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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世的妻子,活像他妻子的妹妹。儿子差不多把母亲的模样忘得个一干二净,娶了一个几乎与母亲一模一样的女人做妻子。
“这是乔安娜,”他说,“这是加尔文。我们回家来结婚的。”
晚饭后,女人和孩子上床了,纳撒尼尔同家人谈话。这时大家围坐在灯下:父亲、几个姊妹,还有刚回家的儿子。他去过的那些地方没有牧师,他解释说,只有神父和天主教徒。“因此,当我们发现怀上孩子了,她便开始嚷着要找个教士,而我也不想伯顿家生个异教徒。所以为了满足她的要求,我到处寻找。但出了一桩接一桩的事,我没法脱身去找牧师;不久孩子出生了,于是不用再着急。可她一直不放心,老叫着要找个教士、牧师什么的;在往后的一两年里,我听说在某一天能在圣菲找上一位白人牧师,于是我们便收拾行李动身去圣菲,赶到那儿却只见到牧师的马车驶走的尘影。这样一来,我们就等在那儿,等了两年多才在得克萨斯州碰上另一次机会。但这次不凑巧,我牵涉到帮几个别动队员的忙,处理一桩棘手的事,在那儿一些乡亲把一位代理人困在舞厅里脱不了身。所以,那桩事了结后,我们立即决定回家完婚,于是就回到了这儿。”
头发灰白的父亲坐在灯下,面容憔悴,态度严肃。他一直在倾听,但带着沉思的神态,闷声闷气,愤懑不已。“伯顿家又出了个黑杂种,”他说,“乡亲们会以为我养的儿子成了该死的奴隶贩子,而现在他自己又养了个祸害。”儿子静静地听着,甚至无意告诉父亲那女人不是南方的叛匪而是个西班牙人。“该死的,那些低贱的黑鬼,他们之所以低贱是由于承受不了上帝愤怒的重量,他们浑身黝黑是因为人性固有的罪恶沾染了他们的血和肉。”他凝重的目光呆滞模糊,充满狂热和自信。“可是我们现在给了他们自由,白人黑人都一样了。他们将会脱去黑色。一百年之后他们又会成为白人。那时我们也许会让他们重新进入美国。”他在沉思,闷闷不乐,一动不动。“上帝作证,”他突然说道,“尽管他一身黑黑的,却有一副男人的体魄。我敢说,他长大成人后会同他的爷爷一样魁梧,不会像他老子那样矮小。他会的,尽管他娘是个黑鬼,他也一副黑模样。”
她把这些往事告诉了克里斯默斯,他俩坐在小木屋里的帆布床上,室内越来越昏暗。整整一个多小时,他俩坐着没动。这时他已全然看不清她的面容,仿佛觉得有些轻微晃动,像是坐在一只漂浮的小船里,浮在她的话音之上,又像置身于浩瀚无边、令人昏昏欲睡的宁静之中,话音不带有任何意义,他也似听非听。“他的名字同爷爷的一样也叫加尔文,身材也一样魁梧高大,虽然皮肤黑黑的像他母亲,像他外祖母家的人。她不是我的母亲,他只是我的同父异母兄弟。老爷子在十个弟兄中排行最末,我父亲是两兄弟中的老幺,而加尔文是独子。”他刚满二十岁就在两英里外的这个镇上被杀害了,被一个从前的奴隶主、在南北战争中当过兵的人,名叫沙多里斯。为了黑人的选举权问题。
她告诉克里斯默斯关于坟地的事——她哥哥的,祖父的,父亲的;父亲的两个妻子的,就在离楼房半英里的牧场上,一片长着雪松的小丘。克里斯默斯静静地听着,心想:“噢,她要领我去看坟地。我只好去一趟。”但她没有这样做。她没有再向他提起这事,除了那天晚上告诉他坟地的位置,并说如果他愿意,自己可以去看看。“你多半找不着它们,”她说,“因为他们把祖父和加尔文运回家的那天晚上,父亲等到天黑之后才把他们埋了,并把坟地给掩盖起来,刨平土丘,在上面放上柴草什么的。”
“把它们掩盖起来?”克里斯默斯说。
她的声音里没有女性的温柔气质,没有悲伤和追思回想的意味。“这样一来,人们就不会找到他们,否则会把他们挖掘出来,也许会戮尸。”她继续往下讲,带着略微不安的解释口吻。“这儿的人憎恨我们。我们是北方佬,外地人。比外地人更糟:是他们的仇敌,内战后到南方来投机牟利的北方佬。而战争——南北之间的内战——结束后的时间还不长,战争中受过折磨的人还不可能很理智。他们声称我们煽动黑人起来奸淫烧杀,威胁白人的主宰地位。因此我猜想,沙多里斯上校成了镇上的英雄,因为他用同一支手枪的两粒子弹杀死了一位独臂老人和一个还未投第一张选票的孩子。也许他们是对的。我闹不清楚。”
“噢,”克里斯默斯说道,“人们会那么干吗?把他们挖出来,在他们被杀以后,人死了之后?什么时候身上流着不同血液的人才会停止相互憎恨?”
“什么时候?”她的话音停了一下又继续说,“这我可不知道。也不敢肯定他们真会把他们挖掘出来。那时我还没有活在世上,我还未出生。加尔文被害后十四年我才出世。我不知道那时人们可能会做什么。但我父亲认为他们干得出来,所以他掩盖好那些坟地。后来,加尔文的母亲死了,他也把她埋在那儿,同祖父和加尔文埋在一起。因此可以说,不知不觉那地方成了我家的墓地。也许父亲并没有计划要把她埋在那儿。我记得我的母亲(她是在加尔文的妈死后不久父亲从新罕布什尔州招来的,那儿还有我们老家的人居住。你想想,他当时独自一人留在这儿。我想要不是由于祖父和加尔文埋葬在这附近,他就准备离开了)对我说过,加尔文的妈一死,父亲曾打算搬家。但她死在夏天,天气太热了,不可能把她运回墨西哥,运回她亲人所在的地方。因此他把她埋在这儿了。也许这就是他决定留在这儿的缘故,或者是由于那时他已上了些年纪,所有参加过内战的人都上年纪了,而黑人也没有奸淫或谋害过谁以致会引起指责。总之,她就埋在这儿了。他把她的坟也掩盖起来,因为他想要是碰巧有人看见它,就会记起祖父和加尔文来。他不敢冒这个险,就算是一切都过去了,烟消云散。第二年他写信给我们在新罕布什尔的堂兄弟说:‘我已经五十岁了,拥有她需要的一切。给我送一个能做妻子的好女人来吧。不管她是谁,只要是个善于操持家务的人,年龄起码在三十五岁。’他在信里夹了乘火车的票钱。两个月之后,我的母亲到这儿来了,当天他们就结了婚。对他来说,可是快速结婚。前一次婚姻他可花了十二年才完婚,那时还在堪萨斯州,他和加尔文,还有加尔文的妈,好容易才找到祖父。他们在那个星期的中间抵家,但等到星期日才举行婚礼。婚礼在户外举办,在那条小溪旁边,烧烤了一头小公牛,喝了一桶威士忌,每个收到信或者听到消息的人都来了。星期六上午人们就到了,可是当天夜晚牧师才来。那一整天,父亲的姐妹们都在忙,替加尔文的妈赶做结婚礼服和面纱。她们用面粉口袋做成礼服,以一块酒店老板曾用图钉按在柜台后面的一幅画上的蚊帐布做成面纱,这还是向酒店老板借来的。她们还给加尔文做了一套所谓的礼服。他那时十二岁了,人们要他充当捧结婚戒指的人,但他不愿意。头天晚上他才发现人们要他干这份差事,第二天(大家打算在上午六点或七点钟举行婚礼)人们都早早起床吃了早饭,由于找不着加尔文只好推迟举行仪式。最后人们找到了他,硬叫他穿上那套衣服,他们才举行了结婚仪式,加尔文的妈身穿朴素的礼服,戴上蚊帐布做的面纱;父亲的头发抹了熊油,光亮亮的,脚上穿着从墨西哥带回的西班牙皮靴。新娘本来该由祖父交给新郎,可是大家寻找加尔文的时候,祖父频繁地向威士忌酒桶走去,等到该他把新娘交给新郎的时刻他却以发表一通演说来代替。他扯到林肯和奴隶制的问题,问在场的人谁敢否认林肯与黑人之间和摩西与以色列的子孙18不是一回事,声称红海里尽是血,必须流干以便黑人跨入应许之地。19人们很费了些时间才止住他演讲,然后婚礼得以继续下去。举行结婚仪式之后他们在一起只度过了一个月左右。之后有一天,祖父和父亲往东去了华盛顿一趟,接受了一项政府委派的任务,来到这儿帮助解放了的奴隶。他们来到杰弗生镇,只有父亲的几个姐妹没有同来。她们之中有两个出了嫁,最年轻的一位跟了其中一个姐姐同去过日子。祖父、父亲、加尔文和他妈来到这儿,买下这幢房屋。然后,他们早就料到会发生的事真的发生了。于是,在我的母亲从新罕布什尔来到这儿之前,家里只剩我父亲一人了。
他们从未见过面,连照片也没看过。她到达的当天他们就结婚,两年后生下我,父亲以加尔文的母亲的名字乔安娜给我命名。我不认为他还想生个儿子。我不十分记得他了。我记得他,他给我留下的个人印象惟有一次,那是他领着我去看祖父和加尔文的坟地。那是一个春天,一个春光明媚的日子。我记得我很不乐意跟他去的情形,因为究竟要去的是什么地方我们都不明白。我不愿意走进那片雪松林地,也不知道干吗不愿意。我不可能明白那儿会有什么,当时我刚刚四岁。即使我能够明白,那也不会吓坏一个孩子的。我猜那是某种与父亲有关的东西,它会在雪松林里通过父亲传递给我。我感到那准是他早已放进雪松丛中的什么东西,一旦我走进去,那树丛便会传给我,从此我会永世难忘。我现在还是不明白。可是当时他一定要我进去,我和他站在那儿,他说:‘记住这个。你爷爷和哥哥躺在这儿,杀害他们的不是白人,而是上帝加在一个种族头上的诅咒,注定要永远成为白种人因其罪恶而招致的诅咒和厄运的一部分。记住这个。他的厄运和他的诅咒。永远永远别忘。记住我受的诅咒,你母亲受的,还有你自己将会受的,尽管你还是个孩子。这是每个已经出生的和将要出生的白人孩子会受的诅咒。谁也逃脱不了。’我问:‘连我也免不了?’他说:‘你也一样,尤其是你。’从我记事的时候起,我一直同黑人打交道,了解他们。原先我看见他们就像看见下雨,看见家具、食物或者睡眠。但自那以后,我仿佛第一次发觉他们不是人而是物,是一个我生活在其中的影子,我、我们、全部白人,其他所有的人,都生活在这个影子里。我认为所有的投生世上的孩子,白人孩子,他们一出世,在他们开始呼吸之前,就已经罩上了这个黑影。而且我仿佛在一个十字架形状里看见这个黑影。我仿佛看见这个黑影呈现出十字架的形状,白人婴儿似乎在开始呼吸之前就在挣扎,竭力挣脱这个不仅从上面而且从下面笼罩他们的黑影,像是个个都伸出两臂在乱挥乱舞,仿佛他们被钉上了十字架。我看见所有的幼婴,已经出世的和还未出世的,列成一长排,个个伸开双臂,被钉在黑色的十字架上。当时我分辨不清那是看见或是梦见的景象。但我感到可怕。我在夜里哭了。最后我告诉父亲,努力说出我的想法。我想对他说我必须逃跑,避开笼罩着我的阴影,否则我会死去。‘你逃脱不了,’他说,‘你必须斗争,站起来。而要站起来,你必须把黑影一同支撑起来。可是你永远不可能把它撑到你自己的高度。’我现在明白了,而这一点是我来到这儿以后才明白的。你想逃脱可办不到。黑种人受到的诅咒是上帝的诅咒,而白种人受到的诅咒是黑人的诅咒,他们将永远是上帝自己的选民,因为上帝曾经诅咒过他们。’”她的声音停止了。横过敞开的长方形的门口,飞舞着闪烁的萤火虫。最后克里斯默斯说道:
“我原想问你一件事,不过现在我自己已经知道答案了。”
她听了并不激动,声音平静地说:“什么?”
“你父亲干吗不把那家伙杀掉——他叫什么名字?沙多里斯?”
“噢,”她说。接着又陷入沉默。门口的萤火虫上下翻飞。“你会那样做,对不对?”
“是的,”他立即答道。这时他知道她正朝着他声音发出的地方看,好像差不多能看清他的面孔。现在她的声音几乎很柔和,十分平静而又极其镇定。
“你一点儿不知道你父母是谁?”
如果她能看清他的面孔,会发现它阴郁而带沉思。“只知道他们之中有一个是黑人混血儿。像我以前对你说过的那样。”
她仍然望着他,从她说话的声音他能感到。她的声音平静,不带个人情感,感到兴趣却没有任何好奇心。“你咋知道的?”
好一会儿他沉默不语。然后他说:“我不知道。”他的话音又停止了。从他说话的声音,她知道他转开了目光,在望着门口。他的面孔阴郁,非常沉寂。然后他动了一下,又讲话了;他的声音这时具有言外之意,忧郁而又带着嘲弄,既一本正经又充满讥讽:“如果我不是的话,他娘的,我没有浪费掉许多时间才怪。”
这下她也似乎陷入沉思,默不作声,几乎屏息静气,却仍然没有任何自哀自怜或追思回想的意味。“我早想到了。我父亲之所以没有杀掉沙多里斯上校,我想是因为父亲身上有法国血统的缘故。”
“法国血统?”克里斯默斯说,“难道有人在同一天把他的父亲和儿子杀死,这个法国人也不发火吗?我猜你父亲准是信奉宗教,也许是个说教者。”
她好一会儿没有回答。萤火虫飞舞着,什么地方传来一声狗叫,声音显得柔和、凄凉、遥远。“我想过这事,”她说,“那时一切都过去了。身穿军装挥动旗帜的杀戮,不穿军装不打旗帜的杀戮,都一个样,在过去或现在都于事无补,毫无益处。都是一个样。而我们是外地人,陌生人,我们是不请自来的不速之客,闯进了他们的领地却抱着不同的想法。我父亲是法国人,半个法国人。许多法国人都尊重别人对自己所出生的国土和人民的热爱,懂得一个人应当按照自己出生的土地所教导的那样去行事。我想这就是答案。”
十二
就这样,第二阶段开始了。他仿佛跌进了阴沟。像回顾另一种生活,他回想起她那第一次艰难的男人般的屈服,真够艰苦,真令人生畏,像精神的骷髅摔碎,骨骼折断的声音几乎肉耳都能听见。因此,俯首就擒的一幕成了虎头蛇尾的鲜明对照,像一个苦战到最后战役而终告失败的将军,在战败的第二天突然又刮洗脸面,穿上擦去战尘的皮靴,捧起佩刀俯首向对方的军事委员会称降。
阴沟里的污水只在夜晚流动。白天的情形同他们在往日的一样。早上六点半他去干活。他离开小木屋时望也不望楼房一眼;晚上六点回家,也不朝它投去一瞥目光。他洗好之后换上白衬衣和带有褶痕的暗色裤子,走进厨房就会发现备好的晚餐食品摆在桌上,他坐下便吃;到这时还未同她见面。可是他知道她在屋里,老屋四壁之内黑暗在降临,正在摧垮什么东西,让它随着等待而腐烂。他知道白天她是如何度过的,她的日子与往常没有任何区别;在她的情形,度过白天的仿佛是另一个人。他一整天都在想象,想象她在家里干的事,她会在同一时刻坐在破旧的桌边书写、同黑人妇女谈话或听她们讲述;这些女人从大路的不同方向来到这幢住宅,那些多年踩踏的小道像车轮的轮辐般从住宅朝各个方向辐射出去。他不知道她们对她谈些什么,但是他观察过她们朝住宅走近的情形:说不上诡谲,显然带着目的,通常是单独来访,有时也三三两两,系着围裙,头上缠着破旧的头巾,有时肩上披件男人的外套,从呈辐射状的小道上不快不慢地来去。她们在他脑际会一闪而过,他猜想此刻她在干这桩事。现在她在干那桩事想着她本人的时候倒不多。他相信她在白天想他的时候也不比他想她的时候多。到了晚上,在她黑暗的卧室里,她却坚持要喋喋不休地把她一天干的大小事告诉他,然后又反过来坚持要他细述一天的情形,像一对情人通常做的那样:迫切而又贪得无厌地要求彼此把一天来的琐碎小事一一诉诸言语,而实际上并不感到有任何听的必要。吃过晚饭,他便去她等待的地方。他总是不慌不忙。随着时间过去,第二阶段的新奇感开始慢慢消减而成为习惯,他会站在厨房门口观赏黄昏降临,也许带着预感和警惕发现,他自己已经选择了一条崎岖荒凉的道路,这条路正等着他去跋涉,他想这不是我的生活,我与这儿格格不入。
最初这令他震惊:新英格兰冰河凄厉的狂怒突然遇上新英格兰神圣的地狱火焰。也许他意识到这里面包含着自暴自弃:如饥似渴的迫切心情掩盖着备受挫折的岁月、无可挽回的真实绝望,她似乎想在每夜加以弥补,相信每个夜晚都是人世间最后的一夜,不惜使自己永远沉沦于祖先所在的地狱,不惜生活在罪恶之中,甚至污秽之中。她狂热地追求那些象征性的替代语,要求从他嘴里和她自己嘴里讲出来,而且百听不厌。她对有关的禁忌话题和物品显示出孩子般强烈的刨根问底的好奇心,像外科医生那样怀着一种对人体和人体可能性的入迷的孜孜以求的兴趣。白天,他会看见这个孤独地生活了二十年的中年女人面容沉静冷峻,差不多像个男人,毫无女性的恐惧,住在黑人聚居区的一幢孤零零的楼房里,每天花一段时间安详地坐在桌边,静静地为年轻人和老年人写信,以一个兼具牧师、银行家和训练有素的护士身份的人,提供切实可行的忠告。
在那段时间(难以称为蜜月),克里斯默斯目睹了一个恋爱中的女人所能显示出的种种形象和情态。她很快就令他不仅震惊,而且惊骇不已,简直给弄得糊里糊涂。她出乎预料地不时大发醋意,搞得他莫名其妙。她绝不可能有过这种体验,也没有任何场合和任何可能的对手让她争风吃醋。他知道她心里对此完全明白。看来,这整个事都是她有意而为,凭空臆造,为了达到假戏真演的目的。然而她却若有其事地大发雷霆,深信不疑,一口咬定。开初他还以为是她产生了错觉,闹到第三次上,他想她准是神经出了问题。在耍花招玩把戏方面,她显示出了料想不到的无懈可击的本领。她坚持要指定一个地方隐藏书信和纸条,这地方定在破败的马厩�