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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亏欠爱情的-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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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年同意了她的调查线路,对于费用他说不用太精细了,他说开公司不赚钱是不人道的啊。肖虹笑说,要他给她一个为朋友做事的机会。
  这回,肖虹也没拿贺年的支票,只拿走一张林小朵上大学时的照片。她说等行程完了之后直接来他这里报销就是啦。她说,等我的好消息。
  果然有消息传来,一星期之后,调查员在西安找到林小朵父亲的同事,那人证实林小朵确实在国内,正在饱览祖国的壮丽山河。
  贺年约肖虹去名典喝杯咖啡,他觉着咖啡馆比办公室气氛好多了。却不想在咖啡馆门口遇到了艾洋,艾洋低着头走了过来,差点儿和他撞了个满怀。那一刻他觉得太神奇了,艾洋也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几秒钟之后他们同时喊了起来,怎么是你啊?
  艾洋说,刚从深圳过来,正说要跟你联系呢,不想就这么给撞上了。还要待上几天,哪天一定要在一起喝酒,以解那啥啊?然后自己接了话说,那相思之苦。咱们有一年多没见面了吧?
  贺年点头说是啊,不如喝杯咖啡再走。艾洋说已经喝了,再喝就饱啦。和他握别时,艾洋看见他的肩头有一根头发,帮他拿了下来。这个举动很迷人。
  其实,艾洋一直是个迷人的女人。
  贺年目送了一下艾洋,回头看见肖虹已经要了两杯咖啡,看着他微笑。
  肖虹说,一个优秀的男人总是需要几个优秀的女人前赴后继地打造。他说,好眼力,有点像特务啦。
  他请她把调查员在西安的情形再说一遍,看得出来他很兴奋,伸手想拍她的肩膀,快要拍到时突然收住了,改拍自己的大腿,夸她干得漂亮。
  肖虹被他的举动逗乐了,微笑着说,刚刚听到林小朵的故事时,像是听传说,她不相信这一切是真的,她甚至觉得他有妄想症。而现在她相信了,一个男人费心费力要找到一个女人,只是要告诉她一句话,这很奢侈很豪华。
  这般的称赞,用第三人称说出来分外有感染力,并且听上去还那么客观。贺年将食指压在唇上要她别夸,弄得他好像道德水平忽然上了几个台阶似的,其实他没那么高尚,也不能免俗,无非想减少些想念,减少一些心理负担……
  肖虹安静地看着他,话虽那样说,可她还是觉得这个故事哪里有些不对劲,比如她看着他的结婚戒指想问一句,你和夫人是怎么相爱的?不过她什么也没问,保持着洗耳恭听的样子,她希望这个样子能给客户一些满足和陶醉。
  从咖啡馆出来,贺年给夏苏打电话,夏苏说,想我啦?贺年说,也不是,就是想给你打个电话,你在哪里?夏苏说在值班,接情感热线呢。他说,肖虹找到了有用的线索。夏苏的声音一下就提高了起来,喜悦之情溢于言表,不停地说好啊好啊。可夏苏没有听完他的话,因为热线电话又响了起来。
  这年头人们的心里都有些负担,恰好报纸给了一个倾诉的机会,于是有了热线电话,有了一个版面,那些准备烂在心里的故事,像是炎夏的气温,一浪高过一浪。
  每个星期夏苏都要值一回班,一边听一边记,差不多的倾诉者都希望自己的故事能够出现在报纸上,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能不能见报,取决于当事人故事的隐私程度、曲折程度。可每个来电她都得认真地听,做好笔记,每一位倾诉者都会得到她的安慰,尽管那些安慰的话人人都会说,但她也得说。
  所有的隐私都是灵魂的分泌物,分泌物的一种来源已经从传统的“一二三”朝“四”转移,四是第四者;一二三是说,*,二奶,第三者,现在叫小三儿。太多的背叛、伤害,最终良心发现了,后悔了,想要赎罪了,可是一张薄薄的新闻纸载得动这些吗?
  有一回她跟贺年说,要不要把你灵魂的汤汤水水在报纸上登出来?贺年瞪了她一眼,脸一点一点地青了。
  她明白,林小朵是个禁区,不能拿来打趣的。
  
很多人愿意用钱来买真相(1)
如果让时光倒回去,不多不少,他想正好倒在少年的月光里。贺年坐在那里拨表针,一圈一圈朝回拨,一直拨得手指累了,而时光却永逝不回。
  白莲是个很古老的小镇,听起来看起来都漂亮,可在贺年的记忆里镇子的颜色一直是灰白的,灰白的墙,灰白的街道,灰白的河流,灰白的稻田,灰白的棉花,但是有一天却鲜活起来,镇子上来了一个穿水红塑料凉鞋的小姑娘。
  她外婆牵着这个小姑娘,从镇头走到镇尾,她对于小镇里的一切都是好奇的,她从上海来。上海,对于小镇的人来说是一个令人神往的地方,据说那地方有洋房,有电车,可以坐在房子里看电影,不像小镇偶尔能看一场露天电影,小孩子早早地搬了凳子坐在夕阳里,像是坐在饭桌旁等新鲜的鱼汤一样,等待着夜幕降下来,荧幕挂起来,在开演之前,举起手做着各种各样的图案,让灯光映在荧幕上。而小伙子们姑娘们都换上最好的衣服,也早早地来了,眉来眼去。
  镇子上那些摇摇摆摆的鸭子,叮当叮当的打铁铺子,棉花铺子,豆腐铺子……对于这个小姑娘来说,一切都很新奇。
  小姑娘在棉花铺子前停了下来,她要看弹棉花,棉花铺子是贺年的母亲开的。贺年就在那时看见了她的凉鞋,他立刻从房子里跑了出来,蹲在地上看,他觉得那鞋子漂亮极了,他和小镇子里的所有孩子一样,夏天赤着脚。小女孩看着他说,你头上有棉花,说着半蹲下来帮他把粘在头上的小小的棉绒弄下来。母亲放下手中的弹弓,和小姑娘的外婆说话。外婆是小镇上的名人,她一儿一女都在大城市里工作,而她不肯去城里享福,就愿意待在小镇上,小镇人都羡慕她,人们都愿意和她说话,去她的院子里坐坐,好像这样就离好日子近些一样的。
  刚刚认识的两个小孩儿拉着手玩去了,一会儿小姑娘喊了起来,一定要外婆来看怎么虫子也有双层的?结果两个大人一起来了,却是两个发情的虫子叠在一起,都笑了起来。可她们无法回答虫子怎么有双层的,小女孩不依,跺着脚。外婆就生气了,外婆说,林小朵,别闹了。再闹,就让你妈妈来接你回上海的。这话挺管用的,小姑娘立刻乖巧了。
  原来小女孩叫林小朵,那年他10岁,她8岁,可他的个头比林小朵还差一点儿,这让他难过,他问母亲为什么,母亲说可能城市的营养好些,不过第二次见面时,他的个头很为他争气,高出了林小朵一头。
  那个夏天,人们总能听见外婆一声一声地唤,林小朵,回来哟。林小朵总是在弹花房里脆生生答:听见了啦。却是不肯回去,在她看来,弹棉花太好玩了。她对贺年妈妈说,阿姨,我也想要一头的小棉花。妈妈看着她笑了说,不是弄到头上去的,是飞上去的。她说,阿姨,你真漂亮。她说,阿姨你会弹棉花,也会做棉花糖吧?
  妈妈笑了说,不会呢。她有点失望地叹息了一声,他一直记得,直到后来他上了大学,和她再见面时,他买了一大朵棉花糖给她。她奇怪地看着他,这个东西会弄得满脸都是呀。他笑着说起他记忆中她的样子,她笑笑,想不起来了。
  那时林小朵读小学二年级,他念三年级。她拿一盒彩色粉笔,给他画高楼。
  没有黑板,她画在地上。尖顶楼,一个又一个窗户,街道,汽车,街灯,交警。他问她,这是上海吗?他说,上海可真是好看。
很多人愿意用钱来买真相(2)
林小朵问他想不想去上海玩,他说,想,过了一会儿又说,我想去新疆,我爸爸在那里,搞石油。你爸爸干啥呢?林小朵说,给大人当老师。
  他本来想问为什么大人还要老师的,可这时一只知了落在小树上,他猫着腰轻轻走过去捉住了,放在林小朵的手里,吓得林小朵想哭,一撒手,知了就飞了。他飞快地跑着去追,林小朵拍着手说他笨,人怎么能追得上翅膀呢?
  那阵子他老想要是都不上学就好了,那样林小朵就不用回上海了,就待在白莲,可以领着她到小河边,在草地上打滚,打水仗,他可以看见她脚上的红凉鞋,还有听她唱歌:一个小羊不见了,不见了……
  但是,林小朵还是要回上海了,妈妈来接她了。
  那天,林小朵从他家门口经过时,喊着他的名字,他躲在房子里不肯出来,有一种简简单单的依依不舍。林小朵说,明年我还来的。他终于跑出来说,你说话要算数的。
  他们拉了手指,说着拉钩上吊一百年不变。然后林小朵走了,走了几步又折回来,从衣袋里摸出来一截彩色粉笔给他,她对妈妈说想让贺年去上海玩,妈妈说,等贺年长大一些吧。她妈妈走过来伸手在他头上摸了摸,好闻的香气一下子冲进他的鼻子,他想那种香可能就是雪花膏吧?
  他记住了这句话,他不止一次地问妈妈他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妈妈笑了,脸上的棉绒跟着飞,妈妈说,想去上海啊?他点头。妈妈说,你呀,傻不傻,哪能一天就能长大呢?妈妈总是很忙,手里的木槌弹在弓上,哐当哐当地响,棉花一点一点蓬松起来,当然满屋子都飞着棉絮子。
  等他长大了,有一天他觉得弹棉花很浪漫。他对妈妈说了,妈妈想了一会儿说,想起来是,可做起来只是累人哪。她因为长年弹棉花,落下了腰疾,一到下雨就痛。
  想想也是,那把用一根杉木做的弯弓,最少也有六斤重,弹筋用蚕丝做的。那时妈妈年轻,有着好看的背影。她用铁爪子把棉花抓散,然后把弯弓一头系在腰带上,左手持弯弓,右手拿木槌弹弹筋,她俯下身子,最大可能地用弹筋去弹棉花。汗水从她年轻的脸上淌下,一滴一滴地落在棉花上,无声无息。她等棉花蓬松之后,要用竹筛压平。然后,妈妈要用线网住棉,她用两色线,一根红的竖着,一根绿的横着,速度快得让他眼花,那不是梭子,但后来他学到一个时光如梭的词,觉得很形象。妈妈有时看一眼他,妈妈说,你要好好学习的,要不然,就像妈妈当弹花匠。他说,弹棉花好啊。妈妈笑了说,棉花也是要人弹的。
  等那些线布好了之后,妈妈要用木头圆盘在棉絮上来回转动,这样线和棉就粘得紧密,那个圆盘有些重量,妈妈还怕压不紧密,在他还小的时候让他坐在圆盘上压。
  没过多长时间,他好像忘了林小朵,而那半截粉笔一直舍不得画,在同学面前显摆之后,小心地放在墙缝里,他以为那里很安全,后来也忘了,有一天下雨,墙缝渗出一条彩色的水渍。想了很久才想起来那里藏了粉笔的,可林小朵怎么还不来啊?
  一年过去了,两年过去了,一直到八年之后,他17岁那年暑假,林小朵第二次来小镇白莲,彼此看着,他们好像是一夜之间长成了阳光一样的少男少女。记忆中的黄毛丫头,现在却像小白桦树一样,长长的头发像月光一样垂在肩上,明亮的额头,粉的脸,在晨光里,像葵花。美丽的神秘的炫目的林小朵,让他双手捂住脸,第一次,他感觉到了有一种力量让他惭愧,等他睁开眼睛,忧郁像水鸟一样飞进他的眼里。
  贺年说到这里时,夏苏说,不学相思,学会相思,就害相思,相思不是学来的,往往就是一瞬间,然后一辈子就有了。
  他给肖虹讲到这里时,肖虹说用名人名言说这叫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少男不钟情,用她姐姐肖莲的话说这叫哪个女猫不*,哪个公鸡不打鸣?
  贺年坐在那里,紧闭的双唇像是一片树叶,他想笑,可没笑出来。
  
学会相思,就害相思(1)
有些事情是说不清的,像爱情这东西,分明是莫名其妙地喜欢上了,可等回头看时像是命中注定,千万人之中为什么偏偏是你?就像结婚时的对联,无论上联下联如何对仗,横批常常写的是天作之合一样,很唯心,也很唯美。
  夏苏就这样想。
  夏苏没有想过她会爱上贺年,她以为她再也不会爱上任何男人的,可是就像咳嗽一样,爱是忍不住的。贺年是灯,她是飞蛾,她愿意扑向他,但他分明给了她距离,就像给灯套了灯罩,眼见着的光热,但无法投入。明明知道他有妻,心里还藏着初恋情人林小朵,可是她心里放不下他。她觉得她不是小三,因为贺年暂时不爱她。
  最近夏苏醒来,每次都要抱一下,每次怀里都是空的,每次睡前都是抱着的,偏偏醒来就不在怀里了。她摸索着,摸着了又抱在怀里,那是个看上去又傻又丑的绒布黑熊,贺年送她的。
  贺年把熊给她时,她笑了笑说,怎么看怎么像你。他板着脸,她以为他要发火的,他却说,夏苏,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人家长成啥样儿,你不能直说呀。
  夏苏一想起这个,就开心。这是她喜欢把熊抱在怀里的两个原因,一个是这熊是贺年送的,一个是她怀抱是空的。
  最后一个原因让她越来越不安,好像没人来爱不去爱人,就是虚度年华似的。某些特别的时候她希望有一个怀抱抱着她,或者相互抱着。
  很多时候,她愿意把那个怀抱想成是贺年的。她不太喜欢这种状态,开始是暗恋的,可是贺年明白了,就不是暗恋的事情了。可贺年只当她是个朋友,她能做的就是等待,等待明确,等待突破或者接受,或者连朋友也做不成。这个过程她也不喜欢,分明就是迷途。她知道是迷途,就是不返。
  一年前,她去贺年的公司应聘,他的公司在做三个著名品牌涂料在中南地区的总代理。她被留用,是因为她说了一些有关老板的身体语言,说老板两个食指并在一起,放在嘴边,这表明他在拒绝。只偶尔看你,并且当他的目光与你相遇后即马上避开,这表明面对你,老板缺乏自信心。如果他伸出食指,表明他在支配你。如果他伸出中指,那么老板就是一个王八蛋。
  好像为了证明自己不是王八蛋一样,贺年给了一个让别人眼红同时也不屑的位置,总经理助理,简称经助,说穿了就是当他的秘书。虽说文秘在大学里是一个专业,但在别人看来这两个字和暧昧有关,说,那是一碗青春饭。
  这一点她明白的,但她还是接受了这个职位。找一份体面的工作不是那么容易,还有,青春饭,也不是谁想吃就能吃的。
  夏苏举手投足很有味道,有男人说,夏苏我喜欢你。她会一本正经地说,我知道啊,我也喜欢我啊。说完这个不接茬了,她相信自己,但她不太相信爱,她的父亲倒塌了整体男人的形象,她想连父亲都不可靠,还有哪个男人可靠呢?父亲在她上大学的那年和母亲离婚了,他爱上了一个很年轻的女人,或者说那个年轻女人砍瓜切菜一样将父亲收进了菜篮子。
  夏苏怎么也想不明白,像父亲这样的好男人,为什么还是移情别恋了?她记得父亲有一次和他的朋友聊天说到婚姻秘诀时,说朝着妻子的睡姿睡,不管她什么时候醒来,都在你的怀里。
  她从书房里跑到客厅里问母亲,父亲是不是这样做的。母亲顿时脸红了,她看到了母亲难以言表的幸福。可父亲最终还是离开了,理由是他没办法。这可真是一个男盗女娼的理由,说到底还是男人好色。叶芝诗中这样写道:我爱你,爱你被岁月摧毁的容颜。差不多的女人都会感动,因为这样的男人太少了,那么,那么多的男人在干什么呢?在好色,在捕捉那些没有被岁月摧毁的面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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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相思,就害相思(2)
她不问父亲也不问母亲,想了很久,也没有答案。她想,恋爱的人都是勇敢的,敢于抛弃和被抛弃。
  尽管不相信,但是遇到爱时,她还是投入了。
  大三那年,一个男生疯狂追她。被追,其实是能产生快乐的。那个男生挺好,就是太自信了,他以为他想吻她就可以吻的,说是女生的吻都是男生抢到的,于是强扭南瓜那样箍住她的脖子,嘴唇就压了过来。但他想错了,他的口水弄得她心烦意乱,推了几次都没有推开,她一生气就抽了他一个耳光,把那男生给抽清醒了,骄傲的男生就此扬长而去。她想,男生也许目的性太强了,而她想要一种感觉,想要细水长流。因为珍贵,她不能轻易予人。
  后来还是和那个男生好上了,把初夜给他时,没有传说中的快乐,痛疼占了感觉的一半,不过,后来好多了。她依然不喜欢男生留在她身上的味道,说不清的味道,让她觉得不清洁。男生笑,说欢爱就是这样的味道啊。在她看来,初吻初夜给他,她想要和他一辈子,最起码得有个初婚吧?她跟他说,他说当然啦。事实上,他没有做到,因为毕业劳燕分飞了,这样的事大学里很多,也不稀奇。可是她却难过了很长时间,后来想通了,爱谁不是爱啊?就像毕淑敏有一篇文章的题目叫成千上万的丈夫,可能性太大了。
  她后来喜欢上的男人是个南方人,开了一家公司,开奥迪A6,他没有四十岁男人那样的肥肥的肚腩,但他有四十岁男人的从容,他叫邹齐。他曾说过他不是最好的男人,可是他会对她好。他说这句话的样子可爱极了。最主要的是他不像别的男人,她遇见过不少男人,他们看她的眼神都不例外,*裸的,就算有些涵养的,也只是包了糖衣,潜台词如同阿Q的那句话,阿Q说,吴妈,我想和你困觉。
  她漂亮,男人对漂亮女人有非分之想是很正常的,但邹齐却不一样,他的目光温和而又怜惜,像两池子温水。和他在一起,她像午后的阳光照在窗帘那样闲散。
  他会在午夜拉着她在街上走,那时喧闹的街道慢慢地平静了,灯像是瞌睡了,可他们却很精神,就那样走过一条街,又一条街。
  生日那天,邹齐说要陪她一起过。她特意把房子收拾了一下,还准备了红色的蜡烛,她想这样的夜晚应该有些浪漫气息吧。
  邹齐来了,她扑到他怀里。
  她搂着他宽宽的肩,嗲声嗲气,他温和的手缓缓掠过她的脸,像是抚摸丝绸。只是他对她最亲昵的举动也只是亲吻,从不越雷池一步。他是欢喜的,她从他的眉目里看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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