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福克纳笔下的许多人物都穷于应付种种生活问题而一筹莫展,青年托马斯·塞德潘却发现了可奉为生活准则的逻辑。他一个人独自在洞穴中,不声不响,一动不动仿佛第一次看到了塑造他的姐妹们的脸容的绝望和勾勒父母一生的失败和落空。
深知若要想在“今后一生中保持自尊”,必须要“有所作为”,他把象征成功和生活舒泰的大种植园主当作自己的楷模;他奉行的“计划”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精心模仿。他的故事往往是一系列回忆过去大事件的谈话,有些是记忆中事,有些是想象中事。讲故事和听故事的人常常互易其位,由此可见种种复杂的动机和矛盾心情。
在小说的开端,罗莎·科尔德菲尔德小姐回忆中的谈话引出了去世已久的人物塞德潘。罗莎小姐的童年时期还没领略就已经消逝了。她的童年期是和“子宫内湿漉漉、毛茸茸的沉寂”联系在一起的,而她的生活却和持久的“狂暴的静止不变”联系在一起。
在她的谈话和意思中,却有着两种互相矛盾的冲动,创造的冲动和破坏的冲动,以毫不掩饰的种种方式结合在一起。她引发回忆,歌颂赞美,同时也进行审判、剖析。
这种双重性早就开始成为福克纳处理自己的经历和往事的特征,我们可以从他拿父母的生活加以发挥中看出来,也可以从他再现曾祖父的形象并把它写进小说,和他的消化吸收中看出来。通过想象的运用和模仿的策略,他开始从他伟大的祖先身上吸取题材。多年以后,他在《坟墓里的旗帜》中几乎略去了父母亲这一代。后来,创造了一个叫盖尔·海托华的人物(36),这个人的一生围着家族过去的大事转。
海托华儿时听老仆人讲过去的故事,一坐下来好几个小时,听得“神往而张口结舌,又惊又喜”。成年以后,他屡再回想起那些讲到祖父的故事,经常想起激动不已,他的祖父因而成了他生活中的伟大人物。正因为祖父早就作古,是个鬼,是“永远无法活生生看到的”抽象体,才变得“崇高、淳朴、热情”。海托华召回了一代长辈,打发走另一代:祖父的鬼魂变成实体,他“既了解又害怕”的父亲的形象却渐渐失去光泽,终于成了个“幽灵”。他在头脑特别清醒时忖道:“难怪我跳过了一代,难怪我没有父亲。”假如说青年威廉·福克纳不动不语地坐着或站着的时候所力图看到和重复看到的,是他父亲的失败和母亲的霸道的自尊心和占有欲的意义,那么,他在听故事时所寻求的,是可师事的典范。还在年轻的时候,大约在他开始探索自己所感到的孤独和寂寞前后,他开始探索自己选定或别人提供的典范,因为最终都归结到同一点上——他命名来源的曾祖父。在对榜样的求索中和对孤独的探索一样,他显露出本·沃森(37)所谓的“生动有趣地描述自己的稀世才能”。他还显露出取我所需地择要介绍的才能。我们从他开篇的简略手法就能极其明显地看出这点。老上校曾经是个作家,著有叙事体诗《蒙特雷之围》、剧本《失去的钻石》和数部长篇小说,包括使他声名大振的《孟菲斯的白玫瑰》。但他是在许多建树之余才成了作家的,作家是他在原有建树之外的新成就。在他一生的最后几个月中,在纽约端坐供人拍摄了照相后,他为自己定制一尊比真人还大的雕像。家人把它配上14 英尺的基座。这尊8 英尺的雕像至今矗立在他的坟头,使我们联想到,不仅在他后裔眼中,也在他自己眼中,他是个巨人。就我们所知,只有一个曾孙只提他当作家一事。
无法接受父亲是一大包袱,他需要一个有成功和独立之望的楷模,对于这样一个孩子来说,作出这种更改是必要的。威廉知道,他的曾祖父曾“作为一股生命力驰骋全国”。只提老上校是个作家,是把他曲解得面目全非了。
如果时间久远可以允许家人画蛇添足大加发挥,肯定也可以允许他按照他的需要进行提炼。对一个眼望着巨人而又需要全面把握他的小男孩来说,这样做情有可原。创业者拥有的许多条件,后代子孙享受不到。他的家族历史可能还会有别的教训,但这一个教训几乎是大声嚷嚷出来的。他父亲的失败极惨,但是,即连有时还令人念及始祖的祖父也只是一个缩影。他也是式微过程的一个象征,几乎和其他后裔一样,做的事虽多而成就不大,难以鼓舞一个小男孩。如果在跨出叨光祖宗余泽的第一步时,能重新塑造这位巨人,那么,也许以他现在的身份——作为一个爱好读书、观察人生、听故事和写诗的人来说,他能造就自己成为一个有威力的生灵。
第一章注
(1) 三地都在密西西比州北部,相距甚近。他家先往北迁至里普利,再南迁牛津。
(2) 罗伯特·弗罗斯特(1874~1963),美国诗人,有“新英格兰农民诗人”
之称,多次获得普利策奖。
(3) 弗兰西斯·帕克曼(1823~1893),美国历史学家,以研究美国西北部和加拿大的历史著称,著作甚丰,包括历史著作7 部,尤以《俄勒冈小道》一书闻名,另有园艺学著作和小说各一部。
(4) 纳奇兹系印第安人的部族,分布于密州西南部。他们开拓的小道由现今的纳奇兹县向东北延伸,是美国最早的道路之一。现沿此小道筑有风景优美的国家公园系统。
(5) 这里的史前时期指密西西比1817 年加入联邦之前的时期。
(6) 语出《去吧,摩西》,及《书信选》。——原注(7) 埃兹拉·庞德(1885
~1973),美国诗人、评论家,曾出版中国古诗英译集《华夏》。
(8) 纳撒尼尔·霍桑(1804~1864),美国小说家,代表作《红字》等均有中译本。
(9) 福克纳的人物大多分见于几部作品中,此处提到的萨家主要见同名长篇小说——“约克纳帕塔法世系”的第一部,康家主要见《喧哗与骚动》,麦家见于《坟墓的闯入者》和《掠夺者》,以及中篇《熊》中。
(10)三人均为南方邦联军将领:博雷加德(1818~1893)在第一次马纳萨斯战役中任约翰斯顿的副司令,后由准将升为上将。约翰斯顿(1807~1891)曾驱军救援博雷加德部队获胜,斯图尔特(1833~1864)为邦联军的骑兵司令,在第一次战役中战绩辉煌,最后阵亡。(11)弗吉尼亚东北一小镇,近布尔河。内战中南军在两次史称“马纳萨斯战役”或“布尔河战役”(1861 年7 月和次年8 月)中取得大胜。
(12)这个团因密西西比州州花为木兰花而得名。
(13)舍伍德·安德森(1876~1941),美国小说家。在他帮助下,福克纳出版
了第一部小说。
(14)威廉的呢称。
(15)约瑟·康拉德(1857~1924),英国小说家,原籍波兰。早年以航海为生,后在英国商船队当水手,20 岁开始学英语,以后用英语进行创作,1884 年入英国籍。
著名作品《吉姆爷》《黑暗深处》等均有中文译本。
(16)照料白人孩子的黑人佣妇的称呼。
(17)道格拉斯·索撒·弗里曼(1886~1953),美国记者,著有南方将领《李将军传》等关于南方邦联的事。
(18)布鲁斯·卡顿(1899~1976),美国记者、历史学家,撰有论述国内战争著作多种。
(19)大开本的《圣经》,附有空页,可供记录一家人的生死、婚姻等。
(20)威廉·克里斯托弗·汉迪(1873~1958),美国黑人作曲家。
(21)莫德的公公的妹妹,全名为阿拉巴玛。
(22)默里的妹妹。
(23)《熊》的主人公艾萨克·麦卡斯林的昵称。他自幼以森林为家,成了打猎的好手。20 岁时放弃了遗产,只身租居一间小屋内,以批判邪恶和可耻行为为己任。
(24)一个性格软弱的老处女。她讲述的家世和塞德潘一家的历史,构成《押沙龙,押沙龙!》全书的题材。
(25)昆丁的父亲是一个律师,不务正业,成天酗酒,怨天尤人,悲观失望。
(26)穷苦白人妇女艾迪·本德伦弥留之际嘱咐子女要把她归葬故土。在扶柩还乡途中,儿子达尔为了想火化母亲的遗体而放火焚烧一家人带着棺材留宿的牲口棚,尔后被送进疯人院。
(27)托玛斯·塞德潘14 岁离家出走,远去海地,在当地和尤拉莉亚·邦结婚,生下儿子查尔斯·邦。后因她有黑人血统而遗弃母子二人,回到密西西比。(28)班吉是凯蒂的弟弟,一个钟情于姐姐的白痴。小昆丁是放荡的凯蒂的私生女。均见《喧哗与骚动》。
(29)康普生家的黑女仆。
(30)福克纳一姓原来的拼写为Falkner ,作家把它拼作Faulkner,多加出一个字母u 。
(31)阿尔杰农·查尔斯。斯温伯恩(1837~1909),英国诗人,有唯美主义倾向。
(32)托玛斯·斯特恩斯·艾略特(1888~1965),英国诗人,批评家。代表作《荒原》(1922)象征和暗示第一次大战后的欧洲文明。
(33)克林斯·布鲁克斯(1906~)当代美国文学评论家,“新批评派”的奠基人之一。曾与另一评论家合编《南方评论》杂志(1935~1941),撰有评威廉·福克纳的“约克纳帕塔法世系”的专著二部。
(34)指英国诗人济慈(1795~1821)的著名颂诗《希腊古瓮》。
(35)艾米莉·狄更生(1830~1886)美国女诗人,意象派诗歌的先驱,系出名门,毕生极少外出,埋头写作,留下诗稿1700 余首,均于身后由他人编辑出版。
诗作大多以爱情、死亡以及人生无常为题材。上述诗篇和《我为美而死》是她的代表作。
(36)《八月之光》里,杰斐逊镇上一个长老会牧师。由于他祖父的行为不端和妻子的自杀,盖尔被解除神职。
(37)在密西西比州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后,进入出版界,曾为福克纳删改《坟墓
里的旗帜》一书。参看本书第四章。
第二章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1918~1924)
福克纳不满于仅仅扮演旁观者的角色,讨厌旁观的局限,时而求摆脱、时而又陷入。到九年级时,终于挣脱自我意识的枷锁,打起棒球、踢起足球来了。又过两年后,恢复打猎。虽然他仍然听人说话的时候居多,自己说话不多,他重新喜欢喝酒、喜欢同人交流打猎的经验。踢上足球以后,他不再跳舞,老是坐在一边或站在一边看埃斯特尔同别人跳舞,一动不动、一声不响。他打定主意不求告人,任凭他们给自己起绰号——“蛇唇”、“伯爵”等等,他只当没听见。
他没有念完中学,在银行里工作过一阵,在密西西比大学里荡来荡去,参加几项喜欢的活动,结交几个志趣相投的朋友。1916 年秋,开始了同本·沃森的终生友谊。第二年春,学校年鉴《老密西》刊登了他的一幅画,是他发表的第一件作品。
创作只是逢场作戏。腻烦了看书,作诗、听故事、画画,便同菲尔·斯通或埃斯特尔·奥尔德姆一起散步聊天。尽管力求超脱,装出一副毫不在乎的样子, 他内心深深感到孤独的威胁。虽然奉行清静无为的生活原则,还是需要人际往来,听人家说话、谈论作诗绘画或者闲聊。在考利奶妈的给人安全感的火炉前,或者同默特尔·雷米、杜威·林德和萨莉·默雷等在一起时,他不仅听人家说话,自己也说话。如今更常去找菲尔和埃斯特尔作伴。
斯通家和福克纳家虽是事业上的对手,在社会上是同盟,都是望族,有共同兴趣——女的上卫理公会教堂(1) ,男的热衷于赚钱、喝酒和打猎。菲尔比威廉大4
岁,学业上雄心勃勃,因此顾不上注意他。直到1914 年夏从耶鲁大学获优等生文学士学位(一年前以优异成绩获密西西比大学学位)回乡,才听说威廉在写诗。菲尔还打算进密西西比大学法学院,然后再去耶鲁读法学士学位,随后同父兄一起经营家业法律事务所。但他喜爱文学,尤其喜欢诗歌。听说威廉在写诗,不太相信,使径自上门去找他。威廉得悉菲尔的来意后,几乎一言不发,拿出自己的作品给他看,观察他读时的反应。
菲尔·斯通似乎一眼看出其中某些诗篇所蕴含的苗子。日后他对人说:“谁都能看出他确实有才气,再明显不过了。”威廉有最明显不过的才华。
识者却只有他一人(威廉的妈妈也相信儿子有才,甚至担心他是个“天才”),不免以威廉的保护人自居,虽然多年后两人的关系几濒破裂。菲尔不是个好老师,也知道不会有第二个学生,因此自己也说不清倒底是希望威廉成材,还是希望他永远当自己的尾巴。当菲尔预言并促成的声望到来时,竟感到说不出的滋味。他夸大自己的作用,埋怨写诗的人得到的荣誉过多,而造就诗人的他得到的荣誉太少。但是,在这位小朋友尚是一块可造之材、需要辅导和提携期间,他始终是一位忠诚可靠的朋友。他在威廉身上找到一个值得从事的课题,主动填补威廉生活中的空缺,充任他的良师益友兼赞助人。
威廉所缺少的东西中有纯属个人生活上的问题。两人年龄、经历、仪态虽然不同,但有一些共同兴趣,不限于文学。菲尔知道在牛津这种小地方“与众不同”是什么滋味;生为密西西比的男孩,不像父亲而酷肖母亲是什么滋味;他和威廉一样,从小就受“好男不从艺”的教育。菲尔的父亲詹姆斯·斯通顶着将军的光荣称号,是条耀武扬威的“好汉”:酒喝得凶、赌注下得大,狩猎专打狗熊。虽然菲尔后来不仅当律师,还染上父亲的各项粗犷嗜好;但幼年多病,成年后也更像内向而体弱的母亲罗莎小姐,不仅体质像、气质也像。他换过好几所学校,找到合意的学校后,“与众不同”的不利化为有利。
他努力学习,成绩优异,成为父母的骄傲。离开学校以后,便不再那么成功、那么快活。可是,即使在得意之际,他也有苦恼,因此对比他更孤僻的威廉产生了同病相怜之情。他后来写道:“除了我,威廉·福克纳没有一个可以交谈自己的计划、希望、抱负和写作技巧的人。”从1914 年夏拿到第一个耶鲁大学学位回家,到1916 年秋重返耶鲁去读第二个学位的这段时间里,菲尔支持威廉的追求和憧憬,偶而听他诉说志向。
但是,由于威廉不仅需要鼓励,还需要指导,加上菲尔爱说、威廉爱听,总是菲尔说话的时候多,听威廉说话的时候少。对此,威廉起先还不在乎,后来便争取单独看书自学,这样的学习难免有不足之处。他母亲看的书中有不少文学和哲学的经典著作,从《圣经》、柏拉图、亚里斯多德直到康拉德,但是其间有不少脱节和空白,无人帮他填补,因为家中没有人像他那么嗜书如命,也没有人摇过笔杆子。
菲尔刚出大学校门,课程、讨论听得多,新鲜事物知道得多,尤其喜欢搬弄他所知道的一切。一开始便指导威廉读书,两人间的关系一直保持这种模式。菲尔是高谈阔论的说教能手,威廉则只会听,默默地坐着或走着听,捡爱听的听,不爱听的便充耳不闻。菲尔只顾说话,对威廉的反应产生错觉,还以为自己在手把手地教他,以为威廉的一切本事——全部文史哲,小自标点符号,大至伦理道德等“浅显真理”——全是他一手教出来的。其实,威廉的标点符号(就算他不关心伦理道德),似乎也是早就学会了的。菲尔误以为威廉的沉默是示以专心,根本不了解威廉的心思。多年后,只剩下朋友的一些旧稿和回忆时,菲尔更夸大其辞,把他发现的这位天才说成多么无知,自己花了多少心血把他栽培成材。事实上,早在认识菲尔以前,威廉就知道该读什么书,上什么课,听什么话。虽然,菲尔确实也教给威廉不少东西:
菲尔通希腊文和拉丁文,谙希腊、拉丁文学,对美国南方的历史,尤其是南北战争史,了如指掌。晚年更是把福克纳的诗歌和斯诺普斯家族的故事视为自己的专著。这种感情不是毫无根据的;至少他和关心县州政治的小上校和约翰·福克纳叔叔一样,把威廉的注意导向“红脖子(2) 的兴起”以及这些人使密西西比生活发生的变化;而在福克纳的诗歌学习上,是他起着指导的作用。他先让威廉注意众所周知的19 世纪诗人,然后读象征派的诗,象征主义是文学史上最深刻的一场运动,菲尔在纽黑文一家著名的书店,叫作“砖巷书屋”的,买过许多书,知道现代派运动的背景,熟谙叶芝(3) 、庞德、埃略特和乔伊斯(4) 的著作,为之自豪。
如果说威廉听菲尔说的时间越来越多,他对埃斯特尔说话的时间也越来越多。
他的一个弟弟写道:“有埃斯特尔在听他说话时,他发觉自己变得能说会道。从此,他常去她家,同她闲聊,听她弹琴。”奥尔德姆是富豪,虽然参加共和党,却无损其在地方上的威望。他们是在1903 年秋迁来牛津的,比默雷,福克纳从里普利迁来晚一年不到。威廉素来把奥尔德姆家当作欣赏音乐和谈心的世外桃源。奥尔德姆家没有不许孩子说话、不许谈论书本的种种家规。埃斯特尔上玛里·布朗大学时不在家住,威廉仍去她家。多年后出版第一部著作时,他送给他们第一版的第一本。
但是,他主要是去看埃斯特尔,听她弹琴,同她讨论自己的希望和打算,朗读自己写的诗给她听,让她欣赏自己作的画。只有和她在一起,他才有听有说。
威廉和埃斯特尔青梅竹马,“小情人”的关系持续多年;一起玩、一起谈心、一起参加舞会学跳舞。但是,自从威廉变得情绪抑郁、日益厌恶上学干活以后,两人的关系发生变化。威廉仍然去找埃斯特尔谈心,仍然指望她做他的心腹之交,但是,种种迹象表明,他像一个忠诚的朋友,不像求婚者;即使算得上求婚者,也不过是众求婚者之一,而且是一个万无希望入选东床的求婚者,因为他是一个没出息的父亲生下的不成器的儿子。埃斯特尔有许多人追求,过着几乎独立的社交生活,就像威廉发表的第一幅画(以及许多诗)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