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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没有想到程澜那么自然的把话题扯到我身上,我发现自从和顾易森再在一起后,我很少想过去的事情,偶尔想到竟觉得有些不真实。程澜基本不会八卦我们的这些事,但是最近不知道是什么事触动了她的感情线,让她开始好奇起来。“那你听好了,今天情场老手(囧)岳加南小姐,就要和你科普一下我的旷世之恋了(囧)。”
其实真的不是什么旷世之恋,至少是万万比不上现在的偶像剧的浪漫情节的。顾易森比我高一届,但是我在初三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他的大名。我们那里的初高中只有一墙之隔,初中是私立的,不仅是要考进去的,而且一年的学费非常昂贵,但是也因此,教育质量非常高,学生基本都能升上市内数一数二的高中,隔壁的一中就是最好的。我不是个读书非常用功的人,总是定不下心来,所以我想要不是上了个好初中,是万万考不到一中的。
顾易森念的是普通初中,我本是不该这么早听说他,可当时初中食堂的饭菜非常难吃,我和于一颖便经常会在中午趁看那扇墙的门卫不看到时偷偷溜到一中去。当然,不是为了去一中食堂,我们没有那里的饭卡,而且听说比我们学校的“有过之而无不及”。一中是高中,中午的时候学生会订外卖,所以大门看的很松,我们由此可以出去打打牙祭。我就是在那个时候第一次看到顾易森。
我们跟在一群去校门口取外卖的高中生后面,到达校门口,发现很多人围成一团吵嚷着什么。于一颖不喜欢看热闹,但是我不一样,基本上是什么事情都喜欢插一脚的,便拉着她挤进人堆。接着立马就吓坏了,三四个人把一个人按在地上拳打脚踢,那人的脸已经看不清了,全是血,不停地哀嚎着。我猜想周围还有几个人也是一伙的,在一边甚至还拍手叫好。围观的人那么多,竟然没有一个人阻止,于一颖偷偷把我拉出来,在我耳边说“这样下去不行,会出人命的,我去叫人。”一中的门卫保安都是嗜酒的人,中午喜欢喝两杯,常常会消失个半个小时,于一颖让我站远点,然后自己就跑开了。
我平时牙尖嘴利,要真遇上什么事是什么用处都起不到的,于一颖不一样,她的女王气场非常强大,就没见过她不淡定过,而且总能冷静地找到合理的解决方法。我一个人站在一边,过了很久都不知道怎么办,那群人像疯了一样,只休息了几分钟,又继续踢打起来。我看围观的人个个都面露兴奋之色,除了一个人。高高的,身形挺拔,垂着眸,看不出任何的情绪,只是攥紧了拳。我也不知道着了什么魔,忽然去拉了他一下,小心翼翼地说:“同学,那个人会被打死的。”
那个人,也就是顾易森,转过来看我,表情没有什么变化。我有些失望,觉得自己确实是幼稚了,难不成还指望这个陌生人单枪匹马杀入重围吗?但是似乎只是几秒钟的事,他不知从哪里拿了一把椅子,抄起来,狠狠往地上砸,椅子顿时四分五裂。一边的我吓得跳了起来。这一砸效果很好,一声巨响打断了暴力行为,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这里。
然后我下意识地转过身子,看到的是刚刚赶到的目瞪口呆的教导主任、保安和于一颖。后来具体发生了什么我就不知道了,只知道我和于一颖偷出校园本来是要被罚的,但由于后面的“重大立功”行为,戏剧性地被通报表扬。我问于一颖那些人怎么样了,她说,“好像都被记两个大过,带头的几个要退学,那个砸椅子的也被处分了。”我当时立马就紧张了,觉得都是自己的错,恨不得马上冲到一中去帮他作证。
于一颖阻止了我的行为,轻描淡写地说,他们好像是一伙的,只是他没动手而已。至此,我对顾易森有了第一印象:坏。但是“腹黑”这个词还不为我知,而且我觉得“坏”也非常恰当。
我和顾易森在一起后问他这件事,发现他压根就不记得了,把这么重要的事情忘了,让我很想掐他脖子,结果顾易森看着我炸毛的样子慢条斯理地说:“哦,我一直以为第一次见你是在那场篮球场上。”我终于闭嘴,那是我第二次见他,却是为了别的男生。
作者有话要说:
☆、第九章
进了一中,于一颖再次成为焦点,当时有很多小团体,于一颖的最大,她作为头头发扬优秀的传统,也就是集体花痴。我们偷偷搜集热门人物林宇、言驰等等的八卦,有他们出场的每场篮球赛都要去看,中饭也去他们所在的食堂……于一颖喜欢小白脸林宇,主要觉得他成绩够好,智商够高,她的性格就是敢爱敢恨的,因而做出了一个勇敢的决定:在球赛结束后写情书告白。林宇那个弱不禁风的样子显然是不会参加篮球赛,但是他是篮球队经理。我很积极地要求陪她一起,主要是看言驰。
我是大众审美,非常庸俗,喜欢的理由是他长得超级帅,所以成绩差,爱打架惹事,女朋友多如牛毛就忽略不计了。但是喜欢言驰的女生太多了,我被淹没在人群中;又没有于一颖的那种勇气,就只好一直像只温吞爬行的蜗牛,只想着慢慢向他靠近点。
记忆中那是一场非常精彩的球赛,反正我是看得激动万分,当时我旁边的那个圆圆脸女生还当场哭了出来。直到今天我还记得她的脸,因为印象实在太深,因为她很特别——在这么多喜欢林宇言驰或是其他风云人物的女生中,她叫的是顾易森的名字。其实顾易森的球打得非常好,言驰从小打篮球,算是较为专业的运动员,然而顾易森这种“编外人员”,竟也有着和他相似的水平,让人着实吃惊。他长得没有林宇言驰那么令人“印象深刻”,但是是那种让人一见就觉得非常有味道的,只是似乎太过张狂,除了他们那伙人说话时他偶尔插一句,基本上不会理睬其他人。
于一颖和我都讨厌这样故作清高的个性,加上上次那件事让我对他第一印象扣分,后来基本就不会把眼神放到这样的人身上。那天的后来,言驰他们队大比分获胜,所有场外的女生都大声欢呼,有簇拥上去的趋势。我不是长得最好看的那个,最热情的那个,但却是最有毅力的那个。一直等到人群散开,而于一颖和林宇同时消失,我还呆在运动场。
正当我发愣地看着言驰仰头喝水的不清晰的侧脸,突然听到熟悉的声音,“南南,你在这里干嘛?都这么晚了!”我心下一惊,转头果然看到了手里拿着两颗篮球的岳方城,也就是我亲爱的表哥。长得很像一颗篮球的他此刻显得特别的喜感,但是我现在没空去嘲笑他,这人从小就很鸡婆,特别爱搬弄是非,然后去家长面前告状,要是被他知道了我的小心思,肯定没我好果子吃。我一慌,反问他:“你又怎么在这里?”
“我一直帮球队管理杂务啊。”岳方城回答地很自然,还有些自得的意味,两秒后,他把球放在推车里,把我拉下观众席,“你过来,我向你介绍朋友。”
我是万万没有想到岳方城这种人见人不爱,花见花不开的人会是我的梦中情人的朋友的。但是事实就是这样喜剧反转,反正我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言驰已经微笑地站在我面前,旁边是篮球队其他的人,最后面是顾易森,双手插在口袋里,低着头看着自己的球鞋。
那天大家都很兴奋,而我则觉得自己要幸福地晕过去了,和他们一一打招呼,相互介绍,直到到顾易森的时候,我有点迟疑,说,“你好,我是岳加南。”然后他懒懒地抬头看了我一眼,又继续看自己的球鞋。
我有些受打击。
“那家伙有自闭症,南南妹妹别理他哈。”言驰露出了痞痞的笑容,口气轻佻,甚至过来搂我的肩膀,就在那个时候,我下意识地一躲,然后自己被自己吓了一跳。
那天的最后,我抱着眼圈红红的于一颖,低声说:“我可能,不喜欢他了。”
少女情怀来得快去得也快,都不用三天,我和于一颖就已经完完全全恢复过来了,我相信篮球队的人知道我喜欢言驰的事情,但是这已经不重要了,因为第一我已经不喜欢他了,还有点莫名的讨厌,第二,岳方城这么白目完全没有察觉出什么不对劲。我想这件事就这么过去吧,但是远远没有,至少我跟顾易森远远没有。
那天放学后下着大雨,我步行回家,然后经过一条小弄堂时听到了打斗声,不是很大,但是仔细听还是会觉得挺耍液闷娴赝锩骖┝艘谎郏缓缶涂吹搅斯艘咨牧常叛5牧场N颐挥心侵置谰扔⑿鄣挠缕仪榭鍪枪艘咨τ谏戏纾」芩且砸坏兄凇N业牡谝环从Ψ浅?蒲В褪羌饨小H绻憔醯谜夂芩耍悄憔圆恢溃笨吹姐殂橄恃右桓鋈硕钔妨飨吕词钡男那椤N业谝环从褪腔耪牛轿业募饨校Чス艘咨哪侨喝伺乱幢鹑耍鸵缓宥⒘恕�
此时我终于能清晰地看到顾易森的状况,包括表情,伤口。我有些晕血,但是我怕他死在我面前,所以忍着呕吐和恶心的感觉慢慢靠近他,他大剌剌地躺在地上,急促地喘气。就在我蹲下来时,他忽然猛地睁眼,我再次吓了一跳。他没有说话,一直就这么看着我,瞳孔幽深,我觉得这样有点奇怪和尴尬,就问了句,“你受伤了啊?”问完后觉得这简直是废话,而顾易森的表情也告诉了我他对这句话的感受,他再次闭上眼睛。
可能是太怕他会死在这,我说了句“你等我一下”,然后快速地跑到路边的药房,买了消毒药水和纱布。到达那的时候,顾易森已经走到了巷口,准备离开,看见我,只抬了抬眼皮,若无其事地用衬衫袖口擦擦额头,血已经部分地凝固,但是在白色的衬衫上还是特别刺眼。
“喏,给你,我不会包扎,你自己来吧。”可能那个时候我的心里已经把他定位成一个和言驰一样的隐形打架专业户,以为他对这种伤能处理自如,我把袋子放到他手里,他的手没拿住,袋子掉到地上。他看都没看,就直接绕过我。然后我脑袋一热,鬼使神差地拉住了他的袖子——沾着红色的血的袖子。
正式打照面第三次,他第一次对我说话,用了三秒,说了三个字“别,管,我。”
他的语气不是恶狠狠的,尽管是一字一顿,但是我听来,却比那样更让我难受。顾易森本就瘦,长得又高,背影看起来格外落寞,我觉得如果他胖一点可能就会显得更好看些了。估计那样那个圆圆脸又会更痴迷他,想到她,我觉得有些不舒服。“你不应该这样,你成绩那么好,不要再和那些人混在一起了,自毁前程。”
我发誓,我当时绝对是因为看了《我为歌狂》,幻想自己是丛容,可以拯救堕落的叶枫……但是顾易森他不是叶枫,在后来的几个月,都没有和我有任何接触,看到我像陌生人一样,一点表情都没有。我依旧频繁地在学校的成绩优秀榜上看到他的名字,每次都是名列前茅,我不爱学习,跟着于一颖,多少也努力点,但是和顾易森的差距还是大得离谱。
高一下学期期末考试考完,面临分科,我不爱文科不爱理科,而且两科成绩差不多,因为于一颖选了理科,我便跟着她。分班结果出来不在一个班,我有点伤心,就是那么巧,从小到大我和于一颖都是在一个班,现在我们的教室一个在二楼一个在四楼,隔得那么远,让我觉得非常迷茫。
迷茫的第二个原因是教室旁是高三的教室,也就是顾易森的教室。在僻静的四楼,只有两个班,一个是我们班,另一个就是顾易森所在的提高班。我有点怕天天和他打照面,连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但是即使天天打照面,我在他面前依然是渺小的尘埃。
我进了高二,没有于一颖在一旁,开始懈怠起来,加上物理化学实在头疼,总是在午间被抓到办公室。特别是考试后,会被两科老师轮流修理得很惨。然后有一天,物理老师毫不顾忌我的自尊心手里拿着满是红色的卷子在走廊里狂骂我,我低着头没有言语,眼泪就要出来。
突然顾易森出现了,还是一样的阴郁表情,却语气柔和地对物理老师说,“能向您请教一道题吗?”。要知道,顾易森可是每年都会在大小的物理竞赛中获奖的,基本就不会问老师问题的。我的物理老师,年过五十的中年妇女竟然受宠若惊地点头,撇下我就直接和顾易森去办公室了。我完全没有搞清楚状况,但是三十分钟后,顾易森从办公室出来,手里是一张皱皱的纸。
那天放学后,我留下来做值日,做到一半忽然听到有人在敲窗户,我抬头,便看到顾易森对我做了个开窗的手势。我顿感心惊肉跳,把窗打开,他没有说话,把一张叠得四四方方的纸给我,然后就离开了。
我打开纸,发现是我的试卷,脸上立马觉得火辣辣的,但是仔细看,又不是当初那张纸,每道错题边都清晰地提示了错误的原因,没有具体的解答步骤,只提示了思路。在密封线内,有一行漂亮的字“订正好,我明天来收——顾。”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忽然一改态度开始关心起我的事来,反正从那件事后,他频频地神秘拿到我的卷子和作业,帮我订正,提出建议,还会推荐参考书给我,时不时出两道不知道哪里找的怪题。我们还是没有言语交流,但是如果当天的变现不如他的意,他会冷冷地看我一眼,然后拿出笔用力敲一下我的头,完全没有怜香惜玉的意思,我每每抱着头哇哇大叫,说下次一定好好做,认真做。
我告诉于一颖这些事,说他其实挺好的,于一颖翻了个白眼,说岳加南你是不是喜欢他。我想说是的,但是又觉得这样显得我太廉价了,动不动就喜欢一个人,虽然我很确定这件事。我为了他第一次和于一颖撒谎,第一次去买黑色的水壶,因为他从高二一直用着,第一次尝试吃胡萝卜烧肉,因为他每周点三次这个菜……我开始频繁期待和他的每一次见面,虽然没有任何言语,我觉得自己就像是特务一样,很刺激,但是没有安全感。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章
“然后你写情书追他?”我的声音已经开始有些倦意,说了那么多,终于被程澜一句话打断,我点点头,裹好被子,太困了,回忆太累了,我想我今天只适合回忆到这里了。程澜还睁着眼睛,看着帐篷顶,我想她可能经历着和我当时一样的心情,只是,她和我不一样的是,她不敢承认。
由于过度的夜聊,第二天早上我和程澜都醒得很晚,走出帐篷看到齐晟已经收拾好了他的帐篷,生的火上煮的一锅香喷喷的小米粥。我们的一脸倦容和他的神清气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露营地有水,齐晟帮我们每人打好了一盆,水有点凉,但是洗完脸终归是舒服了不少。我迫不及待地去染指那些粥,程澜则一动不动。
齐晟把盛好的粥给她,“吃一点吧。”程澜不喜欢吃早饭,她的理由冠冕堂皇,就是早上起来不舒服,胃里难受,没有吃东西的胃口。我曾经嘲笑过她像个孕妇一样,她也欣欣然接受了,还是懒得吃一口早饭。
“吃不下。”程澜突然就像个小孩一样别扭,我偷偷抬头看齐晟的表情,他几乎是耐着性子在哄着她,我忽然心里一阵酸。我是做梦都不会梦到顾易森这么温柔地对我,这个情景倒像是我对着他。我用脚踢了踢程澜,眼神示意她“差不多了啊”,然后她努了努嘴,接过了齐晟手里的粥。
我们下午启程回去,阳光太好,太温暖,照在身上让人有些昏昏欲睡。程澜不到十分钟就睡着了,我也困,但是怕没有一点声音齐晟也睡着那就不好玩了,所以强撑着和他找话题聊。我和齐晟见过很多次了,从大学开始,但是绝对不算是有话聊的那种。一是他和程澜的关系有些不清不楚,二是他本身就话不多,我们有一定年龄差距,代沟谈不上,不过我对比我年纪大的人总有些奇怪的忌惮心理。
我们聊了会他在做无国界医生时候的事情,齐晟已经不做那一行挺久了,现在在市里的一家大医院当主治医师,他则问问我关于我的工作什么的,一会儿就没什么可以聊了。我们工作的专业性都太强,不是内行人根本就无从聊起。后来不知怎么的就把话题扯到了程澜身上。
齐晟说“她是个挺乖的孩子,但是太乖了,从小就是。”说话的口气虽是像个长辈,但是话语里透露出的怜爱是掩盖不住的。
我说“是啊,所以偶尔闹闹小脾气也拿她没办法”,其实我和程澜相处一直是我比较像小孩,她再很多方面都比我成熟理智的多,虽没有于一颖那种运筹帷幄、掌控大局的女王气概,也绝对是不让人操心的那种。齐晟之所以把她说成是个孩子,我想很大一部分的原因还是因为他们在彼此心中的特别。
程澜睡得特别沉,齐晟先把我送回家,我说就不要叫醒她了,让她好好睡吧,然后我们便告别了。我原先设想的回到家的场景是打开门看见就听见悠扬的音乐声,看见顾易森在家看片子。他最近在看一套偏文艺的纪录片,每每都废寝忘食。
但是家里没有人。
他昨天下午给我发过短信,说今天会在家的。我想着他可能去超市了什么的,可是看到家里的拖鞋、水杯都是我原先离开前的状态……也就是说,他昨天又没回来。我对自己说不要乱想,他应该是被什么事情耽搁了吧。可是越是这样就越忍不住胡思乱想,他以前从来都不会莫名其妙不回家的,像聚会这种事也极少发生。
我开始给他打电话,电话马上就接通了,但是那头的声音却是个女声,“你好,请问您是顾易森的家人吗?这里是A大附属中心医院,顾易森出了车祸。”
只一瞬间,我的脑袋轰的一响,立马就空白了。“我是!他现在怎么样了?”我的声音还是装得很镇定,我考虑过很多情况,但是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受伤不是很严重,但是另一位沈小姐伤势较重,请问您能帮忙联系她家人吗?”
我不认识什么沈小姐,但是我现在没空想为什么有个女人和我的男朋友同时出车祸,我回答她不认识,然后就收拾东西匆匆地赶往医院。
路上堵车,我等不及,下了出租车几乎是奔到医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