站着的两个姑娘,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也觉得很没意思,冷哼一声,各自扭过头,同时迈步要出门。
这保安大队的门其实并没有那么窄,如果两人各走一边,中间还能侧身走过一个人。
但是,这两位大小姐又怎么会就这么安安静静的自据一边呢,当然是要堂堂正正昂首挺胸从中间走出去。
其后果自然是两人谁都出不来。
三个男人站在院里,听着屋门口传来的声音,冯大勇看着赵承平与罗馨远两人:“怎么办?”
“反正她们去也没什么用,就让她们在这里呆着好了。”赵承平连头都没有往那里转一下,径直向大门走。
见赵承平的身影越走越远,罗芳与赵舒华着急之下,也不非得从正中出去了,赵舒华做惯了记者,跑得速度和灵巧度都更胜一筹,罗芳紧随其后。
赵承平顺着发现脚掌的镇口出去,一路上仔细观察,也没有发现什么,这条路是通向**湖的路,春夏时节往**湖走的人很多,现在天气太冷,游玩的约会的都不往那里去。
寒冷的天气,连湖里的鱼都懒懒不想动,一天打不上来几条鱼,自然连渔夫都懒得往这里来。
带着湖水湿气的风刮过,罗芳不由打了个寒颤:“这是,什么也没有啊,我们回去吧。”
“你要是嫌冷你就先回去。”连哥哥罗馨远都觉得她作得有些过份了。
郑舒华身为一个记者,虽然没有做过战地记者没有下过煤窑,不过她对自己的职业,还是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