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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云南挑的普洱,怎么样?”
不同于普通普洱那种让林易北不喜欢的涩味。这茶淳厚,且带着甘香。他心满意足地笑笑:“好茶,什么品种的?我也去买点。”
“我这里还有,一会儿你拿一饼。”
林易北不好意思地笑笑:“我可不是为了蹭茶故意这样说的。”
魏光明也笑了,话锋一转,问道:“要不要给沈小姐也带点?”他听说近期林易北与沈昔昭走得颇近,还为了一个什么艺术基金会的事情帮沈昔昭约见了好几个公司的老总。
林易北的表情倒是坦荡:“魏总是在开我的玩笑么?”
魏光明大笑一声:“人说成家立业,你业已立,当然该考虑成家的事情。沈小姐我也见过,长得不错,人也随和。只是我替你担心,要是她不能安心做贤妻良母,你们结婚以后,谁来顾家?女人哪,管好家,相夫教子就行了。”
魏光明观念极为传统。他结婚以后,老婆再没出去工作过,专职在家里照顾公婆,带小孩。
林易北没否认,只说了句:“现在还只是普通朋友。”
“我看她对你也有意思吧,这几天你们不是接触得很多么?”魏光明喝了一口茶,以过来人的口气说。
沈昔昭当然是对他有过意思的,要不然怎么会答应做他女朋友?他相信,假以时日,她必然会再次对他有意思。毕竟,她和宋庭梧不是不可能么?
今晚,他还约了沈昔昭一起吃完饭哪。
魏光明见林易北脸上浮起志在必得的笑容,也笑了笑:“希望到时能以梧桐基金作为你的结婚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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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昔昭没想到事情突然变得极其顺利起来。之前她怎么约也约不到的总们,林易北都帮她约到了,还说了不少好话。
那些总们还都一口答应基金会的事情将继续运作。
后来她接到小姚的电话,说基金会这边又恢复了运作,还打算邀请沈昔昭个人来担任顾问。问她什么时候有空,谢总想见她一面。
沈昔昭暗自猜测难道大家如此卖林易北的面子?便觉得欠了他一个天大的人情,十分不安。是以也不便再像以前那样与他刻意保持距离。
况且,这段时间见面,林易北从不聊两人往事,只像朋友般相处。
沈昔昭便也跟他吃过几次饭,还看了几场话剧。一来是觉得欠了人情,二来不想让林易北误会,每次吃饭或者买票,沈昔昭都抢着买单。在她看来,一男一女出去,AA的话就是普通朋友,如果都让男人买单,起码说明这个女人在给他机会。
那天吃完饭出来,沈昔昭恰好没开车,林易北便提议送她回去。
“现在也不好打车,你拎的大包小包的,我要是不送岂不是太没风度?”
沈昔昭只得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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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庭梧百无聊赖地数着星星。而事实上,在这样的大气环境下,是很难看清楚星星的。与其说是数,不如说是艰难地辨认那一颗颗到底是不是星星。
他还很小的时候,时常与沈昔昭一起去顶楼纳凉看星星。每次出门前,他妈都给他带一包零食,还嘱咐他:“这个昔昭爱吃的,你要多给她。”
今天沈昔昭回来得挺晚,现在灯还没亮,又加班么?
前几天公司副总还问他,参与艺术基金会是一个宣传的机会,为什么要隐瞒身份?他笑着,故意反问说:“怎么?我的形象不是低调神秘么?”
其实不过是因为不想让沈昔昭觉得欠了他而已。她那么骄傲的人,欠了别人人情一定心心念念想着怎么还。他希望让她轻松一点。
正想着,身后传来喇叭声。他让了个方向,退到一边。杯路边梧桐和车挡住了大半个身子。
不想下车的却是林易北和沈昔昭。宋庭梧觉得心里的小火苗簇一下就烧起来了,正想出去捣乱,结果听到林易北如此说:“不知道你搬家了,这个小区还不错啊。”
宋庭梧蓦地收住脚步。
这话不对。
沈昔昭明明跟他说过,要和林易北结婚。那么林易北怎么可能不知道她买房搬家?而且都买了快半年了,他居然才知道!
两个人站得也不亲密。中间隔着大约一臂距离。
沈昔昭还道谢:“谢谢你送我回来,你回去路上小心,拜拜。”
这怎么也不像男女朋友的对话啊。
宋庭梧一直等着,等着沈昔昭转身,进小区,身影渐渐不见。林易北也准备要上车回去。
他突然从路旁蹿出:“分手了还送别人回家,你操心得挺多啊?”他存心一试,故意说道。
黑灯瞎火的,旁边突然蹿出一人,猛然说话,林易北吓得浑身一颤,连忙侧头看,原来是宋庭梧!
他不知道宋庭梧是猜测,还以为他已经知道了,便没否认。可是本来就不喜欢宋庭梧,又被他一吓,还有那话中满满的嘲讽,他的语气便也没多和善:“分手了也有复合的机会,不像你从头到尾都没机会!”
宋庭梧先是心中一声欢呼,果然分了!继而被林易北的话挑动怒火,反唇相讥:“昔昭搬家半年你才得知,看来关系平平啊。”然后,加重语气,刻意强调:“你少再纠缠她。我可以给她的东西你根本连想都想不到!”
林易北气结,种种前尘往事涌上心头,突然出手,一把揪住宋庭梧的衣领,恶狠狠到:“臭小子,要不是你,我和昔昭早已经结婚。”
“你以为你多牛逼!你能给她什么?你妈对她一遍遍的羞辱么?!”
宋庭梧刚刚举至半空的拳头突然顿住了,错愕到:“你说什么?”
林易北冷笑一声:“看来你连知都不知道,你妈到底对昔昭说过些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章
夜晚,十点。小区里的四季桂飘着若有若无的清香。
黎美娟打着呵欠靠在沙发上看电视。爸爸去哪儿。听吴镇宇说他五岁的儿子,Feynman,非常爱面子,很聪明的。不知为何,她想起了宋庭梧小时候。
也是爱面子得很。高三暑假为了回成都看昔昭,明明放弃了去美国玩儿的机会,还跟家里大吵了一架。可是到了成都也没跟任何人说来的目的,包括昔昭。
黎美娟就是从那时候知道,原来儿子喜欢着一起长大的邻居姐姐。
电视上播到吴镇宇带儿子去找厕所,本来普通话就说不顺溜,还非得操着一口极其不标准的重庆方言:cei 溯。
黎美娟对着屏幕哈哈大笑起来。
门铃响起时,她还忍不住一边笑一边去开。
“不是说会晚点回来么?……”
开了门,外面站着的却不是宋长风,而是宋庭梧。
黎美娟的脸上满是惊喜之色:“你回来了?”
“饿不饿?厨房里有汤,还是我给你煮碗混沌?噢,还有汤圆……”
宋庭梧搬出去之后,回来的次数并不多,而且基本上来之前会先打电话。这突然回来,对黎美娟而言无异于惊喜一场。她喜滋滋地问个不停,以至于都没看见宋庭梧一脸阴沉的神色。
他一语未发,沉默着走到沙发上坐下。
黎美娟终于发现点异常,一颗心突然提了起来,小心翼翼地问:“怎么了?不是出什么事了吧?”
宋庭梧仍处于巨大的震惊之中,在他记忆里沈昔昭可是他妈恨不能抢来当做自己女儿的人。
“妈,你找过昔昭?不许她和我来往?”
宋庭梧尽量让他的声音平静一点。他喜欢得那么认真,追得那么辛苦,以为带回家时,他妈会惊喜莫名,一拍他的肩膀说:“小子,干得好!”
怎么会想到在他的背后,事实与想象完全相悖!
黎美娟心头一震,她以为能将这事消弭于无形。没想到,最后仍是遭遇了儿子的正面质问。
宋庭梧看着他妈脸上微妙的表情变化。已经不再需要回答。他突然呵呵了一声。
竟然是真的!
宋庭梧的冷笑像利剑一样扎入黎美娟的心窝。看着儿子眼中勃发的怒意,想起二十多年来所操过的心,她突然掉眼泪了:“养了你这么大,现在为了个外人朝我发这么大的脾气?”
宋庭梧有点慌,又有点烦。
黎美娟继续哭诉:“我根本不想让你知道这个事情,昔昭不是说她有男朋友么?我想你知难而退也就算了,没想到她还是告诉了你。”
宋庭梧突然又愤怒起来:“你为什么要警告她?昔昭有什么不好?你不知道这样做对她而言是伤害么?以前你不是老说要是昔昭是你女儿就好了么?你怎么忍心这么逼她?”
黎美娟更伤心:“你以为我想做恶人?谁叫你是我儿子?谁让你这么糊涂?昔昭比你大三岁你不知道?明明喜欢你你不知道?”
听到最后一句话,宋庭梧气得脸色都变了:“说到底,就是因为易决明的家世对不对?你……”
“我势力?”黎美娟替宋庭梧把话说完,接着又道:“你以为结婚真的有感情就够了?为什么人家说结婚是第二次投胎?你是我儿子,明明你能上重点大学,难道让我眼睁睁看着你去读二本?!”
“非得这样比的话,我喜欢的才是我心中的殿堂!”
“当年你爸不是这样对我的?什么喜欢不喜欢,在婚姻面前简直可笑!你现在不觉得三岁意味着什么,也不觉得明明的家世对你将来有多大意义,再过十年、二十年,你看你后不后悔?”
“别拿我跟他比!”宋庭梧像是十分厌恶地扭过了头。
“干什么呢?”
两个人吵得太投入,以至于没有听到宋长风开门进来的声音。
黎美娟本就不希望宋长风知道这件事,连忙掩饰:“没什么,回头再说。”
宋庭梧却不肯作罢,直接对他爸说:“我喜欢沈昔昭,这辈子就下定决心娶她了。我对易决明没有任何意思,而且,她已经知道昔昭是我女朋友了。”
“你……”黎美娟气得说不出话来。
宋长风疑惑地在两人之间扫来扫去,说了句:“你娶老婆,你自己喜欢就行了。”
闻言,黎美娟狠狠瞪了宋长风一眼。
宋庭梧倒愣了一会儿,狐疑地看了看宋长风。想说什么到底没说,转身走了。
——————
沈昔昭没想到半夜十二点还有人来敲门。
她蹑手蹑脚地凑到门前,透过猫眼警惕地朝外看了看——竟然是宋庭梧。
这大半夜的,他来干什么?沈昔昭想装作没听到的样子,正打算偷偷溜回卧室。门外传来了宋庭梧的声音:“沈昔昭,你快开门!我知道你在家,也没睡觉,刚刚还看见你的灯亮着。”
沈昔昭停住没动。
“你再不开门,我就大声叫了!到时候你可得在你们小区出名了……”
“吱呀……”沈昔昭不情不愿地开了门。
“这都什么时间了?哪有人在这个时候上门做客的?”她满心抱怨,又指着桌上的一堆零食说:“一样都不许吃!”
却突然被宋庭梧从后面抱住了。
温热的气息透过衣服传到皮肤上。
麻酥酥的。沈昔昭整个人都定住了,一动不敢动。
“我说,你听着。”宋庭梧的气息从耳朵吹到她的脖子。
“你和林易北分手了。因为你不能欺骗你自己,你不喜欢他。”
“分手半年多你却不让我知道,因为你怕在我面前没了借口之词。”
“你一再地拒绝我,因为我妈找过你,说了一些让你担忧的话。”
“我一直以为我的喜欢于你是一种保护,我一直以为我能够让你置身于现实之外,让你去自由自在地活在理想之中。没想到,却是我让现实伤害了你。”
“你应该告诉我的,而我总会有解决的办法。”
说着宋庭梧就觉得他的手被沈昔昭握着,抬高,擦了擦柔软的脸颊,有水迹。
“为什么总是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让我软化。不能在我说不需要你的时候,就安安静静地走开么?”
沈昔昭微微笑着,却叹息了一声:“只是我也不知道,到底是你的态度让我软化?还是我终究过不了自己这关。”
她将宋庭梧的手放下,转了个身,认真地对宋庭梧说:“是,阿姨找过我,旁敲侧击好几次。我承认,我很伤心。我也承认,是这个让我退缩了。”
“你说你有解决的方法?怎么解决?让阿姨心甘情愿地接受他儿子放弃了可以续命的天仙玉露,转而挑选寻常的金疮药?那是你妈妈,如果我们两个有任何一个受了委屈,互有芥蒂,你如何自处?”
“我也不是你想象中的灰姑娘,等待你的救赎,然后去你营造的桃花源不问世事。我更不可能像演偶像剧一般,奋不顾身,面对众多嘲讽与质疑,最后跟你一起获得什么众人的祝福。”
“我没有雄心壮志,不想成为一个杰出的人。我只想过好小日子。对生活最大的期望就是人到中年时成为这个城市的中产阶级。”
“我曾经那么喜欢画画,那么向往拿着画笔走遍世界。最后我不是放弃了么?所以你凭什么认为我不能放弃你?甚至凭什么认为我会为了你重新画画?”
“你看,我就是这么一个平凡普通又现实的人,和你的世界,你的理想,格格不入。”
宋庭梧哑口无言。
他呆立了半晌,突然一捂肚子,表情扭曲:“啊……我肚子痛,先借你的厕所用一下。”说完,火急火燎地跑向厕所。
这下换沈昔昭目瞪口呆。
宋庭梧也没脱裤子,只是坐在马桶上,表情略受伤,眼中却又闪着顽强的小火花。
既然说不通,那就只好耍无赖了。
他为什么不能放弃?因为什么地拒绝背后总是漏洞百出。他知道她房间里藏着一箱子素描本。明明还在偷偷画,却装得好像毫不在意。
在马桶上坐了好一会儿,他才起身,还装模作样地冲了水。然后一脸痛苦地走出去:“完了,好像晚上吃错东西了,拉肚子了。快,快,找个地方我躺躺。”
说着就主动去开卧室的门。
他的表情逼真,沈昔昭也不疑有他,立马跟过去,关心道:“我拿点药给你?”
宋庭梧痛苦地点头,对卧室很满意:“这张床不错,我就在这里睡了。”
“唉……唉……”沈昔昭停住去拿药的脚步,立马回身阻拦:“这是我的房间,你要躺去小房间。”
宋庭梧一咬下唇,委屈到:“我病了……”
沈昔昭小声嘀咕:“哪有人说病就病的……”
“小房间就小房间,你还不赶快去拿药?”宋庭梧立刻改变战术。
夜里,沈昔昭紧张地数着宋庭梧跑厕所的次数,好几次爬起来,过去问他:“怎么样,好点了没?要不要去医院?”
她出来得太心急,以至于连灯都没有开。而宋庭梧又刚刚关灯准备上床,心想做戏也做得差不多了。
屋里一片黑暗,他坐在床沿上,蚕丝被刚刚盖住脚。眼睛适应了黑暗之后,就看见地上沈昔昭光着的双脚。
她就这么担心么?
“昔昭……你知不知道?唯有真心不可自欺。”
他的话像一句咒语。沈昔昭听见心里一声巨响,然后脚下传来冰凉的感觉。她这才发现,自己太担心,连拖鞋都没顾得上穿。
光着的脚像难以隐藏的心事。
沈昔昭说:“你再给我点时间想想。”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一章
黄鹿鹿以一种过来人的口气语重心长地对沈昔昭说:“我发现治疗上一段恋情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展开新的恋情。新的肉体会让你对之前的过往彻底放下。”
“什么是放下?不是自我折磨地仇恨,不是日复一日地诅咒,而是无视。你很难再想起他来,你能坦然地说起那段经历的所有不堪,然后轻轻巧巧来一句:噢,他若不举,便是晴天。可是他真的举不举,你根本不想知道。”
沈昔昭在电话那头哈哈大笑起来:“干嘛,你要出道当情感大V博主?”
黄鹿鹿近日在与一个小鲜肉暧昧,每天定时打电话给沈昔昭报告进程。
“小鲜肉啊,真是让姐姐的心都化了。”黄鹿鹿语气里是无法克制的花痴,“唉,上回在上海那个小鲜肉,你睡了没?”
“你疯了罢你?”沈昔昭简直哭笑不得:“情况有多复杂,我不是早跟你说过了?”
黄鹿鹿很不屑:“有什么复杂的?你当现在是万恶的旧社会还是狗眼看人低的资本主义社会?我们走在社会主义的康庄大道上,他妈还能吃了你啊?退一步说,就算你担心将来不好相处,走不到头,现在把他睡了也不吃亏啊。”
“当时我虽然没来及细看,但是余光中瞥见他长得好,身材也好,你哪儿哪儿都不吃亏啊。”
沈昔昭配合她,做捶胸顿足状:“这样说来还真是,以后再碰上这么个尤物的机会可就不太多了。”
想了想,沈昔昭决定告诉黄鹿鹿:“我答应他考虑考虑。”
“还考虑什么!”黄鹿鹿拍案而起。
沈昔昭笑着帮她接话:“是不是睡了再说?”
“你懂的嘛……”
沈昔昭又回复正经模样:“我怎么能玩弄小弟弟纯洁的感情?万一他还是个处男呢?”
“说的好像你不是处女一样。”黄鹿鹿嗤了一声。
“还能不能好好聊天了?不要老揭我的底!”沈昔昭咆哮起来。
两人闲磕牙足足聊了快两个小时,末了,黄鹿鹿拜托沈昔昭:“我看中万宝龙的一款钱包,一会儿发照片给你,你什么时候去香港帮我带一个吧。”
“你要男士钱包干嘛?”
“送我爹啊,还能干嘛?老头子不是快生日了么。”
“好。”沈昔昭一口答应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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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香港街头,沈昔昭经常有一种时空错乱的感觉。街边突出的灯牌,繁体字,好像到了电影里。
虽然这几年大家港灿港灿骂得起劲,但她却一直很喜欢香港。当然最主要地原因是小时候看香港电影、电视剧长大。这个城市对她而言,有情结。她第一次来香港时时几年前了,对香港人的印象也很好。兰桂坊碰到的年轻情侣,热心地指路。第二天在茶餐厅喝早茶时与一个老爷爷拼桌。老爷爷操着不太熟练的普通话跟她说:“大陆好啊,我年轻时去过好多地方的。你从哪里来啊?”
不过这几年开始,尖沙咀这一带显然已经是大陆游客,尤其是土豪的天下了。广东道上各种衣饰精美,大包小包的土豪们站在香奈儿、卡地亚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