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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一个人,爱我如生命-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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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侧过头不出声,原来心疼到极点,就会变得麻木。
  她叹口气:“嘉遇这人命犯桃花,这辈子就栽在女人手里。一动真格儿的准倒霉,先是一个范淼,接着是彭维维,然后是你。我第一次看到你被吓了一跳,眉梢眼角说不出的象,笑起来活脱脱就是小一号的范淼。”
  我怔怔地望着眼前的刀叉杯碟,张张嘴却发不出任何声音,像是完全失去语言能力。我不知道后面还有多少意外需要我做好心理准备去承受。
  罗茜仿佛没有看到我惨变的脸色,依然自顾自说下去,“嘉遇有没有跟你说过范淼?她比嘉遇低两届,是他们系有名的美女,千辛万苦追了一年才吊上手,跟朵花儿似的捧着,就差做个牌位把她供起来了。那年给老爷子办完丧事,嘉遇急着回匈牙利还债,把手里仅余的三十多万交给范淼,让她帮着付笔进货的尾款。没想到那妞儿看孙家树倒猢狲散,再也不是以前的孙家,居然不声不响办好了留学手续,却一直闷着不吭声,等他前脚离开,后脚她就带着三十万消失了。那可是九几年,三十多万还真当钱花。他被困在匈牙利,最惨的时候,手里只剩下六百美金,回国的机票钱都不够。他没了办法,只好来乌克兰另打天下。”
  说起这些,罗茜的脸上有一丝恍惚的微笑。
  我能够想象得出,孙嘉遇初到奥德萨,举目无亲人地两生,她提携他帮助他,身处异乡的男女彼此慰籍,互取所需。
  而事后,事后总是一样的。
  我终于苦涩地问她:“他是恨她还是忘不了她?”
  罗茜再点起一支烟,无奈地笑笑:“以前追过你的小男生,隔这么多年,你还能记住他们长什么样吗?”
  我怔怔地摇头。
   “这就对了,女人只会对让她们流泪的男人念念不忘,男人也一样。他们只记得让他们伤心的女人。”
  什么都不用再说了,我把头靠在手臂上,浑身发软,手脚都已麻痹,完全动弹不得。
  最后罗茜把一个纸袋交给我,“公共场合别打开,回家再看。你要真为他好,就别再纠缠,让他踏踏实实离开。”
  她摸摸我的头发,想说什么终于没有说出来,叹口气结帐离开。
  我一动不动地伏着,时间长得惊动了领班,他过来询问:“小姐,是否需要帮助?”
  我摇摇头,他对我笑一笑,悄无声息地退下。
  我没听罗茜的劝告,直接撕开了纸袋,伸手摸进去,然后我控制不住地翘起嘴角。
  纸袋里果真是五沓面值一百的美金。
  另外夹着一张纸条,最上面写着“玫玫”,然后一片空白,最后才是一行歪歪扭扭的字:“忘掉这一切,继续你的梦想。往前走,会有人比我更爱你。”
  我呆呆看着,实在忍不住微笑。
  他还真是个妙人儿,第一个女友拐了他的钱跑掉,他就用钱一个个打发掉身边的旧人。
  这就算是补偿吗?十个月的心碎情伤,换回四十多万,这笔生意,还真划算。
  真是划算,我仍然只能微笑,因为实在哭不出来。
  我把纸条凑在烛火上,眼睁睁看着它缓缓化为灰烬。
  但我不相信,过去的日子里,那些点点滴滴中流露的真情和爱护,都只因为我是某个人的影子。
  我也不相信,一起经历过这么多,几乎抵得上别人一生一世的相守,就因为我不识人心险恶再一次做下的傻事,他会忍心再不见我。
  我完全不相信。
  我心里存着一线希望,一天天数着日子。
  但他始终没有任何音讯,直到第十五个夜晚象其他夜晚一样无声消逝。
  一切都已过去。
  窗外无名的古树,繁花早已凋落,枝头的绿叶开始泛黄,奥德萨这个漫长的夏日终于结束。
  缘起缘灭,光转流年,所有的终会结束。
  我开始收拾行装准备回国。孙嘉遇说得对,这个城市真的与我八字不合。
  能送人的东西都送了人,我想把关于这个城市的一切记忆,一笔抹去,我再也不会回来。
  到机场送我的,只有邱伟。在安检口,我笑着与他道别。
  “赵玫,别恨他……”邱伟看着我,欲言又止。
  我打断他,努力露出最轻松的笑容,拎起行李大声说:“邱哥,如果你回北京,一定来找我,我请你吃饭。”
  一路滑行,波音七四七终于轰鸣着冲上蓝天,从舷窗望出去,硕大的机翼下,是乌克兰广袤的原野,黑海波光粼粼的水面,在阳光下如金鳞点点,跳动不已。
  这一天是八月二十四日,美丽的乌克兰平原已经初现秋意,但我再没有机会走在深秋温暖的阳光下,身后是黄叶飘零的海滨大道,眼前却如画卷一般,展开一片绚烂火红的山楂树林。
  我对着窗外挥挥手。
  再见,奥德萨。
  再见,乌克兰。
  
  
  尾声  
  
  一年半后的一个下午,我在学校的BBS上,无意中发现一条五个月前的旧帖。标题用黑色的粗体字写着:“不顾一切寻找中国学生赵玫!”
  打开帖子,正文非常简单,只说让本人或者知情人看到帖子尽快联系,下面是邮箱地址和联系电话,最后的署名是程睿敏。
  这个名字我还记得,两年前的北京首都机场,温柔平和的笑容,令人印象深刻。
  我望着题目呆了好半天,才想起那段时间我人在希腊,所以没有看到。奇怪的是,为什么事后竟没有一个同学提醒我?再琢磨一会儿我明白过来,从来维也纳音乐大学报到注册的第一天起,我一直用的都是英文名字“May”,而帖子上显示的,却是拼音“Mei”,大概留意到这个帖子的人,都没有把这个名字和我联系在一起。
  我迅速关上帖子,打算忘记这件事。以往的一切,我再也不想沾上半点关系。
  但那天后来的几个小时,无论我做什么,不管看书还是练琴,眼前总是晃动着那触目惊心的几个字。
  不顾一切。
  我敲着琴键犹豫很久,还是回到计算机前,按照帖子上附的地址发了封邮件给程睿敏。
  他的回复快得出乎意料,第二天我就收到回信,却是一封空白的邮件,里面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网站的链接。
  点进去,是Chinaren的同学录,我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迎面看到孙嘉遇的一张黑白照片,下面竟是他于五个月前因胃癌去世的消息。
  主贴里说:在离开乌克兰前就已经发现病情,回国后进行第一次手术,打开腹腔二十分钟即行缝合,因为不再有切除病灶的必要,已经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
  发帖人就是程睿敏。
  他在最后总结:世间最痛苦的事,就是眼睁睁看着朋友或者亲人,在你面前一天天枯萎凋谢,你却无能为力。这样的创伤,终其一生不能痊愈。
  而照片后面的跟贴,充满了缅怀的文字和十年前的老照片。
  那些或站或坐的集体照中,少年时的孙嘉遇并不十分触目,和他周围的同学一样,眼神清澈,笑容单纯灿烂,是可以透过显示屏触摸到的青春。
  我定格在电脑屏幕前,手指不能移动分毫,视线渐渐模糊。那些我以为早已遗忘的往事,又在眼前一一鲜活。也许它们从来都没有离开过我,只是藏在某个黑暗的角落,一经召唤立即在阳光下现身。
  我伸出手,打算象以前一样去摸他的脸,手指触到的却是坚硬冰冷的屏幕。他毫无知觉,依然隔着屏幕微笑注视着我,笑容依旧诱人。
  我想起他摔伤后曾被我逼着做过一次全身体检,还有他最后的决绝和放弃,这其中的种种异常,当年我从未往心里去过。
  恍惚中拨通程睿敏的电话,听我报上姓名,他“哦”了一声,随后陷入长久的沉默。
  隔着六千公里的时空和距离,我听到他叹息一样的声音:“那时候我拼命在找你……维也纳音乐大学和格拉茨音乐学院都贴了寻人启事。你到底看到了,可是太晚了……太晚了……”
  电话最终从我手中悄悄滑脱,无声地滚落在地毯上。
  一周后我收到一个来自国内的包裹,包裹里是妮娜那本熟悉的《圣经》,同时附着程睿敏一封短信,信中说最后的日子孙嘉遇一直把它带在身边,直到去世。
  我慢慢地翻开,柔软的羊皮在我的手指下发出细微的轻响。烫金的羊皮封面,因为无数次的摩挲抚摸,褪色磨损得十分厉害,尤其是四个书角,已经破得露出下面的底色,却被人用透明胶带细心地粘补过。
      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心电感应,我下意识地揭开那些胶带,拆开封底,果然,一张照片轻轻飘落在桌面上。
       照片上是二十二岁的我,正靠在一架钢琴上,对着镜头笑得肆无忌惮。
       翻到背面,我看到一行黑色的字迹,上面写着:我的女孩,祝你一生平安喜乐!落款是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四日,我满怀伤心离开奥德萨的日子。
       世界在我眼前逐渐褪去缤纷的色彩,最终变成了黑白两色。
  我记起那张被我烧掉的纸条,原来他是想用那些空白告诉我,他能为我做的,只有这么多。
  可惜当时的我,以为自己从此看破红尘,看透了男人。
  那时太年轻,我不懂。
  如今我终于明白,却已经太迟太迟……
  人们都说,奥地利的春天是世界上最值得留恋的春天,窗外此刻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春日, 西斜的日光透过白纱窗帘,在墙壁上留下模糊的光影。清风透窗而入,带来孩子们银铃一样的笑声。
  我却听到心里细碎的一声轻响,仿佛就此关上了两扇冷宫的大门,所有的心事终化灰烬,关山万里,从此再无任何心愿。
  伸出手,我看得到手心里流沙一样逝去的旧日时光。我曾经遗失在奥德萨的爱情,十个月的时间,竟成为一世一生。
  原来爱一个人,由人由天,就是由不得自己。
  那些属于生命里美丽的瞬间,当时并不觉得珍奇,可当我回头时却发现,原来最灿烂的一刻已经过去。
  奥地利的冬天也多雪,但是我再没有遇到一场雪,大得过当年喀尔巴阡山麓那场雪。
  我也再没有遇到一个人,象他一样爱我如自己的生命。
  那个吉普赛女人对我说:你的身体在一处,心却在另一处。在神的驱逐下,永不停息地流浪。
  原来一切早已注定。
  我认了命,反正怎么过,都是一生。
  


我的名字对你有什么意义?
它会死去,
象大海拍击海堤,
发出的忧郁的汩汩涛声,
象密林中幽幽的夜声。

它会在纪念册的黄页上
留下暗淡的印痕,
就像用无人能懂的语言
在墓碑上刻下的花纹。

它有什么意义?
它早已被忘记
在新的激烈的风浪里,
它不会给你的心灵
带来纯洁、温柔的回忆。

但是在你孤独、悲伤的日子,
请你悄悄地念一念我的名字,
并且说:有人在思念我,
在世间我活在一个人的心里。
  
                             ——普希金 《我的名字》


……
以下新版出书内容
……

  【前传】今夜我不会遇见你

    罗茜在B大四年,名声一直不怎么好。客气的,说一句她风流债太多,不客气的,便直指她道德败坏,以玩弄异性感情为乐。别人这么说,也不是没有道理和根据的,从大一到大四,两件惊悚的风流案足以让她全校闻名。
  第一件,发生在罗茜大二那年。一个新闻系的男生,因为爱上罗茜而和女友分手,结果那个女孩一时想不开,半夜爬上女生宿舍的天台。幸亏被同宿舍的同学及时发现,没有酿成悲剧,最后涉案三人都脑了一个灰头土脸,各背了一个处分。罗茜同时还得了一个外号,叫“名誉校长”。意思是说,B大的校长走出来,不一定人人都认识他,但是罗茜这个人,却是校内大名鼎鼎的新闻人物。一提到罗茜的名字,几乎每个人都会反应:哦,就是中文系那个长得有点像伊丽莎白。泰勒的女生?
  最后这件事,则完全演变成一场血光之灾。身为中文系大三学姐的罗茜,是主角之一,另一个主角却是一名大一新生,政经系的黄炜。
  出事那天,已临近寒假前夕,大寒刚过,北京城内大雪初霋,正是一年当中最冷的季节。黄炜冒着寒风在女生宿舍楼下苦等罗茜四个小时无果,在晚饭前后人流量最大的时候,从羽绒服里掏出一把锋利的德国军刀,当中切断了左手两根手指,霎时鲜血喷涌,宿舍楼前顿时渣炸了锅一样,吵吵嚷嚷乱成一团,有被满地鲜血吓得号啕大哭的,有扑上去帮忙止血的,有狂奔而去找老师的……黄炜在众人的包围之中,依然声嘶力竭喊着罗茜的名字,情绪激动地质问:“我那么爱你,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后来黄炜被送进医院,两根手指万幸是接回去了,可是功能却打了一半折扣,恐怕终生再无法完全伸直。
  事发时,罗茜就躺在宿舍里,耳朵里塞着耳机,一边听歌一边看小说,因此楼下的喧扰混乱她一直充耳不闻。知道舍友打饭回来,告诉她惨剧发生的经过,罗茜的目光才似乎呆滞了一瞬,随即若无其事地问了一句:“人呢?”
  “送医院了。”舍友回答。
  她面无表情地“哦”了一声,重新塞上耳机,翻个身照样读她的小说,完全没有看到身后几个女生互相交换一下眼色,脸上纷纷露出深恶痛绝的表情。
  罗茜在宿舍里的人缘不算很好,其他女生对她评价不一,但有几个词是空前一致的:孤僻、刻薄、冷血,还有——放荡。黄炜“断指事件”之后,在舍友 眼里,她已经变成了透明人。她们在一起谈论男生,交流毕业后工作的去向,共享零食,却默契地将罗茜孤立起来。只要罗茜一出现,原先叽叽嘎嘎的说笑声便会戛然而止,大家各自使个眼色,然后各忙各的,完全当她这个人不存在。
  这种明显的敌意,罗茜感受得非常清楚,同样的情景发生过两三次之后,除了晚上睡觉,她就不怎么回宿舍了。不过,她并不发愁没有地方消磨时间,因为即使有黄炜的覆辙在前,约会她的男生依旧络绎不绝。仅仅一个周末的晚上,她就有上下两场约会,先和一历史系的男生跳舞,十点之后再与生物工程系的另一男生去看夜场电影。
  打扮妥当挽着大衣出门,在宿舍楼门口的镜子前,罗茜停下脚步,略略站了片刻。
  镜子里的女生,高挑而丰满,酒红色的紧身羊毛衫与蓝色的弹力牛仔裤,勾勒出三围分明的成熟身段,开的极大的V型领口处,裸露着大片白皙诱人的肌肤,而丰厚柔软的双唇,微微上挑的嘴角眉梢,更让她的五官充满与年龄身份迥异的妖冶艳丽。
  这个样子的罗茜,在B大校园里穿行,总会赢来超过百分之九十的回头率,但背后那些窃窃私语里,却不一定都是褒义的用词。有人偷偷评价说,她颇像《埃及艳后》里的克莱奥帕特拉,具有毁灭性的魅力。更有促狭的物理系男生跟在她身后,手掐秒表嘴中念念有词,位的是计算她胸前双峰波峰至波谷的振幅与实践,以便计算出它们的平均颤动频率。
  对这些不和谐的声音,罗茜完全不在乎,即使她知道那些约会她的男生多数贪恋的不过是她的美色,她也不在乎。
  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罗茜挑起嘴角嘲讽地笑笑,心理再明白不过。即使她恶名在外,它们也肯和她厮混,并且肯从为数不多的生活费里,抽出几张钞票请她吃饭、跳舞看电影,不过是以为她身上有便宜可占。而且从他们谈论起黄炜时那种鄙夷兼幸灾乐祸的口气中就能知道,当目睹他人遭受痛苦时,男人比女人更缺乏同情心。
  罗茜从镜子前离开,再次在心里下了结论:男人永远都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没有什么好东西,更不会有什么真感情。
  但她的结论还是有一点疏忽,这世间没有绝对但真有异数,到底有人来为黄炜打抱不平了。
  这天是个周日,天气阴沉,下午四点,光线就已昏晦不明,室外温度骤然下降。中午半融的积雪此刻又重新冻上,光溜溜的更加湿滑难行。
  罗茜在校门口下了公交车,抱着一个双肩包,小心翼翼地择路而行。尽管她已经非常小心,但仍然不时趔趄一下。书包里藏着几个玻璃瓶,里面盛着母亲特意给她现做的辣椒肉丁和豆瓣酱。
  她只顾专心护着怀中的易碎品,后面有人连声叫:“喂——喂——喂——喂……”她都当做没有听见。
  身后那人终于不耐烦,随着车铃脆响,一辆捷安特山地自行车擦着她的身体滑过,在斌面上轻盈地转过一个高难度的一百八十度,然后两条长腿一支,截住了她的去路。
  眼见躲不过,罗茜只好停下脚步,摆出一个冷若冰霜的表情:“你要干什么?”她以为又是一个趁机套瓷的男生。
  不了那男生一脸愠怒,骗腿儿从车上跳下来,将自行车随意往路边一摆,叉腰站在她面前,大声问道:“罗茜!黄炜还躺在医院里,你倒跟没事儿人一样!你这人有没有良心啊?”
  罗茜立刻明白了,脸上慢慢现出她那招牌式的嘲讽笑容,同时用轻蔑的眼神上下打量着眼前的男生。
  这人一看就是个大一的新生。先不说那种明明愣头愣脑却自以成熟的表情,就从他羽绒服胸前端端正正别的那枚校徽上就能看出端倪。老生很少戴那个,因为不屑一戴,走在校园里,都是B大的人,谁又戴给谁看?只有一年级的小豆包儿,才会炫耀地戴着它招摇过市。
  不过这小豆包儿的脸,虽然带着脱不去的青涩稚嫩,眉目却意外地英俊,个子也不低。罗茜的身高在女生里算是比较高的了,穿着高跟靴子也只到他眉毛下面,保守估计他至少一米八零。
  罗茜心里有数了,把书包挂在肩上安置好,她开口:“你是黄炜的同学?”
  “啊,怎么地?”小豆包儿仰起脸来面带挑衅。
  “跟他一个宿舍的?”
  “嗯,我住他上铺。”
  “你叫什么名字?”
  小豆包儿不高兴了,拉下脸问:“我叫什么关你什么事儿?”
  他的表情虽然幼稚,声音却好听,音色相当清澈。是那种被中文系的女生形容为青檀击玉一样的嗓音。
  罗茜笑笑:“你要为同学打抱不平,总得让我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吧?”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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