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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辈低眉顺眼笑了笑,心道真想一耳刮子抽死你丫的,为了一个月的忘忧丹就把事关冥界未来的魔尊送给吾辈当花种,难怪吾辈种不出来花来,吾辈替你们冥界养了那么多年领袖,难怪玉帝老儿早看吾辈不顺眼。
“不好啦,不好啦!嘉禾殿下!魔尊在南天跟浮黎仙帝打起来了!”
黑白两色的鬼差连滚带爬冲进来一叠声的喊,背后跟着方才进门一脸阴鹜的太攀蛇。九重一听立马滚成一个毛团缩进嘉禾怀里,在地下挺尸的骨姬闻此也爬出来张望,一脸的焦虑之色。其实吾辈也很焦虑,就算这么些年不见,吾辈还是知道浮黎的火爆脾气是出了名的。但吾辈更好奇,浮黎一向不屑与下仙和冥界打交道,这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究竟是缘何打起来?嘉禾已经站起身,放下怀里的毛团,“你跟骨姬好生呆在府里守门,本殿去看一看。”
那尾通体碧绿的太攀蛇已经悄无声息缠绕上嘉禾的周身,这回嘉禾没有摆脸色,只看着吾辈眯了眯眼睛,“呆石头,魔尊一向很听新宠的话,你要不要随本殿去西天劝架?本殿怕一个人劝不住。”接着又转头不耐烦得扒拉了一下搭在他肩上的蛇尾,一脸嫌弃之色,“喂!河晏你能不能把你的腿收一收!好好做人,好好走路!要不是看在你很能打的份上,本殿看得上带你?”
“不要。”河晏冷冷吐出两个字,好整以暇在嘉禾身上调整了个舒服的姿势,眯起眼睛吐了吐红芯,一脸满足的表情。
“呸,不要脸的死变态!懒死你算了!走一步路有那么难么?”嘉禾难得这么不顾形象的骂人,但敬于太攀蛇世间第一毒的战斗力,思量着劝不住架也不能输了给冥界丢脸面,只得满腹牢骚驮着几十公斤的蛇身,捏诀驾云的时候差点闪到老腰。
吾辈顺手折下一株彼岸花,隐掉灵力缩了进去,“嗯,要多为殿下着想,还是这样比较轻巧好拿。”
“……”嘉禾认命地把花插/进头发,也不耽搁,径直往南天奔去。
去南天的路吾辈很熟悉,去辰兮的紫宵宫吾辈更是闭着眼睛都能摸过去,但远远的瞧见重重雾霭里巍峨端庄的飞檐翘角和花团锦簇的十里红毯,吾辈还是没出息的紧张了一下。
“谁不知道你魔尊在府里供着鸿钧老祖的画像,天上地下找了那么多替代品想干什么你自己心里清楚,可惜可惜,当初我跟鸿钧在一起喝酒下棋调戏小仙娥的时候,你还是老鼠屎大的一颗种子。”
隔了万把年,再听浮黎仙帝的声音,吾辈觉得忒亲切。
陆臻脸色很不好,弯起潋滟的眼角阴测测的笑,“也不知当初是谁哭得一把鼻涕眼泪跑去阎王殿求查生死薄,可惜可惜,连那人的残魂都守不住,还指望给他投个好人家么?”
两个人互相揭短揭得痛快,从南天门一路打到紫宵宫,周围立了许多前来观望的小神仙,司空见惯般仰头看得津津有味,嘉禾倚着一棵开得甚好的桃花树,拢着袖子估摸着陆臻和浮黎火气散的差不多了,才及时一步跨出,笑眯眯道,“哎呀,浮黎仙帝打累了要不下来歇歇?今日辰兮上神大婚,莫要冲撞了喜气才好。”
缠在他身上的太攀蛇吐了吐芯子,懒懒地滑下来,看用不上他,便化成人形没骨头一般靠在嘉禾身上。陆臻往这边瞧了一眼,默不作声朝嘉禾走来。
吾辈正左顾右盼脖子伸得老长往紫宵宫里头看,盼着能看见些什么,只觉得身子一轻,被人捏住,陆臻凑近嘉禾,状似无意的抬手抽下插在他头上的彼岸花,放在鼻子底下轻嗅。
吾辈被他在大庭广众之下嗅着,不禁老脸一红。转念一想,不对呀,吾辈此刻不过是一朵花。于是赶紧往里又缩了缩,心下戚戚然,好像自从降魔塔见到陆臻以来,吾辈总是缩啊缩的活得很憋屈。
在场的众位小神仙见到魔尊对嘉禾的此举动,齐刷刷把探究的目光转过去,嘉禾捂着脸撇过头去,娇嗔了句,讨厌。
吾辈嘴角抽了抽,在心里骂了句老不要脸的。
“魔尊的这点小爱好人尽皆知,不过别太过分就是。我话已经说得很明白了,我不欠鸿钧什么,那一半的修为,是他自愿给我的。你不信也没办法,大不了以后,我们见一次打一次,我随时奉陪。”浮黎一袭木兰青的广袖缎袍,尖削的下巴,轮廓有些刚硬,眉目冷傲孤清又盛气逼人,他风姿如玉得立在紫宵宫殿的红毯上,眼里满是余消的怒气。
“你不开口,他如何给你?修为?浮黎仙帝恐怕记错了吧,敢问你闭关的九百年里,重燃灯魂到底拿的是鸿钧的修为还是灵魄?”陆臻捧着吾辈寄身的那朵花,语气晦涩难明。
吾辈叹了口气,其实浮黎,确实不欠吾辈什么。当初绛珠灭了魂灯闯下大祸,辰兮跑去顶下所有罪名,浮黎在气头上,本来已经准备将两个一起扒皮拆骨受堕天之罚,吾辈为了讨回辰兮,心急火燎赶去浮黎宫。当时浮黎仙帝就那么抱着空无一物的魂灯孤零零坐在偌大的浮黎殿,下人们怕被怒火殃及,都是能躲多远躲多远,吾辈去的时候不知道他已经一个人在那里枯坐了多久。他手里的魂灯已经冷透了,却还被他紧紧箍在胸口,好像这样就能捂热似的。听到吾辈进来,浮黎缓缓抬起头,带着颤音,
“我欠了杜衡许多,还是来不及还了。”
他那双一向流转生辉的眼睛竟落下泪来,“鸿钧,你知道灯灭是什么意思么?就是天上地下,星河万里,再也见不到他了。”
原本准备好替辰兮求情的话就噎在喉咙里,被生生咽了下去。吾辈在他跟前蹲下,慢慢抚上那盏灯,“若吾辈能让这盏灯重燃,你可不可以答应吾辈,赦免辰兮,从轻发落绛珠?”
吾辈活了太久,比浮黎仙帝和姚华天君都活得久,当年跟吾辈一同开天辟地的上古女娲,混鲲祖师,陆压道君都已相继隐归弥散,与天地融为一体,四大创世元灵的光辉事迹被镌刻在金灿灿的通天柱上,供无数后辈奉读瞻仰,吾辈作为唯一一个活着的教科书式的楷模,在天界的地位却越来越尴尬,玉帝心知吾辈体内的洪荒之力藏得太久,必成三界隐患,其余小仙见了吾辈也是战战兢兢,又敬又畏,吾辈除了浮黎和瑶华,身边连个说知心话的人都没有。
吾辈有时候很想念宇宙洪荒之初跟女娲一起用闪电和雷霆劈开万里绵延山脉,与混鲲在东海掀起三千尺巨浪一路呼风唤雨开拓北冥,和陆压君在万里雪原用光的速度比赛奔跑,跑过的地方冰雪消融,化作水草丰茂的土地。乃至后来吾辈收了大弟子盘古,把手教他开天辟地,那些日子吾辈是何等肆意自由,虽然没有现在这么些虚浮的头衔,却是真的在活着。
吾辈知道,吾辈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曾经同一时代的人,该走的都走了,当年的少年豪气,陪吾辈劈手斩万里妖魔,捏土造人吞云吐雾搬星射日的人都已经不在了,这个和平祥瑞秩序井然的年代不再需要吾辈,吾辈只身留着,只会徒增猜忌和负累而已。最好的谢幕,就是给自己挖一座漂亮一点的坟,也让玉帝少操一点心。
于是吾辈便做了个顺水人情,虽然浮黎仙帝手中的灯灭了,残魂没有了,但吾辈一半的灵魄重燃一盏灯绰绰有余,灯燃起来,只要那残魂还有一丝执念,便会循着光亮慢慢找来,再漆黑的路途,有了方向,总有一天,残魂会补全,那个人会回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 洪荒之力被玩坏了,现在看见这个就想笑233333333
☆、瑶华
嘉禾一瞧气氛又不对了,赶忙一把抓住太攀蛇上前挡在陆臻身前,朝浮黎笑得比狐狸还媚,“浮黎仙帝啊,对不住,你也知道我们魔尊大人可怜得很,跟你一样花大功夫在等一个压根就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的人,所以浮黎仙帝您就多担待一些,凡间有一句话说得好,同是天涯沦落人,相煎何太急,小人何苦为难小人呢?”又转过头恶狠狠瞪了一眼陆臻,低声道,“都说了让你见到浮黎绕道走,你这是专门找不痛快的么!”
浮黎仙帝这回大约也是打累了,哼了一声,转身护着那盏燃魂灯慢悠悠走了,路过吾辈身前的时候瞥过来一眼,那盏灯的火苗跳跃了一下,燃得更鲜亮了,“魔尊大人手上的这朵彼岸花,实在开得甚好。”
仙乐缓缓奏响,大约是吉时将近,两旁的小神仙低头让出一条道来,陆臻把花揣进胸口,隐进一旁的人群,嘉禾被几十公斤没骨头的河晏紧紧贴着,气急败坏扒拉不开,步子慢了许多,转眼就被甩在后面,吾辈趴在陆臻衣襟领口努力伸头往外瞧熙熙攘攘的众仙。
“想看干嘛不出来看?”是陆臻揶揄的低笑声。
吾辈被发现了,也是意料之中,便窝在花里道,“我没见过这种大场面,出去了怕给魔尊惹笑话。”
“但本座想多看看你的样子。”
陆臻今日着玫瑰红蹙金双层广陵袖口锦袍,立在人堆里比新郎官还扎眼,吾辈实在不想跟他站在一起,“但石生只是一个小小石妖,经年在降魔塔待惯了,初次到仙气腾腾的九重天,受不住这铺天盖地的祥瑞之气,恐怕无法太久保持人形。”这个时候就要装柔弱,吾辈又加一句,“回冥府,魔尊大人想看多久就看多久。”
陆臻闻此笑得更开怀了,弯着眼睛说,“本座带你去个地方。”
“哎哟,魔尊大人竟然也赏光来了,稀客稀客。”不用抬眼皮,吾辈也听得出这把花里胡哨的嗓音是瑶华天君来了。
“路过而已。”陆臻斜睨了瑶华一眼,一副我对你不感冒你不要过来的架势,干巴巴道,“本座最近没什么拿得出手的宠物,你莫要惦记。”
瑶华着金灿灿的弹花暗纹锦衣,脚下环绕着一只展翅的白鹤,细致如美瓷的脸上挂着老神在在的笑容,怀里还揣着一只左右拱来拱去幼/齿的虎豹,毛茸茸的煞是可爱,他仿若一点也没有听进去陆臻的撵人之辞,兴冲冲凑过去道,“魔尊大人啊,你瞧瞧,我新近花大价钱从菩萨坐下讨来的这只幼豹,可爱吧?你瞧瞧这纹路,这皮毛,这触感,多可爱,多可爱~~~”
吾辈觉得要不是碍于大庭广众,瑶华绝对会把头埋在小豹子身上猛亲几口再抱着打几个滚,陆臻也绝对会一巴掌招呼过去,要他能滚多远滚多远。这也算是瑶华天君的一个癖好,不仅他自己喜欢养奇珍异兽,也喜欢与旁人分享他养宠物的这份喜悦幸福之情,吾辈当年几次不留神,就被他拉住一通絮叨,当时辰兮在凡间历劫,吾辈想着平日诸位仙君见了瑶华都是绕道走,想来他也颇为寂寞,反正闲来无事且陪一陪他也好,却不想被他一拉一说,吾辈赶回观天镜往凡尘望的时候,差点没赶上看辰兮下葬。
陆臻硬着头皮伸手摸了摸小豹子,那畜生极通人性,湿漉漉的眼睛瞅过来,伸出舌头吧嗒吧嗒舔了舔陆臻的手指,头一歪,一副天真无邪的模样,倒也惹人喜爱。吾辈忽觉身子一轻,又被人捏了出去,“哎呀呀,谁送魔尊的花?都带到心尖上了。”瑶华一伸手就从陆臻胸口把花拿了过去,凑近闻了闻,那小豹子好奇心重,也伸爪子上下闹腾,吾辈若早知道今日变成花会被闻来闻去,绝对会考虑附到苍蝇或河晏身上。
“陆臻!陆臻!你快管管这条不要脸的臭长虫,好好的脚不走路,是煮来吃的吗!”嘉禾浑身都快炸开毛,一边扒拉着仍旧紧紧贴着他的太攀蛇,一边朝这边吼,一抬头,便跟瑶华对上了眼。
他止住步子,遥遥站在熙攘的众位仙君里,登时噤声脸色一片苍白,藏在袖子里的左手微微颤抖,太攀蛇好似有所感应,缓缓睁开碧绿阴鹜的眼睛。
于是吾辈便知道,嘉禾今日没喝孟婆汤,没吃忘忧丹,他一直没能忘。
却不想瑶华愣了片刻,眼睛闪着光朝嘉禾噌得迎过去,“啊呀,陆臻这就是你不厚道了,什么没有拿得出手的宠物?我看这条蛇就好得很,啧啧,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通透碧绿的太攀蛇,会化人了么?来来来,化一个我瞧瞧。”
河晏懒懒摆了摆尾巴,往嘉禾身上又缩了缩,瑶华本欲伸手在太攀蛇的头上摸一摸,不想河晏立马吐出鲜红的蛇信嘶嘶得叫,一脸警示,瑶华只得讪讪收回手,摸了摸后脑勺,干干笑道,“还是一条有个性的蛇,嗯,我喜欢!我喜欢!”
“瑶华殿下。”嘉禾僵在原地许久,才浅浅喊了声,其实瑶华殿下这个称呼,已经很多年没有人用过了。
瑶华天君这才打眼看了看眼前一脸木然立着的嘉禾,奇怪道,“咦,我认识你么?”
原来忘记的另有其人。
嘉禾便浅浅笑了,驮着几十公斤的太攀蛇,轻描淡写转身离开,“哦,抱歉,刚刚认错了人,瑶华天君自然是不识得我这种小仙的。”
“不好意思,我们府上的宠物,你恐怕要不起。”
陆臻把吾辈从瑶华手里抽出来,留他一人立在身后若有所思。鲜红的彼岸花开得很精神,陆臻往前行了一段,弯腰把吾辈放在一处泉水边,蹲下来笑着比划,“当初本座就是在这里长大重生,鸿钧总喜欢绕过来同我讲话,都是些辰兮和他的琐事,那时本座听着厌烦懒得理他,迟迟不愿开花,但有一日他忽然不来聒噪了,九重天又显得太过寂寞。现在想来,如果本座能早一些开花,他走的时候也就少一些遗憾了罢。”
吾辈听得很是感动,脚下潺潺流过的黄泉水仍旧是吾辈当年引的,浅浅的很清澈,陆臻的身影倒映在泉水里,好像成全了那幅厅堂中央的画。
仙乐缭绕,太虚钟撞了三下,吉时已到,众仙的喧哗渐渐低了下去,自发分开一条道来,十里红毯没有尽头般绵延到紫宵宫深处,霞光万丈的殷红祥云铺满天际,从朦胧的雾气里渐渐显现出两道瑞气万千的身影来,两人挽着手,身形般配,都着大红喜服。
吾辈缩在彼岸花里仰头望着,明明胸腔里什么都没有,却七上八下空得发疼。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两更~~喜欢的留个爪啦~(≧▽≦)/~打滚求评论
☆、婚宴
他携手的女子温婉的笑着,并行过红毯。辰兮就算穿红色,仍旧是一副清雅出尘的形容,五百万年未见,他眉目似乎褪了很多青涩,稳重了许多。他已经会熟稔得弯腰恭迎上仙,撩起衣摆行规矩的礼数,笑着说一些客套周旋的话,却再也没有当初跟吾辈在九重天擦肩而过时浅淡点头的淡漠少年的影子。
吾辈心很疼,不是因为这大红的喜色,是因为吾辈忽然了悟,人是会变的,吾辈喜欢五百万年前不谙世事清高脱俗的辰兮,却不得不承认,如今携佳人在侧熟稔于人情世故的辰兮笑得更加幸福。
“魔尊大人好久不见,近来可好?”他的声音依旧浅淡,绛珠手里托着一壶上好的桃花酿,眉眼弯弯立在一旁。
陆臻邪气得勾起嘴角,自发拿起酒杯,“甚好甚好,这杯本座敬你们二人永结同心,白头到老。哎?凡间是这么说的吧?”
辰兮闻此也饮了一杯,笑起来,“托您吉言,说起来,我还有些对不住魔尊大人,都怪当年去冥间看见彼岸花一时任性喜欢,却平白让魔尊背井离乡生活这么多年。”
“此言差矣,本座该谢你才是。”陆臻丝毫不客气,径直拿起酒壶,又自斟了一杯,“第二杯,本座敬你府门之谊,我们做了这么些年邻居,老实说,那些年本座听到你的名字太多次,晚上都会做噩梦。”他仰头一饮而尽,又斟满第三杯。
“第三杯,敬因你,本座才遇到栽花之人。”淋漓芳香的酒水慢慢浇满吾辈周身,陆臻低头望着那朵花,眼神竟变得温柔。
好吧,你没有仙帝手谕,也不便硬闯,这回我带你进去,记得回去了请我喝一壶桃花酿就好。
这杯酒,来得太迟,吾辈也知道,对辰兮的这份心意,也该到头了。
辰兮闻此脸色刷得白了下去,一旁的绛珠柔柔接过话头,“想来魔尊大人能遇见如此用心的栽花之人,实属一件幸事,就好比小仙本是一棵草,却能得辰兮上神这般眷顾,时时刻刻都是心存感激的。”
陆臻偏头笑笑,不再接话,辰兮走过去招待下一位客人。瑶华在一旁百无聊赖喂他的仙鹤喝酒,浮黎揣着魂灯跟大罗神仙侃得不亦乐乎,吾辈环顾四周觉得有些索然无味,嘉禾从刚刚就没见人,不知是不是回去了。
从前喜欢上一个人,很容易,放下一个人,也不过是一瞬间的事。
吾辈到底是个薄情之人。
陆臻低头看了看吾辈,“酒也喝了,来也来了,这就回去吧。”
无垠地狱的入口永远都是黄昏,奈何桥下腥臭的忘川水缓缓流淌,桥上行人来去匆匆,今日似乎格外的多,都围堵在桥头怨声载道不愿投胎,陆臻顺手捉过一个愁眉苦脸的鬼差问怎么回事,那鬼差一脸憔悴,“大人有所不知,不是小的们办事不力,而是实在无法平息这些冤魂沸腾的怨气,当今天子暴虐成性,穷兵黩武滥杀无辜,近来又嚷着要寻求起死回生之术,需要一百九十八个八字至阳之人的心脏祭天,现下京畿一片生灵涂炭,现在堵在这里的人都是被平白抓来掏心挖肺,又用黑狗血浸淫百日而亡的怨魂,故而戾气不散,无法往生,小的们也不知要如何才好。”
冲天的怨气里站着一个鹅黄衣裳的女娃娃,明明最小,却特别安静,不吵不闹很乖的样子,她见到吾辈看她,便冲吾辈微微一笑,这一笑,吾辈似乎在哪里见过。
陆臻朝那个女孩走过去,蹲下来柔柔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阿笙。”那女孩脆生生的答他,又指了指一旁怨声载道喋喋不休堵在桥头的怨灵,怯生生看着陆臻,“我知道他们想要什么才肯往生,如果我告诉你,你能不能让我回去。我娘亲病了,病的很重,我一走,就没人照顾她了。”
陆臻摸了摸阿笙的脑袋,“那你可要快些说,尸体下葬三日会腐烂,到时候你就回不去了。”
“啊……”女孩低头很难过的样子,“可是我已经死去七天了,早就没法回去了吧。”顿了顿,那小姑娘还是抬起头说,“他们想要拿皇帝祭天,用处死他们时一模一样的法子,才能平息怨气。”
陆臻皱起眉头,凡间帝王一向由星宿和龙神护佑,平白被杀,会触天谴,但因果轮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